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投書】三接只能在大潭?能源政策可以不必如此僵化

現在外界熱切期待能有三接的地點替代方案、解決公投爭議,有什麽方法可以相輔相成,並分散風險? 現在外界熱切期待能有三接的地點替代方案、解決公投爭議,有什麽方法可以相輔相成,並分散風險? 圖片來源:天下資料,劉國泰。

「珍愛藻礁」公投第二階段連署已向中選會遞送,勢已成案。側面瞭解,提案方堅持訴求直接民意來直球對決的聲音已完全佔上風。筆者不解的是,他們何來信心,相信公投一定能取得足夠的同意票數?官方與執政黨內部主戰的聲音也已逐漸增強,對撞勢態更加明顯。

近日因媒體報導台塑將在六輕興建天然氣接收站,並影射為三接的替代方案,而引起廣泛討論。總統府、行政院、國發會與經濟部皆陸續發言否認,並以雲林麥寮與桃園大潭兩地相距離180公里太長為由,宣示不可行。有趣的是雲林縣長張麗善也表示反對。如果張縣長希望改善雲林空污,讓六輕現有麥寮電廠燃煤機組轉為燃氣,配套興建天然氣接收站,為何需要反對?此外,三接只能釘死在大潭,真的完全不可能有替代方案?

記得2017年6月9日,麥寮汽電公司董事長陳寶郎曾與當時的雲林縣長李進勇簽署能源轉型備忘錄,承諾在2025年將3部60萬瓩之IPP燃煤機組轉換為燃氣機組,以降低火力發電的污染與碳排放。其實這是當時空污治理政策的一環,曾在六輕諸多環差審查會議中提出,在當時政策討論當中,也一併要求台塑集團應該同時在麥寮工業港興建自己的接收站。以上述思考邏輯,在六輕蓋接收站當然不會是三接的替代方案,純粹是改善雲林在地空污、讓麥寮電廠煤轉氣的配套措施,建議張縣長先全盤了解脈絡,不必急著反對。

有關三接環評過程與替代方案的討論,本不想多言,僅私下一再提醒部分負責溝通的政務官,切莫對國營事業所提供的資訊與說法照單全收,以致被牽著鼻子走入無法迴轉的死角。但看近日發展,整個執政團隊卻正往此一路上走去,才動念寫這篇文章,目的不是打臉府、院發言人,只是再次提醒對國營事業說詞照單全收的風險。

要蓋接收站,為何考慮關鍵卻是環評耗費的時間?

先說結論:政府如果能擺平台電與中油在天然氣上的利益之爭,並多管齊下分散天然氣供給路線,三接並沒有「非蓋在觀塘工業專用港」不可的理由即使一定要在此興建,也可以考慮再往外移,避開浚深對藻礁礁體可能(但不確定)的影響

以下,容我從源頭說起。

其實只要仔細搜尋資訊,就可以知悉三接應該細分「觀塘工業區」與「觀塘工業專用港」(下稱工業港),都是陳由豪於1996年結合中央投資、中華開發等公司所組成的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鼎公司)主導。工業區在1999年通過環評並獲核准編定,工業港則於2000年申請獲准並通過環評。此時232公頃的觀塘工業區是規劃為石化工業區,而陳由豪如意算盤裡的金雞母,應該是可以用來興建供給台電大潭電廠天然氣接收站的工業港。

後來台電大潭電廠的天然氣供給合約,雖然一度由東鼎公司得標,卻因綁標圖利疑雲,重新開標後改由中油得標。但東鼎公司還是神通廣大地「使」原本的競爭對手中油甘心花22.8億元回頭併購東鼎公司,以取得工業區與工業港開發權。此一決策是在2015年9月馬政府時代做成,執行則是蔡政府上任後、陳金德當董事長之時。

中油的鋪陳方式,是於2014年委託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執行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可行性評估。該報告中比較了台中港、工業港與台北港各項優劣,比較結果是台北港因有觀音山可阻擋東北季風,因此LNG船可使用的天數最多(比工業港多了30多天),但選台北港需重做環評,選工業港只需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結論是:重辦環評曠日廢時,因此建議選工業港。

但真的是如此嗎?雖然興建接收站仍需再做環評,但因為台北港本身即是一個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已有現成的環境調查基礎資料與環評通過後的監測資料可引用,加上是在已通過環評的開發區內再做環評,可透過環評委員會決議認定,無須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直接進二階環評,所以不至於耗時太久。只要全力執行,筆者估計從撰寫環說書到通過環評,可約在1.5~2年間完成。相同邏輯,在已依環評結論設環評監督委員會、且有長期環境監測的六輕工業港蓋接收站,環評估計也只需1.5~2年。

