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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s Presley:永不落日的搖滾之王(下)

艾維斯的1968年復出電視特別節目播出後,滾石雜誌說,艾維斯回來了,他復活了! 艾維斯的1968年復出電視特別節目播出後,滾石雜誌說,艾維斯回來了,他復活了! 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

(上篇請見:Elvis Presley:永不落日的搖滾之王(上)

艾維斯何時開始不再挑歌了?

藍調吉他天王B.B.King談到當初見到艾維斯,他還滿害羞的,躲在太陽唱片的錄音間角落,哼哼唱唱彈彈,不怎麼樣。「不出幾年,他就是滿貫王了,一切條件俱足,人非常英俊,歌聲非常圓潤好聽,又能跳舞,也演起電影來。全美國的流行作曲家都爭著獻給他最好的作品。」

甚至當時已成為美國反叛青年代表人物的鮑布.迪倫也說:「當艾維斯願意唱我的一首歌時,真是我一生的高潮點之一。」那是指〈Tomorrow Is A Long Time〉(1966)。後來艾維斯還錄了狄倫的〈Blowing In the Wind〉、〈Don’t Think Twice, It’s Alright〉、〈I Shall Be Released〉。

好幾本艾維斯的傳記都提到,派克上校算是個盡責的經紀人,沒有他,艾維斯最後可能就在美國南方或中西部混混,不了了之;他畢竟是個出身貧窮家庭、教育程度有限,個性也不擅於和人打交道的人,無法獨立開拓出較大的局面。

然而派克上校追求的是金錢,不是藝術。艾維斯在德國服兵役那兩年,記者開玩笑的問派克上校,艾維斯每個月有多少薪水呀?那是1958至1960年,派克上校居然回答:「我哪知道,他的軍中薪水我又沒分紅。」

艾維斯的一切所得,派克上校可以拿四分之一,這是寫在他們契約上,人盡皆知的。在1956年艾維剛爆紅時,派克上校還允許艾維斯自己挑歌唱,而艾維斯確實好眼光,像是歌迷朗朗上口的〈Hound Dog〉(Leiber/Stoller),這兩位是1950、1960年代流行音樂界的傳奇詞曲作家,合作過無數稀奇古怪的好歌,又替艾維寫了電影插曲〈Jailhouse Rock〉(監獄搖滾),成為艾維斯不朽的代表作之一。

對待如此重要的詞曲作家,派克的態度很糟,他們拿歌來,派克上校就給空白契約要他們先簽簽,意思是,你們不要管會賣多少錢了,簽就是了,價錢我們決定,反正你們也找不到更好的買家了,不會虧待你們的。偏偏Leiber/Stoller不吃這套,便與艾維斯漸行漸遠了。

黑人作曲家Otis Blackwell(1931~2002)替艾維斯寫了好幾首家喻戶曉的歌,如〈Don’t Be Cruel〉、〈All Shook Up〉、〈Return To Sender〉等,受訪時提到他根本沒跟艾維斯見過面,他是直接跟RCA簽5年約,把最好的歌都給RCA,再拿給艾維斯挑揀。他說他也不想見艾維斯,萬一艾維斯不喜歡他或什麼的,不是節外生枝嗎?創作者與表演者關係疏離至此,歌唱事業已淪為生產線了。

最妙的是Blackwell在1977年還出過一張專輯,叫做《These Are My Songs》,他自己唱這些歌,並且上電視節目,說艾維斯都是跟著他給的示範帶唱的,所以,是他教貓王如何唱歌的。Blackwell本身歌喉很棒,這樣說當然有點扯,但也看出作曲家人微言輕的可悲。Blackwell一生創作至少1,000首歌,最著名的還不是艾維斯唱的,而是Jerry Lee Lewis的〈Great Ball of Fire〉(大火球),據統計唱他歌的歌星們賣掉2億張唱片,可是他還是顯得很幽怨。人生當然是不公平的。

然而把一切都歸咎於派克上校,也不盡公平。例如流行音樂圈中頗受尊敬的猶太作曲家Aaron Schroeder就和派克上校交情很好,為艾維斯寫了很多既好聽又叫座的歌,如〈A Big Hunk of Love〉、〈Good Luck Charm〉、〈Stuck On You〉等。派克上校在乎的是比較容易入耳的歌曲,這也沒有錯,1960年代之後的艾維斯揮金如土,據說曾有幾年一個月就花掉2千萬新台幣,唱人人可以上口的新歌,不就可以賺更多錢嗎?

