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投書】台灣少子化問題為何持續惡化?

子化政策不能只處理出生那一刻,也要往前處理初婚年齡為何延後、第一胎為何延後,以及生育意願為何沒有轉成實際出生…… 子化政策不能只處理出生那一刻,也要往前處理初婚年齡為何延後、第一胎為何延後,以及生育意願為何沒有轉成實際出生…… 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台灣談少子化,常會很快走向幾個熟悉答案:房價是最好的避孕藥、工時太長、托育不夠、擇偶變難、價值觀改變,或女性教育與經濟能力提高。這些說法各自有道理,但少子化更像是許多人生決策被同時延後後的結果,很難用單一原因解釋。

孩子出生,是最後被統計看見的結果。在那之前,一個人要先遇到合適的伴侶,願意進入婚姻;也要相信自己有能力承擔育兒支出、居住成本與職涯變動。孩子未來由誰照顧,托育系統是否可靠、長輩能否支援、家務與照顧責任會如何分配等也都會進入考量。任何一個環節卡住,結婚與生育就可能往後推;幾個環節同時卡住,少子化就會成為累積出來的結果。

台灣是一個高度依賴婚內生育的社會,奉子成婚也不罕見。多數人仍傾向先結婚再生小孩,或者在懷孕後進入婚姻。因此,討論少子化不能只看出生數,也要看結婚年齡、第一胎年齡,以及年輕世代是否已有穩定伴侶關係。沒有合適伴侶,結婚便很難發生;結婚延後,第一胎也容易延後。

根據內政部統計,第一胎生母平均年齡已從 2006 年的 29.2 歲,上升到 2025 年的 32.7 歲。3.5 歲看似不長,對生育時程卻可能很關鍵,因為第一胎越晚,第二胎、第三胎的時間空間自然就越小。

因此,本文真正要問的是:當結婚、生子、職涯發展、買房與照顧責任集中在 30 歲到 40 歲前後,年輕家庭要如何承擔這些同時到來的挑戰?

女性自己怎麼看生育議題?

討論少子化,我們可以先聽聽女性自己怎麼講。根據衛福部 108 年和 113 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顯示,不想要小孩的婦女從 2019 年的 19.2% 升到 2024 年的 26.6%,增加了 7.4%;但好消息是,依舊有 73.4% 的婦女有意願生小孩。

細看不想要小孩的原因,近兩期調查的前三大原因並沒有改變,分別是「經濟負擔太重」、「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問題在於,主要原因的數據幾乎都上升。

不想有小孩原因,複選 108年 113年 變化
經濟負擔太重 56.9 60.3 +3.4
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 39.4 49.4 +10.0
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 28.7 34.3 +5.6
缺乏照顧孩子的時間 18.9 24.7 +5.8
擔心有小孩影響工作 13.3 17.2 +3.9
健康因素 11.5 14.9 +3.4
缺乏理想的幼兒托育服務 10.1 10.7 +0.6
擔心照顧責任有性別不公平對待問題 6.4 7.7 +1.3
其他 7.2 9.2 +2.0
15~64歲婦女不願生小孩的原因(單位:人/百人)。資料來源:衛福部 108 年、113 年《15~64 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進一步進行分析,2024 年每 100 名不想有小孩的婦女中,有 60.3 人認為主因是「經濟負擔太重」;另值得關注的是增幅最大的「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從 2019 年的 39.4 升到 2024 年的 49.4,增加約 25.4%。此外,其他還有「缺乏照顧孩子的時間」從 18.9 升到 24.7,「擔心有小孩影響工作」從 13.3 升到 17.2 等重要原因。

這些答案也不難理解,因為從孩子出生前到出生之後,整個生活軸心都會發生巨大變化。夫妻或伴侶之間的時間、收入與家務責任需要重新分配,原本的職涯規劃也可能被迫調整。對一些人來說,出國進修、壯遊、轉職、創業或其他自我探索的安排,也會因為育兒責任而往後推,甚至被取消。

