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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當年不說?」停止對性侵被害人的質問,破除社會的性侵迷思

不少性侵倖存者即使在受害的多年後,還是很難說出或定義自己的經驗。如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寫道:「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圖中非當事人。 不少性侵倖存者即使在受害的多年後,還是很難說出或定義自己的經驗。如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寫道:「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圖中非當事人。 圖片來源:勵馨基金會提供

「我……這樣是被性侵了嗎?」在與勵馨基金會的諮商師對談了將近半小時後,電話的另一頭傳來他十多年來心裡的疑問──因為,加害人是他國中時期仰慕的理化老師。

「發生的當下我很擔心也不知所措,可是那時候的我,對老師也有點『喜歡的感覺』……」他不確定該不該這樣表達心中矛盾的感受,因為好像只要對老師有喜歡的感覺,被侵犯的事實就會被加上一層濾鏡。

不少性侵倖存者即使在受害的多年後,還是很難說出或定義自己的經驗。由於社會對於性侵迷思(Rape myth)的觀念過於強烈,其中部分受害者則會否認自己遭遇的是一件具有傷害性的背叛事件;更傾向說服自己去相信這是一段浪漫的愛情故事,就能夠避免傷害與痛苦。如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寫道:「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不管是盲視背叛(Betrayal Blindness)或是合理化(Rationalize)的心理機制,都可能是為了避免目睹真相的風險,讓自己還可以在原有所依附的關係和生活環境裡,繼續生存下去。

但受害者避免自己內心世界崩塌的心理防衛機制,在一般人的眼裡反而成為難以理解的現象,並對於受害的事實拋出一個又一個尖銳的質問。

性侵案司法歷程漫漫,被害人身心耗損甚鉅

人本基金會於8月17日召開「這是犯罪,不是愛!名師操控資優生成禁臠記者會」控訴台中市黃姓數學名師長期在某「明星」國中擔任資優班導師,長年性侵校內的女學生。其中一名在25年前受害的女學生A女在記者會上現身指控黃師,揭露自己曾經受害長達4年,並強烈懷疑有其他同學也受害,要求性平會擴大調查。

然而台中市政府不但沒有擴大性平調查,台中教育局反而將此案送往台中地檢署進行職權告發,外界擔心台中市政府難道是想藉由這個方式,迫使追訴期已過、原本無意走法律途徑的當事人A女面對司法調查?

勵馨基金會長期陪伴性侵害被害人心理復原歷程,我們深知司法調查對於多數性侵被害人都是難以承受的身心負荷。除了可能一再被訊問受害過程,質疑被害人的經驗等,整個司法歷程可能長達數年,再加上性侵事件多發生於密室,舉證絕不容易。後續法庭上的攻防、加害者的抗辯,甚至是最後判決不如預期,對於被害人都是莫大的身心耗損。

除了可能一再被訊問受害過程,質疑被害人的經驗等,整個司法歷程可能長達數年,再加上性侵事件多發生於密室,舉證絕不容易。圖為勵馨基金會陪同出庭,圖中非當事人。

對倖存者反應的誤解,強化社會的「性侵迷思」

每當天秤的某一端,試圖挑戰權力、性別與身分階級現有的平衡,社會的惡意總是如影隨形。

「如果是這女的有妄想症 這男老師就毀了」

「笑死,都收了這麼多禮物,現在越想越不對勁才要出來反咬,是不是表示出社會後過得不好。」

「25年前為什麼不說,證據在哪,有病喔」

「我看到的是兩情相悅的交往,哪裡有性侵?」

法律上對於違反意願的認定沒有完善的標準,判決時也不排除會受性別觀念與自由心證的影響,再加上社會大眾對於倖存者的受害反應,有許多誤解,摻雜著「性侵迷思」。在這兩種因素的互相影響下,使得一般人可能反而為加害者開脫罪名,反過來指控並要求受害者負起責任。而在懸殊權勢的關係中更是如此,因為比起懲罰擁有名聲與社會背景的加害者,責怪一個長久被噤聲、而且沒有權勢地位的受害者太容易了。

質問一:你喜歡老師,所以你們兩情相悅?

