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1950年代以降,自威權統治而生的大量政治案件,使拘禁未決犯的空間需求驟增。當時可立即供應的空間來源,主要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警備總司令部合組的「台灣省接收委員會」所接收的日本政府公有建築,間或借用、占用民用建築,只有少數屬於自行興建。
台北市作為行政中樞所在,尤其在1950年代初期,軍事、情治機關眾多,處理案件繁雜,故編制的拘禁場所數量也居全台之冠。歸納檔案與案件當事人的口述歷史,這些名為看守所、拘留所、留質室、招待所、接待室的拘禁場所,大多具有「秘密拘留中心」的性質,環境擁擠惡劣,提供食物粗劣稀少,衛生條件低落,時有不當延長拘禁的情況,是國家暴力侵害人權的第一現場。
然而,解嚴超過30年後,由於情治機關改編、相關建築改建,房地產檔案又未曾系統性地加以徵集,要從以案情、當事人為主的政治檔案中找出場所的相關訊息並不容易。這使得現今連某些看守所過去確切座落何處都不得而知,遑論進一步確認是否留有遺構,得以進行相關歷史調查。
英國建築師艾莉森.基林(Alison Killing)和BuzzFeed News記者李香梅(Megha Rajagopalan)2021年獲得普立茲(Pulitzer Prize)新聞獎的報導,提點我們如何另闢蹊徑。此前,外界所知的新疆勞改集中營不到100座,但由於許多集中營從學校改建而來,具有明確的建築特徵如鐵絲網、看守塔、軍營式的圍牆,所以當他們利用中國百度地圖衛星空照圖,辨認、過濾出可能是勞改集中營的建築後,共找出428個帶有監獄或拘留中心特徵的地點。
打開中央研究院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典藏的1957年「台北市街道圖」,也可以發現當時不到75萬人口的台北市,只在某些場所周邊設有圍牆,例如學校、醫院、氣象台、公園、工廠、軍營和監獄等公用或公有建築,但並非每個場所都標上了名稱。圍牆一般是為保護設施和人員,做出內外區隔。對監獄與看守所而言,圍牆的隔離功能則更為重要,有些建築物內還會再設置內圍牆。
因此,根據現有檔案,諸如軍事情治機關年鑑中的編制表、軍法業務的監所描述、後勤業務的營產管理和興建,以及訊問筆錄的地點記載、公文的發文駐地和受文地址、政治案件的調查報告、當事人口述的移轉拘禁經歷等,可先找出各個機關轄下看守所的名稱,依其大略的地理位置和年代比對歷年街道圖、地形圖,再找出設有圍牆卻沒有標示名稱的地點。最後對照檔案與口述歷史,確認其地理位置和建築分布。
「六張犁看守所」不義遺址
以六張犁看守所為例,檔案記載這裡是1950年開始使用,地址為台北市臥龍街240號。建築物原是台灣省警務處戰後接管的日產倉庫,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在1950年及1953年間先後以電話指示,權借為臨時偵訊、拘禁之所,1958年之後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接續使用。看守所有4棟磚木造建築,建坪約95坪。

對照1922年「日據時期測量原圖1/3000」,在幾棟長型、方型以及開口朝西南的L型建物當中,依稀標示著「警務局」(原件之「局」字僅餘上半部,下半模糊)。1951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圖」的建築配置則與1922年相距無幾,圍成面積約3,000坪。但是,現屬同一建築群內、現址臥龍街236號、240-2號的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場、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以及海巡署人員研習中心,哪一棟才是當年警總使用的看守所呢?
在「1958年台北市圖」和「1960年台北市1/1200地形圖」中,六張犁看守所便有那麼一道圍牆,得以識別其建物座落於東側。