從還有約 73.4% 的女性尚有生育意願看來,我們無法直接單一的把少子化問題歸因為女性不願意承擔生育責任,因為多數女性並沒有拒絕生育。問題在於 7 成多的生育意願為何沒實質轉換成出生率?上述的問卷結果可能提供了一些線索。

經濟負擔太重,要看的是整本家庭帳本

在眾多原因中,「經濟負擔太重」最容易被理解,也最容易被低估。

一般談育兒成本,常先想到懷孕、生產、奶粉、尿布、托育、幼兒園、補習、醫療與教育費。但對正在成家的家庭來說,生育不是新增幾筆支出而已,而是會改變整本帳本。原本可用來儲蓄、買房、投資、進修、轉職、保險或應付失業風險的資源,會被轉向育兒。孩子出生後,家庭可能需要更大的居住空間、更穩定的通勤安排、更可靠的托育系統,也可能需要其中一方降低工作風險,少換工作、少加班、少出差,甚至暫時離開職場。

從主計總處《113 年家庭收支調查》觀察,30~34 歲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約 131.3 萬元,35~39 歲約 137.4 萬元,40 至 44 歲約 133.4 萬元;扣除消費支出後,推估每戶平均年儲蓄約 29.5 萬至 34.5 萬元。

經濟戶長年齡組 平均每戶人數(人)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 平均每戶消費支出(元) 推估每戶年儲蓄(元)
30~34 歲 3.14 1,313,053 975,790 337,263
35~39 歲 3.28 1,373,687 1,028,512 345,175
40~44 歲 3.43 1,334,360 1,039,174 295,186
戶長為30歲至44歲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消費支出與儲蓄。資料來源:主計總處《113 年家庭收支調查》。

每年 30 萬元上下的儲蓄,說起來並不少;若只看單一目標,一年安排幾次旅行或進修仍有空間。但若同時要準備孩子、房子、職涯發展,甚至醫療與長照,很快就會變得吃緊。在《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中,除了前述女性將經濟負擔列為不想有小孩的第一原因之外,女性的配偶也把經濟負擔列為第一,每 100 人達 70.5 人。這說明年輕家庭並非只在計較一筆育兒費,而是看見孩子出生後,家庭財務彈性會下降,未來安全感也會變薄。

為何買房會成為生育壓力源?

經濟壓力也不只來自日常開支。在台灣社會,不管最後是否真的買房,「有一個自己的家」仍然是許多家庭對未來的想像。當孩子被納入考量時,穩定居住空間也常常會變成安全感的一部分。

有些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買房才能生小孩,租屋不行嗎?當然不是買房才能生小孩,也不是所有家庭都會先買房再生育,兩者沒有必然關係。但台灣房屋自住率接近 9 成,顯示社會文化仍偏向擁有自己持有的住處。婚育前後的思維也會改變,租屋空間是否足夠、能否局部調整以因應小孩需求、學區與托嬰距離是否合適,都會被重新拿出來討論。即便原本覺得租屋無所謂的年輕世代,也可能在準備結婚或生育時,把買房重新納入計畫。

房價並非少子化的唯一原因,但若考慮要有自己的家,在沒有長輩奧援下,光是頭期款就可能吃掉多年儲蓄。若以 2025 年全國住宅總價 1,376.2 萬元、2 成頭期款計算,自備款約需 275.2 萬元。假設 30~44 歲家庭每年能存 30 萬元,光頭期款理論上就需要約 9 年。就算住宅總價降到 1,000 萬元,2 成頭期款 200 萬元,也要約 7 年的儲蓄。這還沒有把裝潢、家具、家電、搬家、稅務、貸款條件與目標城市房價差異納入。