「我喜歡的老師性侵我。」如果可以直白的說,也許這句話是部分校園性侵倖存者的處境,無論是喜歡先發生,還是性侵的傷害先發生,勵馨基金會在服務中看見,許多時候是學生對師長的喜歡與仰慕,在老師的利用與有意圖的親近下變質了。

美國知名心理學家艾瑞克森(Erik 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將人生全程分為8個時期,其中12~18歲的青春期,也就是孩子就讀國中或高中的階段,是渴望尋求人際關係,並從中發展自我認同的主要時期。在這段時期,許多學生在追尋自我認同的過程中,當遇到個性親切、學識淵博的老師,難以避免會對老師心儀、崇拜或敬愛,也會很自然地將自己的夢想、欲望與情感,投射到所仰慕的老師身上。

「孩子在青春期時期本來就會期望跟身邊的照顧者,像是家長、老師等保持依賴關係,更想獲得大人的青睞與認同,而校園裡發生的權勢性侵的事件中,加害人就是『利用他的職權、身分與角色、利用學生對他的喜歡與信任,侵犯受害者的身體與性自主的界線,」勵馨基金會諮商師梅悳惠說。

而近年發生的多起校園的重大性侵事件,加害者無疑狠狠的「利用」了學生的信任關係,老師不僅有打分數或分配教育資源的權力,長期犯罪的加害者更懂得如何利用和學生之間的「信任」這一層隱晦、且時常被社會大眾忽略的「支配與從屬」權力關係。

在法庭上,有時加害者會再次利用學生的喜歡與傾慕,作為否認罪行的陳述,將事件描繪成兩情相悅下的性關係。根據《刑法》第221與227條,只要被害得當事人年滿16歲以上,就可以依未違反意願為由,判決妨害性自主不成立。

在法庭上,有時加害者會再次利用學生的喜歡與傾慕,作為否認罪行的陳述,將事件描繪成兩情相悅下的性關係。圖為使用模擬法庭說明出庭。

質問二:為什麼當下不說?隔那麼多年才說?

根據衛福部統計,2021年性侵害案件數據,近6成的受害者是18歲以下的兒少,其中加害者是熟人的比例高達83%。

「許多加害者,像是老師或社會工作者,在學校或機構裡往往會有著親和的特質,也很容易跟孩子們打成一片。且擁有明星老師或得獎社工的專業身分和形象,更容易獲得大眾與家長的信任。」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說明,兒童性誘騙(Sexual Grooming)也稱「浸潤式」性侵,是漸進式的過程,加害者會刻意經營與受害者的互動和情感連結,一開始會透過些微的肢體碰觸,像是觸摸肢體、摸頭捏臉,以及擁抱等,逐步放鬆受害者的警戒,最終達到性侵的目的。

兒童性誘騙的加害者往往不是臨時起意,多會經過精心的規劃與預謀,且會等到獲得家長和孩子的信任才下手。這也往往使孩子落入孤立無援、說了沒人相信與支持的處境,像是:「小孩子不要亂說話」、「老師(社工)人這麼好怎麼會做這種事。」

正因為熟人性侵摻雜著背叛、秘密等難以言說的因素,再加上加害者刻意營造出「時而親密、時而傷害」的關係,也會增加受害的孩子心中的矛盾、困惑的情感;同時性暴力所引發的羞恥感會成為孩子的主要情緒,往往會持續長達數年到數十年,讓孩子把自己與外界隔絕起來。研究指出多數倖存者要等到事件後的8年或15年後,創傷才會被揭露,許多童年時期被性侵的人甚至一輩子都不會說出口。

多數倖存者要等到事件後的8年或15年後,創傷才會被揭露,許多童年時期被性侵的人甚至一輩子都不會說出口。圖為勵馨基金會的電話諮詢服務。

質問三:如果你沒有被暴力威脅、沒有抵抗,你怎麼可以說是性侵?