1964年因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案被捕的彭明敏、謝聰敏和魏廷朝等人都提到六張犁看守所。彭明敏說:「它在一個小丘上,稻田圍繞著,並有圍牆。我被帶到一排低矮木造營房中的一個小房間。……這個營地的氣氛,是極端的可怕、陰森,和絕望。在這裡走動的守衛和士兵,似乎特別挑選的,都極嚴峻而殘酷。有一個隧道通向山腹,深入的內部便是有名的刑求處。」
謝聰敏則說:「六張犁拘留所設在警察倉庫的旁邊,後山就是六張犁公墓。……現在六張犁的拘留所又再擴建,山腰挖掘陰森森的山洞,有些偵訊工作就在山洞裡進行。」
魏廷朝的描述與之類似,「保安處另有設在六張犁臥龍街山麓的看守所,一共有9間押房,中間兩個是地板式,其他7間都有玻璃窗和臥床。每天清晨開門讓被告出去倒便桶。早上可以出門去倒尿桶」。用地形圖對照當事人口述,南側緊鄰福州山腳與口述內容一致,可確認該處確實曾做拘禁之用。
三張犁招待所想要隱蔽的真相
此外,在不遠處的基隆路2段13巷(約1967年改名吳興街),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的「第一留質室」(1958-1974)是另一例。同一期間內,局本部近在咫尺,也在基隆路2段(今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1967年4月後則改名「三張犁招待所」,直到「安康接待室」在新店山區竣工啟用,才取代三張犁招待所,成為調查局主要的留置及訊問場所。
為何調查局將訊問場所命名為留質室、招待所、接待室?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1956年施行的〈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台灣省地方單位工作隱蔽計劃綱要〉規定據點辦公處址以「家庭化」為原則,不得具有辦公處所之形式;加上語意不清的命名,足以混淆外界對該處的場所功能,也是國家刻意隱蔽其暴力行為的偽裝。
今日的吳興街住商林立、櫛比鱗次,與過去第一留質室置身於農田之中,周圍的建築物多屬於軍方,甚至還沒有吳興街的門牌迥然不同。透過歷史地圖套疊,尋找有圍牆的建築,便能大致描述昔日招待所涵蓋範圍,大約是現在吳興街336巷以東、361巷1弄以西,用內圍牆圍起來的建築物。進一步檢視1958年前之地圖,發現該處全是田地,而無建築,該建築極可能是調查局自建,而非日產或民間建築。

調查局1966年製作的「三張犁留質室簡報」指出該處「辦公室及各項工作室共6間、談話(偵訊)及錄音室共5間、被留置人住室共14間(可容納70人)、員工警寢室及訊案人員休息室共4間、浴廁共4間、廚房1間和瞭望塔1座」。政治案件當事人陳新吉和崔小萍也都提過該處曾發生被拘禁人無法接見辯護人、疲勞訊問、刑求取供等情況,具備秘密拘留特徵,侵害被拘禁人刑事被告防禦權及人身安全。
在現吳興街361巷1弄旁,除了魏廷朝曾描述的「做馬蹄形布置」的押房外,還有一棟築有內圍牆的建築,應為同群建築物,從1968年、1972年至1974年的「台北市舊航照圖」,都可以看見清楚的圍牆界線。誠如崔小萍出獄後自述,「我被拘押在調查局拘留所,同在吳興街,和我的家咫尺天涯」。這些圍牆區隔出政治案件的悲慘世界。
現在用google map搜尋「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會發現原址標註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樓,對照門牌與單位沿革,雖不完全脫離史實,但又稱不上精準。再者,過去研究因找不到第一留質室自建的檔案,只有遷入的紀錄,故認為是使用既有建築,於今也須再商榷。
政治案件拘禁場所研究一如案件研究隨著政治檔案的徵集、出土而得以清晰其脈絡,歷史地圖數位化之後,無疑為場所研究提供利器。惟場所研究不能單單埋首於檔案與地圖,也不能僅僅依靠口述歷史,最好配合實地勘查、建築圖與房產紀錄,方能一探究竟。但願日後能蒐集更多的資料,一一釐清各拘禁場所之細節,完整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研究。
(作者為白色恐怖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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