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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之聲背後的失語輓歌:讀《民謠女性主義》與 60 年代的殘酷神話

對於瓊.拜亞(Joan Baez)而言,民謠圈卻沒有給予她像巴布.狄倫(Bob Dylan)這般同等的自由。 對於瓊.拜亞(Joan Baez)而言,民謠圈卻沒有給予她像巴布.狄倫(Bob Dylan)這般同等的自由。 圖片來源:Wikipedia,Public Domain

2026 年的春寒料峭中,歷史的唱針在時代的黑膠溝槽上,猛然刮出了一道極為刺耳的裂音。近日,美國《紐約時報》連番揭露已故民權運動領袖、被無數進步青年奉為聖人的塞薩爾.查韋斯(Cesar Chavez,1927-1993),在 1970 年代曾長期性侵與性騷擾未成年少女,甚至連當年與他並肩作戰的「美國農場工人聯合會」(UFW)共同創辦人多洛雷斯.韋爾塔(Dolores Huerta)也沉痛指控曾遭其強暴而致孕,整個美國民權運動的輝煌史頁,彷彿瞬間蒙上了一層令人作嘔的血污。

看著這則新聞,我不禁想起民謠女歌手瓊.拜亞(Joan Baez)。在 1960 到 1970 年代那段風起雲湧的歲月裡,她與查韋斯曾是無比緊密的革命盟友。從 1965 年爆發於加州德拉諾的葡萄園大罷工(Delano Grape Strike),到 1972 年查韋斯在亞利桑那州為抗議惡法而進行長達 24 天的非暴力絕食,瓊.拜亞始終相伴其側。她用那把木吉他與純淨的女高音,為農民工的苦難賦予了神聖的道德光環,甚至為此不惜與勞工們一同入獄。當年她在葡萄園裡獻唱的身影,以及紀錄片《給塞薩爾的一首歌》(A Song for Cesar)中她對這位「非暴力抗爭」領袖的推崇,如今對照著那些在農運大旗的陰影下,被噤聲、被蹂躪的女性軀體,顯得何其諷刺與荒謬。

這份歷史的震撼,恰好為我近期展讀的學術著作──美國作家暨音樂學者艾迪.馬赫馬薩尼(Addie Mahmassani)的博士論文《民謠女性主義:美國民謠復興運動中的女性》(Folk Feminism: The Women of the American Folk Revival),提供了一個最為殘酷且鮮明的現實註腳。在那看似充滿理想與解放的民謠與民權運動背後,女性往往在父權結構下承受著被忽視、甚至被嚴重剝削與暴力的巨大代價。當我們將視角從男性英雄的紀念碑後方移開,重新聆聽 1950 年代末期至 1960 年代初期的民謠復興(Folk Revival)運動,會發現那些撥弄著琴弦的女性,她們在對抗資本主義或種族隔離的同時,毋寧更是對抗一個將她們視為附庸、繆斯與神壇祭品的「男性凝視」(Male Gaze)。

在男性書寫的歷史裡,狄倫(右)的偉大來自於他的「大腦」與「世界觀」,他是一位思想家;而瓊.拜亞(左)的偉大,卻僅僅是因為她「擁有」那副完美的聲帶。圖片來源:Wikipedia,Public Domain

誰的「真實」?巴布.狄倫的流浪面具與瓊.拜亞的純潔枷鎖

在探討美國民謠音樂史時,學界與樂評人長久以來皆患有一種難以治癒的「狄倫中心主義」(Dylan-centric)。傳統的歷史敘事總習慣將 1960 年代初期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視為革命的起點,而巴布.狄倫(Bob Dylan)則是那個帶著木吉他與口琴,從明尼蘇達州走到紐約,將詩意與抗議完美結合的「時代之聲」。然而,《民謠女性主義》一書無情地拆解了這套由男性史學家建構的神話,直指這套史觀背後的性別暴力。