艾維斯固然對自己的身手很驕傲,卻從來也不覺得應該由他來引領搖滾樂的風潮。藍儂說艾維斯之前什麼也沒有,那是過譽,事實上艾維斯之前什麼都有,只是由於美國白人的種族歧視,看不到黑人音樂的好。論及旋律、節奏、音色、曲體、和聲,這些源自非洲的音樂全部具備。艾維斯知道,自己只是個重要的載體,他出格的表演方式,逼迫白人不得不承認黑人音樂的美妙。

根據Scotty Moore的講法,艾維斯自從開始演戲,對於歌曲就沒有像過去那麼挑剔了。他跟在艾維斯伴奏那麼許多年,「你們看到的是他的前面,我看到的是他的後面。」他說,從唱完〈Jailhouse Rock〉,艾維斯就變了。

原來極端崇拜艾維斯,認為沒有艾維斯就不會入這行的約翰藍儂,則認為艾維斯從1958年入伍就變了。其他幾位披頭四成員,初到美國最想見的就是艾維斯,過幾年之後也不那麼喜歡他了,「為什麼他後來唱歌,無論錄音或是現場,都要搞得那麼多銅管伴奏啦,合音啦……唱歌就唱嘛,單純一點不好嗎?」林哥這麼說。

這是1962年艾維斯電影《Girls!Girls!Girls!》的插曲。電影就是最容易打歌的地方。〈Return to Sender〉是Otis Blackwell創作的歌。

1968年重返歌壇演唱節目之後,艾維斯自覺的不再接電影了。因為電影越來越不賺錢。這個電視特別節目,其實是派克上校與NBC公司電影契約的附帶條件,125萬美元,艾維斯必須演一部電影,演唱一個特別節目。《Change of Habit》是艾維斯最後一個劇情片。

Leiber/Stoller的〈Trouble〉和Jerry Reed的〈Guitar Man〉。這是「Elvis’68 Comeback Special」的串歌。〈GiutarMan〉是不朽的藍調搖滾傑作,可看出艾維斯仍然非常享受公開演出。

「Elvis’68 Comeback Special」的終場歌曲〈If I can Dream〉。

艾維斯1968年重返歌壇演唱會

艾維斯崇拜詹姆斯狄恩,也自認比馬龍白蘭度帥,甚至他真的有些演技,連湯姆漢克斯都說,艾維斯的少數電影,其實還不壞。可是因為他的音樂成就,把他定型了,無論他飾演什麼角色,觀眾總是在電影院裡一邊吃爆米花,一邊等他何時會開口唱歌。

至於電影公司,往往也是看準觀眾心理,和艾維斯簽約的,有時一簽好幾部,每部艾維斯可以拿到百萬美元片酬,片中插曲的營收另外分配,就這樣,哪個電影公司不歡迎艾維斯?不過,由於拍片成本中艾維斯佔去一大塊,其他預算被擠壓成很小,大致上是青春歡樂喜劇,但求觀眾笑哈哈的走出電影院。

關於艾維斯演過的31部劇情片,影評人把它們分成三類:很差、糟透了、很可笑。艾維斯自己也曉得,然而好萊塢寵他,蘇菲亞羅蘭爬上他大腿餵他霜淇淋,安馬格麗特和他貼臉跳舞等等,主要的是,因為拍電影他進了名人圈,全世界都認識他也承認他,唸那些台詞很容易,他本來記性很好。而且,他自成一類,沒有人會把他拿來和任何影星比較,沒有競爭壓力。

從1956年到1969年,艾維斯一年總會拍個了兩三部電影,每部拍片時間不出兩個月,還要加上拍片前為電影準備插曲的錄音。當時MTV尚未出現,電影就是最好的打歌媒介,艾維也沒有時間做公開演演唱會了,讓他起家的音樂事業,他已不列為優先考慮。

直到1968年,NBC開始錄製艾維斯的特別節目,原規畫是聖誕節播放,派克上校也不以為意,但是創意總監Steve Binder野心不小,想把它做成艾維斯重返歌壇的宣示典禮。Binder私下提醒艾維斯,他是美國搖滾音樂的領航人,現在披頭四等樂團一一崛起,挑戰他在搖滾樂史上的地位;同時,源於黑人音樂的艾維斯風格的樂種,並沒有在1950年代發揮完畢,白人創造的新搖滾樂風要不是太暴力,就是太頹廢,或是太幼稚,艾維斯可以江山再起,把當初開鑿的井挖得更深一些,看看會再流溢出如何的好水。

