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8 月,我們的營隊有 51 個同學報名,最後 44 個人上山。差額是 7 個人。他們在籌備期間因為課業、工作量或個人因素退出。
8 月 16 日到 22 日,我們在南投縣信義鄉的羅娜國民小學與羅娜部落待了 7天,實際服務 5 天。在國小,我們為孩子上了 10 堂以生成式 AI 為主題的課,分班進行、共 40 堂次;在部落,則進到文化健康站,上午教長輩認識詐騙與手機操作,下午跟著訪視員走進部落每一戶。
服務結束後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而且我認為這個問題比「我們做了什麼」更重要:像我們這樣的大學生短期營隊,在台灣的偏鄉教育體系裡,到底該站在哪個位置?

偏鄉孩子的問題,從來就不只發生在教室裡
過去 20 年,台灣的偏鄉教育政策主軸相當清楚:資源挹注。從數位機會中心、數位學伴,到近年的「生生用平板」,硬體與師資的缺口確實一路被填補,成效不該被否定。
但這套邏輯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側面。偏鄉教育政策長期以學校作為重要的資源投放與執行場域,這有其合理性;但當影響兒童學習的因素同時存在於家庭、社區與生活環境時,單靠學校端的資源仍可能不足以處理完整問題。
我們後來才意識到,孩子的學習並不是單純發生在學校裡。布迪厄所說的「文化資本」提醒我們,教育成就並不只取決於孩子在教室裡接受了多少教學,也與家庭能否提供特定的語言、知識、學習習慣與社會網絡有關。換句話說,當我們把所有問題都定位在學校,就容易忽略孩子離開校門後所處的整個社會環境。
這一點在現場更具體。學校可能已經很努力,但家庭的經濟條件決定了孩子放學後有沒有人陪讀;部落的產業型態決定了家長有多少時間在家;而孩子的生活慣習──什麼時候上床睡覺、怎麼看待讀書這件事、對未來有沒有想像──是被文化與社會條件長期塑造的,不是任何一堂課、任何一台平板能夠扭轉。
更棘手的是,教育體系本身也偏好某一套特定的慣習。當偏鄉孩子帶著不同的文化資本進入教室,那種差異很容易被誤讀為學習能力不足,於是階級在制度裡又被複製了一次。類似的落差也出現在知識與生活的關係上:當學校教的內容與家庭、社區既有的知識系統彼此脫節,孩子會很自然地問:「這些對我有什麼用?」一旦覺得學習無助於改變自己的處境,動機往往比成績更早流失。
所以當我們只談學校端的資源,等於三個齒輪裡只修了一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營隊從一開始就設計成雙軌:不只進學校,也進部落;不只服務孩子,也服務長輩。因為問題本來就不只發生在教室裡。

文化不是差距,是差異
正因為如此,我們把「文化交流」明確寫進了營隊的設計裡。
我們談文化交流,不是因為部落文化落後、需要被城市補足。文化之間的關係是差異,不是差距。差異需要被理解、被尊重,而不是被矯正。
我認為這是大學生下鄉最大的風險:不自覺地帶著文化優越感去「傳教」。用都市的標準去判斷部落的生活方式,把差異誤讀為缺陷,然後用一種「我來拯救你」的姿態待 5 天就走。這種服務不但沒有幫助,還會造成傷害。
所以我們的社區志工組被要求先建立關係,再談教學。上午的課從防詐開始,是因為長輩對科技的不安必須先被處理,安全感沒有建立起來,教再多操作都沒用;下午跟著訪視員入戶,是為了學會怎麼問問題、怎麼聽,而不是急著給答案。營期間我們配合村長進行部落道路淨街,這件事根本不在原本的計畫書裡,但當地的臉書社團因此貼文致謝,60 多位居民按讚。
這件小事提醒了我們一件更基本的事:進到一個地方,先當一個像樣的客人。


