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是社會福利的大月,各項社會福利都要大盤查,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複查,特殊境遇子女生活津貼總清查等。阿蘭(化名)是一位單親媽媽,她的孩子每月可以領到2,747元的「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也努力在為家裡存錢。既然可以存錢,是否表示生活費已經夠用?訪視員與阿蘭討論時,阿蘭承認即使沒有津貼生活還是過得去。訪視員於是認為阿蘭不需要這筆津貼,考慮向政府建議停止補助。
「窮人就該這樣過日子」?當我們以偏見審視他人的努力
聽到這故事時,我腦海浮現阿竹(化名)蹲在地上撿泡麵的畫面。阿竹是我的服務對象,某次我在她煮泡麵當晚餐時登門拜訪,她或許因為著急,不小心把泡麵打翻。只見她淡定的從地板上撿起泡麵,用自來水沖過,再丟進鍋裡炒。「洗過的泡麵炒乾也很好吃!」阿竹說。
看她一臉滿足的吃晚飯,我問,「地板被踩過,你吃地上撿起來的東西沒有關係嗎?」
阿竹笑說:「我洗兩次了,泡麵很乾淨,而且我炒過了啊!」
在會談中,我得知阿竹是有儲蓄的。她想讓孩子未來能專心讀書,而存下這筆特殊境遇子女生活津貼,當作未來的教育費。阿竹說,「我沒有讀很多書,一直都在做苦工。希望未來他可以坐辦公室吹冷氣,不要像我風吹日曬很辛苦。」
或許同為新住民,阿竹很快敞開心胸與我分享她的生活與未來的規劃。她說自己喪偶後租屋多年,很擔心老了付不起房租,想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套房。然而隻身在異國,除了孩子之外,舉目無親,平時一人承擔母子的溫飽,萬一生病,該如何維持生活?所以也已購買商業醫療保單好幾年。我很理解這種狀況,因為我曾經在申請學貸時因找不到擔保人而放棄就學,後來在工作時也曾遇到有女性生病,因找不到人借款而斷炊。
領補助有儲蓄的資格嗎?當沒有深入了解他人的生命脈絡,我們很容易主觀認定「窮人就該這樣過日子」才符合我們想像中的正義。台語會說「生食都不夠,那有通曝乾」,領補助就是承認自己是窮人了,窮人還奢望存錢?

窮人只是在有限資源下,努力生活著的人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的生活津貼,有法規認定的申請事由與財稅門檻。當申請者通過審查後,領補助是國家需兌現的承諾。單親媽媽願意未雨綢繆存下孩子的教育費,表示得花更大的力氣賺取當下的生活費用。她可能跟阿竹一樣,連一碗倒在地上的泡麵也不願意丟棄。在萬物上漲的年代,對於經濟拮据者,多了2千元,可以讓孩子吃好一點,又或許可以少加班幾小時,多些時間陪孩子。
領補助的人,看起來就必須是窮人的樣子嗎?大家認定的窮人,又該是什麼樣子?我聽過旁人討論,某個低收入戶的孩子怎麼用得起特定品牌的手機?但那支手機是他放學後打工賺錢買的,只為了不被其他朋友笑是窮人。
領取補助的家庭,能有夢想嗎?他們能有機會對未來做規劃嗎?我想,阿蘭、阿竹與更多跟她們處境相近的人,對生活的努力,值得我們尊重與支持。我們對於弱勢族群的生活樣貌可以有更多的想像。領取津貼是否意味著必須過著特定的「窮人」生活?我認為貧窮並非意味著要放棄一切。貧窮的人也有尊嚴,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他們只是在有限的資源下,努力地生活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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