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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復活了」!《憲法訴訟法》修正立即失效,對政局會有什麼影響?

行政院與立法院,必須重新面對大法官復活後,強勢改變的政治走向。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又會對台灣政局帶來什麼影響? 行政院與立法院,必須重新面對大法官復活後,強勢改變的政治走向。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又會對台灣政局帶來什麼影響? 圖片來源:corgarashu/Shutterstock

2025年12月19日下午3點,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明亮的聲音透過直播傳遍全網,宣告立法院去年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有關大法官開庭門檻等規定,因違反正當立法程序與權力分立,立即失效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的反應即時而暴烈。黨團記者室內,諸位藍委臉色鐵青,搭配背後螢幕上的字卡,他們發出了嚴厲指控:「這是中華民國憲法之恥!」

呼應藍營憤怒,民眾黨也帶來高張力的批判,主席黃國昌警告「民眾黨一定會有所行動」,如同當年太陽花運動口號,「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而在民進黨立院黨團,氣氛則如釋重負。范雲說,人民的權利將因憲法法庭恢復運作,獲得保障;不論誰執政,憲法法庭都是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

無論如何解讀,憲法法庭的判決已然落下,如同閃電劃破了台灣僵滯已久的政治天空,使得行政院與立法院,必須重新面對大法官復活後,強勢改變的政治走向。

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又會對台灣政局帶來什麼影響?

2025年12月19日下午3點,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明亮的聲音透過直播傳遍全網,宣告立法院去年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有關大法官開庭門檻等規定,因違反正當立法程序與權力分立,立即失效 。圖片來源:截取自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YouTube

當「立法程序」與「癱瘓法院」成為違憲關鍵

簡單說,這是一場憲法法庭的生存自衛戰。

本號判決,觸及了一個大家比較陌生的憲法難題:當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不是用來限制人民的權利,而在限制大法官的開庭門檻,憲法法庭該如何看待?

按照這次被拿來檢驗的《憲法訴訟法》,最關鍵的條文說:大法官必須要湊滿10人才能開庭。可是在現有大法官僅剩8人的前提下,將連討論案情的資格都沒有,更遑論判決。這意味著,大法官如果繼續緊抓這條法律,就必須「保持癱瘓」。  

於是,本號判決用了「憲法自衛」的邏輯,破解了這個死結。判決指出:「我們不能依據違憲的開庭門檻,來審查它是否違憲。」此時,大法官有權且有義務,回歸到「修法前」的程序規定[1] ,甚至回歸憲法來行使審查權。

那麼,開庭門檻等規定,到底哪邊違憲呢?

首先,大法官強調,民主不只數人頭,更須具備「說服與討論」。判決引入了一個關鍵概念:「決而未議」。這4個字精準描繪了當前國會的病灶。所謂決而未議是指立委雖然有投票,但投票前的討論過程卻被徹底空洞化、形式化。大法官舉了以下的例子,認定已經構成「明顯重大之瑕疵」:

  1. 沒收委員會與黨團協商

最終通過的法案版本與委員會階段或黨團協商的版本截然不同,完全未經過充分的逐條討論,也沒有詢問其他主管機關的專業意見,架空了立院最基本的審查責任。

  1. 倉促三讀不顧反對意見

既然已有少數委員要求記名表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主席就應將全案提付表決,讓人民知悉不同委員的各種立場,這才符合民主原則。然而,會議主席僅在宣讀人員讀完條文後,詢問有無文字修正,隨即立即宣示「沒有文字修正,決議通過」,幾乎沒有給予在場委員合理表達反對意見的時間。這種做法,等同用主席宣示取代了委員的表決權。

其次,除了程序瑕疵外,門檻規定也因欠缺代理配套,而踩到了權力分立的紅線。想像一下,如果憲法法庭是維護民主運作的伺服器,那麼這台伺服器必須是「全年無休」的。因此,當立法院在制定規範大法官的法律時,絕對不能只考慮開會門檻,更得準備好「備援系統」。如果因為法律設計的缺失,導致大法官人數不足、職權被實質封鎖,這不僅是立法失能,更是違反了憲法設計大法官的初衷,讓司法權失去了制衡的力量。