我在營期間曾與長期投入偏鄉教育的民間組織工作者交流。他們的經驗和我後來的判斷一致:這些結構性問題,即使是長期駐點的專業團隊也難以憑一己之力改變。大學生能扮演的角色比較像是「潤滑劑」,以最接近同儕的距離,讓孩子看見部落之外還有其他可能,讓長輩知道科技不是敵人。
我們沒有要說 5 天可以改變偏鄉,那不誠實。但潤滑劑不是沒有價值,前提是要年年都有人來上油。
而更根本的一個問題,我必須在這裡誠實提出:需求究竟是誰定義的?
AI 課程、防詐教育、手機操作,是我們與校方、部落夥伴討論後所形成的方案,但它仍然帶有大學生自己的視角。真正成熟的地方合作,不應只是「我們想到什麼,就帶什麼上山」,而應該從地方提出的需求出發。這也是我們第一屆沒有完全回答的問題。
因此,第一屆結束後,我們更需要做的不是增加課程,而是增加傾聽;不是問「明年我們還能帶什麼」,而是先問「明年你們希望我們做什麼」。
服務,不該成為有錢人家小孩的特權
辦這個營隊最困難的,從來不是找不到人。2 個多月內,我們在沒有任何一個系動員的情況下招到 51 位、橫跨 19 個學系的成員。這至少讓我們看到,跨系的大學生確實願意投入這類公共服務行動。最困難的其實是資源,而且不完全是現金。
開會沒有固定場地,每次都要申請借用教室;沒有可以固定存放物資與檔案的空間;維持組織日常運轉的業務費──印刷、通訊、拜訪地方單位的交通──沒有著落;出隊前要找到願意合作的學校與在地組織,很大程度靠運氣與人脈;出隊當下的支出則只能靠成員自己。
這一屆營隊的預算核定編列新台幣 278,050 元,實際支出 165,983 元。收入主要來自成員自付的報名費,缺口由我個人墊了 7 萬元。由於營隊尚未完成校內社團登記,許多對外事務得借歷史系學會的名義處理。
我想指出的是一個結構性的事實:靠學生自付撐起來的模式,撐不了很多屆。而且它會篩掉人──當參加一場服務需要負擔報名費加學分費,家庭經濟壓力較大、卻充滿教育熱忱的學生就被擋在門外了。社會服務不該變成有錢人家小孩的特權,這是我們寧可補助 20 位成員學分費、也要把報名費壓低的原因。
但這裡有一個常被忽略的關鍵:上面那些需求,有很大一部分不必真的花到錢。一間可以固定使用的空間、一個能幫忙對接地方單位的窗口、企業願意提供的物資或專業人力、學校既有的場地與行政系統……這些多半是既有資源的重新配置,而不是新增預算。真正需要外部資金的,反而是最不容易被看見的部分:營隊結束之後的事。
5 天的服務相對容易。難的是後續的訪談、紀錄、個案追蹤與研究。那需要時間、需要學術指導、需要一份能持續下去的支持。而這恰恰是短期營隊最常斷掉的地方,也是它最常被批評為「煙火式」的原因。

在公私協力的體系裡,我們該站在哪裡?
我不認為大學生營隊應該取代誰。現場的老師、長期駐點的 NPO、投入資源的政府部門,各有各的位置,而且都比我們更專業、更持久。但我認為,大學生短期營隊可以在這個體系中扮演 3 個具有特殊優勢的角色。
第一是「補位者」。暑假往往是部分以學校為核心的支持系統縮減或暫停的時期,而部分孩子的學習與照顧需求並不會因此消失。政策的眼睛通常盯著學期與學校,但學習中斷正好發生在這段空窗。
第二是「中介者」。生成式 AI 這類新工具,最需要有人用孩子和長輩聽得懂的語言翻譯出來。我們這個世代剛好同時具備兩件事:對新工具的熟悉,以及願意蹲下來慢慢講的耐心。
第三是「關係的維繫者」。如果一支隊伍年年回到同一個地方,累積起來的地方信任會變成公共資產。這正是我們把服務規劃成「短期營隊是點、中期訪談陪伴是線、長期在地合作與研究是面」的理由。
而這三個功能能不能成立,前提只有一個:這支隊伍要能活過第一屆。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招人之前先寫了章程。我們把決策的籌備委員會與執行的營隊分開,訂了財務管理辦法明定經費由總務組統一辦理、執行單位不得持有現金,建立了三層會議制度,每一項決議都有編號、負責人與截止日。這套制度對一個平均年齡 20 歲的團隊來說並不輕鬆,但它處理的是學生組織最致命的兩個問題:一人獨大,以及換屆即斷層。
我最有成就感的,不是營隊辦得多熱鬧,而是看到這群第一次接觸組織工作的幹部,慢慢能夠獨立承擔任務。因為真正能讓一件事走得長久的,不是這一屆辦得多成功,而是下一屆還有人接得起來。

除了熱情,真正需要的是讓大學生留下來的制度
所以,如果要讓大學生自組的服務團隊真的被納入偏鄉教育的公私協力體系,我認為需要的不是更多讚美,而是 3 件具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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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給位置:大學社會責任實踐不該只由計畫辦公室承擔。學生自發組成、有制度、有課程設計、有研究產出的團隊,應該被視為 USR 的實作單位,而不只是課外活動。所需要的,往往只是穩定的場地、基本的業務費,以及願意指導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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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與民間單位給整合:相較於現金,物資、專業人力與地方連結對我們更關鍵。企業如果願意把既有資源打開一個介面,槓桿效益會遠大於一筆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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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把「暑期」與「校外」放進政策視野:現行偏鄉教育資源多半綁在學期與學校,但學習中斷發生在放假期間,長輩的數位需求發生在校外。這兩塊需要的合作對象,正是能夠機動進場的民間與青年團隊。
8 月最後一天離開羅娜時,孩子哭了,我們的成員也哭了。有家長傳訊息來說,孩子回家說還想再上我們的課。這些回饋很珍貴,但我很清楚它們不能證明什麼。5 天不會改變任何結構。我唯一能確定的是,我們 44 個人用一個暑假走進了一個具體的地方,誠實地認識到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並且打算明年再回去。
所以我想把問題留在這裡:當一群大學生自己寫了章程、自己募了錢、自己走進部落,這個社會,準備好給他們一個位置了嗎?
(作者為東海大學日出偏鄉教育營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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