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婚議題逐漸受到重視的現今,每當我提及自己是基督徒時,最常看到及聽到的,就是對方皺著眉頭說「你是基督徒?所以你反對同性戀?」更甚者還有「為什麼你們基督教要反對同性戀?真的很糟糕欸」、「基督教都垃圾」等發言。久而久之,我已經鮮少向同輩主動說出自己是基督徒了。但事實上,我是一個支持同性婚姻平權的基督徒。
活著不應該是罪惡,我從反同到挺同的體悟
我從小就出生在基督教家庭,身為二代基督徒,一直以來都跟著父母親在教會長大。在婚姻平權議題受到重視後,因受到父母親的影響,「反對同性戀」一度成為我的立場。2016年12月3日,下一代幸福聯盟舉行了反同遊行,當年還是國中的我也跟著父母參加。只是當時的我還懵懵懂懂,民法972、同性戀這些詞彙,離我很遙遠。
直到高中上了女校後,我認識了一些LGBTQ族群的同學和朋友,他們和我分享了許多故事,有甜蜜有荒謬也有悲傷。不論是兩個女生從原本喜歡同個男生的情敵關係,到最後走到一起;或者喜歡上同班同學,卻因怕破壞關係而始終不敢表達自己的情感;還有人是喜歡上學姊,卻因對方後來跟另一個學姊在一起而難過。那讓我深刻意識到,他們跟大家沒有什麼不同,不管是他們面臨的情感問題、煩惱,還是在戀愛中的遭遇。
我也開始主動去接觸同志文學,像是白先勇的《孽子》、邱妙津的《鱷魚手記》等。在《鱷魚手記》裡,有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話:「你知道的,我總是愛上女人,這就是我裡面的圖案。然而你不知道,當年陪伴著你走的我,內心有什麼樣的痛苦,那是我沒辦法讓你明白的。活著就是痛苦,活著就是罪惡,那把我跟你隔開。」這些故事和作品讓我和LGBTQ群體的世界接軌,並以自己的眼光去理解同志議題。最終,「支持婚姻平權」成為了我延續至今的不變立場。
基督教徒對同志意見分歧,源自對聖經的不同解讀
也許只有我一個人的想法不能代表什麼,但還記得我仍站在反對立場的時期,曾碰過一位在教會帶青少年小組、也正就讀神學院的教會大哥,堅定的告訴我們他支持婚姻平權。至於我的父母,在我表達支持的立場後,並沒有責備怪罪我或是和我吵架,而是選擇尊重我,也不會再在我面前發表反對婚姻平權的言論。此外,台灣也有許多公開支持婚姻平權的基督教徒,像是台灣第一個同志基督教會「同光同志教會」,以及長老教會的陳思豪牧師。

基督教徒會對同志議題有不同的看法,最主要是對聖經內容解讀的不同。《創世記》第二章24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反同婚教徒因此認為神設計的婚姻應該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而在《創世記》第一章28節提到「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寫出家庭的功能是繁衍下一代,也因此反同婚教徒會認為「神並不喜悅同性結合」。至於支持同婚的教徒們則認為,現在時代和聖經時代已經大不相同,要學習的應該是聖經的精神,而不是純粹字面上的意思。
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就算在宗教觀點不贊同,也不能去妨礙他人的權利。陳思豪牧師就曾在一次採訪提及:「我同意基督徒可以從《聖經》裡得出『上帝不喜歡同性結合』的結論。基督徒可以從宗教觀點不贊同,但不可以從社會方面妨礙同性戀者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基督教與反同之間的等號,並不是這麼絕對的。
基督教與婚姻平權之間的糾葛,在有多元立場的現今,也許是個無解的問題,但也不妨想想:用反同來涵括整個基督教,是否有些偏頗?因為反同議題而攻擊甚至歧視整個基督教群體的行為,是否有些過度?
此外,我們一直以來都在強調自由人權,像是婚姻自由,思想自由等等。但當我們因為一個人發表反同言論而不斷抨擊對方,是否也在無形之中不尊重對方的自由意志?我想,這也是現今許多教會不斷受到抨擊的主因之一。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多一分關懷與包容,接納並嘗試理解不同的聲音,形塑出一個真正人人平等的自由社會。
(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學生。)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