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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你同意全面禁止金屬套索陷阱嗎?一個原住民的7點質疑

要求政府立法、全面禁止金屬套索陷阱,站在原住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有什麼問題? 要求政府立法、全面禁止金屬套索陷阱,站在原住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有什麼問題? 圖片來源:YingHui Liu/Shutterstock

近日動物保護團體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倡議修法全面禁止獸鋏和金屬套索陷阱,訴求實現「人道狩獵」。然而,這將直接影響農村的農損防治和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筆者身為原住民族,在農民家庭長大,針對該行動及動保團體相關論述提出7點見解。

1.你知道「陷阱」是最能夠透過設計裝置選擇物種的防治與狩獵方式嗎?

金屬套索陷阱是目前農損防治和原住民族狩獵最普遍的陷阱型式。農民和獵人會把陷阱安置於特定動物的路徑上,並依據農作季節或特定動物的活動期間進行放置。原住民族獵人在生態知識的背景下,可以依據目標動物選擇不同的蓄壓裝置,包含木頭、竹子或彈簧。因此套索陷阱相對於其他陷阱型式或狩獵方法,更能夠透過放置位置、時間和裝置設計來預設特定的目標物種,是一種具有選擇的捕抓方式。

我們面對瀕危物種誤捕和主流陷阱設置的拉扯,需要重新探討陷阱的設計與裝置元素,思考如何讓陷阱更能夠符合人道精神和生態保育概念。這仰賴政府、學術單位及使用者在互信基礎下設計更良好的陷阱裝置,而不是一味的單方面限制材質。倘若我們沒有站在使用者的立場來討論事情,即便換了材質,使用者依然能夠設計會導致動物痛苦的陷阱。

舉個極端例子,農民若利用堅韌釣魚線作為套索陷阱材料,因為直徑更小,反而更容易造成動物斷肢。金屬索套陷阱有千百種,藉由觸發的踏板大小與重量可以避免誤捕,透過機關閥設計,也可以讓束緊程度停止,減輕動物痛苦。這些都是可以跟使用者相互溝通、調整及推廣的。

2.你知道陷阱對山村農民和原住民族的重要性嗎?

陷阱是目前山村農民在經驗與資金上相對容易選擇的農損防治方法,經由簡單裝置就可以嚇阻動物、避免損害農作。即便政府祭出電圍網的補助政策,但礙於不同農地的位置、型態,再加上小農的資本考量,陷阱仍然是農民最便捷的防範工具,也是農民資本允許、可自主控制的方式。面對台灣農業萎縮的情況,現有農民以農作物生成為主要經濟來源,且仍然維持台灣農業生產自給,其需求和情況應當受到正視。

另一方面,陷阱是大多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傳承重要的元素。長輩傳遞動物的各種習性、路徑,並以親身與環境互動的經驗,教育後輩如何設置陷阱,傳承環境永續利用的價值與概念。

陷阱亦包含族群神聖的信仰觀,需要神靈給予才得有所獲。獵人需要藉由夢境來確認神靈給予的訊息,並重視每隻所獲動物的靈力,將與自身成為一體。因此,陷阱架設蘊含了綿密的族群信仰觀和社會文化行為。

當我們想要利用法令來約束農民和族人使用最普遍的陷阱與材質時,難道不需要經過主要使用者的溝通和討論嗎?為何要倚仗政治資源和捐款人資源,用最惡劣的方式剝奪其權力?這不是不能談,而是需要充分的討論和配套。

圖為80公斤的大公熊誤中陷阱。圖片來源:WildOne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臉書專頁

3.你知道農委會已經同意全面禁止捕獸鋏,並發展「改良式陷阱」嗎?

關於這次行動,農委會已經同意全面禁止獸鋏、排除例外條例。廠商設計的捕獸鋏會對動物造成直接的傷害,在長期宣導下農民已逐漸排除此形制的陷阱,捕獸鋏也並非原住民族主流的陷阱類型。

陷阱的設計其實涉及獵人對環境理解與個人巧思的展現,獸鋏相對不能展現獵人技術,也容易讓動物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最後可能被其他動物或寄生蟲分解。因此,政府若禁止捕獸鋏,並不會成太多認知和價值的矛盾;但若要在法律條文中明文規定陷阱材質,這其實並非有效的解方,而是要回到使用者需求來找到解決方法。

林務局於2017年推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示範計畫,期待透過相互溝通與理解,促成公私協力,以達成全民保育的願景。參與部落狩獵自主管理示範計畫的部落(以下稱示範區部落)願意提供相關獵獲量的數據、參與野生動物數量的科學監測,以及配合公部門相關的保育措施。2020年,林務局針對陷阱設計邀請學術單位和專業廠商研發改良式陷阱,並讓農民和示範區部落得以測試、回饋。新的陷阱藉由裝置設計和材質挑選,可以同時符合農民與獵人需求,又能夠兼顧人道主義和生態環境意義。

