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歲時頭一次與警察接觸。父母和我及兩個妹妹坐在車上──那是我們全家難得在一起的時刻。我們正在由某處(我記不得是哪裡)回家,在路上發生了小車禍。警察一來,就把我父親帶到路邊。我聽不見他們的聲音,但可以由汽車後座清楚地看到他們。
我記得警察對我父親很凶,父親站在他們面前,看起來很渺小,他們似乎在對他大吼,然後警察指著路邊,父親坐了下來。看到我視為權威的人物在我面前被警察教訓,教我大感驚駭。我只能想像在孩子面前受到這樣的對待,我父親一定覺得很丟臉。
其中一名警員把注意力轉向我。我當時坐在已經停下來的汽車後座,臉朝外,雙腿懸在打開的車門上。那個警員顯然對我父親的回答不滿意,於是問我問題,以了解我對這件意外的記憶是否和我父親說的相同。儘管我只是個孩子,但他依舊咄咄逼人,一臉凶相。他告訴我,我父親可能會去坐牢。我嚇壞了,我不知道自己對他說了什麼,只希望他不要再煩我。現在我還記得他的手電筒照在我的眼睛上,他嚇人的深色制服和他的帽子讓我很難看清他的臉孔。
這整個事件可能發生在任何族裔的人身上,這警官的態度可能與種族歧視無關,但這是我頭一次認為自己見證了種族歧視。在我人生這麼早的時候,就已經把好鬥挑釁和種族主義聯想在一起。
在青少年時期,我與警察和保全人員有更多的接觸──等公車、放學走路回家和在購物中心閒逛時,他們有時會攔住我問問題,有時會以懷疑或恐嚇的眼神看著我。我把他們的行為歸因於種族主義。我看到他們攔住誰,沒有攔住誰。我的穿著方式──主要是嘻哈風格的垮褲和連帽衫,似乎是使我與他人不同的最大因素之一。
這讓我很憤怒,真的很憤怒。最初因為對我父親安全的恐懼變成不滿。隨著每一個懷疑的表情或問題,我對周遭的世界越來越不滿。每一個穿制服的人,甚至連公車司機,都讓我感到焦慮不安,彷彿他們是某個陰謀的一部分,要讓我在自己的國家不被接受。
種族定性:被針對的少數群體
以這種方式成長──認為警察權威道德腐敗,並不只是我的問題而已,它也是國家的問題。以我父親的祖國肯亞為例。肯亞的執法與西方國家的執法有很大不同。但肯亞和西方國家對少數民族社群的「種族定性」(profiling,或譯種族針對、種族歸納),同樣破壞了警察的權威。
前索馬利亞駐肯亞大使穆罕默德.阿里.努爾(Mohamed Ali Nur)解釋,在肯亞的索馬利亞人「感到沮喪……因為不分日夜隨時都會被警察攔下來」。美國總統歐巴馬2015年訪問肯亞時,就曾向肯亞總統烏胡魯.肯雅塔(Uhuru Kenyatta)提到這個問題。歐巴馬警告說:
「如果你對任何特定的社群做過分廣泛的定性,如果你對恐怖主義的反應是限制合法組織、縮小和平組織的範圍,那麼這實際上反而可能會無意中產生反效果,增加恐怖主義徵募的機會,讓感到遭邊緣化的社群心生怨恨。」
這些說法非常適合形容西方國家經常成為警方定性目標的社群。喬治.索羅斯(George Soros)的開放社會基金會(Open Society Foundations)報告說,自從九一一攻擊以來,歐洲的治安一直有「在行使警察權力時有嚴重種族針對的問題」,以及「認定組織犯罪集團是以種族為基礎」的看法。在歐洲最近發生恐怖攻擊之後,警方針對穆斯林的執法也有增加。此外,在倫敦,倫敦警察廳(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就遭自己屬下代表少數族裔警察的「倫敦黑人警察協會」(Metropolitan Black Police Association)認定有「系統性的種族主義」。
北美城市也有一些做法遭到廣泛的批評,認為是針對少數群體的不公平做法,例如紐約市的「攔截與搜身」(stop and frisk,警察合理懷疑某人可能犯罪時可把他扣留及搜身),或多倫多的「街頭攔查」(carding),這兩種做法都可能鼓勵警察攔住他們認為可疑的人。在紐約,從2003年至2016年,遭攔截者平均有85%是非裔或西裔。在多倫多,從2007年至2013年的資料顯示,遭攔查者有23%至28%是非裔,這是多倫多市非裔人口比例的3倍以上。
少數族裔的怨恨,也同樣傷害了年輕警察
我自己遭到種族針對的經歷讓我感到不受尊重,因此我也以不尊重警察回報。我對警察表現出對抗的態度,就像對其他所有權威人物一樣。在他們跟我說話時,我會翻白眼,用不禮貌的方式講話,並以肢體語言表達我的敵意,比如兩臂交叉或拒絕目光接觸。你不在乎我嗎?我也不在乎你。
我對一位想當警察的年輕人特別不友善,儘管他努力親切地對待我們。這個20多歲的年輕人是密西沙加一號廣場(Square One)巴士總站的白人保全。我每天都要經過那個巴士總站,每週總會見到他幾次。他想和我及我的同學交朋友,也告訴我們他想要當警察的計畫。他說他已經完成培訓,正在等待地方機構錄用。有些朋友喜歡他,在我們經過公車站時會和他聊天。但我不願和他說話,把他當成敵人一樣看待。他開玩笑時,我並不笑;他打招呼時,我把頭別開;他試圖交談時,我問他是不是有問題。
