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投書】沒有印尼籍家庭看護工的長照2.0

大量依靠外籍移工提供長照服務的台灣,能不能想像一個「在地人照顧在地人」的未來? 大量依靠外籍移工提供長照服務的台灣,能不能想像一個「在地人照顧在地人」的未來? 圖片來源:天下資料。

衛福部陳時中部長日前在宣布印尼籍移工暫緩來台兩週的記者會中提到,民眾可以使用長照2.0服務來填補照顧人力空缺。部長說得很有道理,但是現在的長照2.0真的做得到嗎?

人力短缺,依然是長照2.0無法解決的難題

長照2.0自2016年底推動至今即將屆滿4年,照顧人力短缺仍然是難以克服的問題。監察院在對衛福部長照政策所提出的十大缺失中,也特別糾正了人力短缺這件事。事實上,居家服務員因為薪資調漲、加上長照給支付制度的設計,確實提供了更大的誘因、鼓勵更多人投入,但居服員增加的速度,仍然遠遠落後長照服務的需求。

整理衛福部108年度與長照服務相關的資料,108年的長照需求推估為61萬8千人;實際運用居家服務的人數為105,470人(佔17%);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則有259,660人(佔42%);住宿式機構住民人數約94,000(佔15%);其餘則是家人照顧或其他(佔26%)。從上述的數字至少可得到以下結論:1.外籍家庭看護工仍是長照服務的主要提供者。2.居家服務的使用人數比例仍偏低。3.長照2.0的覆蓋範圍仍不夠高。

更令人不安的是,依據統計資料,外籍家庭看護工中有8成是來自印尼,這也難怪當指揮中心宣布暫緩印尼籍移工到台灣的政策後,台灣許多正在等待印尼看護工投入服務的長照家庭措手不及。但可能很多人還不知道,明年1月1日起,印尼政府可能正式實施「移工輸出零付費」政策,未來要引進印尼移工要付出的代價至少要增加7~10萬。防疫規定加上零付費政策,這雪上加霜的衝擊,台灣長照服務恐怕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為什麼長照2.0無法取代外籍看護?

長照2.0政策的目標,是希望透過平價、優質、普及以及落實在地化的服務為長照家庭減輕負擔,並提升長照個案的照護品質。目前的長照給支付制度是依據失能程度,提供相對應的額度來使用服務,但這樣設計對多數中、重度失能個案仍顯不足。多數家屬期待的是更充裕的照顧時數、更彈性的服務內容,但很遺憾,即便是失能等級很高的個案,仍僅能每日接受部分時段的照顧,不像外籍移工可以有更長時間的全天候陪伴。正因為「不夠好用」,所以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比例仍居高不下,對長照2.0來說,也好像是投下不信任票。

因此,這是個嚴肅但必須直球對決的問題:如果有一天,台灣真的沒有外籍看護工,怎麼辦?

近日亦有政府官員或專家學者提出要開拓新的移工來源,甚至還有名嘴提到未來10年亞洲崛起,應超前部署考慮從非洲引進家庭看護工。筆者認為,從其他國家引進看護工或許能解決部分問題,但核心問題是可能:來自距離更遠、文化差距更大的國家的移工,真的能與被照顧者妥善的溝通?真的能融合生活照顧的習慣?若遇上失智個案,連基本的生活習慣與文化都不相同,如何提供真正貼近個案的生活照顧?

若有一天,你成為需要受照顧的人,請問你會選哪一個國家的外籍看護工來照顧你?我想應該會有很多人回答,最好是能由家人照顧自己。畢竟溝通與互動是人與人相處時非常重要的行為,要與一個整天在一起卻無法妥善溝通的人度過每一天,是多麼折磨的事情啊!

彈性滿足需求,津貼滿足付出

筆者拙見,若要緩解外籍看護工的需求,應從「居家服務的彈性設計」以及「日照中心的彈性設置」著手。

首先,居家服務在目前的長照給支付制度下並未能充分考量到個案的需求,其規劃的出發點仍是居家服務提供者的便利性。舉例來說,「夜間服務」在目前的制度下並未被積極鼓勵,照顧服務的項目與內容也沒有被強調。但是若能透過夜間服務的安排,延長個案接受專業服務的時間,也讓家屬可以得到更多幫助的機會,相信能讓家屬更有信心以居家服務替代外籍家庭看護。當然,服務不是平白跑出來的,必須透過給支付制度津貼補助、監督查核機制的輔助,讓需要的個案確實得到照顧、提供服務的單位也得到合理回報,如此才是政府、案家、服務單位三方多贏的結果。

其次,目前日照中心等社區式照顧機構採用1對多的照顧模式,可以讓家屬在上班時間無後顧之憂的接受長照服務,這是相對更有效益也符合家屬期待的方式。但是受限於設置標準以及給支付條件,要找到合適地點、合適大小、合適租金、合乎設置標準、合乎消防法規等條件的場地經營日照長所相對困難。現況是需求迫切但供給有限,也是很多日照中心大排長龍、民眾苦苦候位的原因。因此,筆者建議日照中心應重新思考其定位以及設置審核標準,積極鼓勵成立6人以上、30人以下的小規模日照中心,設置標準不妨更偏向居家住宅而非住宿機構,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適度鬆綁設置條件,讓日照中心可能以微型、小型、中型、大型等因地制宜之不同規模的方式處處開花,讓個案可以更就近、更便利的接受服務。當然,對於微型、小型等不符經濟規模的日照中心,也應適當給予獎勵補貼或鼓勵開發自費服務,讓機構可以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永續發展。

筆者認為,成功的長照服務原則應是以「彈性滿足需求,津貼滿足付出」,如此一來才有機會開發出民眾有感並且合乎需求的長照服務。當真的有這麼一天,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需求自然減少,回歸「在地人照顧在地人」,讓關懷與照顧在社區中持續發生,台灣的長照發展自然就會越走越健全,越走越康莊。

(作者為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生、長照機構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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