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對囚禁所引起的心理變化缺乏足夠的知識或理解,因此一般社會上對於長期受創者的評價往往也過於嚴苛。長期受虐者總是展現無助、消極被動的態度,沉迷於過去、憂鬱纏身,抱怨身心症狀不適,內心藏著怒火;這些表徵總是令身邊的人感到挫折。若她曾被迫背離人際關係、違反社群忠誠或道德價值,就會受到外人更嚴厲的譴責。
受害者遭到的譴責,有時比加害者更嚴重
旁觀者從未經歷過長期恐怖,不了解高壓控制手段,總以為自己在類似的狀況下,會比受害者表現出更大的勇氣及抵抗力;因此傾向從受害者的性格和人品中找尋弱點,藉以詮釋受害者的行為。
受敵人「洗腦」而屈服的戰俘,常常被視為賣國賊,順服於關押者的人質,往往為人所不齒。有時倖存者會面臨比施虐者更嚴苛的批判。那些未能從受虐關係中逃脫、以及關押時被迫去賣淫和背棄子女的女性,都容易受到嚴厲的譴責。
這種歸咎受害者的傾向,甚至也會出現在有組織的政治大屠殺事件中。納粹大屠殺事件不久後,各界就展開冗長的爭論,探討猶太人的「消極被動」(passivity)態度,以及在自身命運中涉入的「共謀關係」(complicity)。但是歷史學家露西.達維多維奇(Lucy Dawidowicz)指出,「共謀」和「合作」(cooperation)這兩個概念只適用於有自由選擇的情況下,與被囚處境下的意義不同。

不是受虐者本來心理不健康,而是受虐這件事讓他們身心受創
這種責備受害者的傾向也強烈地影響心理學界的探討方向。在這股風氣下,研究人員和臨床工作者解釋施暴者的罪行時,反而是從被害者的特質去找原因。
就人質和戰俘的情況而言,許多研究人員都假設,有些人格缺陷會使某些人容易被關押且「洗腦」,不過研究成果沒什麼共識。但至少有個結論是無法避免的:一般心理健全的人的確可能在不人道的對待下屈服。
在家庭暴力的情境下,受害者是被絆住而不是被俘虜,研究重心因此集中於探討女人有哪些人格特質易於陷入受虐關係。同樣地,還是沒有一致的成果能說明什麼是易受影響的女性特質。有些受虐婦女在陷入被剝削的關係之前即有嚴重的心理問題,特別容易受傷害,但多數並沒有明顯的精神病理跡象。她們會與施虐者產生糾葛,大多是遭遇到暫時的生活危機,或近期遭逢喪親之痛,而感到不快樂、疏離或孤獨時。
我們研究家暴行為後發現:「有些人嘗試從女性某些特質找出導致她們受害的原因,但終究徒勞無功。人們總是會忘記,男人的暴行是男人的行為。據此,我們有更多豐碩的研究成果,從男性特質來解釋他們的行為,這方面不令人感到意外。但令人驚訝的是,人們仍花費大量心思檢驗女性特質以解釋男性的行為。」
我們都很清楚,正常健康的人也可能被拖進長期受虐的處境;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逃離這種處境以後,他們就不再正常或健康了。長期受虐會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社會卻傾向責備受害者,更加阻礙我們從心理學上理解和診斷創傷後症候群。心理衛生專家經常把受害者的被虐處境歸因於她們原有的潛在精神病理問題,而不是將這些問題統整歸納,視為被虐的精神生理反應。
汙名化受虐者的學術研究
最能反映這種想法的驚人例子,是1964年的受暴婦女研究,題目為「家暴者的妻子」(The Wife-Beater’s Wife)。起初,研究人員打算調查施暴者,但發現這些男人絕對不會對他們開誠布公,於是將目標轉向態度較為合作的受暴婦女,並歸納出她們有些共同特性:了無生氣、冷漠呆板、攻擊挑釁、優柔寡斷和被動消極。研究人員因此認為,婚姻暴力滿足了這些婦女的「被虐需求」。既然發現問題根源就是她們的人格障礙,這些臨床工作者便開始「展開治療」。
例如,他們設法說服某位妻子相信,暴行是因她的挑釁而起,並教她如何「改善」現況。因此,當她挨打時,不再請求青少年兒子的保護;丈夫要求性交時,就算是酒醉或態度粗暴也不再拒絕。最後,研究人員認為她的治療成功了。
雖然這種毫不掩飾而公然的性別歧視,現今很少出現在精神醫學的文獻中,但同樣的錯誤觀念以及隱含的偏見和蔑視,仍然是社會主流論調。受害者退縮到只求滿足基本生存需求,但在臨床觀察下,卻常被錯認為那是她潛在特質的寫照。我們不了解受害者長時間身處恐怖中造成的人格腐蝕,還在她們身上套用正常環境下發展的人格結構與概念。患者在長期創傷影響下產生複雜的後遺症,卻常被誤診為人格障礙。她們可能被描述成天生「充滿依賴性」、「有被虐傾向」或「有自我毀滅人格」。

錯誤的診斷會帶來更深的歧視
受害者經常被如此誤診,1980年代中期,美國精神醫學學會進行診斷手冊修訂時,此議題便成為核心爭議。有群男性心理分析家提議,要於手冊中增訂「受虐人格疾患」(masoch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縱使有機會改變現況,仍留在被他人剝削、虐待或被利用的關係中」,任何人符合此條件,就適用於這個假設性診斷。這項提議激怒了婦女團體,因而催生了一場激烈的公開辯論。
我是這個過程的參與者之一。當時令我萬分驚訝的是,理性辯論彷彿無關緊要。女性代表備妥了推論精細、旁徵博引的論文,前來參與討論。那些作者認為,醫界過去所提出的診斷概念缺乏科學根據,又忽視近年來受害者心理學的知識進展,因此那些診斷只能用來汙名化弱勢的人,對社會造成更大的衝擊,觀念倒退、歧視更深。但精神醫學的建制派男性無動於衷,依舊堅持自己的提議。他們大方坦承,自己對過去十年大量的心理創傷文獻一無所知,也不認為有關切的必要。有名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理事認為,受暴婦女這議題的討論「無關緊要」。另一成員更直截了當:「我從未見過哪裡有受害者。」
最後,在婦女團體組織的抗議下,加上論戰激烈、獲得大眾廣泛關注,某些權宜的妥協方案才得以實現。先前提出的診斷名稱便改為「自毀性人格疾患」(self-defeating personality disorder)。診斷準則亦隨之改變,這種標籤因而不能再使用於任何在身體方面、性方面或心理方面受過虐待的人。最重要的是,這個疾患並未列入診斷手冊的正文中,而是收在附錄裡。它先是被降級到次經(apocryphal)的地位,逐漸地無人看重討論,直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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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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