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屆電視金鐘獎,《我們與惡的距離》一舉拿下六項大獎,成為最大贏家。這部電視劇的劇情最終以修復式司法的對話作為結束,但同時也象徵著一場關於修復傷害旅程的開始。於是我們該接著思考,當社會面對重大傷害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辦法修補那撕裂的傷口,承接那墜落的靈魂?
當社會發生重大刑案的時候,那些令人髮指的罪行令我們作嘔、犯人在鏡頭前面泯滅人性的態度令我們憤恨,與此同時,一種窒息式的恐懼也向我們襲捲而來,一種風聲鶴唳的氣氛在街頭流竄,我們也深刻的害怕成為下一次隨機犯罪的受害者。面對這樣的懼怕,我們決定把希望灌注在沉重的刑罰,我們之間也或許都有一種潛意識,想要把那些犯下野獸般罪行的人從這個世界上去除。
但是在討論死刑存廢與否或是加重刑罰之前,我們是不是忽略了那些真正被害人的聲音呢?我們是不是忘記那些傷心欲絕的受害者及家屬最真正的需要呢?也許當我們極力譴責罪犯的時候,我們也該回頭分一點心神,去關注那一些有關溫暖的「修復」。
什麼是修復式司法?
修復式司法是一種可以追溯到加拿大、紐西蘭原住民傳統習俗的概念。它主張犯罪事件不應該只從「法律」觀點著手,也應該從「社會衝突」或是「人際關係」的角度來理解。在加害人與被害人都願意進行修復的前提下,藉由雙方對話的方式來釐清真相,也促進傷痕的修復。雙方可以試著把自己的心境及感想告訴對方,使對方理解自己受到的傷害還有影響,在出於自願的情況下,加害人一方也能藉由完成特定事情來為自己的行為作出一些彌補。修復式司法,大概就像是經歷一場激烈暴風雨之後的希望工程。
「明明都是雙方坐下來對談嘛,阿不就是調解嗎?這個該不會只是把調解制度重新包裝而已吧?」讀者或許會有這樣的疑問。其實修復式司法跟一般我們認為的調解有很大的不同。它並不以加害者有沒有金錢賠償作為成功與否的判斷基準,而是以促進雙方「對話」為目標,只要在對話過程中雙方願意給予彼此多一點理解、加害者多一點承擔或是被害者付出一些諒解,都算是非常大的進步。也就是說,在修復式司法的場域裡,「自願」是一切的起點,是真心釋出的媒介。
修復,為了往後生活的艱難之路
2013年5月,嘉義社會局涂姓辦事員遭到男友呂姓男子當街割喉斃命,震驚社會。涂姓女辦事員的媽媽身為被害人家屬,承受了龐大的的傷痛與壓力,在雙方都有修復意願、以及促進者的陪伴及幫助下,呂姓男子開始與被害者家屬通信,展開了一場修復的長遠路程。
「原諒其實是困難的,但放下讓自己重新好好地走,重新過生活,我覺得才是重要的。」受害者家屬涂媽媽曾經這麼說。
在這段選擇「放下」的過程中,涂媽媽承受了來自網路世界的謾罵、來自周遭親友的不理解,但我想我們必須深刻理解的是:沒有人願意遭遇這樣的悲劇。若是我們深陷在重大暴力犯罪的傷痛中、掉進面對傳統刑事司法繁複冗長的程序裡,也許試著放下,修復自己身上被世界蹂躪的傷,是我們都應該有的一項選擇,選擇一條為了往後生活,艱辛但必須走下去的路。
為什麼我們需要修復式司法?
常常,法律艱澀得難以接近,被害者的聲音無法被聽見,真正的真相也可能隨著被害人入監服刑而隱藏。因此,我們需要像修復式司法這樣的機制,不像一般刑事訴訟以強制力保護抽象的法秩序,這種機制以「自主意願」為前提,追求的就是心靈的救贖以及人性的尊嚴。
近年,許多法規像是刑事訴訟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都開始注入了有關「修復式司法」的精神概念,法務部也以推動「修復式司法」實施計畫的方式開始進行案件轉介。這時候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對這個議題有更多的關注,因為犯罪不只是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事,而是攸關社會韌性的事。
本文並不是在主張犯罪行為人不用接受刑法的處罰,而是認為面對犯罪要「嚴肅」,但面對人的時候要「溫柔」。這樣也許讀者會疑問:「坐下來談,到底會談出什麼結果?是不是賠償更有實益?」我想,也許情感面的價值在功利主義的觀點下可能顯得微乎其微,但面對傷痛,最溫柔和煦的其實是「人心」。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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