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台灣的「產業缺工」之謎:中高齡勞動力,能夠補起工作缺口嗎?

高齡化及少子化背景下,若職場友善性提高,工作時間及地點也能適度予以彈性調整,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力的確是有極大活化的潛力,從而可以對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成長,繼續盡一份心力。 高齡化及少子化背景下,若職場友善性提高,工作時間及地點也能適度予以彈性調整,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力的確是有極大活化的潛力,從而可以對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成長,繼續盡一份心力。 圖片來源:aslysun/Shutterstock

產業缺工的說法,並非新鮮事。早在1980年代中期,台灣就悄悄出現外籍移工的身影,以補足本土勞動力的缺少,1992年《就業服務法》出台,終於為他們提出了法制依據。起初,政府宣稱外籍移工政策是「限業、限量」且採取「補充而非替代原則」,但看著移工數字從1992年的15,924人成長到如今的751,603人(至2023年10月止),足足47倍的飆漲速度,至今仍看不到趨緩的態勢。

這似乎意味著台灣真的缺工。因此不僅藍領移工人數飆升,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準專業人才,也積極端出育才、留才及攬才的政策;移民署則提出留才久用政策,試圖留住已在台灣工作多年,而且表現良好的外籍移工。

但矛盾的是,台灣並非就業完全飽和狀態。政府公立就業服務站推介求職者眾,且每年有數量不少的人選擇離開台灣、前往海外就業。為什麼台灣還要大費周章往外找人?這其中有什麼隱情呢?

產業真的缺工,還是缺廉價勞工?

我們就以近日引起輿論最多關注的旅宿業為例。旅宿業一直都表示自己缺工嚴重,地方政府就業服務單位也努力推介媒合人力,卻未見成效。這引起筆者好奇,究竟是台灣勞工的問題,還是業者的問題?

上網搜尋人力銀行的求才廣告,很容易發現:國內五星級飯店的龍頭業者以30,000~32,000元的月薪招募房務人員,並於附註表明工作內容。老實說,以對此職務內容的要求,該報酬只能以「心酸」形容。然而,進金管會網頁去搜尋該企業的最近一期財報,卻赫然發現該飯店的淨利率高達20%!

左側為某旅宿業的徵人廣告,包括薪資及工作內容。右邊則是其2023年7月的財報。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當全球早已進入微利年代的當下,20%的淨利率是何其耀眼;再看勞動部官方的統計,餐飲旅宿服務業的勞工勞退提撥金額,也是所有行業之最低。這如何不令人感嘆再三?如果業者願意提高勞動條件,還會缺工嗎?究竟業者期待的是什麼?

中高齡及高齡就業現況,能補缺工之旱嗎?

台灣的整體勞動參與率,相較於歐美國家並不低,但55歲以後,即開始跟這些國家分道揚鑣,尤其是60歲以後,各個年齡組的勞參率更如雪崩式下降。雪上加霜的是,台灣還面臨少子女化的新陳代謝危機,加深了早已困窘的年金缺口。因此,如何延緩勞工退出就業市場,或鼓勵已退出者重返就業市場,就成了這幾年來勞動政策的重點議題。

檢視現行法規,我們既有禁止年齡歧視的《就業服務法》(1992)第5條明列18種禁止項目,卻同時存在《勞動基準法》第54條,雇主得強制年滿65歲員工退休,兩者明顯扞格。

在其他國家,到60歲仍有6成~7成的勞動參與率,台灣卻不到4成,以致於65歲之後的勞動參與率和這些國家相去甚遠,大概只有韓國的四分之一,日本更是連三分之一都不到。在平均餘命不斷延長及少子女化的情況下,這些過早退出就業市場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動者,的確是一股不可小覷的潛在勞動力來源。

主要國家45歲以上的勞動參與率。圖片來源:作者截取自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

但要如何提升這群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使他們能如同西方國家的「高年級實習生」一樣,可以在職場活出精采?關鍵在於如何善用這群人力。以下就幾個面向來討論。

首先,法制上目前已有若干措施,例如鼓勵企業繼續僱用的獎助、進用65歲高齡者就業保險責任的豁免,或雇用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之中高齡及高齡者,雇主僅需負擔保費極低的職災保險責任。這些都是有利於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的財務誘因。然而仍有些問題得重新思考。