住宅總價 2 成頭期款 年儲蓄 30 萬需存 年儲蓄 35 萬需存 年儲蓄 40 萬需存
1,000 萬 200 萬 6.7 年 5.7 年 5.0 年
1,200 萬 240 萬 8.0 年 6.9 年 6.0 年
1,500 萬 300 萬 10.0 年 8.6 年 7.5 年
2,000 萬 400 萬 13.3 年 11.4 年 10.0 年
頭期款儲蓄年數估算。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更關鍵的是,準備頭期款的時間剛好會與結婚、生育和職涯衝刺重疊。現在年輕人普遍接受高等教育,許多人從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後才開始穩定工作,男性還可能因兵役再往後延一年。若從 23 歲左右開始工作,努力存頭期款,真正累積到一定資金時,也往往已經進入社會期待結婚、生育與穩定職涯的年齡。

隨著近幾年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這個難度又進一步提高。根據內政部房地產統計,全國平均住宅總價從 2016 年的 988.7 萬元上漲到 2025 年的 1,376.2 萬元,漲幅約 39.2%。若以全國平均房價和家戶平均儲蓄估算,年輕家庭準備頭期款的時間從 2016 年的 9.1 年增加到 2025 年的 10.0 年,與初婚年齡和第一胎延後的時間相仿。這還是使用 30~45 歲的平均家戶儲蓄進行估算的結果。

若只看主計總處資料中的夫婦家庭類別,年儲蓄約 18.7 萬元,準備同樣頭期款所需時間會拉長到 14.7 年。換句話說,若沒有長輩奧援,年輕世代光準備頭期款就可能需要放棄出國遊學、壯遊或其他自我探索的費用,也會降低轉職、創業或承擔失業風險的空間。這些都會回到同一個問題,當家庭形成需要先準備這麼高的前期成本,結婚與生育自然更容易被延後。

想想財務自主,婚育的機會成本也變得清楚

很多人將現在女性不願意生小孩歸因於女性經濟能力提高,但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可以直接證明高所得女性就不願意生育。若換成經濟學的說法,也許可以這樣理解,當女性收入與職場機會提高,生育的機會成本也會變得更清楚。結婚與育兒若無法提供足夠的支持,反而帶來收入中斷、升遷延後、生活自主下降,生育意願就可能被延後或削弱。

根據 113 年度《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有收入婦女占 78.6%,平均每月收入 37,511 元。25~34歲婦女有收入比率最高,達 89.6%;35~44 歲婦女平均月收入最高,為 40,802 元。這兩個年齡層,正好落在社會期待女性結婚、生第一胎、承擔育兒責任的階段。

指標 108 年 113 年 變化
有收入婦女比率 77.5% 78.6% +1.1%
有收入婦女平均月收入 31,568 元 37,511 元 +5,943 元
有收入婦女提供家用比率 85.2% 81.0% -4.2%
有收入婦女平均提供收入作為家用比率 54.0% 51.0% -3.0%
有可自由使用零用金婦女比率 73.4% 84.2% +10.%
平均每月可自由使用零用金 10,638 元 13,931 元 +3,293 元
15~64 歲婦女收入情形。資料來源:衛福部 108 年、113 年《15~64 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調查數據裡面也有另外幾個有趣的點。首先,女性收入提高,也更常擁有可自由使用的金錢。2024 年有 84.2% 婦女有可自由使用零用金,平均每月 13,931 元,皆較 2019 年明顯增加。這代表女性對個人財務自主的感受更清楚。

同時,2024 年有收入婦女中,81.0% 會提供個人收入供家庭使用,平均提供 51.0%。35~44 歲有收入婦女提供家用比率達 86.8%,45~54 歲更達 89.2%。這些數據說明,女性已是家庭經濟的一部分。也因為如此,若生育導致收入中斷、升遷延後、工時減少或工作型態改變,代價會直接被看見。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也有了更具體的樣貌。它未必是「不想少買東西」,也可能是「不想失去自己對生活、工作與財務的掌控」。當女性有穩定收入,也有可自由使用的所得,生育就不只是增加孩子支出,也可能減少女性自己的選擇空間。

