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講的故事,是將近70年前的事情了。
1953年6月3日,貓王艾維斯(Elvis Presley,1935~1977)從美國田納西州曼菲斯城Humes高中畢業。由於家境不好,他立刻就業,起先在一家機械工廠的生產線當作業員。不久後,仲介把他推薦給皇冠電子公司當卡車司機,告訴他們,艾維斯的鴨嘴髮型或許有點刺眼,但他是個滿好的孩子。
艾維斯很慶幸能夠當卡車司機,總比整天待在工廠要好,雖然薪水比工廠少,工作也累多了,他卻開開心心上任。不久,他留起司機大哥們正流行的鬢角,感到這樣好酷。一般人較熟悉的貓王形象,也就是1960年代末期他開始在拉斯維加斯駐唱,並巡迴全美辦演唱會時的造型,鬢角永不缺席,但是鴨嘴髮型早已不見了。
回憶艾維斯高中時代,還沒有定型液,為了塑造那撮頭額上的頭髮,他每天不曉得耗費多少時間,以及抹了多少凡士林髮膠,把暗金色頭髮都搞成黑色了,上學時,還得忍受同學們的冷嘲熱諷。
大約青少年之後,艾維斯已知道自己要什麼。樹立形象最簡便的方法,就是奇裝異服,他超愛黑色的褲子,粉紅或金色上衣,還有其他醒目的衣物。當時美國經濟大景氣,電影工業是前五名最賺錢的產業,也是美國展現軟實力的最佳櫥窗,艾維斯很早就想演電影了。當然,他也愛唱歌,自從11歲拿到媽媽給的第一把吉他當生日禮物,音樂是他生活中重要的成分,可是他覺得,歌星來來去去,職業壽命好像不如影星。
總之,18歲的卡車司機艾維斯,在這年7月18日走進「曼菲斯錄音服務」(Memphis Recording Service),這是太陽唱片公司(Sun Records)的分支辦公室。曼菲斯是個音樂城,黑人居民密度高,藍調、爵士、福音等等樂種,樂聲隨處可聞,多的是業餘音樂家等著發跡,像「曼菲斯錄音服務」這樣的錄音間很普遍,你可以走進去,花個幾塊錢,錄下你擅長的音樂,做什麼用途隨你便。
事實上,艾維斯還真的打聽過,太陽唱片公司(Sun Records)的老闆山姆菲利浦(Sam Philips,1923~2003)正在物色好的樂手,常說:「要是我能找到一個能唱黑人曲調的白人歌手,我就發了。」
美國南方種族歧視太深,雖然真正識貨的白人樂迷鍾愛黑人專長的音樂,卻只能由黑人彈唱,錄製唱片給黑人聽眾購買,白人罕見公開聽這類所謂「種族音樂」(race music)。除了極少數打死不退的白人主持人,白人廣播電台也不敢放黑人歌曲。
現存近30本艾維斯傳記中,Peter Guralnick(1943~)的《Last Train to Memphis》(曼菲斯的最後班車,1994)公認是最權威的。此書認為,艾維斯根本是來投石問路的。他說,他想錄兩首歌當做給媽媽的生日禮物,但媽媽那年的生日早過了;一般錄音服務多的是一首歌兩角五分錢,艾維斯不選,卻偏偏選中這家,兩首歌要3.98美元,還外加稅金。
艾維斯那天唱的是〈My Happiness〉及〈That’s When Your Heartaches Begin〉,雖然僅有自己的吉他伴奏,他的唱腔卻已自成一格,韻味無窮,的確是有備而來的。艾維斯〈My Happiness〉的首次錄音,母帶還在,2015年在一個拍賣會以30萬美元售出。


Arthur Grudup(1905~1974)的〈That’s All Right〉。Grudup是創作型歌手,在密西西比州長大,從其他藍調歌手那裡學會彈唱。艾維斯後來也錄製過Drudup的〈My Baby Left Me〉及〈So Glad You’re Mine〉。他後來在芝加哥一帶做街頭藝人,並未因〈That’s All Right〉而受到特別注意。這首歌卻是美國搖滾樂的里程碑。
1954年艾維斯〈That’s All Right〉初版。這首歌奠定了他的演藝事業,也是白人錄唱黑人音樂成功的首例。
沒關係的,媽媽!