綜觀全球民主國家,憲法解釋權被視為「一刻都不能缺」的關鍵力量。為了不讓政治僵局癱瘓法庭,各國都有獨到的「保險方案」。例如德國法規就規定:如果新任人選無法透過參議院、眾議院選出,屆滿的大法官必須留守,直到接班人上任為止。甚至單一議院若在2個月內選不出人,另一議院還可以代行選舉權,不讓一方惡意卡關。

那當大法官找回開庭釋憲的權力,又會對台灣的政局帶來什麼改變?尤其為什麼會對人民有利?

當大法官找回開庭釋憲的權力,又會對台灣的政局帶來什麼改變?尤其為什麼會對人民有利?圖片來源:憲法法庭網站

終結2024年以來「突襲立法」的新常態

最大的扭轉,就是立法院這2年盛行的攻防文化。最近,議會審議往往建立在強行輾壓之上,為了貫徹黨意,立院多數大幅使用「逕付二讀」、「最高機密版」等突襲手段。

然而,判決明確將「決而未議」列為違憲事由,這意味:立院多數如果還是堅持不與相反意見多多討論,一味只靠投票決勝負,這樣誕生的法案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也就是說,立院少數可以立即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讓沒有好好討論的法案瞬間失效。  

如同張嘉尹老師所分析的:這一舉把「水龍頭」關起來了,讓少數黨在委員會、政黨協商、二讀會都有較為充分的發言機會。這可能迫使立法院生態發生以下結構性變化:

  1. 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為了避免法案被宣告違憲,法案必須在委員會經過實質的逐條討論。主席不能再隨意動用「停止討論」權。

  2. 協商取代對抗:既然缺乏討論「強行硬過」的法案會無效,多數黨將被迫與少數黨進行實質協商,尋求共識,以確保立法程序經得起司法檢驗。

  3. 議事透明化:所有的修正動議必須提前公告,讓社會與立委有足夠的時間審閱。那種「拿出一張紙就要大家簽名」的時代將宣告終結。

然而,改變總伴隨著陣痛。憲法法庭的判決雖然確立了新的立法規則,但也激化了短期的政治動員。國民黨陣營就揚言要於立院院會提案對大法官提出譴責、並宣告判決無效;也將在近期向台北地院、地檢告發大法官濫權瀆職、涉嫌觸犯《刑法》枉法裁判罪。

既然大法官現在若能夠繼續正常行使職權,卓榮泰院長先前所憂心的憲政爭議無處解決、甚至是「司法真空」的緊急狀態,目前似乎已不復存在。圖片來源:卓榮泰臉書專頁

這件事,也影響卓榮泰「不副署」的正當性

就在本號判決出爐前夕,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做出了一個台灣憲政史上極為罕見的決定:拒絕副署。該行動的政治意圖在於:當憲法法庭先前面臨被癱瘓的風險時,行政院長必須挺身而出「說不」,同樣成為憲法的守護者。然而,隨著這號判決宣告大法官「歸隊」,憲政運作的鐘擺也應隨之盪回原位。

在正常的憲政民主體制中,行政與立法的火車對撞,最終都該交由憲法法庭這個「終極裁判」來定奪。既然大法官現在若能夠繼續正常行使職權,卓榮泰院長先前所憂心的憲政爭議無處解決、甚至是「司法真空」的緊急狀態,目前似乎已不復存在。

換言之,當法庭掛號的燈重新亮起,行政院就不能再以「自力救濟」作為抵抗立法的唯一手段。原本救急性質的「不副署」,在司法功能恢復後,已經失去了號召的正當性基礎。這就是大法官重新復活的好處。而且,別忘記下面這件事。

9成以上案源來自人民,誰在害怕憲法法庭?