民謠音樂的核心信仰是「真實性」(Authenticity),但在父權社會的運作下,「真實性」的獲取途徑卻有著極為雙重標準的性別門檻。身為白人中產階級男性的狄倫,擁有一種自由選擇的「主導權」(Agency)。他可以毫無包袱地模仿他的精神導師伍迪.蓋瑟瑞(Woody Guthrie),刻意穿上粗糙的丹寧布,虛構自己在西部搭乘貨運火車流浪、與底層勞工搏鬥的身世(人設)。這種「偽造的真實性」(Fabricated authenticity)在男性身上被美化為一種對抗主流中產階級的浪漫反叛;這是一場容許男孩們化身為藍領工人的政治化裝舞會。

但對於瓊.拜亞而言,民謠圈卻沒有給予她同等的自由。當她在 1959 年新港民謠音樂節(Newport Folk Festival)以赤腳、長髮的波希米亞形象登台時,大眾與媒體立刻將她鎖定在「純潔、無瑕、聖母般」的刻板框架中。在男性書寫的歷史裡,狄倫的偉大來自於他的「大腦」與「世界觀」,他是一位思想家;而瓊.拜亞的偉大,卻僅僅是因為她「擁有」那副完美的聲帶。評論家將她描述為一個幾乎不具性威脅的修女,甚至在日後的歷史文獻中,常常將她簡化為狄倫身邊的合音天使,或是那位在親密關係中承受著「痛苦與心碎」的悲情女友。

馬赫馬薩尼在書中犀利地指出,這是一種「史觀的抹除」(Historiographical Erasure)。事實上,早在狄倫抵達紐約之前,拜亞就已經在波士頓和全國各地打下了民謠復興的江山。她拒絕了大型商業唱片公司的操控,選擇保有絕對的藝術自主權,憑藉著一己之力將傳統的蘇格蘭悲歌與非裔美國人的靈歌帶入主流排行榜。然而,在那個高呼自由平等的年代裡,男性運動者可以成為引領思潮的旗手,女性卻只能是傳遞聲音的肉身載體;當女性試圖在男性的陰影下伸張自我時,換來的往往是被主流敘事邊緣化的命運。查韋斯神話的崩解與狄倫神話的建構,本質上都反映了同一個殘酷的運作邏輯:進步的革命舞台,依然是男性的主場。

歷史影像:1963 年巴布.狄倫與瓊.拜亞在新港民謠音樂節登台合唱〈With God On Our Side〉。

被遺忘的民謠女王與雙重失語:奧黛塔(Odetta)的鑿石之聲

如果說瓊.拜亞在白人父權的夾縫中戴上了「純潔」的枷鎖,那麼在拜亞之前,真正為美國民謠復興運動鑿開第一道裂縫,卻又被歷史無情遺忘的先驅,則是擁有非裔血統的「民謠女王」奧黛塔(Odetta Holmes)。

在《民謠女性主義》的考掘下,奧黛塔的身影宛如一座孤獨而巍峨的紀念碑。1950 年代中期的美國,麥卡錫主義的紅霾初散,民權運動正處於風雨欲來的前夕。當時的民謠圈需要一個能將非裔美國人受壓迫的歷史具象化的聲音,但他們期待的是像李德.貝利(Lead Belly)那樣有著犯罪前科、出身貧寒的南方黑人男性。身為受過古典聲樂訓練、在洛杉磯長大的黑人女性,奧黛塔的出現徹底擾亂了白人知識份子對「底層真實性」的傲慢想像。

在種族與性別的雙重壓迫下,奧黛塔既無法像白人女性那般扮演惹人憐愛的純情少女,也拒絕迎合白人對「黑人女性」的刻板凝視──去扮演一個在俱樂部裡賣弄性感、訴說情慾悲歌的藍調女伶。面對這個無解的死局,奧黛塔開創了一種「去性別化」(ungendered)的表演美學。她穿著端莊的長袍,隱藏起女性的曲線,卻在舞台上爆發出令人震懾的陽剛力量。

聆聽奧黛塔早期的錄音,尤其是那首著名的〈Water Boy〉(水男孩),至今仍讓人感到靈魂的顫慄。她並沒有柔弱地唱著愛情的失落,而是化身為南方監獄裡帶著腳鐐的黑人囚犯。她以低沉、渾厚且充滿憤怒的嗓音嘶吼,將手中的木吉他當作砸碎石頭的沉重鐵鎚,每一個重擊的和弦,都是對「奴隸制」(Slavery)與「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1]  的血淚控訴。她把吉他變成了一把對抗種族主義的武器,在舞台上,她不再只是一個女人,她是一個憤怒的幽靈,是所有被壓迫者的集合體。