在灌製生平第一張「唱片」時,店員問艾維斯平常都唱那種音樂?他回答:「我什麼都唱。」追問他唱得比較像誰,他回答:「我唱得和誰都不像。」
山姆菲利浦要店員記下艾維斯的聯絡方法,卻沒有下文了。第二年,1954年1月,他再度前往曼菲斯錄音服務,錄下〈I'll Never Stand in Your Way〉和〈It Wouldn't Be the Same Without You〉,仍沒有後續消息。他去應徵當地一個合唱團,他們告訴他:「你不大會唱歌耶。」朋友介紹他去找一家職業樂隊,試唱後樂隊領班告訴他:「小子,你不大行,還是開開卡車比較保險。」
那年6月5日,山姆菲利浦手上有首新歌,想起讓艾維斯來試唱,卻怎麼唱都不對勁,菲利普只好算了。當時有兩名樂手在場,電吉他手Scotty Moore和貝斯手Bill Black,菲力浦和他們說,那麼這樣吧,艾維斯能夠唱些什麼,你們試著幫他伴奏看看。就這樣,艾維斯一直唱、一直唱,大家發現,這小子會唱的歌還真不少。
從傍晚唱到快半夜,菲利浦沒聽出什麼滋味來。正當大夥兒累了,準備收工時,艾維斯突然彈奏起手上的鋼弦吉他,整個人像耍猴戲般的,又蹦又跳,唱起1946年Arthur Crudup的〈That’s All Right〉(原名「沒關係的,媽媽」)。Bill連忙以貝斯幫他伴奏,Scotty也抓起電吉他跟著旋律走。當時錄音間的門是開著的,菲利普伸進頭來,問「你們在幹嘛?」他們說不知道,菲利普就指示重頭再來一遍,要他們找個起點開始唱,同時以錄音帶錄下來。
「找到了,」菲利普後來回憶,「這就是我要的聲音。」
這首讓艾維斯發跡的歌,原創者Arthur Crudup,一個創作型歌手,直到死打了許多官司,沒拿到一毛錢版稅。聽過Crudup的唱片,你會發現艾維斯把他的唱腔模仿得絲絲入扣,這就是貓王唱腔的原型。
山姆菲利普把壓出來的唱片拿給杜威菲利普(Dewey Philips,1926~1928),他只是碰巧與山姆同姓,不是親戚關係。杜威是WHBQ電台的主持人,一個喜歡放黑人音樂的白人,很受年輕人歡迎。據說艾維斯知道杜威要播放自己唱的歌,魂不守舍,先回家報告父母要記得聽收音機,自己卻跑去看電影了。
歌曲播放出去後,佳潮如湧,超過40通電話要求杜威再放一次,那天杜威就播了總共14遍。艾維斯後來上杜威節目接受訪問,杜威劈頭就問他哪個高中畢業的?艾維斯說Humes高中,真相大白了,因為該高中是全白人學校,也就是說,原來艾維斯不是大家以為的黑人。當地的輿論譁然。
〈That’s All Right〉單曲發行於1954年7月19日,銷售成績2萬張。艾維初試啼聲,各方矚目,更重要的是,他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搖滾紀元。
Elvis在1956年第一張熱門歌曲榜冠軍的單曲唱片《Heartbreak Hotel》。這場Stage Show的演出(1956/3/17),攝影機雖努力不照到他顫動的「橡膠腿」,最後仍功虧一簣。


光芒萬丈的1956年
山姆菲利普這位促成搖滾樂新紀元的功臣,在1955年年底,逐漸淡出艾維斯的演藝事業。因為艾維斯結識了派克上校(Tom Parker,1909~1997),並在1956年3月與他正式簽約,成為艾維斯的經紀人。這位經紀人,恐怕是自古以來全球藝人經紀人中最著名的一位,大家都知道他的大名,認得他的面孔,也是2022年新片《貓王艾維斯》中由湯姆漢克斯特地增胖演出的人物。
為何菲利普會放棄艾維斯這隻不斷生金蛋的金雞,在Guralnick的專書《Sam Philips: The Man Who Invented Rock’n Roll》(2015)有相當篇幅介紹。
艾維斯自從發行《Tha’s All Right》出道後,在南方四處演唱,所到之處掀起旋風,而且,雖然女生尖叫非常突出,其實男女都愛他。儘管美國衛道之士批評他動作不雅,深恐他敗壞社會風氣,甚至有廣播電台禁放他的唱片,熟悉且喜歡流行音樂的人士卻認為他的出現,徹底的改變了美國大眾的「生命」。是的,你沒有看錯,而且是文化的生命、靈魂的生命、情緒的生命,最重要的是流行音樂的生命。