派克上校反對,他還沒拿夠他的四分之一艾維斯收入呢,歌唱是一回事,競爭者既然那麼多,讓他們去搶破頭吧,他不要艾維斯去蹚渾水。Binder也不是省油的燈,他不是拿派克上校的薪水,經過連串設計,把艾維斯的搖滾天王形象,扳回來幾成。尤其有一段落,Binder把舞台安排得和觀眾很近,把艾維斯的老搭檔Scotty等人請回來,回憶當年唱老歌,現場幾乎沸騰。

播出之後,Binder與艾維斯坐著把整場演唱會再看一遍。艾維斯告訴Binder,從今起,他絕對不會再做任何自己無法認同的演出了,無論唱歌或電影,全文是:「Steve, I will never sing another song, act in another movie, or do anything I don’t believe in from here and out.

Binder說,他聽到了,但是「but I don’t think you are strong enough to do that」。

1964年《Viva Las Vegas》中艾維斯與安瑪格麗特熱舞。

《Elvis Returned to Vegas》1969年7月31日的開場秀。

1977年艾維斯去世後,CBS製作了他的最後演唱會實況記錄片。該片取自他生前幾個月的演唱會,他生平最後表演是在6月26日,地點是美國印地安納州。

拉斯維加斯的秀場歲月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不過Binder是對的,艾維斯無法抗拒派克上校的安排,一次又一次的往金錢坑裡跳。停演電影之後,拉斯維加斯的秀場在等著他。

1964年艾維斯主演的《Viva Las Vegas》,讓米高梅電影公司爽賺500萬美元。在貓王的電影史上,這是叫好也叫座的電影之一。女主角安瑪格麗特的片酬是15萬美元,艾維斯是百萬美元片酬外加插曲收入及電影分紅。兩人因電影而熱戀,是已和貓王訂婚的普里希拉(Priscilla Presley,1945~)最痛苦煎熬的一段日子,她與艾維斯結識於1959年,直到1967年才完婚,1968年生下麗莎瑪莉,是他們的獨生女,曾嫁給麥可傑克森(1994~1996)。

《Viva Las Vegas》之後,艾維斯的電影就每況愈下了,派克上校必須替艾維斯另尋出路。拉斯維加是美國人銷金之處,艾維斯在國際飯店登台演唱之前,舞台秀只是給賭客們的附帶娛樂,不指望它賺錢。艾維斯之後,它變成一種娛樂圈的傳統,美國最紅的歌手或合唱團,都有機會到拉斯維加淘金。1969年商談契約,派克上校自然也是顧及個人好賭的習慣,艾維斯唱歌時,他可以去賭場大過其癮。

意外的是,艾維斯一到拉斯維加,便感到稱心如意,在一群私人保鑣護衛下,他得以過著像在家鄉的雅園(Graceland)那樣無憂無慮的生活,有吃有喝有女人有歌可唱,一天兩場,晚上8點、12點,每場將近2小時,唱些他做夢也能唱的歌,同時也有為他的新舊歌曲打歌的功能。

1969年7月31日,艾維斯在新開幕的國際酒店登台,它擁有全拉斯維加斯最大的舞台,可容納2,200名觀眾。觀眾的熱情,讓他感到賓至如歸。派克上校眼見舞台秀大受歡迎,立馬與酒店再簽新約,讓艾維斯唱5年,每年2月唱到8月,年薪100萬美元,總共57場,開始賣票後,全部入場券29天售光。

由於艾維斯在拉斯維加斯秀場之前,已9年沒有空辦演唱會,很多他的歌迷完全是衝著聽他一次現場,才到拉斯維加來。

艾維斯就這樣把他最後的歲月給了拉斯維加斯。長時間不在家,加上他的頻繁外遇,終導致妻子普里希拉愛上她的跆拳道教練,兩人宣布離婚(1967~1973)。大家都想知道艾維斯的私生活,普里希拉後來常上電視受訪,尤其艾維斯在1977年8月去世後,談話揭露得更多,艾維斯的衣食住行乃至性生活,都可以成為話題。

出面談論艾維斯的人,一年多似一年,連他的保鑣都出書寫「我在艾維斯身邊的日子」,其中一人說,艾維斯婚後很提防任何男人與普里希拉長時間接觸,特別是不能待在同一個房間內,萬一被艾維斯撞見,輕則叱罵、重則開除。但是艾維斯自己做不到不搞外遇。離婚後,普里希拉回復她清純的美貌,不再為了討艾維注意而裝扮搞怪,過著愉快的名人生涯,演電視、電影也寫作出書。貓王死後,雅園在她合理經營下,成了美國的觀光重鎮。

