最近哲學諮商室陸續收到幾個關於Me Too運動沈寂之後的問題,好像在這一波事件當中「翻車」的台灣名人,為什麼可以若無其事的回到舞台上,繼續開演唱會、當網紅,並沒有像想像中受到重挫,是不是台灣對於醜聞事件的藝人或名人特別包容?
我們試著不用道德批判,而是哲學思考的角度提供一個新的視角。
粉絲喜歡的是偶像的「人設」
先說結論:因為王力宏不是王力宏。黃子佼也不是黃子佼。(請自行置換人名)
咦???
簡單來說,粉絲所認定的「王力宏」,不是「王力宏」這個活生生的人,「王力宏」只是一個用「王力宏」這個人的身體,創造出來的人設,所以背叛了粉絲的,只是「王力宏」這個人的身體,不是粉絲所認定的、完美的「王力宏」,所以當完美的「王力宏」要開演唱會,粉絲當然還是要支持的。
換句話說,粉絲支持的「王力宏」,不是會結婚、會出軌、會當爸爸、會寫錯字的凡人「王力宏」,而是「王力宏」的「理型」。
理型???
如果到維基百科查一下,就會看到這樣的定義:
所謂「理型」或稱「理念」(Form,Ideas)可直譯爲「可見形態」、「外貌」,在柏拉圖的理論中指代一種超出自然現象與時間的絕對、不可移存在,而自然存在的物質不過是理型的「近似物」而已。
換句話說,王力宏這個「人」,只是粉絲心目中「王力宏」的近似物而已。所以犯錯的是這個近似物,粉絲喜歡的根本不是這個近似物,他們認同的、喜歡的是王力宏的理型。
根據理型論,理型才被視作確實存在的實體,所以對粉絲來說,王力宏的人設才是真的,任何不符合王力宏人設的,都不會是真的。
我們認定的「人設」,早就背叛了現實
聽起來很荒謬,但是很有道理,不是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也常常說:
「你已經是當爸爸的人了,不可以這樣。」
「你是老師耶!怎麼可以不知道?」
意思就是,當我們這樣說時,「爸爸」才是理型,「老師」才是理型,沒有人真的在乎爸爸、老師應該具備的完美人設背後,到底是一個百孔千瘡的、活生生的「人」。
多說一點點無聊的哲學:就本體論的層面而言,「理型」優於感官感受到的「現實」存在。舉例來說,「美麗本身」、「正義本身」、「圓本身」、「人類本身」之類的觀念,用理型論的視角看待,不僅只是人類感官知覺到的某種表象,更是客觀存在的超驗實體。所謂理型並不是感官的感受,而是切實存在的事物,除此之外,它們還是完美的、永恆的。理型是經由易變的感官所觀察到的事物原型,也是其得以存在的先決條件。
換句話說,王力宏是完美的、是客觀存在的超驗實體。
完美的王力宏存在嗎?當然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爸爸,完美的老師,當然也不存在。但是誰在乎呢?我們認定的「理型」,早就背叛了現實世界的感官跟現實。
所以你真正喜歡的,是藝人、網紅、名人、政治人物、作家的「理型」,也可以簡單說成人設,還是這個人現實的血肉之軀,所說的話、所做的事?想清楚以後,就沒有那麼奇怪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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