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為戲劇《人選之人》中,一句「我們不要算了」,引發出有同樣處境的民進黨工也說出自己過去曾被性騷擾卻被吃案的經驗,接著像是滾雪球一般地,受害者一一出面指控,不同的騷擾者、不同的時間地點、侵害者,像是複製貼上一樣,即使情節有些差異,但內容不外乎是較有權威的男性、前輩,藉由工作的職權之便,侵犯或騷擾其他的女性(也有少數男性)、晚輩,以關懷、照顧之名,行情慾宣洩之實。
當我搜尋「性騷」關鍵字之後,出現了各黨派之間,對於民進黨、民眾黨、國民黨等面對黨內相關議題的處置方式的互相抨擊,大概看了10、20篇之後,心中有種很「悶」的感覺。我思索著這個悶,感覺大家好像都在伸張正義,但真正需要被照顧、被關注的受騷擾、侵害者,在這些討論串中並沒有被看見。
黨派之爭,淹沒了侵害者濫用權勢以縱慾的本質
當大家都在比較「哪個黨吃掉的案比較多」的時候,討論的是黨的清白正直?還是自我檢討調查的執行力?
我認為被爆出的性平相關案件,確實需要嚴正對待,落實罰則。但若只停留於此,那或許仍只是為了選舉、點閱率、或是黨籍的形象而談。
性騷擾與性侵害的本質,在於社會上性別與權力結構的落差,導致有權力的人自以為可以任意逾越身體界線,侵犯他人的身體自主權。不管今天侵犯者是哪個黨派,都運用了這樣的權勢落差,做出了不當的行為。因此需要更進一步思考的是,為何這些有權有勢的人,認為自己可以這樣做呢?
台灣雖在民國91年即訂定了《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在落實上卻有其難度,尤其在第12條第一款所提及的性騷擾行為:「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多半會被以證據不足、或者侵犯者未有此意圖而無法裁罰。意思是,法律給了弱勢者條文上的保護,但如何界定「性騷擾」,卻仍在有權勢的一方。
在近期幾篇騷擾者的反駁文中,就出現類似的說法:「當初並沒有這樣的意思,不知道會造成誤會。」但他們卻忽略了互動中,受騷擾者持續表達拒絕、或不想配合的反應,而以自己的觀點加以詮釋。不論是情話、情書或者友誼之手,以權勢一方的觀點來狡辯自己並未騷擾對方,又豈有黨派差異呢?

別讓#MeToo成為對受騷擾者的另一種壓迫
受騷擾者的主觀感受,覺得不舒服、被冒犯,就已經是性騷擾成立的要件。當組織中擁有權勢者定義了性騷擾發生與否,認為沒有騷擾的意圖就不成立,其實就直接否定了受騷擾者的真實經驗與感受,是第二層的傷害。
#MeToo運動的發展,某個程度是為了反轉這樣的話語權,讓受騷擾者有機會以自己的方式說出受害的經驗。當越來越多人能夠說出自己受害的事實,並且啟動相關調查,對性別平等意識提升,是個好的發展方向。
我佩服勇於說出口的每一位受騷擾與侵害者,但近日來越來越多的報導,對於這些說出口的受騷擾者,還是不免充斥著各種負面評論,以及混雜著上述只見黨派不見人的相互攻擊,顯示著旁人的焦點並不一定是這些沈重的創傷。這可能會使其他想要訴說自己經驗的人感覺害怕、甚至在說與不說當中有著複雜的情緒。不說,好像不夠勇敢,說了,卻又感覺不安全。
鼓勵當事者敘說整理自己的經驗,不是壞事,但需留意每個人經驗到的脈絡不同,形成創傷的議題也可能不同。若認為說出自己的經驗才是對的,這樣的做法可能會使「還沒準備好」的人反而經驗到另一種「需要立刻勇敢面對」的壓迫感。無法把自己的經歷說出口並沒有錯,沒有人應該受到侵犯或騷擾。這種難以理解的錯誤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該如何解釋、或不想接受、想抗拒或逃避,都是很真實的。
每個受騷擾的人,都可以決定自己要以什麼樣的姿態來面對曾經被騷擾或被侵害的事情。要告訴誰、要不要公諸於世,都是自由的。於此同時,旁人若要做些什麼,那就是創造一個更友善、安全的環境,讓這些當事人知道,當自己想說、想行動的時候,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如何主張以法律來保護自己,又能找誰協助。