艾維斯去拉斯維加斯駐唱之初,曾邀請Scotty等三人他早年發跡時的伴奏們前往,但是他們不想去。他們想起1956年後,艾維斯正風光時,還在拿他們的週薪200美元,數度要求加薪未果而辭職。Scotty說,自從1968年的特別節目之後,他再也沒見到過艾維斯。

艾維斯當然不是絕情之人,他發跡後馬上給父母親安家,母親葛萊蒂絲喜歡養雞,引起鄰居不悅,1957年,他當機立斷以102,500美元,買下占地14英畝、13個房間的雅園,是早年拍攝電影《亂世佳人》的場景之一,媽媽葛萊蒂斯高興極了。但好景不常,艾維斯成長時家計艱難,她必須做各種活兒貼補家用,體力不足時就吃安非他命,那是許多國家的勞工應對疲憊的良方,到了艾維斯可以養家,她身體也差了,染上難治的慢性肝炎,因肝硬化去世,享年僅46歲(1912~1958)。

艾維斯當時在德國服兵役,只來得及趕回來見媽媽最後一面,媽媽去世後那幾天,他悲痛不已,整天抱著頭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怎麼辦呢?」記者去採訪,發現艾維斯父子坐在雅園主建築前面的階梯,哭泣不止。

葛萊蒂斯去世前兩年,和艾維斯去世前一樣,突然沒來由的發胖到奇怪的程度,這或許不只是巧合。另一個巧合是,葛萊蒂絲去世於8月14日,19年後艾維斯去世於8月16日。

媽媽長久以來是艾維斯的一切,她奮力的讓艾維斯過得正常,沒有太多匱乏的長大成人。有一說法,為了保護艾維斯,從小學到高中,每天早上她都走路送艾維斯到學校,只是艾維斯大了之後,她是走在對街,深怕他的同學會笑他。這樣的母子情深,一旦母親去世,艾維覺得人生無常。然後是普里希拉的離開,兩人離婚後,艾維斯還常去找她訴苦,因為他並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訴苦。

1937年艾維斯2歲,與父母親攝於密西西比州Tupelo,他的出生地。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 從小到大,艾維斯母子感情非比尋常。圖片來源:擷取自網路。

親情、愛情、友情都是難得的

媽媽葛萊蒂絲教養出的艾維斯,是個溫和與理性的人,一生與人為善。相較於一般好萊塢巨星,他並沒有太多花邊新聞,也沒有女人爆料和他不倫,或是生下了什麼小孩。是的,他有過裝修雅園半年花掉超過1億新台幣的記錄,而且那是1974年的一億,然而錢是他辛苦賺的,他沒有負債。是的,他的私人醫師有過一年開給他數千粒各種精神藥物的記錄,然而他也只是個普通人,有睡眠不好、心情焦慮等精神狀況。

艾維斯沒有光是吃喝玩樂,音樂仍是他唯一的心靈寄託。從1954年到1977年,他錄製過唱片曲目超過500首,直到今天,艾維斯考古家(the Elvis Archaeologist)們仍孜孜不倦的尋找、統整、詮釋他當年留下的錄音紀錄,希望深化這段搖滾樂發跡史的文化價值與力量。

與艾維斯接觸過的人,都難忘他對人溫暖與慷慨。幽默是他治療寂寞的真正藥方。著名的雙重唱正義兄弟(The Righteous Brother)之一的Bill Medley,曾回憶說,他當時也在拉斯維加斯駐唱,艾維斯是8點的場子,正義兄弟接著唱10點的場子,然後艾維斯唱12點的場子,正義兄弟再接著唱2點的場子。因為不會唱滿兩小時,他下班後艾維斯已進到後台在化妝了,常打電話要Bill過去聊天,講些五四三的話題。艾維斯不時吃他豆腐,說:「你們還唱我的歌啊!」指的是〈You’ve Lost That Loving Feeling〉,他們和艾維斯上場都會唱這首歌。