社區保育已經是全球的重要趨勢,由政府強烈管制或法令限制的方式,已受到各國政府的檢討和調整,唯有透過主要權益關係人的相互合作,才可以真正治本。動保團體強硬要求政府全面禁止金屬套索陷阱,但單純限制陷阱材質不僅沒有辦法從根源解決問題,可能還會造成農民、獵人與政府的不信任,更難達成保育全民化的目標。

4.陷阱只是傳染病的間接媒介之一,重點在於動物身上的病源掌握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刊登一篇〈應立法全面禁止獸鋏和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之「使用、製造、販售、陳列、持有與輸出入」〉一文,作者引用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文宣,指出「陷阱是人畜共通傳染病的傳播媒介」。作者的此論點似乎有點草率及具有爭議性。

我們回到WWF的文宣文字,他們的研究是針對亞洲野生動物商業狩獵,經由交易和市場造成人畜傳染,並沒有表示「陷阱」是造成傳染之主因;再者,台灣法令本身就禁止商業狩獵,這是完全不同的脈絡和情況,正當的使用陷阱狩獵,並不會讓動物流入市場而造成傳染。作者的資料鋪陳很容易讓讀者誤解,以為陷阱是傳播的主要媒介。

相反地,動物本身的病毒才是人畜傳染的重要主因,如何監控和進行管理才是主要作法。示範區部落近日積極協助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野生動物傳染病與寄生蟲調查工作,採集野生動物血液、器官及寄生蟲,正是為了提供政府資料,掌握動物傳染病、避免動物間和人畜間的病毒傳染。

5.要求政府修法限制部分群體,應廣納權益關係人看法

台灣人民都有權對政策或法令提出訴請,並推廣自己想倡議的理念,包含網路傳遞訊息,或透過連署要求政府重視等。但關於野保法陷阱的相關法令,涉及到農民和原住民族群,是否應當納入農民和原住民族團體的討論機制?

我相信,人道陷阱絕對是當代重要且急迫的課題,但不能夠僅由特定群體擬定自認的解決方案後,利用政治資源和捐款人資源,就直接要求國家立即修法,造成另一群相對弱勢群體的生活或文化受到限制。我想,大部分捐款人並非期待看到此等不正義的情況發生。

為了達成人道陷阱的目標,我們應該迫切要求政府促成動保、農民、原住民族、學者及公部門的協商,以良善的溝通過程,盡快提出解決方案。

圖為84公斤的成年大公熊,左前肢中套索。圖片來源:WildOne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臉書專頁

6.避免以假設性言論,造成農民和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與污名化

這次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文章中,部分段落中以案例表達陷阱管制應從源頭杜絕,文中提到「有心人士」會利用農損防治和狩獵名目,做出商業行為。這種假設性說法容易讓讀者誤認,以為農民和原住民族獵人都是在從事商業狩獵。這對於大部分進行農業生產的農民,以及維繫族群文化的原住民族群並不公平。

我認為,發言者若為了取得更廣泛認同,而在公眾媒體中發表假設性言論,導致大眾對於某些群體產生負面理解與偏誤想像,是欠缺道德倫理,且沒有對自己言論負責的。如同台灣的野保法公告之前,商業狩獵造成許多物種瀕臨危機,人群從未看過當時的個案資料或數據,並不知道這是否真的與原住民族獵人有關,卻仍會直覺認為這些狩獵行為都來自原住民。所以在公眾媒體提出假設性陳述時,應當要警惕自己的說法,是否容易造成部分群體被污名化。

7.避免以「什麼才符合傳統」的本質化認知來理解文化行為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文章,也盤點了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所表現的人道主義精神。筆者雖沒有證實內容的正確性,但肯認作者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視。不過,以「什麼是傳統」作為文化行為的理解,在當代社會科學研究和真實社會現況是具風險的陳述。

我們不能本質性的假定另外一群人應該怎麼樣才是符合「傳統」。這個社會的知識、科技和情況均在改變,各種文化行為也都可能在過程中逐漸變遷調整,但我們不能、也沒有能力定義哪些行為是符合文化,而哪些卻不符合,甚至要以法律來加以限制。這如同我們不會因為某間宮廟使用了電音三太子,就說他們的繞境不算是傳統儀式,至少不會用法令加以禁止。我們並不是認為任何傳統都不能加以限制,而是應讓踐行文化的主體有機會來表達,什麼是應有的傳統、什麼是因應當代需求而長出的規範。

筆者認同,人道主義的概念應該推廣到農損防治和狩獵文化中。基於「減少動物的痛苦和嚴重受傷的風險,必須確保使用的獵具能夠迅速且有效地殺死獵物,且須避免獵捕到保育類動物」的目標,我們需要更積極促成各權益關係人相互理解、協調,在各自堅持和妥協的過程中,擬定各方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而非倉促要求政府立法、全面禁止金屬套索陷阱。有效溝通和理解,才能達成多贏的局面,更可能是避免狩獵「地下化」的最好良藥。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研究所博士、國科會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博士級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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