然而,奧黛塔的革命性妥協,卻也成為了她日後被邊緣化的伏筆。她以犧牲自我性別展演為代價,換取了在白人男性主導的民謠圈內發言的權利,替未來的女性創作者鋪平了道路。但在 1959 年的新港民謠音樂節上,當年輕、白皙、嗓音宛如天籟的瓊.拜亞登台時,民謠圈的鎂光燈毫不留情地轉向了這個更符合白人中產階級審美、更不具侵略性的新偶像。奧黛塔作為「女王」的頭冠,在父權與白人優越主義的共謀下,悄然滑落。

1959年奧黛塔演唱〈Water Boy〉。

沒有終點的救贖:在黑膠的底噪中聽見她們的抵抗

從奧黛塔的怒吼到瓊.拜亞的天籟,再到半個世紀後塞薩爾.查韋斯那令人髮指的性侵醜聞連環爆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 1960 年代那場標榜著愛、和平與平等的社會運動?

《民謠女性主義》作為一部音樂史的翻案之作,它同時更是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剖開了流行文化與政治運動背後那層虛偽的平權糖衣。馬赫馬薩尼在文獻堆與舊唱片的底噪中,提煉出了一個令人心碎的結論:在那看似充滿理想與解放的民謠與民權運動背後,女性經常在父權結構下承受著被忽視、甚至被嚴重剝削與暴力的巨大代價。無論是像多洛雷斯·韋爾塔這樣在街頭流血流汗的組織者,或是像奧黛塔與拜亞這樣在舞台上用靈魂歌唱的藝術家,她們的肉身與才華,往往被視為成就男性偉業、成全時代精神的燃料。

當男人們在台上高唱著「這台機器能殺死法西斯」(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2] ,在台下高舉著非暴力抗爭的標語時,他們卻時常在私人領域裡,恣意揮霍著男性的特權,對身邊的女性施以另一種隱蔽卻致命的法西斯與暴力。這種結構性的強烈對照,讓那些當年由女性譜寫的抗議歌曲,聽起來更像是一首首未竟的輓歌。

然而,歷史的迷人之處,即在於它的不屈與韌性。儘管父權結構試圖將這些女性抹除、消音或降格為附庸,但她們留在黑膠唱片刻痕裡的聲音,卻是任何文字都無法竄改的真實。當我們重新將唱針放上奧黛塔的《Odetta Sings Ballads and Blues》或是瓊.拜亞的早年專輯,我們聽見的不該只是對往昔美好年代的鄉愁,而是一種跨越時空的、血淋淋的女性主義實踐。她們在夾縫中撥動的每一個和弦,都在對抗著那個試圖將她們吞噬的時代。及至今日,當那些虛假的男性神像一座座倒塌之際,或許正是我們重新凝視這些女性、仔細聆聽她們長久以來所吞咽的靜默,最好的時刻。


[1] 吉姆.克勞法為 1876 年至 1965 年間美國南部及邊境各州實施的種族隔離法律,強制非裔美國人與白人在公共場所(如學校、交通、餐廳)分離,遵循「隔離但平等」原則,實質導致黑人享有次等資源並被剝奪權利。這些法律在 1960 年代中期被《民權法案》正式廢除。

[2] 美國民謠歌手伍迪.蓋瑟瑞於 1940 年代初把這段文字貼在自己的吉他上,並將音樂視為反對法西斯主義與社會不公的武器,這句口號也成為民謠與搖滾樂中「反叛」與「抗爭」精神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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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生於台北,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具有天秤座理性的冷淡與分析傾向。平日以逛書店為生活之必需,閒暇時偏嗜在舊書攤中窺探歷史與人性。同時喜好蒐集黑膠唱片、聆聽現代音樂及台語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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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生於台北,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具有天秤座理性的冷淡與分析傾向。平日以逛書店為生活之必需,閒暇時偏嗜在舊書攤中窺探歷史與人性。同時喜好蒐集黑膠唱片、聆聽現代音樂及台語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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