我不知道他後來有沒有真的當上警察。如果他如願,我也不知道在他當保全時我對他的態度會不會使他不再當好警察。
幾年後,我問年紀長我幾歲的多倫多警察史蒂夫,在他剛開始工作時,像這樣的互動會對他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史蒂夫在低收入的社區開始執法生涯,他和同僚碰到了很多怨恨。他成長時並沒有見過負面的警察互動,因此在他遇到那些和我的感受相同的孩子時,是非常震撼的經驗。他說,這些社區的人把警察視為「與他們不同的實體」,「他們認為警察是為自己運作,並不在乎他們。」
我也問史蒂夫,他希望那些孩子對像他這樣的年輕警員有什麼樣的了解。他答道:
其實我們也只是人,就像其他人一樣,做的是可能很困難的特定工作,而你們可能只會在碰到麻煩時見到我們。所以何必多費力氣?如果我們彼此討厭,對雙方都只會更糟。
正如史蒂夫所說的,負面的態度也傷害了戴著警章的年輕人。
互不信任的悲劇
2014年,一件引發對北美警察產生很多負面想法的事件──警察在密蘇里州佛格森市(Ferguson)殺死18歲的麥可.布朗(Michael Brown),也顯示了這個問題的兩面。佛格森警員達倫.威爾森(Darren Wilson)槍殺布朗時年紀是28歲,在他向陪審團所述的證詞中,他說他和布朗相遇的那個地區是個「敵意的環境」。他還說這一區「不是大家喜歡的社區」,「這個社區不喜歡警察」,而且它「不是可以輕鬆對待的地區。」
顯然,威爾森並不認為自己是他所服務社區的一部分。他對待像布朗一樣的年輕人就好像仇敵一樣,一如朋友和我把警察當仇敵一樣。當然,威爾森領了薪資就要克服這些差異。在處理自己的不自在和挫敗感時,他還帶著槍,這可能也造成了布朗的死亡。
這樣的互動說明了執法不力的危險。在有極大的不信任和難以溝通之時,警察就沒有解決或制止犯罪所需的威信,而這正是犯罪集團蓬勃發展的必要條件。年輕的我需要優秀的警察,讓我能找到生活中的秩序,協助我避免犯罪的影響。可悲的是,最需要警察積極影響的年輕人社區卻也是吸引最多負面關注的社區。
讀到這裡你可能會想知道:我怎麼調解警察對我和我的朋友不公的印象,和我們美化罪犯的現實。我們想當黑幫,但我們又對把我們當成黑幫的警察感到憤怒。在我被警察攔查,或者受到他們懷疑的注目時,我正是要去與警察應該注意的人廝混,或者剛和他們分開要回家。也許他們的確應該一直關注我。這話看似虛偽,但即使我們在做壞事,我們仍然認為警察是腐敗的,我們認為警察只拍蒼蠅不打老虎,他們本該注意更大的罪犯,但卻以我們為代罪羔羊。
讓所有人都受害
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湯姆.泰勒(Tom R. Tyler)做了廣泛的研究,以了解對執法的負面看法如何影響個人參與更廣泛的社會。泰勒說:
對更廣泛的參與所做的研究顯示:少數群體的人在感受到這些群體和當局以公平的程序行事時,他們更願意參加群體。因此,更廣泛地說,以程序公平為特色的組織較能夠鼓勵少數群體成員參與其中。
換言之,在維持治安時不公平,會嚴重影響個人對他所在社會其他方面──包括在學校或工作上──的看法。
哈佛大學經濟學家小羅蘭.佛萊爾(Roland G. Fryer Jr.)也對與警察互動的負面經驗發表了一些重要的看法。在一系列引人注目的警察槍擊非裔事件之後,佛萊爾對德州、佛州和加州警察暴力的運用做了研究,佛萊爾說這項研究的主要發現是他「生涯中最驚人的結果」,那就是警察槍擊事件並未受種族偏見影響,但在非致命的暴力使用,例如觸摸、上手銬、推人和噴胡椒等行為中,種族偏見卻十分明顯。佛萊爾引用這些資料,描述了更廣闊的視野:始於負面的警察互動而發展為腐敗的世界。他告訴《紐約時報》說:
如果警察可以粗暴待你而不受懲處,那麼我們就很難相信世界可以任你翱翔。當我與少數族裔的青年交談時,幾乎每個人都提到他們所遭受低程度的暴力是他們認為世界腐敗的原因。
這些觀察專注在少數群體上,但對警察權威的冷嘲熱諷非常普遍,因為社會大眾對牽扯到警察的爭議十分關注。警察槍擊或其他暴力行為的影片經常在網上瘋傳,成了對警察失望者的避雷針。每一次社交媒體分享警察的不當行為,都讓民眾把警察視為政府道德敗壞的反映,這會使我們所有的人都受害。
好書推薦:
書名:年輕人為何憤怒:暴力組織的危險誘惑以及我們能做什麼
作者:賈米爾.吉瓦尼(Jamil Jivani)
譯者:莊安祺
出版: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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