台灣職場仍存在性別薪資差距。根據勞動部的勞動性別報告,2024 年女性平均時薪 327 元,為男性 389 元的 84.2%,性別薪資差距 15.8%;2025 年女性平均時薪 340 元,為男性 405 元的 83.9%,性別薪資差距 16.1%。從數據上來看,女性原本就面對較不利的薪資結構,若再因懷孕、生育或照顧中斷職涯,差距可能被進一步放大。

至此,我們前面幾段談的主要經濟與財務自主,但影響女性是否願意結婚、生子的因素,並不只停在錢,問卷結果也很清楚。職涯能否延續、時間如何分配、伴侶是否能共同承擔家庭責任,都會讓婚育壓力變得更具體。

女性產後平均復職間隔約 4 年,職涯衝擊確有壓力

從近兩次衛福部《15~64 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以及主計總處 105 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來看,女性因生育、懷孕或育兒照顧離開職場後,復職往往難以在短期內完成。

根據衛福部 113 年《15~64 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因生育/懷孕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者,平均復職間隔為 45.4 個月;因照顧未滿12歲兒童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者,平均復職間隔更達 60.4 個月。換算下來,約是 3 年 9 個月至 5 年。對照第一胎生母平均年齡已從 2016 年的 30.7 歲延後到 2025 年的 31.8 歲,若再加上數年的職涯中斷風險,確實會影響女性在職場上的年資累積、升遷機會與收入曲線。

雖觀看長期趨勢,近年女性因生育離職後的平均復職間隔確實縮短,從 2016 年的 65.11 個月縮短至 45.4 個月至 60.4 個月之間。若樂觀一點看,育嬰留停、托育資源、復職安排或職場接受度可能比過去改善,使女性比較容易回到工作。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家庭愈來愈需要雙薪收入,女性即使照顧負擔仍重,也必須更快回到工作。

113 年度《15~64 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開始補足這個疑問,因生育/懷孕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以及因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的女性,主要復職的原因皆為分擔家計,占比分別為 39.4% 及 54.9%。此外,這兩個主要離職原因中,也有約 11.2% 及 14.29% 的女性主要是希望個人經濟獨立。然而,不管是為了家庭負擔或個人經濟獨立,當前主要原因傾向是經濟因素,而非職場環境或托嬰完善。

家戶收支資料也能說明這個壓力。30~44 歲家庭在正常收入狀態下,扣除消費後每年約留下 29.5 萬至 34.5 萬元。這筆錢原本要用來儲蓄、買房、育兒、投資、保險或應付風險。若其中一人育嬰留停,家庭財務餘裕會立刻被壓縮。

另一方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不是完整薪資替代。現行制度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政府補助後,給付額為月投保薪資的 80%。關鍵在於計算基礎是投保薪資,不是實際薪資。對薪資高於投保級距者,補貼和實際收入之間有落差;對一般薪資者,即使領到投保薪資 8 成,也代表少掉至少 2 成有薪收入,同時還要面對新增育兒支出。

年度 離職原因 復職率 未復職率 平均復職間隔
2016年 因生育離職 55.57% 44.43% 65.11個月
2019年 因生育/懷孕離職 59.9% 40.1% 52.8 個月
2024年 因生育/懷孕離職 3 個月以上 66.5% 33.5% 45.4 個月
2024年 因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離職 3 個月以上 69.2% 30.8% 60.4 個月
15~64歲婦女因生育/懷孕離職的復職率及平均復職間隔,衛福部於不同年份的報告有略調離職原因的問卷設計。資料來源:衛福部 105 年、108 年與 113 年《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再觀察復職後的工作型態,壓力會更清楚。同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因生育/懷孕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者,有 54.26% 回到全時工作;因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離職達 3 個月後復職者,全時工作比例只有 38.43%。這可能和照顧需求尚未消失、脫離職場時間較長、工作選擇受限等因素有關。也就是說,復職不一定等於回到原本的職涯軌道。

