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鏡週刊的報導「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在網路引發熱議。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台灣女性與兒少正面臨「數位性暴力」前所未有的威脅與惡意。
報導中顯示,作案者同時扮演仲介者和客戶,以兩面手法威脅利誘取得被害人的性私密照片或影片,再以公開這些影像來要脅被害人持續拍攝,這是勒索及性剝削的犯罪行為,外流的影片幾乎永遠都會在網路流傳,但被害人卻無能為力,還要遭受網路及現實生活的霸凌。
然而,這樣的事件並非個案。近年已陸續發生數起重大「數位性暴力」事件,如2017年檢警查出台大碩士林男誘騙兒少81人,法院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兒少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罪」判刑定讞;2020年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以Deep Fake軟體製作合成色情片銷售,檢方認定有119人受害,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2022年1月初,檢警破獲2大色情網站「創X私房」和「觸X空間」,收購偷拍影片再轉售,至少287人受害。
這些案件中,犯罪行為人不用現身,只要能取得性私密照片或影片,就能控制被害人,讓被害人拍攝更多的影片及照片來進行販賣,讓被害人持續被性剝削、性勒索。也因此警察的追查更加困難。
政府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資源、技術與配備專責處理調查,才能控制這樣的犯罪持續擴散。否則立法每推遲一天,影像的擴散都是數以萬計、等比成長,對被害人都是煎熬。
數位性暴力被害人需要什麼協助?
「我很害怕出門,覺得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看過我的身體了,我會被認出來……我真的很害怕……」霖霖(化名)害怕的說。
霖霖某一次和朋友出去玩,喝了朋友給的飲料後被性侵;事發多日後,某一天透過其他朋友得知在網路上有自己的性愛影片在流傳,她看過影片後才知原來自己在被侵犯時也被偷拍了,私密影片在網路上流竄快又廣,被害人實在難以想像倒底有多少人看過了,非常擔憂又恐懼害怕。
性私密影像等數位性暴力被害人與性侵害被害人的受創歷程非常類似,一樣面臨身體界線被破壞,然而當遭受數位性暴力或性私密影像遭侵害的被害人求助時,卻經常得到「拔掉網路線」「不要上網就好了」等回應。
但事實上,數位性暴力/性私密影像侵害,更是一種新型態的精神暴力。被害人面臨的是遭受威脅、提心吊膽、不知道自己的影像何時會被散佈的恐懼。更何況在今天我們的的線上線下生活早已交織、無法分開,加害人除了在網路上的壓迫,更會恐嚇要將影像傳送給受害者的公司、親友。
在審理案件的法庭上,霖霖不斷要求法院協助將偷拍影片下架,但法官表示那些網站都是架設在國外,台灣法院無管轄權。霖霖知道後頓時覺得,也許自己的傷痕永遠無法從這個網路世代抹去,人生彷彿就停格在受害的那一晚,不斷的被螢幕後的人重播。
隨後勵馨基金會接洽展翅基金會,透過民間NGO團體組織的力量,聯絡國外的NGO組織,輾轉將多數情色網站上個案被偷拍的影片下架了。在這逐步處理的過程中,被害人慢慢地重建了對社會的信任,也重新拾回對未來的希望感。
勵馨基金會在陪伴被害人的過程中,深刻感受到他們的焦慮與不安,他們需要執法等專業人員對數位性暴力被害人處境的理解,並且知道數位性暴力被害人與一般性暴力最大的不同,在於數位影像非常容易被散佈、擷取、下載,以及轉傳再散佈。對被害人而言,也許最迫切的需求是即刻下架影像,若傷害根源不消失,再多的專業服務恐也無法消弭被害人心中的恐懼。
而在龐大的身心壓力下,可能對被害人的學業、工作及日常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他們也非常需要社工、諮商等專業的協助。

修法防治數位性暴力,完善被害人支持服務
科技發達的今日,每隔幾天就會浮出新的性私密影像侵害事件,但法律卻難以跟上日新月異的數位犯罪。無論是被害人迫切需要阻止影像散佈和下架,以及社工、諮商等資源協助,目前都欠缺協助成年被害人的法源依據。
喧騰一時的網紅小玉DEEPFAKE案,也因欠缺相關法規,目前只能《個人資料保護法》輕判,引起舉國嘩然。而盤點數位性暴力與性私密影像的相關的法律,包括《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都有修法的必要。
如果無法設立專法來防治數位性暴力,那政府就要加速通過刑法性私密影像草案及相關法案,讓被害人有法源保障,嚴處加害者,才能有效預防犯罪。例如:加速通過《刑法》「性私密影像草案」,對利用性私密影像營利者從重量刑,處罰散佈行為;比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被害人可要求移除、下架影像,並提供社工服務等身心資源;《性別平等教育法》也應將數位性暴力相關知識納入課程等。
科技飛速前進,公部門準備好因應之道了嗎?
在這個幾乎已經離不開智慧型手機,溝通越來越依賴社群軟體,網路線猶如生命線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數位犯罪的受害者,數位性暴力也會在我們周遭越來越常上演。
在法案通過之前,政府應該有所作為,先透過瞭解犯罪模式,全面掃蕩這類的犯罪行為。但我們十分擔心,政府包括行政院、司法院及警政署、法務部,相關人員是否對此類新興犯罪類型有足夠的瞭解與認知,還有相關的設施、設備是否充足,期待前政務委員,現任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能出手協助整合資源,因應數位時代的規劃及資訊安全的落實,期盼政府讓數位性暴力問題得以解決。
附:數位性暴力求助管道
- 勵馨基金會(聯繫信箱[email protected],求助電話02-89118595)
- 婦女救援基金會(裸照或影片外流求助專線02-2555-8595分機31)
- 數位女力聯盟(網路諮詢)
- 台灣展翅協會(網路諮詢)
-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路諮詢)
- 私ME成人私密照申訴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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