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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案、《鐵案疑雲》:一個永遠解不開的罪與罰辯論

《鐵案疑雲》裡的大衛蓋爾用自己的生命證明,死刑是所有刑罰裡面唯一沒有機會挽回的。司法可能有瑕疵,可能有無辜的人因此送命。 《鐵案疑雲》裡的大衛蓋爾用自己的生命證明,死刑是所有刑罰裡面唯一沒有機會挽回的。司法可能有瑕疵,可能有無辜的人因此送命。 圖片來源:《鐵案疑雲》劇照

台南殺警案震驚全台,殉職員警涂明誠大姊受訪時情緒激動,哭吼要廢死團體「滾去18層地獄」,再次引發對於死刑判決與執行的討論。

我一直都贊成死刑,每次看到被害家屬哭斷腸,就不懂為什麼人權團體只為加害者的人權辯護,而不去憐憫被害者跟家屬呢?這次面對爭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了長文解釋:「廢死聯盟從來不是鼓吹『殺人免死』,我們是反對死刑。」但我還是不懂,反對死刑或免除死刑,不就會導致殺人免死的結果嗎?

甚至,即便現在有死刑,社會髮指的案子多數仍然判決無期徒刑,像是2018年發生的「華山分屍命案」,兇嫌一審死刑,但後來被認定有教化可能,最後無期徒刑定讞;男子湯景華因細故縱火,導致6人身亡,一審到更二審都遭判死刑,最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男子曾文彥縱火導致台南真理家族前輩堂7人死亡。一審死刑、也在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43傷,女嫌黃格格一審也是無期徒刑。

我曾經問過律師好友,這些可教化、有悔改等等的理由,一般人都無法接受,為什麼法官判得出來?真的是太過恐龍無法共情嗎?朋友反問:假設你真的坐在那個位置,真的會覺得自己是神,可以決定要不要取走一條人命嗎?法官是人,他們也會怕,只能用也許他們自己也未必接受的理由,留下一點空間。

當然,這是我朋友的想法,不能代表所有法官,但他提到的「怕」,在我看了《鐵案疑雲》(The life of David Gale),又譯《命懸一線》或《蓋爾的一生》之後,某個程度稍微有點理解,雖然沒有改變我贊成死刑的態度,但是的確提供了另一個角度的思考:死刑,要建立在判決毫無瑕疵的基礎上。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冤獄18年,謝志宏死刑改判無罪

2020年,台灣有一起冤案大逆轉。

民國89年,震驚全台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一名18歲陳姓女子遭到性侵殺害,路過目擊的張姓老農也被滅口,事發後,主嫌郭俊偉和謝志宏被逮捕,兩人都被判死刑。其中謝志宏一、二審共9次被判死刑,8年前定讞。但謝志宏被列為共犯,其實沒有任何直接的科學證據,連兇刀也沒有做指紋檢驗,主要是郭俊偉咬定他有參與。這個部分,當時做過測謊,結果呢?

郭俊偉咬定謝志宏是共犯、而且通過了測謊,反觀謝志宏的測試卻因為情緒不穩定,無法鑑判。最後法院採用這份對謝志宏不利的郭俊偉測謊報告作為判決依據。律師黃致豪曾經撰文指出:「謝志宏在接受測謊之前哭了將近40分鐘喊冤,在情緒極度激動的狀態下為何仍遭測謊?測謊結果為『無法鑑判』,為何法院仍可以用作對被告不利的判決心證認定基礎?」

2018年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發現謝志宏曾親筆書寫「行蹤交代稿」,否認殺害陳女及張姓老農,且沒提及曾對陳女強制性交,表示兩名被害者都是郭俊偉所殺,當時這張稿附在歸仁分局「0624 專案會議」卷宗內,卻未隨案移送給法院,而短短幾小時謝志宏突然在警局自白,相當可疑(這一份自白沒有律師陪同、錄音光碟也遺失)。

林志峯指出,綽號「小不點」的謝志宏屬於依賴性人格,案發時無法影響郭俊偉的殺人決心也沒有能力協助殺人,只不過是個驚皇失措的目擊者,包含衣服褲子、機車以及拖鞋都沒有血跡反應。

關於這一點,長期關注廢死議題的作家張娟芬也有注意到,根據《鏡週刊》報導,她仔細研究判決書後曾在《上報》的專欄表示,判決證論證直指「用蝴蝶刀殺人必須費很大力氣,被害人被殺那麼多刀,所以凶手一定不止郭俊偉一人」。張娟芬質疑,當時謝志宏身高158公分、體重只有43公斤,與歌手張韶涵差不多,反倒是當時18歲的郭俊偉177公分,曾是體育班學生、案發時是貨運的捆工。判決證一邊說「蝴蝶刀特難拔,要很大力」,一邊說「這個紙片人用蝴蝶刀殺人」,這個推論很難令人信服。

由於有這兩大關鍵人物協助、加上太多疑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8年3月14日裁定再審且停止刑罰執行,109年5月15日撤銷原判決,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謝志宏22歲就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足足19年,期間法務部曾執行13次死刑,每一次他都要經歷多少向人世告別的驚懼?雖然最後這冤獄18年,在2022年初確認讓他獲得國賠3,417萬,但那又如何呢?當他能再次呼吸自由空氣,已是41歲中年人,消失的歲月與人生,千金換不回。

終於要回到電影了,我們的主人翁蓋爾,發生了什麼事?