此外,若家庭需要雙薪維持生活,照顧責任卻仍主要由女性承擔,女性面對的就不是「工作或家庭」二選一,結構性的壓力因而加劇。

結婚的前提,是有值得共同承擔風險的伴侶

前面談了許多女性不想生育的現實原因,但還有一個關鍵問題需要拉出來討論:所謂「合適對象」到底如何定義?

根據 113 年度《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無配偶婦女中,32.4% 表示未來有結婚或再婚意願,24.3% 表示不想結婚或再婚但想有固定伴侶,43.3% 沒有結婚或再婚意願,也不想有固定伴侶。若只看未婚婦女,41.3% 有結婚意願;有同居伴侶者為 49.6%。

這組數字說明,親密關係沒有消失,但婚姻不再是唯一選項。女性更清楚地區分「有伴侶」與「進入婚姻」。在台灣仍以婚內生育為主的情境下,伴侶品質本身就會影響婚育時程。當婚姻不再只是年齡到了就進入的制度,而是一個需要被評估的合作關係,結婚門檻自然會提高,也會連帶影響第一胎時間。

若合適對象也包含共同生活,家庭分工的數據就很有參考價值。根據衛福部同一份調查,2019 年有配偶或同居伴侶婦女每日無酬照顧時間為 4.41 小時,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為 1.48 小時;2024 年,婦女本人仍為 4.41 小時,配偶或同居伴侶增加到 1.72 小時。換句話說,從 2019 年到 2024 年,伴侶參與照顧幼童、家人和長者的時間確實有增加,但女性本人的總負擔沒有下降。

更仔細看,配偶或同居伴侶的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時間,從 0.55 小時增加到 0.76 小時;女性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時間也從 1.68 小時升到 2.03 小時。育兒時間增加後,並不是由男性完全承接,而是雙方都增加,女性仍承擔較多。女性與伴侶的總無酬照顧差距由約 3 倍縮小到約 2.6 倍,這是進步;但進步不等於結構已經改變。女性仍然是主要照顧者。

對象 年度 總計 照顧合計 照顧未滿 12 歲兒童 照顧 12~64 歲家人 照顧 65 歲以上家人 做家務 志願服務
婦女本人 108 4.41 2.10 1.68 0.14 0.28 2.22 0.09
婦女本人 113 4.41 2.36 2.03 0.12 0.21 2.00 0.06
配偶/同居伴侶 108 1.48 0.72 0.55 0.04 0.13 0.73 0.02
配偶/同居伴侶 113 1.72 0.96 0.76 0.05 0.15 0.73 0.03
15~64 歲婦女及配偶/同居伴侶在無酬照顧的分工情形(單位:小時/日)。資料來源:衛福部 108 年、113 年《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此外,若只看有工作的婦女,差距依舊存在。2024 年有工作的有配偶或同居伴侶婦女,每日無酬照顧時間仍達 3.59 小時,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為 1.76 小時。工作沒有讓女性退出照顧責任,只是讓她們在工作之外繼續承擔主要的無酬照顧。若再加上有酬工作、通勤、睡眠、吃飯與盥洗,略估算一下就已接近 22 至 23 小時,女性真正能留給自己的時間非常有限,甚至可能還會因此侵蝕自己的睡眠時間。

這就是「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的現實畫面。女性不是憑空擔心,而是從家庭分工現實出發。年輕女性看到自己原生家庭的模樣,也不難想像未來生活可能會變成什麼樣子。問卷調查當然可能有誤差,但定期追蹤仍有意義。數據至少說明,孩子出生後,時間重分配至今仍主要壓在女性身上;即使伴侶參與增加,女性本人的總負擔仍沒有下降。「結婚生子之後會沒有自己的時間,逐漸不知道自己是誰」,可能也是許多女性對婚姻的真實擔憂。