允許當事者的感受真實存在,並給予說「不要」的空間
孩子曾在學校遇過,班上教師因為愛開黃腔、嘲笑男同學身上某些特質很像gay,當時因為上了性別教育的課程,回家來告訴我,覺得老師的行為已經是性騷擾了。校方對此事的反應是:這並沒有碰到身體,應不至於到性騷擾,授課老師則表示,自己是為了喚醒打瞌睡的同學,說點笑話讓大家提神。
孩子們讀懂了性騷擾的行為,認為那是不恰當的,也曾在課堂中向老師表示不喜歡,請老師不要再以此開玩笑,但並沒有收到成效。類似的狀況,我想並非個案。若是教育現場一方面教導孩子要辨識性騷擾的現象,一方面又否定他們的感受與判斷,要如何要求這些受騷擾者,在未來遇到類似事件時,能夠相信自己沒有錯,並且堅定立場、起身反抗?
當時我試著支持孩子,肯定自己的經驗,受到了授課老師不當的言語騷擾,故向學校提出申訴,進入調查流程,透過陪伴,相信並接納他們的經驗,允許他們能對有不適切行為的大人說出:「我們不要被你騷擾」。
畢竟,被騷擾者遭遇到原本尊敬、佩服、或者應可信任的對象,做出逾矩的行動,而應該要保護你的體制、組織或系統,又以「這還不夠嚴重」、「你的判斷失誤」為理由,不肯接受性騷擾的陳述時,常會使個人翻覆了內在所建立的信念,因為無法整合這矛盾的經驗,進而產生各種情緒困擾。允許經驗能被真實呈現,不受到壓抑和扭曲,或許是陪伴這些受騷擾者很重要的第一步。

陪伴者也可能共同承擔情緒與風險
上述的開黃腔事件最後雖進入調查流程,但校方的態度還是認為家長們小題大作,調查委員的問話也彷彿在質疑,老師只是講笑話,難道不行嗎?讓我自己曾一度猶豫、遲疑,難道是我太敏感了嗎?重複向輔諮同儕請益,發現真的不是如此,是參與事件者企圖淡化事情的嚴重性。最後授課教師雖被裁定需要接受課程,但理由是上課內容規劃不當,而非缺乏性別意識。該師調離孩子的班級,但仍在同校授課。
對結果不滿意,但是否要提出申訴?我擔心過度激進,孩子仍在學,是否會遭到老師刁難?孩子自身的意願如何?是否想要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這是在班級上發生的,我一個人能恣意獨行,不顧其他家長想休兵的意願嗎?雖然後續發現家長其實可以用單一身份逕自向教育局檢舉教師授課情況不佳,但已是後話。缺乏充分的資訊、法律的知能,以至於容易被焦慮不安的情緒壓抑了行動,或許也經常是受騷擾者以及陪伴者可能會面臨的處境。
整體來說,我覺得目前的社會大眾還沒有真正準備好要承接這一波接著一波的
故事。因為性騷擾乃至性侵害是創傷經驗,打開了傷口,卻沒有人能給予敷料上藥,這傷能好嗎?
要治癒,必須要先承認,現今社會中仍存在大量男性,透過「性」的相關語言及行為,展現自己對權勢的掌控力。這些作為具有傷害性,且需要被限制、約束。如此,才能可能進一步思考如何解構這樣的父權文化,男性如何放下自己對權力的操弄而不失去自尊,女性又如何能在原本壓迫的文化下,相信自己有權利說,而且能安全地直言不諱。
陪伴受害者,不只是喊出「加油、我們支持你」而已,而是需要教導大眾,從生活中、語言裡,細細區別各種帶有性意涵的歧視、言論、行動,重新建構一個性別友善的社會氣氛;並且提供充分的支持系統,讓受害者得以接受心理上的創傷處遇,生活上重新建立對人的信任,甚至是法律上資訊以支援必要的行動,重新找回自己安全且安心的生活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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