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快評:核災帶來日本能源的重生。這真是比日本政府還大膽而篤定的說法。
事實上,日本核電早在福島核災之前就面臨停滯,日本的研究者甚至將核能產業評為夕陽產業,日本在1960年代開始興建核電廠,在1998年度核電的總發電量占比達36.4%,是至今的歷史高峰,之後就一路下滑,2010年來到25.1%。
這個趨勢,在福島核災之後沒有改變。根據日本經產省資源能源廳的〈能源年度報告〉(エネルギー白書),福島核災後的2011年度,核電占比9.3%,2014年度歸零。安倍政權2014年開始力推重啟核電機組,但這些年來核電占比大抵在個位數的4%~8%間擺盪。
以核電機組數來看,福島核災之前,日本有17座核電廠、共計54部機組,但是2025年的現在,日本只有8座核電廠、共計14部機組重新啟用。這個狀況下實在很難說日本的核電獲得「重生」。

這10年來,日本重啟核電不如預期,而且是在「政府積極推動重啟」的前提下,依然如此。早從2012年12月自民黨的安倍上台後,就開始逐步推動「回歸核電」(原発回帰)。2014年安倍政權定案的《第4次能源基本計劃》明示要力推重啟機組,2015年甚至規劃出2030年度核電占比要達到20%~22%的目標。
當時,即不少專家及媒體指出這個目標根本是天方夜譚。因為2030年度要達到20%,意味著要有30個機組重新啟動,且設備利用率必須達到8成。一晃眼10年已過,核電占比仍徘徊在5%上下,可見並非刻意唱衰。
日本的經驗,證明了縱使執政黨有重啟核電的政治決心,也不一定能夠克服重啟核電面臨的種種難題。主因在於,福島核災打破了電力公司或中央一直以來自我宣稱的「絕對安全」,或者說福島核災證明了之前的安全對策是遠遠不夠的。因此,要重啟機組勢必得花更多氣力,始能具有取信於人的基礎。而要達到這個「新標準」,不但費用高昂,更是費時耗日,導致重啟路遙遙。