有沒有子女,也強烈影響勞動參與率

從勞動市場資料看,也可以看到類似輪廓。根據勞動部 113 年《性別勞動統計調查》,未婚男女的勞參率差距較小;進入有配偶或同居狀態後,差距明顯擴大。2024 年未婚男性勞參率為 73.8%,未婚女性為 67.6%,相差 6.2%;有配偶或同居者,男性勞參率為 64.5%,女性為 49.3%,差距擴大到 15.1%。這些數據意味著婚姻或穩定伴侶關係會透過家務、照顧、居住安排與家庭角色期待,改變男女的勞動軌跡。當女性實際上承擔較多無酬照顧,一部分女性就可能放棄或延後參與勞動市場。

婚姻狀況 男性勞參率 女性勞參率 性別差距
總計 67.08% 51.95% 15.13%
未婚 73.77% 67.55% 6.22%
有配偶或同居 64.48% 49.34% 15.14%
男性與女性勞參率。資料來源:勞動部《性別勞動統計調查》。

再看非勞動力不願就業原因,輪廓更加清楚。2024 年 15~64 歲無就業意願非勞動力中,女性以「做家事」39.24% 與「求學及準備升學」29.04% 居多;若限於有配偶或同居女性,「做家事」占 62.25%。針對有配偶或同居且有未滿 6 歲子女者,女性不願就業原因中,有 88.1% 是「需要照顧未滿12歲子女」;男性則為 41.4%,另有 36.4% 為「家庭經濟尚可,不需外出工作」。同一原因在女性中僅有 0.4%。

對象:有配偶或同居且有未滿 6 歲子女 需要照顧未滿 12 歲子女 做家事 家庭經濟尚可,不需外出工作
男性無就業意願非勞動力 41.35% 1.79% 36.35%
女性無就業意願非勞動力 88.12% 7.97% 0.42%
男性與女性勞參率。資料來源:勞動部113年《性別勞動統計調查》。

這些資料共同說明,當女性選擇組成家庭和生育時,考量的不只是感情,也包括職涯發展、時間分配與家庭分工。現代女性在意伴侶是誰,不僅是情感偏好,也是風險判斷。

因此,「合適對象」不能只理解成彼此喜歡。合適,也包括是否能共同承擔房價、育兒、家務、長照、職涯犧牲與雙方家庭責任。若伴侶不能分擔家務、育兒與生活管理,婚姻就容易放大女性負擔;伴侶能共同承擔,婚姻才比較可能成為支持系統。這種差異會直接影響是否結婚、何時結婚、是否生育,以及是否願意生第二胎。

過去女性可能因經濟依賴、社會期待或家庭壓力而進入婚姻。現在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工作參與增加、收入能力提高,婚姻不再是經濟安全的唯一來源。當女性有能力養活自己,也有自己的生活規劃,她們更有條件拒絕不對等的關係。

如果男性或伴侶仍把育兒視為女性主要責任,把家務稱為「幫忙」,把買房壓力視為單純經濟問題,把生育造成的職涯中斷視為女性自己的選擇,婚姻對女性來說就可能是一筆不划算的交易。

「合適對象」不能只理解成彼此喜歡。合適,也包括是否能共同承擔房價、育兒、家務、長照、職涯犧牲與雙方家庭責任。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晚婚、晚育與少子化連鎖

把上述分析串起來,少子化的形成路徑就比較清楚了。女性不想有小孩的理由升高,包含經濟負擔、生活改變、教養焦慮、照顧時間與工作影響。這些都不是感受而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呈現了主觀壓力,勞動市場資料則顯示,婚育與照顧確實會影響女性勞參率、復職時間與無酬照顧負擔。