就算沒有本號判決,立院多數這2年不斷攻擊憲法法庭是「民進黨開的」、「政治打手」,試圖把癱瘓憲法法庭合理化為「教訓執政黨」。然而,數據揭示了一個截然不同的真相。

根據司法院的歷年統計,憲法法庭自新制上路以來,受理案件粗估9成以上來自「人民聲請」 。政治機關(如立委聲請釋憲)的案件佔比極低,不到1成。  

這些由人民啟動的釋憲案,代表著數以千計在普通法院耗盡救濟途徑、仍感冤屈的台灣公民。他們不是政治人物,他們是我們身邊的普通人。

這意味著,如果憲法法庭繼續欠缺配套、保持癱瘓,這9成以上的人民聲請案將全數面臨「無限延宕」。那個因為身高差1公分而當不成警察的年輕人、那些無法享受結婚制度的同志族群、那個流浪多年的代理教師,都將求助無門。

讓大法官擺爛,懲罰的不是特定政黨,是全台灣急需權利救濟的人民。讓大法官復活並不是「親痛仇快」,而是「還給人民該有的救濟權益」。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為我們12月25日的行憲紀念日,送上了最珍貴的聖誕禮物。

美國耶魯大學憲法學者布魯斯.艾克曼(Bruce Ackerman)曾提出了著名的「憲法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理論。他認為,在特定的歷史節點,日常政治的常軌會失效,社會陷入高度的憲政對抗與動員。此時,人民與政治領袖被迫回到憲法的根基,透過深度的思辨,重新確立國家運作的基本價值與權力邊界。

2024年以來的國會擴權法案、2025年的憲法訴訟法修法,癱瘓了大法官1年多的時光,以及後續行政院長的拒絕副署,這一連串事件,迫使台灣社會直面許多政治衝突。圖為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法修正案院會。圖片來源:天下資料,邱劍英攝

台灣此刻正處於這樣一個經典的「憲法時刻」。 2024年以來的國會擴權法案、2025年的憲法訴訟法修法,癱瘓了大法官1年多的時光,以及後續行政院長的拒絕副署,這一連串事件,迫使台灣社會直面許多政治衝突。這不單是藍綠白的惡鬥,也是對「憲法價值」的根本辯論。

僵局雖然痛苦,但正因這些僵局,我們才有機會在這些爭議的累積下,慢慢有機會思考並著手打破舊有的政治慣性,讓台灣國會從粗糙的「投票大隊」走向成熟精緻的「辯論殿堂」。

但理想歸理想,現實上我想引用中研院歐美所助研究員邵允鐘在「我們必須成為憲法法庭的後盾」的觀點:「立法院多數聯盟將傾洪荒之力,否定這份判決書以及憲法法庭的正當性。他們將試圖說服其支持者這份判決書沒有法律效力,也因此不能拘束立法院,並且鼓動其支持者拒絕承認憲法法庭接下來將做成的任何判決的合法性。」

但若民意願意為大法官的後盾,憲法法庭就不再是政黨鬥爭的犧牲者,而是守護公義的堡壘。就像它這次要求立法院要好好開會不然就違憲;它的回歸,也讓行政院長不能隨便繼續不副署。

因此,當大眾願意一起守護大法官運作,它就能回過頭來,成為穩定台灣民主發展最強大的力量。

如果你也認為,台灣需要一個能說理、敢說話、願意承擔政治後果的憲法法庭,請一起支持大法官,守住司法作為民主最後一道防線的空間。這不是為了某一次特定判決,而是為了讓未來的憲政對話,還能繼續發生。


[1]  在「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還有一個爭議在於:就算用舊法來計算投票門檻──即「現有總額過半數」,如果全體8位大法官只剩下5位,還能做出判決嗎?亦即,3位選擇缺席、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到底該不該算在「現有大法官總額」裡?

針對這個問題,本號判決指出:如果堅持把這「拒絕進場」的大法官計入總額分母,那麼剩下的5位大法官將永遠無法達到「3分之2(即6人)」的門檻。簡單來說,這5位大法官的立場是:憲法法庭不能因為「有人不來開會」就被沒收。

他們主張,大法官不能拒絕履行審判義務,那是憲法賦予的職責。面對3位大法官始終不願進場,這樣「極端且不得已」情況,憲法法庭決定比照主要民主國家的既有做法,不把缺席的大法官算入現有總額,就以在場5位大法官為主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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