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詐欺集團猖獗,近來不論是司法機關或是檢調機關,每天都湧入大量的詐欺案件,已經嚴重排擠偵辦或是審理其他犯罪案件的能量。
在這其中,超過9成以上的詐欺案件,都牽涉到提供自己銀行帳戶給詐欺集團使用的「人頭帳戶」問題。
為了偵辦跟審理這些人頭帳戶涉及的詐欺與洗錢案件,檢調與司法機關窮盡了人力物力,但是詐欺集團並沒有因此受到嚴重的打擊,因為不論檢警怎麼抓,這些人頭帳戶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詐欺集團用買的也好,用騙的也好,用拐的也好,總是有源源不斷的人頭帳戶可以使用,當然,也因此會有源源不斷的被害人遭騙,而將款項匯到人頭帳戶裡,讓詐騙集團花用。
要阻絕詐欺集團繼續行騙天下,釜底抽薪之計,就是要讓詐欺集團沒有人頭帳戶可以使用。不過要做到這點,光靠法院事後處罰這些人頭帳戶的提供者是沒有用的,必須要有更聰明也更有效率的方法。
筆者建議,銀行應該要、也有義務要利用現在極為進步的人工智慧,來建立一套偵測人頭帳戶的機制。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人頭帳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徵,這些特徵並不難辨別。例如忽然有大筆的金錢在短時間內密集進入久未使用的帳戶,或是帳戶出入的金額顯然大於過往的使用習慣。以現在人工智慧的進步程度,各家銀行可以開發一套人工智慧系統來偵測疑似為人頭帳戶的活動。當偵測到可疑帳戶活動時,立即暫停該帳戶的交易,再由銀行與帳戶申設者即時進行電話求證,確認該帳戶是不是由其本人所使用、是否認識帳戶的匯入者等等。確定不是人頭帳戶之後,再予放行。如果發現該帳戶已經不是開戶者本人所使用,即認定為人頭帳戶,立即警示停用。如此一來,詐欺集團將很難再有方便的人頭帳戶可以使用,更可以挽救無數被害人辛苦存下的血汗錢。
當然,這會減低一些金融活動的效率,也會增加銀行的作業成本。但試想,現在詐欺集團造成被害人的損失,每年都高達數十億,而社會為了追查這些犯罪所付出的成本,更是難以計數。犧牲一些交易的效率,換取一個值得信賴、安全的交易環境,我想應該是國人所樂見。
事實上,人頭帳戶也都是在銀行開戶的,說白一點,銀行所提供的金融平台都已經被詐欺集團當成犯罪工具了,銀行難道可以袖手旁觀?
因此,筆者建議,金融監管機關應該要求各家銀行利用人工智慧建立有效的人頭帳戶偵測機制,如此,台灣才有機會脫離詐騙之島的惡名。
(作者為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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