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延伸宜蘭案,第二階段環評公聽會其中一場到宜蘭大學召開,我代表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到場發言。公聽會前日就在新聞上看到,主張要擴大開發的壯圍鄉長沈清山,對反高鐵的環保團體嗆聲:「不讓環保團體綁架國家重大建設。」
我當時不禁想,沈鄉長真正的敵人恐怕不是環保團體,而是這個國家的「環評制度」。因為環境影響評估就是在大談環保、是過度開發行為的守門員;環保團體出現在環評程序中提出意見,只是恰如其分而已。

從太魯閣號事故看高鐵救災困境:隧道內出事怎麼辦?
高鐵延伸宜蘭看似板上釘釘,畢竟都進環評了,規劃單位多的是論述與政策資源,對於各種環境阻礙總能見招拆招,甚至能像四接那樣,技術性讓汙染證據無法說話。但我們還是要努力在程序上拉開對話空間,讓這程序不透明、公民參與嚴重不足的「黑箱高鐵」,談得更透明、談得更清楚。
要說環保團體「反對四接」是支持原本的燃油電廠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對高鐵」的團體(例如高督盟)主張對照直鐵方案進行效益評估,難道支持直鐵嗎?當然也不是。我們要拉開的,是這裡面有太多不夠深思熟慮與多元視角來探討的地方。當然,以目前「對話」的成果來看,我們仍主張反對高鐵,我個人甚至也反對直鐵。
無論是高鐵或直鐵,光是挖一條長鐵路隧道,災害事故應變就讓我擔憂得不得了,但隧道應變的設計卻簡單帶過,我在公聽會提了,也沒有任何媒體關心而記上一筆。
新的高鐵路廊是由10座隧道(33.88公里)、12座高架橋樑(24.78公里)這類搶救災困難路段來混合編成,最長的單一隧道預計會有8.04公里。在這次環評文件裡面,提到隧道一側設置1.2公尺寬的緊急走道,並且每3公里設置一處橫坑道作為緊急出口,再加上要求列車防燃、要有火災的消防與排煙設施,沒有更多了,對,沒有更多了。
延伸宜蘭計畫共60.6公里,橋、隧超過9成,並且主要部分都在與世隔絕的地方。我們搞過鐵路演習的都知道,鐵路事故發生後,除了疏散動線,還要考慮可迅速抵達的救護救災資源、鄰近營運單位應變人力與健全的內外通報系統,以及車輛與各類應變搶救人員駐紮的空間(現場指揮中心、檢傷分類、照護區、接駁區,還有容納各種調查、搶修、大型車輛與機具、水電與通訊建置、引導人員甚至採訪人員的空間)。
大家一定要知道一件事是:同樣是隧道,公路事故與鐵路事故的搶救災,在可及度與機動性條件完全不同。搶救災人員光是要順利到達鐵路事故地點,就必須來自中轉好幾手的消息、營運事業人員與之匯合並帶路,消防車與救護車可能還要停在好幾公里外的地方,人員只能徒步走林道或邊坡再進入隧道口揹人出來。慘痛的例子,涉及隧道環境的太魯閣號事故,還只是發生在「隧道口」,湊巧旁邊又有車輛道路與足夠的空間,也都還是要花上7天才讓現場復原。那如果發生在隧道中間怎麼辦?
即使是多地形與車種複雜的台鐵,也不敢選擇10公里長的新觀音隧道作為事故演習地點,它一樣有設置「緊急走道」與「橫坑道」,但橫坑道外的環境很險峻,要抵達有很多關卡,不只是怕救災流程過於複雜,該演習情境還被視作不但危險又很難做到的事情。
在我看來,大量橋、隧混合編成的高鐵或直鐵,遠比新觀音隧道更具挑戰,更不用說高鐵路廊更欠缺配合鄰近應變介面(例如公路或聚落)來調整的條件,時速300公里的高速列車只能受限於圓滑筆直的路徑運轉。若沒有在一開始規劃設計,就去考量整個救災應變流程的需求,那這就會成為高鐵或台鐵在設想事故災害時「不敢碰觸」的議題,因為根本不想、也沒有能力進行處置。

「百年重大建設」還是「宜蘭大災難」?
有一位很有正義感的主流媒體記者,在公聽會幾天後打給我,他認為路廊沿線禁限建的資訊都沒有在公聽會中傳達,受影響的居民根本都不知道這些事。我說對呀,公聽會的簡報真的沒有切中要點,反而之前公民幫推辦的民間工作坊,他們整理的簡報資訊更多元也更接地氣,這才是公聽會該放出來給大眾了解的,在「公眾對話」上,公部門真的該跟民間多學習。
不同評估階段固然有不同的關注重點,陳金德受訪說高鐵的可行性評估他早就送審通過,言下之意是並沒有像外界說的跳過去、用直鐵評估充當高鐵評估。其合法或正確與否暫且不論,問題是你沒說根本沒有人知道,整個程序也沒讓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開放公民去檢視與討論,所以公民中所有不同立場與需求,全都擠到環評公聽會去伸張,高督盟也才會端出多達8個不同面向的反對意見,細數高鐵不只環境層面的諸多疑慮。
房地產與不動產仲介商在大門前發傳單、主張要再擴大開發的鄉鎮村里動員數百名民眾到場造勢、孫博萮一個人高舉「反高鐵」標語力抗村里長的咆哮抗議、各懷擔憂的不同主張者在座席間沉默不語。
陳金德說,高鐵是宜蘭百年重大建設,最好今年8月就把環評審完,趕快進入工程設計與施工階段。我們最擔心的就是陳金德這種好大喜功、粗製濫造的過程與政治指導。明知是重大建設、對宜蘭未來影響甚鉅,我們宜蘭人連國道5號帶來的利弊都還沒有一致評價,這類政治人物卻不顧細緻完整的討論,就要趕著快速闖關。
我認為啊,這絕對是宜蘭的大災難。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