菲利普覺得身負重責。太陽唱片是一家資本額很小的地方型公司,對於全美行銷甚至全球行銷完全沒有經驗。有好幾家大唱片公司,頻來競價太陽唱片所擁有的艾維斯歌唱錄音版權,最後菲利普與派克上校共同決定,由當時美國兩大唱片公司中之一的RCA公司,以4萬美元買下這些太陽唱片的錄音版權,並與艾維斯簽約發行新唱片。
《Heartbreak Hotel》(常被譯為「傷心旅店」)這首歌,是艾維斯在RCA錄音間所錄製的第二首歌。此歌的兩位作曲者(Mae Axton、Tommy Durden)看過艾維斯的現場,認為他前途無限,主動找到他,放demo(示範帶)給他聽,並承諾假使他將此歌做為在RCA灌製發行的第一首單曲,他就可以享受三分之一版稅,他答應了。
據說,此歌靈感來自一則新聞,寫到一個傷心絕望的人借宿小旅館跳樓自殺,但是改編的歌詞,比較像是寫失戀的人,走投無路,「寂寞到可以一死了之」。作曲者後來承認,這首歌被艾維斯一唱,與他們原來期待的音樂表現非常不同,他們幾乎已不認得這首歌了。
RCA的錄音間大又氣派,但是一開始錄音,製作人Stephen Sholes(1911~1968)便頭痛了,因為麥克風是固定的,而艾維斯唱歌時身體扭來動去,很多聲音麥克風抓不到。問艾維斯可不可以直接對準麥克風唱歌,他說沒辦法,不動的話他就無法唱歌。幸好這位流行音樂史上的傳奇製作人從善如流,重新設計麥克風擺放位置,幾乎是讓麥克風環繞著艾維斯,才解決了問題。
艾維斯在錄音間裡,往往是真正的製作人,對音效的要求絕對完美,可以不厭其煩重的錄唱,據說〈Jailhouse Rock〉他唱到31遍才滿意,有時達不到自己標準,著急得幾乎都快哭出來了,讓旁觀的人都不禁動容。
但是據當時的合作夥伴們說,艾維斯並不專制,對於幫他配樂的電吉他手Scotty、貝斯手Bill兩位老搭檔固然如此,對於後加入的鼓手D.J.Fontana,以及RCA錄音間炙手可熱的鋼琴手Floyd Cramer、Gordon Stoker等,甚至合音者,也從未指指點點。艾維斯希望他們主動發揮創意,最多只說請快一點或慢一點。亦因如此,艾維斯早期唱片具有相當可貴的、即興的活潑氣氛,有各種曲式的特殊伴奏,若缺少伴奏們的全心投入,不可能在半世紀之後,聽來仍如此栩栩如生。無怪乎滾石合唱團主吉他手Keith Richards在他那本厚大的回憶錄《Life》(2010)中說:「大家都想做艾維斯,只有我不同,我想做Scotty。」
艾維斯及他的音樂夥伴們,曾創造出美國Pop排行榜上31張第一名的單曲唱片,隨便挑一張播放,都能讓人立刻開心起來,這是積德無量的人文工程。披頭四的約翰藍儂那句名言:「艾維斯之前,什麼都沒有。」(Before Elvis,there was nothing.)雖有點太嚴厲,卻得到太多人認同。
總結1956年的銷售成績,在全年52週的美國流行歌曲排行榜上,艾維斯有26週拿到冠軍,單曲賣出1,250萬張,專輯275萬張,還沒有加上其他國家呢。這些唱片中,有2個雙白金單曲、2個白金單曲、3個白金加長版專輯、4個加長版金唱片、2個白金專輯。
想想嘛!艾維斯這一群無師自通的毛小孩,居然可以搞出那麼大的局面,也只能說是天佑美國。
〈Hound dog〉在1956年的現場演出盛況。最前面談話的是杜威菲利普,美國第一個播放艾維斯〈That’s All Right〉的廣播節目主持人,他說,艾維斯的音樂對於構成美國青少年的心智,有巨大影響。艾維斯後面的電吉他手是Scotty Moore,他的伴奏對早期的艾維斯音樂有重大貢獻。
〈Don’t Be Cruel〉在1956年的現場演出盛況。這是原創者Otis Blackwell無法呈現的表演。
1957年艾維斯電影《Jailhouse Rock》片段。7首插曲的錄製完成於5月,電影於11月上映。這是艾維斯替米高梅公司拍的第一個電影,獲利滾滾。
〈Big Hunk of Love〉是艾維斯在1959年發行的單曲,他1970年代的現場演唱會很喜歡唱這首歌。這是他1968年的復出電視特別節目,看得出他是個練家子,各種樂器都難不了他。他還是在乎音樂的。此曲是Aaron Schroeder的創作。
(下篇請見:Elvis Presley:永不落日的搖滾之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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