因此,那份評估報告最令人不解的是,為何重視的不是一座要使用35~40年的接收站每年LNG船可使用天數,而是前期環評耗費的時間?2014年馬政府決策當時,可沒有蔡政府的能源轉型政策,也就是現在政府一再強調的急迫性,當時並不存在,那為何還是以「需要重辦環評」做為最後的關鍵決定因素?難道辦工業港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後來又加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與工業區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就一定會容易很多?從現在的事後看,一點也不,甚至剛好相反。

筆者推斷,其中真正原因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國民黨政府要幫東鼎公司包含中央投資、中華開發在內的股東解套資金。所以,撇開陪襯的台中港不談,在紅頂、裙帶資本主義作祟之下,台北港縱使本身實際使用條件再優,也不可能雀屏中選。

中油的說詞,其實都不是沒有方法解決

既然中油在2017年正式花錢併購東鼎公司,於辦理觀塘工業區與工業港環現差與環差時,不管多少民間專家學者、公民團體提出呼籲、建議,也不管多位環評委員要求評估,中油一概聲稱不可行,也就不足為奇了。目前經濟部以中油說詞回應外界台北港不可行的理由,以及筆者的質疑,簡略整理如下:

1.新北市民或八里居民反對:台灣港務公司在興建台北港時,承諾加速於2026年開始遷移原本位於台北港區與八里區附近,距學校、住宅區僅200公尺的47座石油貯槽、石化槽至西北側填築區。所以,如在此區擴大用地編定,增加貯氣槽、接收站,對八里居民安全風險其實增加有限,早早將遷移部份與另外增建貯氣槽、接收站當成一整體開發行為,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八里居民真的會反對嗎?反對聲量會比現在三接強嗎?筆者當時在行政院內部即曾建議可以將二地蓋接收站的環差、環評同時併行,讓政府最後可以更有選擇彈性,但無法獲得支持。

2.從台北港鋪管至大潭,需新設長達40公里陸管或50公里海管才能連接上大潭電廠,沿途破壞生態嚴重:此一擔憂是中油假想,並非經實地調查。筆者在環保署時,即曾詢問二位保護藻礁最力的博士專家,他們曾共同出具簽名調查報告予筆者,表示如沿省道台15線靠海側鋪設路管,沿線40公里並無敏感生態,他們會支持鋪設。且其實中油可以有更彈性的調度模式替代方案,容後說明。

3.設在台北港,預計供氣期程會延後11年,無法配合2022年大潭新燃氣機組用氣:環評耗時部分已如前述,填土鋪管是否需要如此之久?中油說詞曾前後不一。但設在工業港一定會快很多年嗎?中油宣稱工業港僅填土21公頃興建停靠碼頭(其實漏計三面使用沉箱的防波堤面積),所以認為可以很快完工。但中油與經濟部沒說的是,供LNG進出與迴轉的工業港區水深約僅15米,需再浚深至20米,才能確保行船安全。根據中油地質鑽探顯示,水深10~15公尺的海床覆沙下有0.4~1.1公尺厚的化石礁體,水深15米以下是否還都仍有礁體?則未明說。印象中其環現差報告書裡好像說是。如都是硬質礁體,又或有其他岩體,那麼約300公頃迴船範圍的浚深,是否會比台北港的填土容易?中油與經濟部應具體對外說明。

純就工業港來說,因為浚深面積大,如範圍內是活礁體,公投案領銜人與參與團體、學生社團無法接受;如是死的化石礁體,會否讓浚挖速度緩慢、影響供氣時程?是一不確定變數。因此,第一個替代方案即是將工業港那21公頃供LNG停靠的填土碼頭再往外海推移,以增加水深、減少浚挖,避開對水下礁體的影響。中油抗拒的理由是怕重做環評與時程太久,但其實工業港當時環評通過的開發面積約913公頃,如果事先盡早進行海底地形地質調查完整,以方便外推面積規劃控制在90公頃左右,是否就可以了呢?