有些看似鐵證如山的案子,不一定眼見為憑。圖片來源:《鐵案疑雲》劇照

不可挽回的遺憾:《鐵案疑雲》的死刑思考

《鐵案疑雲》中,凱文史貝西(Kevin Spacey)飾演大衛蓋爾(David Gale),是一名中學教師,同時也是一個反對死刑的組織領導人。他涉嫌性侵殺人,被控強暴並殺害了同組織的一名女性成員,犯案手法是強暴她之後用手銬把她的雙手反銬,並且在頭上套上塑膠袋使她窒息死亡,後來在女子的胃裡找到了手銬鑰匙。而在這之前,他也被學校裡的一名女學生指控性侵害。大部分人都認為他可能是慣犯。死刑,是他應得的懲罰。

凱特溫斯蕾(Kate Winslet)飾演一名記者,到監獄裡去訪問凱文史貝西,並且一步步追查真相。後來凱特溫斯蕾終於找到一卷錄影帶,發現那名女成員跟凱文史貝西發生關係後的晚上,自己把鑰匙吞到肚子裡,然後在自己的頭上套上塑膠袋,把雙手反銬,然後窒息死亡,也就是說,她其實是自殺的。

而更驚人的是,凱文史貝西從頭到尾都知情!從兩個人發生關係開始,就是一套劇本。他知道他會因此被判死刑。因為在被女學生指控他性侵之後(事實上女學生是主動色誘想調整考試成績不成而懷恨指控),他的生活毀了,眾人指責,妻子離去,既然生無可戀,他選擇殉道,用最極端的方式表達反對死刑,用自己的生命證明,死刑是所有刑罰裡面唯一沒有機會挽回的。司法可能有瑕疵,可能有無辜的人因此送命。

當然,如果真要深究,蓋爾不算完全無辜,因為他參與了計畫;但他也的確用這個實驗證明,有些看似鐵證如山的案子,不一定眼見為憑。謝志宏比蓋爾幸運一點,但有多少冤案能有重見天日的機會呢?

槍決正義很爽快,卻也失去了很多寶貴線索

在殺警案後不久,近日又有一個冤案平反。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於15年前槍殺計程車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3,116天後,冤獄平反協會協助逆轉,經歷幾次反覆,最新結果是高雄高分院「再更二審」判決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冤獄團體也大聲疾呼請檢方不要上訴。

我看著報導心想,如果當初他被判處的是死刑,而且被執行了死刑,就再也沒有機會平反。但如果案件沒有疑點,他安然活著,對受害者跟家屬來說難道又是公平的嗎?

圖為民眾在江子翠站3號出口外,獻花悼念案的罹難者。圖片來源:Wikipedia

退休後成為監獄義工的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自己看過捷運殺人魔鄭捷兩次,也跟對方說過話。張俊雄形容,鄭捷話不多,是個特殊的孩子。他問鄭捷為什麼要殺人?鄭捷回答說,「我不想活。」張俊雄忍不住回應:「你不想活,但是你殺的那些人有哪一個是不想活呢?」在鄭捷伏法後,張俊雄接受訪問,他說:

我覺得現在是否廢除死刑、該不該槍決鄭捷、由哪一個政府執行等都不是重點,因為很難得有這麼極端的事情發生了,我們光是趕時間在幾天內槍決他,受害家屬是痛快了,但實際上針對鄭捷這種殺人犯,應當更深入的研究他的一舉一動……鄭捷不想活到底家庭因素怎麼樣?父母之前的關係、子女關係、或接觸到的社會環境如何,我們應該好好的研究,畢竟鄭捷殺人的事件,他與家人、受害者已付出極大的代價了,應該給其他家長、學校或相關機構,在孩子的教育上作參考,就這樣快速的處決了,我感到很可惜。

行文至此,關於死刑存廢,筆者依然沒有絕對答案,只是想著,雖然3,800年前的「漢摩拉比法典」規範了當時在兩河流域的這些巴比倫人們的基本生活,也提供現代司法制度建立最開始的雛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更是最為人所知的特色,但現代社會較諸當時更為複雜多元,如何界定罪愆、如何給予懲罰,應該可以有更多討論以臻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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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新聞資歷訓練,強調理性客觀。
台大中文系的背景,蘊含豐沛感性。
捨不得遺下那些工作時沒能說出口的,化作紙上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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