女性收入提高與財務自主增加,使婚育機會成本更清楚。婚姻與伴侶門檻提高,女性不再願意為了婚育進入不對等關係。家庭形成又常與買房、頭期款與居住安全感連在一起,婚姻和小孩仍會明顯改變女性勞動參與與照顧責任。

台灣社會仍高度依賴婚內生育,晚婚會推遲第一胎。第一胎越晚,第二胎與第三胎的時間空間自然被壓縮。晚婚晚育不是單純價值觀改變,很多時候是制度條件下的理性排序。婚姻需要更高伴侶品質,生育可能造成職涯中斷,買房需要多年儲蓄,托育與家務又高度依賴家庭內部解決。面對這種條件,延後很合理。

因此,少子化政策不能只處理出生那一刻,也要往前處理初婚年齡為何延後、第一胎為何延後,以及生育意願為何沒有轉成實際出生。若女性復職主要受到經濟壓力推動,現有補貼是否足以讓家庭願意生第二胎?若政策只能稍微減輕已生育家庭的負擔,卻無法降低婚前、孕前與第一胎前的風險,效果就會有限。若政策只問發多少補助、生育給多少獎金,會低估整個議題的難度。政策規劃者真正需要處理的,是如何降低家庭形成的系統性負擔。因此,本文的政策建議如下:

從問卷調查看,台灣仍有許多人想結婚,也仍有許多人想要孩子;許多人也仍希望有自己的家。

第一,持續降低直接育兒成本。經濟負擔是不論性別不想要有小孩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幼兒園公共化與教育支持仍有必要持續強化。

第二,改善職涯中斷的處境,並建立更完整的再培力體系。育嬰假制度已經存在,但許多女性因生育或照顧離職後,平均可能要數年才復職,甚至有 3 成左右未曾復職。政策應思考如何協助女性回到職場,例如提供技能培力、職涯銜接、彈性課程,以及讓照顧家庭的女性方便上課的上以及上課期間的臨時托育支持等。

第三,改善整體職場環境,而不是只對特定家庭身分提供例外。若法律或措施只鼓勵有小孩的員工提早下班,但企業總工作量不變、也沒有增加人力,實務上很可能只是把工作轉嫁給單身者或未育者。這會製造新的相對剝奪感。更友善的職場環境,應該處理整體工時偏長、加班文化與人力配置問題。透過租稅優惠或其他方式鼓勵企業增聘人力、降低所有工作者工時,可能比只讓少數員工提早一小時下班更務實。

第四,改善托育整體環境。許多家庭並非都希望自己帶,但考慮托育時間、品質、距離與工作時間對不上,最後只好選擇自己照顧,故針對臨時托育、延長收托、課後照顧、企業托兒與彈性工時可以有更好的配套。此外,近年層出不窮的虐嬰事件也讓年輕家庭對托育品質感到擔憂,但多數家庭又無法完全自己帶小孩,這些不安感也會使未婚者卻步,擔心無法給小孩妥善的環境。因此,政策除了增加托育設施數量,也要提高托育品質與信任感。

第五,處理居住安全感。多數年輕家庭仍希望有穩定居住空間,政策就不能忽視房價、租屋穩定性、社會住宅、租屋保障與家庭居住規劃。少子化不是單純住宅問題,但居住議題確實會讓婚育決策更難往前推。

最根本的是,少子化解方不能只仰賴單一部會。當少子化已經被視為國安危機,政府就需要用跨部會方式改善整體環境。從問卷調查看,台灣仍有許多人想結婚,也仍有許多人想要孩子;許多人也仍希望有自己的家。可是,結婚需要找到能共同承擔風險的伴侶,生育可能帶來數年的職涯斷點,頭期款需要多年儲蓄,托育與照顧又高度依賴家庭內部解決。這些問題都需要系統性的規劃和政策配套。否則單點式措施或許能減輕部分家庭壓力,卻很難扭轉整體趨勢。

(作者為資深經濟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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