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只要變更範圍沒有超過10%,原則上不用重辦環評,只要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就好。當然外推90公頃後,水深是否足夠,可避免再浚深或可否大幅減少浚深面積?經濟部可責成中油審慎評估並詳實對外說明。縱使評估結果浚深面積差異有限又影響時程,公投案領銜人與參與團體仍無法接受,對政府而言,至少是對社會大眾展現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仍有助於未來公投時爭取支持。

不必單獨拉管,也可以進行精細調度

觀察這波府、院到國發會、經濟部等官方反駁外界所提替代方案的說法,最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完全對中油與經濟部的說法照單全收。其實只要攤開中油公開資訊的天然氣輸送路線圖,即可知道:若要在其他地點興建可滿足大潭電廠7至9號機組所需氣源之接收站,並不是一定只能單獨拉管至大潭電廠,而完全無法利用現有管路做更精細的科學化管理、調度。

中油天然氣輸送管線概圖。圖片來源:中油網站。

這部分一併用近日在麥寮蓋接收站的話題來說明,可更容易了解。官方統一口徑說,台塑集團在麥寮蓋接收站,不是要替代三接,因為要拉管180公里不可行,其實這種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從天然氣輸送路線圖即可清楚看出,不管是在台北港、林口港或麥寮工業港在接收站,都可以也應該往中油既有且最近的輸氣管路銜接,再透過調度管理,來達成將等量氣源輸送至大潭電廠的需求

舉例來說,如在台北港或林口港蓋接收站(第二替代方案),都可以往長生電廠附近紅色標示陸管銜接,再送至大潭電廠;或許也可以評估銜接粉紅色陸管,以取代其原本供給地(可能是國光電廠與大台北)的氣源,再將原本氣源調度至大潭電廠。至於在麥寮蓋接收站應分兩座,一座如前述,是由台塑集團自建自用;另一座由政府協調取回或租回部分麥寮工業專用港使用權,再由中油興建接收站(第三替代方案),其輸氣管路也不必專管拉至大潭,只要就近接上原本紫色陸管,設閘閥將由此接收的氣源加壓往南北輸送、供給紫色路管原本供氣的電廠、工廠、甚至民生用氣等對象,再將永安接收站因此多出的氣源透過海管往台中鐵砧山輸氣,再轉綠色海管至大潭即可。

以上,都是筆者從還在環保署時,即從規劃、管理調度面向持續思索,並多方請教與傾聽所得的可能解方,也許未必成熟可行,但至少值得進一步評估。筆者要強調的是,以上三個替代方案並不互斥,而是可以相輔相成、同時並進,並能分散風險的。只是當時無法在行政院內部會議時提出討論,以供經濟部評估。現在外界熱切期待能有三接的地點替代方案、解決公投爭議,於是提出以上建議。至於技術上是否確實可行?如不可行,其困難在哪裡?仍盼經濟部與中油能詳實評估並誠懇對外說明清楚。

政府單位應好好解決中油與台電的利益之爭

也許中油會辯說,依照當時得標後與台電簽訂的天然氣合約,已明定三接非得拉專管至大潭電廠不可,所以第二、三可能的替代方案不可行,乃是受到台電合約限制。倘若合約果有如此限制,中油或許無力獨自更改,但台電與中油都屬國營事業,歸經濟部管轄,難道經濟部乃至行政院不能協調修改此一合約限制,以使能源轉能過程的增氣減煤順暢?

其實,台電與中油間天然氣供給的利益之爭,早已浮上檯面,連長期執政的國民黨政府也無力擺平。因此馬政府時代才會拍板中油蓋三接供氣大潭電廠,台電則爭得原本燃油的基隆協和電廠改建燃氣電廠、與中火增建的11、12燃氣機組都可以自蓋接收站。於是產生荒謬的情況:同一台中港區,竟任憑中油、台電各自擁有一個接收站,而後建的台電,只能在台中港外堤增建接收站,卻幾乎阻斷農委會公告的白海豚洄游路徑。

至於位在協和電廠的離岸接收站,該處不僅是基隆市政府依漁業法公告的重要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海洋生態豐富,而且海床快速陡深達30米以上,所以,台電也因填海造陸時間較長,於二階環評時決定先採「海上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FSRU)」,以縮短時程,但仍遭當地居民與公民團體嚴重質疑。

也就是說天然氣供給問題,任台電與中油為爭利而各自為政的結果,只是讓能源轉型政策背上更多污名。蔡政府要不要想想如何整合這兩家國營事業在天然氣供給的利益之爭,重新分配接收站的興建權與管線租用權益分配事宜?

有趣的是,如果初次要蓋接收站的台電,評估可以快速設置浮動式接收站來因應時程需求(應急),為何經驗相對豐富的中油蓋三接,反而不能作類似因應,再利用緩衝期,尋找更適當的接收站址(如已開發的台北港、林口港與麥寮工業港)?中油與經濟部應該好好對外說清楚。

此次珍愛藻礁公投對撞結果,影響所及決不單單只此公投,而是長遠社會運動的定性與定位,以及後續社會大眾如何看待社會運動與公民團體能否爭取更多民眾支持,再次呼籲雙方切莫流於意氣之爭啊!

(作者為前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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