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1 歲進入公職,今年 53 歲,服務已 32 年,目前擔任基層機關主管。一路沒有特殊背景,也沒有任何關係,只是按部就班、盡力完成每一項工作。隨著年紀漸長,記憶力與體力都已不如以往,我開始思考退休規劃,也因此看見現行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亟待檢討之處。
近年退休制度歷經改革,政府希望兼顧國家財政與退休基金永續,這些目標值得尊重。然而,制度在追求永續之餘,是否也應兼顧人力運用與行政效率,值得重新思考。
資深公務員退不了,年輕人升不上去
目前,公務人員即使已累積多年服務年資,若想領取減額月退休金,仍必須在職至法定年齡才能支領。換言之,即使一位公務員已服務超過 25 年,希望提前退休,也沒有「先退休、待年滿 60 歲再開始支領減額月退休金」的彈性選擇。
這項限制,表面上是延後退休,實際上卻可能造成另一種制度僵化。
以我自己為例,如果現在退休,距離可領取全額月退休金仍有 10 多年,期間沒有固定收入,對多數家庭而言都是沉重負擔。因此,即使自覺體力、記憶力已逐漸下降,我仍只能選擇繼續留任,直到符合減額月退休金的請領資格。
然而,這真的是公部門最好的安排嗎?
許多高年資公務員並非不願意退休,而是因制度設計不得不留下。有人工作熱忱已不如從前,有人體力逐漸衰退,也有人希望將人生重心轉向家庭或健康,但仍只能繼續在職。身為主管,我也深知,部分工作勢必更多仰賴年輕同仁承擔,而主管職卻仍由資深人員占據。這並非個人的問題,而是制度所造成的結果。
另一方面,主管職長期無法流動,也壓縮了年輕公務員的升遷空間。許多能力優秀、充滿熱忱的同仁,看不到發展機會,工作負擔卻日益加重,對留任公職的意願自然受到影響。長此以往,不利於公務體系的新陳代謝,也難以提升行政效能。
因此,我主張政府重新檢討現行制度,增設一項彈性選擇:任職年資滿 25 年以上的公務人員,可依個人意願先行退休,並自年滿 60 歲起支領減額月退休金。
不增加國家負擔,也能讓退休制度更有彈性
必須強調的是,這並非要求增加退休給付,也不是要求提前開始領取退休金,而是讓符合資格者能夠依人生規劃選擇退休時間,並在法定年齡開始領取依法減額的月退休金。退休金總額仍依現行制度計算,不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事實上,提供退休彈性,不只是照顧高年資公務員,更有助於促進公部門的人力活化。願意退休的人可以有尊嚴地離開職場,主管職得以順利傳承,年輕公務員獲得更多歷練與升遷機會,組織也能保持活力,形成世代交替的正向循環。
我曾向主管機關反映,希望增加這樣的制度選項,得到的回應是:「公務員領的是國家的薪水,和勞工不一樣。」我認同公務員肩負公共責任,也正因如此,更希望每一位領取國家薪資的人,都能在最適合自己的階段發揮最大的行政效能,而不是因制度限制,被迫留在一個自己已不適任、也無法安心退休的位置。
退休制度改革,不只是退休金如何計算,更關乎政府如何有效運用人力資源。當制度能兼顧公平、財政永續與組織活力,才能真正達到改革的初衷。
期待政府能重新檢視現行規定,給高年資公務員一個更有彈性的退休選擇,也為整個公務體系創造更健康、更有效率的人力環境。
(作者為資深的基層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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