其實好多人錄過這首歌,只不過一般公認正義兄弟1964年的版本最好聽,可是艾維斯不服氣,決定要逗逗正義兄弟。有一次,在正義兄弟的10點場,正在唱〈You’ve Lost That Loving Feeling〉準備結束節目時,艾維斯上台了,他帶著三兩個保鑣,悄悄的從兩兄弟的後面,若無其事的穿越舞台,走到另一邊。觀眾被這一幕驚呆了,艾維斯是眾人皆知不與其他歌星同台的「歌王」,怎麼會出現在台上?觀眾騷動不已,Bill花了好幾分鐘才把觀眾按捺下來。

好了,拉斯維加很小,消息立刻傳了出去。本來午夜2點的場子的觀眾不多,那天湧進大量觀眾,座無虛席。當兩兄弟唱〈You’ve Lost That Loving Feeling〉唱到一半,艾維斯又來了,這次帶來一隊保鑣加工作人員,由他領頭,魚貫穿過兩兄弟後面的舞台,觀眾嘩笑開來,簡直整場暴動,Bill花了將近20分鐘,才將觀眾情緒安撫下來,開玩笑說:「我們不該唱他的歌。他在不爽了。」

後來艾維斯來電話說:「昨晚失禮了!」就這樣。

另外一個故事,1965年披頭四到雅園看艾維斯,離開時,原來經常守在門的貓王迷看到披頭四,尖聲怪叫,事後艾維斯問在場朋友,她們叫我的聲音大,還是叫披頭四的聲音大?「這很不公平呢,他們有四個人,我才一個人!」

艾維斯沒有諍友,事實上他除了爸爸和女朋友,就是成天與保鑣們混,根本連朋友都沒有。娛樂圈交友不易,大家一天到晚在趕場,彼此又有競爭性,加上以為艾維斯高高在上,誰會想到跟他交朋友。

著名的鄉村音樂作曲家Mac Davis,曾為艾維斯寫過3首銷售超過百萬張的金曲,《In the Ghetto》、《Don’t Cry Daddy》和《Memories》,講過一個感慨的故事,說是有一天在曼菲斯,艾維斯請他去常包場的電影院看戲,他人一到,就走到艾維斯旁邊的座位坐下,兩人有說有笑。中場Davis上廁所,突然出現一位先生,提醒他:「來賓是不能和艾維斯並排坐的,你必須坐後面幾排。」云云。

Davis馬上發火,回座與艾維斯說,他要走了,電影不看了。艾維斯問他怎麼了,他也說了,但是不肯指明是那位保鑣惹的禍。他當著眾人,跟艾維斯要電話號碼,艾維斯有些發窘,因為不知道自己電話號碼,叫旁邊的人抄給了他。Davis這樣做,只是為了給艾維斯身邊的人看,他與艾維斯是朋友,哪能這樣對待朋友呢?

Davis說,他從未撥過電話,艾維斯去世那麼多年了,他始終留著這張寫有電話號碼的紙片。

幾乎每過幾年,美國流行歌唱界總要再一次舉行艾維斯紀念會,而Davis也總是受邀唱〈Memories〉這首歌做為壓軸。2019年向艾維斯致敬的晚會,Davis垂垂老矣,唱了最後一次〈Memories〉,2020年便去世了。

Davis小艾維斯7歲,2022年是他的80歲冥誕,而假使艾維斯依然健在,今年就是87歲,他已離開我們整整45年了。

〈Memories〉這首歌,是Mac Davis 應NBC公司之邀,為艾維1968年的復出特別節目寫的歌,後來常被艾維斯的歌迷指定為他們喪禮時要放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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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文化大學法律系財經組。多年來主業為期刊編輯工作,曾擔任《台灣新文化》、《日本文摘》、《牛頓科學》、《人本教育札記》等月刊及《重現台灣史分冊百科》總編輯,《新台灣》週刊編輯顧問等。著有《終生的反對者》、《人類沙文主義者》、《男人女人懂不懂:後性別時代的情欲觀察》等書,整理有《小驢:凱歌堂講臺.周聯華牧師講道集》、《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口述歷史》,譯有《漢娜鄂蘭傳》、《李仙得:南台灣踏查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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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文化大學法律系財經組。多年來主業為期刊編輯工作,曾擔任《台灣新文化》、《日本文摘》、《牛頓科學》、《人本教育札記》等月刊及《重現台灣史分冊百科》總編輯,《新台灣》週刊編輯顧問等。著有《終生的反對者》、《人類沙文主義者》、《男人女人懂不懂:後性別時代的情欲觀察》等書,整理有《小驢:凱歌堂講臺.周聯華牧師講道集》、《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口述歷史》,譯有《漢娜鄂蘭傳》、《李仙得:南台灣踏查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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