美國曾經針對性侵倖存者如何因應暴力進行研究,找來92位倖存者進行訪談,結果指出有58名受訪者當下會採取評估、語言回應或者肢體反擊等行動,嘗試脫離性侵事件當下的威脅,但另外34名受訪的倖存者則分別陷入心理與行為的癱瘓,也稱為「性侵引發的癱瘓」(Rape induced paralysis)。

從研究中我們不難發現「性侵引發的癱瘓」十分常見,占約三分之一。有其它研究指出,若受害者是未滿18歲的兒童,引發生理與心理的癱瘓比例則會上升至一半。多年來,各國心理學家更試圖找出倖存者出現「性侵引發的癱瘓」(Rape induced paralysis)的原因以及情況,部分研究指出受害者會根據權力不對等、現場環境等因素,判斷反抗的危險性太高,以及自己對於眼前的傷害極度恐懼且無能為力;又或是因遭到信任的人背叛,而發生解離等非自主的心理歷程,都可能會產生外界看似沒有抵抗、消極反應的狀態。

尤其是雙方條件在年齡、身分地位、資源等有懸殊差距,同時受害者又必須倚賴加害者,像是師生、社工與安置兒少、家長與孩子,或是教練與選手等權力懸殊的狀況,加害者手裡握著受害者生存的條件、未來發展的機會,可能是安置兒少的生活資源、選手出場比賽的機會等,這些條件往往會嚴重削弱受害者表達自由意願的能力。

我們都忘了,權勢者永遠站在社會的頂端。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曾在記者會上說過:「如果眼下的關係破壞了,他的生存基礎就沒有了。除非離開權勢關係?」沒有一秒的遲疑,許玉秀隨即反駁,「不!有權勢的人,他一直站在社會上的頂端看著你!不是脫離權勢關係、離開學校以後就離開了。不!他始終是老師的那個人,那個代表社會支持他的人。」

令人無從抵抗的便是這種種沒有明文規定,卻無時無刻支配著現實生活中社會運作的「潛規則」。

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曾在記者會上說過:「不!有權勢的人,他一直站在社會上的頂端看著你!不是脫離權勢關係、離開學校以後就離開了。不!他始終是老師的那個人,那個代表社會支持他的人。」

我們選擇站在哪一邊?有權力還是弱勢的那一邊?

《沉默的島嶼:校園性侵事件簿》書中曾提及類似的情況:地方教育當局和學校曾經回覆代表被害人出面的團體說:對老師這樣處罰已經很重了。

在法律及社會大眾在不夠了解權勢性侵被害人特殊處境下,給予加害人較輕的刑責和譴責,甚至將性侵害罪責歸咎於被害人「未做出明顯反對意願」就代表同意,無疑對於被害人是另一種壓迫與不正義。

然而,當一個人在社會上擁有身分和地位後,是否就更容易迴避他應該負起的責任,以及該承受的處罰?因為社會多數人好像更容易相信老師、社工、父母和教練所說的話。如果社會氛圍將加害人的工作與生活權利,看得比受害者的生存權利還重要,難道不是遷就權勢?選擇站在有權力的人的那一邊?

如果有機會,你願意和受害者站在一起嗎一起理解當事人的處境,褪去對性侵被害人的迷思,營造友善的社會,讓我們一起作為這群孩子的重要他人。

這個重要他人,你我都可以做到:

聽:真誠聆聽、不責備
接:接住他,給予溫暖的同理支持與陪伴
找:尋找專業的社工、諮商人員等資源,一起協力合作

只要多做一點點,我們都有機會為社會和身邊的人帶來更多改變,為孩子的故事寫下不同的結局。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媒體組組長。)


「你的聲音,國家用心聽」台灣首次機構與校園性侵調查

今年七月,國家人權員會著手台灣社會第一次「國家系統性訪查計畫」。希望徵募兒少時期曾經遭受性侵害的受害者本人或者他的重要他人,透過傾聽受害者及其重要他人的聲音,請他們說出個人在學校或安置機構的受害經驗及感受,進一步瞭解兒少機構性侵害的系統性問題。

唯有誠實面對、矯正錯誤,我們才有機會一起改變體制與機構背叛的現象。國家誠摯邀請有相似經驗的你參與這次的計畫,讓我們有機會聽你說,讓結局可以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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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本著基督精神,以預防及消弭性侵害、性剝削及家庭暴力對婦女與兒少的傷害為使命,至今已逾30年。目前有63個據點遍布各縣市、近600位專業人員一起同工,期許服務與倡議並行,照亮苦難中的人,終結社會中所有的性/別壓迫與暴力。本專欄為勵馨夥伴們在深耕議題路上,所經驗到的日常與反思,盼能邀請您與我們一同成長,建立性別公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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