安全對策審查費時耗日,緩不濟急
日本重啟機組的第一關,必須先符合福島核災之後訂定的「新管制標準」。重點項目是地震、海嘯、火山噴發以及反應爐無法冷卻時的因應對策。符合標準與否的審查可不是今天送案,半年後就可以完成的事,畢竟事關國民性命身家,在一些特定事項與爭點上,電力公司與核安管制單位展開攻防,需要的正是時間。
最典型的爭點,就是地質與斷層的調查。這不但牽涉到耐震設計的強度或者防波堤的高度要如何設定,也直接和重啟與否的紅線有關。
日本的現行規定下,「反應爐建物下若有活動斷層通過,將不得運轉」。而活動斷層的定義,則是「電力公司無法否定某斷層在12~13萬年以來曾移動過的話,就視為活動斷層」。
由於「斷層不是活動斷層」的舉證責任在於電力公司,核安管制單位若認為電力公司提出的資料不足或是地質調查方法不足以佐證等,就會要求補件、補做調查、補提資料,時間就在一來一往之間流逝。
例如,最近關西電力公司的敦賀電廠2號機被判定不符合新管制標準,其審查長達10年,中間一度被成功認可「所提的證據足以證明反應爐下方通過的不是活動斷層」,但最後還是被駁回。審查過程中,發生電力公司擅自抽換資料以及數據謄寫錯誤等問題,也更拉長了審查期程。
另外,最近剛被判定符合新管制標準,可以進行下一階段重啟準備的泊核電廠3號機(北海道電力),也是在活動斷層的議題上展開漫長攻防,經過12年才通過審查。
審查通過只是第一關,補強工程更是天價
耗時許久的審查,看來已經成本過高,卻也只是重啟的第一關而已。
通過審查之後,要開始進行各種工程,如前述的加強耐震,或加高防波堤。像是距離首都東京最近的濱岡核電廠,幾經加高,現在已經規劃要做到25.2公尺;今年剛剛重啟動的東北電力女川核電廠,則因應調查結果,需加高到29公尺(約7、8層樓高)。銅牆鐵壁護衛下,更顯核電廠的脆弱及缺乏韌性。
根據日本媒體的統計,因為做這個、補那個,重啟動一座機組的平均花費是2,000億日圓。比較貴的,如最近剛重啟的東北電力女川核電2號機,竟花了7,100億日圓補強。去年年底,朝日新聞的統計指出,福島核災之後花在補強核電廠的全國總額,已經高達6兆日幣。
台灣有媒體把這種符合新管制標準的過程,稱作日本核電的升級。但台灣的政黨或選民,能容忍花個上千、上百億台幣進行「升級」嗎?這種刻意美化的說法,更是完全忽略日本之所以需要加嚴核安標準,是以福島核災的慘痛過程為代價。顯然,面對核電可能引發的未知風險,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隱藏成本」存在。
重啟尚需地方同意,潛藏龐大溝通成本
而就算通過審查,也進行強化工程完畢,核電所在地的政府與民眾也未必買單。這是重啟機組遭遇的第3個問題。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新潟縣的柏崎刈羽核電廠6號與7號機。這兩個機組早在2015年就通過標準審查,並陸續完成相關工程,但新潟縣政府遲遲不表示同意,主因是該電廠也是東京電力公司營運,實在讓人缺乏信心,而且過去也有不少竄改數據的紀錄。
離首都圈不遠,位在靜岡縣的濱岡核電廠3、4號機以及位在茨城縣的東海第二核電廠,也是代表性的案例。前者因為位於南海海槽大地震的震源地,後者則是機組老舊問題,地方社會對於重啟表達很高的疑慮。另外,上述的泊電廠3號機(北海道電力)雖已成功通過審查,得到官方認可反應爐下方不是活動斷層,但是濃厚的疑慮還在民間蔓延。
人權意識或風險認知提升,核電的使用成本就越高。福島核災之前,日本的核電產業已經面臨停滯,國內新增設機組受阻,背後的重大因素就是所在地民眾的核電風險認知已不同於以往。近年以失敗告終的核電輸出土耳其與英國,也都因為福島核災之後兩國的安全標準加嚴,使建設費超出原先估計,而被土耳其和英國否決。
重啟核電路遙遙,恐非台灣解方

上述問題,也間接說明了為什麼2025年日本最新《第七次能源基本計畫》揭示的核電占比,從原先2030年度要達到20%~22%,推遲為2040年度達到20%~22%。日本政府在新計畫中,的確維持回歸核電的路線,但能走到哪裡,連電力公司、製造商等都沒有把握。上述海外輸出的失敗,更被視為沒有展望的象徵之一。
但日本是一個擁有核電產業的國家,業界仍頑強地掙扎抵抗。這是為什麼日本核電重啟受挫卻還是要繼續推、因為重啟受挫所以更要加長運轉年限(延役)的根本原因。對核電有愛的人拚命想維繫這個技術,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它已經不具經濟合理性,更不是傳統技藝或重要人類資產,真的沒有「非拯救不可」的原因。也因此,有人倡議調整核能產業方向,轉為專門處理核廢料或除役,別再執著於發電事業,或許還可能為產業留下一線生機。
日本的經驗,顯示重啟核電廠的種種難題。回頭看看台灣的核三廠,若要重啟,需要多少時間審查?我們已經有完善的審查機制了嗎?作為安全對策的補強工程是不是多半也是天價?屏東縣的在地居民同意嗎?這些高昂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來得及因應淨零與供電嗎?
這都是台灣社會應該要好好討論的問題。但因為8月23日就要公投,讓我們沒有太多時間思考,只能在上述問題都是「問號」的狀況下,投下公投票。我認為,只是單純使用核電、沒有核電產業的台灣,真的不需要執著於「重啟老舊核電」。願台灣不會步上跟日本一樣的道路。
(作者為日本一橋大學社會學博士、中山大學社會系博士後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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