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車站大廳發生性侵案一事引發輿論譁然,許多人質疑為何當場沒人發現也沒人制止?媒體將行為人誤傳為街友是否涉及汙名化?為何媒體取得露骨影片並大剌剌刊登出來?種種爭議,各方論點不一,我則想從「人際界線」這件事情談起。
模糊的界線,雖然自由卻也疏離
以往,公領域與私領域的界線是很明顯的。大家出了門會注重形象,回到家則輕鬆自在。然而現在的社會,這樣的拘謹風氣逐漸消散,有時穿著汗衫睡衣就出門,在路上大聲喧嘩嘻笑、甚至情侶當街親熱,好像也都見怪不怪。
北車大廳可以席地而坐,此風行之有年。疫情期間一度頒布「禁坐令」,之後又重新開放,過程中當然也產生很多爭議。當使用的人是移工或者街友,好像就被視為問題,但如果使用者不是這群人呢?某次我與幾位朋友相約在台北車站,臨時找不到合適的談話地點,一時興起,就學著其他人席地而坐。剛開始還有人覺得尷尬,但實際坐下之後,我發現,並沒有人關注我們在做些什麼。
當人人都可以在這個公共空間坐下,一起吃吃喝喝,何嘗不是一種私領域的行為?把車站大廳當作自家客廳一樣聚會聊天,旁邊趕車的人走過,大家似乎也很有默契地不去多看別人正在幹嘛、在聊什麼,好像互相留有一點空間,彼此不干擾。
界線模糊的現象,也出現在現實與網路的矛盾中。在現實生活裡,真實的社交互動愈來愈少;但虛擬世界卻因為不受地域限制、加上演算法推薦,很容易連結到同溫層,甚至對彼此的生活瑣事一清二楚。這個現象稀釋了某種人際間的孤獨感,也減少了真實互動中可能產生觀點差異或衝突的焦慮感,而在網路世界裡繼續保有某種「我還跟大家有連結」的感受。
同理,在網路上看到不公不義的事,大家很容易群起而攻之,畢竟動動手而已,不費吹灰之力,又能消弭心中的不滿,真正有衝突時還可封鎖對方,很容易切斷關係。但在現實中,開口指正別人可能會引發的緊張感、面對面的衝突甚或直撲而來的肉身攻擊,多半會讓人打退堂鼓,裹足不前。更不用說許多人連走路時也都低頭埋首在自己的網路世界中,不在意外面發生了什麼。
這種每個人好像都可以任意自我表現、不須顧慮他人存在、也不必管他人如何的模糊界線感,某方面解除了一些限制,讓人感覺生活很自由、很開放,但另一方面卻也帶來現實世界人際關係的疏離冷漠。相反的,連結度高、發言成本又低的網路上,則是任何小事都容易被緊盯、任意評論,甚至攻擊他人也不在乎。

害怕變成多管閒事,乾脆袖手旁觀
「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想必這句話大家並不陌生。在號稱人情味是最美風景的台灣,民間也不乏有「不要多管閒事」的俚語。但哪些是自己的門前雪,哪些又算是他人瓦上霜呢?
以日前大家熱烈討論的北捷讓位事件為例,當一個老婦到處騷擾搭車的民眾,有多少人願意挺身而出,提醒她這些行為已經對別人造成干擾?大多數人可能不願意「惹事上身」,多半是摸摸鼻子,找另一個位子坐下便罷。
另外一個常見的狀況是,雖然《家暴防治法》或《兒少保護法》已制定多年,但不少民眾仍直覺認為「法不入家門」,別人家的事不要插手。因此,當父母在大庭廣眾下責打小孩,常常只是引來眾人目光,卻少見有人上前制止;情侶在路旁吵架互相推打,也不見得會有人干預。有時候真的過去勸阻,可能還會反遭怒斥,甚至被錄影公開、遭到炎上都有可能。這也讓更多人猶豫,路見不平的時候到底要不要拔刀?伸出的手到底是相助還是干涉私事?真的很難拿捏!
回到北車性侵事件,報導指出受暴者和行為人是「朋友關係」,我認為也是呼應了這個思維。即使雙方僅認識4天,卻好像可用此來淡化隨機犯案的不安感,更可以合理化沒有人上前制止的行為,反正兩人看起來像朋友,旁人又何必多事?即使多年來已經不斷推廣,所謂「合意性行為」必須雙方都意識清楚且同意才算數,不論朋友、情侶甚至夫妻都是如此。雙方彼此認識,並不能讓性侵變得合理。
而BBC針對此事的評論則提到「旁觀者效應」:因為旁邊人潮眾多,即使感覺到情境怪異,卻心想反正還有很多其他人可以幫忙,於是分散了責任感,反而導致沒有人出手相助。這與前面提到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多管閒事、該不該上前制止的心態也是一致的。
我想,如果期待民眾主動發聲,或許也需考量大家在化身「正義超人」之前,各人所感受到的不安、恐懼,以及自我保護的意識。因此,推廣「友善路人甲」的方法,像是製造聲響、大聲喊叫、或是立刻找相關人員來確認等等,設法在自身安全不受威脅的情況下,中斷正在進行的暴力,或是讓行為人意識到有人關注而不敢造次,可能是大家比較有機會嘗試、並且可降低事件傷害性的方式。

網路言論可能使創傷變得無法修復
至於事件本身,對於被性侵的香港女子來說,當然是個傷害。但若事後她能夠得到適切的治療、朋友或家人的撫慰或照顧,或許這個事件就有機會慢慢得到理解:當時的她,為何選擇和認識不久的陌生人一起在陌生的地方喝起酒來,乃至於醉倒路邊?不論理由如何,她都有權利生氣、沮喪或懊惱,為何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情緒疏通後,才能重新思考這件事情對她的影響為何,有機會修復這個創傷。
然而,當輿論強調是她自己要和不熟識的人喝酒醉倒,導致事件發生,這就像是一直以來各種檢討女性不該穿太少、不該深夜進出夜店等說法,都在暗示被性侵者需要為這件事情負責,所以沒有立場抗議。如此一來,這個創傷會被扭曲成另一種自我檢討,不能訴說、不值得被照顧,這或許是更痛苦的經驗。而這樣的創傷,更可能牢牢侵入她的生命中。
當然,這些評論可能來自受害者身邊的話語,但我想更多是來自於網路上的輿論。這也呼應了前面所提到的,當大眾恣意將自身狹隘的觀點加諸在種種個人隱私經驗上,彷彿只要手邊有鍵盤,就能在公開的社群平台上評論某些私人處境,卻沒有考慮到每個人的狀況,並不是任意一個陌生人都能揣摩理解的。這些年在媒體上書寫的過程中,我也感受到當鄉民想要發洩自身觀點時,彷彿像是啟動某種攻擊慾,過程中無法思考、也不想收斂。而這樣充滿惡意的環境,或許就讓原本有機會修復的創傷經驗,再次變成無可挽回的痛。
我想說的是,當環境缺乏理解和包容的聲音時,傷者自己很難努力將自己修復。因為好不容易包紮好心裡的痛楚,一旦再次暴露在攻擊的環境中,就會再一次瓦解,很容易將人推向無助、放棄的路。然而,要建立一個更友善的環境,真的需要一點一滴累積每個人的善意,試著用開放的態度思考、理解,曾經的創傷,才有可能朝向修復的路上前進。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