其一,台灣的退休制度沒有西方「漸進式退休」的過渡期設計,而是僵固的1跟0,亦即今天仍是全職,明天退休後立刻完全沒事做,有極大失落感。這種制度設計不利於身心已無法負荷全職/全時工作的中高齡及高齡者,也難怪不少人根本撐不到退休年齡、就自請提早退職了。如此也不利於雇主在人力技術的銜接與傳承的安排。

其二,勞保的老年給付,有5年減額及增額的年金設計,等於是提供員工前後10年的彈性,但勞基法的退休時點卻無提供勞方任何彈性,65歲能否繼續工作,完全繫於雇主的意願,無視員工身心、家庭情況或個人生涯轉軌的考量。有人想繼續工作,但不想或無法全時工作時,目前制度設計就是缺乏減少工時的選項,以致於勞工只能被迫提早退職,且承擔年金被打折的後果。

荷蘭曾是歐洲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參率很低的國家,後來實施《彈性工作法案》(Flexible Work Act),保障員工改變工作時間及增減工時的權利。2022年更進一步通過《隨地工作法案》(Working Where You Want Act),依據該法案,除非影響公司重大利益,否則員工有要求在家工作的權利,企業因前述原因拒絕員工的要求時,須提出理由。

雖然《隨地工作法案》於實施1年後被荷蘭參議院以險勝票數否決,但《彈性工作法案》仍舊有效,從實施結果來看,中高齡以上勞工的利用率並不低。

荷蘭的另一項改革做法是將退休年齡與平均壽命連動。目前荷蘭的退休年齡為66歲10個月,到了2024年則會提升至67歲。從2025年開始,只要平均壽命增加1歲,退休年齡就會跟著延後8個月。這個作法的好處是延緩退休年齡,不再需要經過繁瑣的立法程序,而是隨著平均壽命的增加而自動調整。除了荷蘭,丹麥、芬蘭與葡萄牙等國,也都採取相似的政策。

其三,為活絡高齡者的就業市場機會,政策必須顧及雇主的雇用意願。目前無論是何種情況,只要有雇用高齡者,雇主均須提繳勞退金,這筆費用對雇主自然是負擔。從勞方角度來看,既然65歲之後即退出職場,因此65歲之後的勞退金即屬額外多出來的性質,此時也不妨將勞退與勞保予以連動處理,既然過了65歲即可停止勞保,自然也可考慮勞退的去留,以提高雇主僱用高齡者的經濟動機。

以台灣近鄰的韓國為例,65歲以上的勞參率高居OECD之冠。這背後或許跟經濟條件欠佳、只能繼續工作餬口飯吃有關,不過韓國的《高齡者優先雇用令》也發揮相當的作用。法令選定160種適合中高齡者就業的職類,在政府機關或政府出資的事業單位中,這些職類如果有員額擴編、原職務中高齡者離職等狀況,有義務優先雇用55歲以上族群,並定期製作雇用狀況報告,送交勞動部審查。另外對300人以上的企業還有定額僱用的規定,同時搭配稅賦減免。

總之,高齡化及少子化背景下,若職場友善性提高,工作時間及地點也能適度予以彈性調整,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力的確是有極大活化的潛力,從而可以對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成長,繼續盡一份心力。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美國南加州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專長為勞動社會學、男女工作平等、女性研究、高齡社會學。)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5067

獨立評論

每週四,精選觀點直送信箱!現在就訂閱獨立評論電子報

編輯推薦

延伸閱讀

環繞政治大學的「指南溪」,又稱「醉夢溪」,素有浪漫情懷。「醉夢溪論政」作為討論公共「政」策議題的平台,由政大台灣研究中心和社會科學院引領,期盼在溪畔討論交流公共議題,激盪社會共鳴與共創。
「獨立評論@天下」提醒您:
1.本欄位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2.發言時彼此尊重,若涉及個人隱私、人身攻擊、族群歧視等狀況,本站將移除留言。
3.本留言板所有言論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
環繞政治大學的「指南溪」,又稱「醉夢溪」,素有浪漫情懷。「醉夢溪論政」作為討論公共「政」策議題的平台,由政大台灣研究中心和社會科學院引領,期盼在溪畔討論交流公共議題,激盪社會共鳴與共創。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