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聽朋友說,憲法法庭已經接受了關於妨害性自主案件追訴期是否違憲的聲請,接下來要進行釋憲了。
我心想,真的假的?!看完朋友分享的媒體新聞後,人生中第一次點進了法院的網站,看完公布在憲法法院的消息,我又在心中驚叫出來,天哪!竟然是真的!
我跟先生說了這個消息,他聽了輕輕點頭說,嗯,這樣也很好啊,可以幫助到很多人吧。我也是笑笑的說,是啊,總算有點正面的事情發生了。睡後,我轉身背對著他,忍不住用棉被摀著嘴哭了出來,心想:你不知道,我也曾經是#MeToo案件的受害者啊。
超過追訴期無法提告,不是你的錯
多年前,我還在念小學,有一位男性親戚對我做了不好的事。那時候的我不知道那些行為代表什麼,幾年過去,記憶也變得模糊。國中之後性知識漸漸啟蒙,隱隱覺得好像發生過什麼可怕的事,一直到高中,女教官跟我們強烈灌輸性別教育,教導我們不要被別人隨意碰觸自己的身體,我在那天的軍訓課結束後假裝生理痛,躲到廁所哭了一下午。
我不知道怎麼告訴其他人,所以一直將這個秘密放在心裡。許多年後,我詢問過從事法務工作的朋友,她跟我說,超過追訴期,就沒有辦法再對加害者提告了。原來是這樣,是我自己超過期限。但是,我從來都不知道,我應該在多久之內告,才會有效。
前幾年,知道國外許多知名人士、女星、勇敢站出來指控曾經發生在她們身上的性犯罪。台灣也有這樣的#MeToo運動。但是我還是看到很多讓人心碎的新聞報導說,女學生被狼師侵犯,但已經超過追訴期,法院不會審理。
法院,不是應該是為無辜的人主持正義的地方嗎?為什麼超過期限,被害人就再也不能提告了?我知道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我才念小學,等我長大後知道這是什麼事,我卻沒辦法為自己伸冤,這是我的錯嗎?
好多年來,我一直瞞著親人朋友去心理諮商,但我心裡面一直都有一個黑洞,一不小心就會掉進去。直到這兩天,看到大法官受理這個聲請之後,我感覺身體裡有一部分被喚醒了,心裡那個多年前受傷後一直哭泣的小孩,好像變得勇敢了,好像聽到有人跟我說,不要怕,我們現在,會來救你。當年超過時間,不是你的錯。
我想對受理案件的大法官們說聲謝謝,謝謝你們,理解到#MeToo案件背後深深的無辜與冤屈。另外,我由衷感謝那位勇敢提出釋憲的被害人,雖然我不了解法律,但我能了解,一路走到釋憲的艱辛與不容易。雖然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我感謝你一直堅持努力到最後,你激勵了我,我相信,也激勵了許多像我一樣的人。至少讓我們知道,我們還有拯救自己的機會。
(作者為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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