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以 115 萬元「26 天走訪 7 國」,陷入浪費公帑與「假考察、真觀光」的爭議,而後又被爆出 2025 年親自核准兒子 5 天 4 夜的「僑青東沙體驗營」活動,遭質疑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6 條,引發公器私用的質疑。徐佳青先是以「烏龍爆料」來澄清,但監察院近期調查,認定她確實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並予以裁罰後,她又以「母子連心」、「一時心軟」等情緒性語言來自我辯解。
從「烏龍爆料」到「偽專題」,權力一再轉移社會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徐佳青面對爭議時所展現的權力語言──不對問題本身直接回應,而是一套典型的權勢壓制語言:先以「烏龍爆料」否定爆料的可信度,再以官方身分與行政話語回應質疑,使公眾的注意力從「究竟發生了什麼」,轉向「這個爆料到底可不可信」。
換言之,這種回應方式呈現的,正是「誰有資格說話,誰就更有能力定義事實」的權勢邏輯。掌握公權力者可以訴諸官方話語與媒體資源,直接宣布什麼是烏龍與不實指控;而提出問題的人,在資源與話語權都相對弱勢的情況下,往往只能被貼上負面標籤,彷彿質疑本身即是原罪。
權勢暴力不只是讓你閉嘴,而是當你膽敢開口,就讓你失去被相信的資格。這是我作為海德堡華語中心性侵事件吹哨者非常熟悉的權力壓迫經驗。當一個普通民眾試圖揭露問題,面對的往往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官僚與政治資源所形成的話語高牆:權力者掌握解釋權,吹哨者則被迫不斷自證,甚至被其所屬的政治勢力、媒體圍剿。於是,原本應該被追問的問題,最後往往變成「你亂說」、「你在傷害國家」;而在這之中,權力者無須接受調查,只要先讓提出問題的人失去可信度。
同樣的語言邏輯,也出現在東南亞學生的血汗學工爭議中。當媒體與社會提出境外學生是否被當成廉價勞工、產學合作是否異化為血汗勞動等問題時,掌權者不是調查問題本身,而是針對提出問題的媒體貼上「偽專題」報導的標籤。於是,學生究竟是否遭受不當勞動待遇,反而退居其次;政府是否應該調查制度問題,也被「你這樣命名不公平」的議題設定給模糊焦點。

徐佳青東沙事件中的「一時心軟」,能解釋公權力越界嗎?
把這三個事件放在一起看,值得追問的便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當公權力受到質疑時,我們究竟是在檢驗被指出的問題,還是在「處理掉」提出問題的人?
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權力不只存在於「誰可以說話」,也存在於「誰可以動用資源」。它既可以表現在行政資源的支配上,也可以表現在對事件的命名、對話語的掌控,以及決定誰值得被相信的能力上。當一個政治人物既掌握行政資源,又掌握公共論述的發言位置,兩種權力便可能彼此強化:一方面可以動用制度資源,另一方面又可以運用話語權替這種資源的使用方式辯護。
徐佳青東沙事件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有沒有違規」,而是公職所帶來的權力,是否在不知不覺間被帶進了私人關係,並且定調成母親的「一時心軟」?
布迪厄的資本理論,提供了另一個理解角度。政治權力並不只存在於職位本身,也存在於職位所累積的關係、聲望、制度通道與影響力。當這些原本服務公共目的的權力資源被帶進私人關係,使親屬取得一般人未必能觸及的機會時,公共領域中的權力便可能轉化為私人關係中的特殊待遇。
東沙事件真正需要被檢視的,是公與私之間那條原本應該清楚的界線,為什麼會因為「兒子」而變得模糊。而「母子連心」、「一時心軟」,恰好讓這條界線變得更加值得討論。
如果徐佳青只是承認自己處理不當,問題其實很單純:公職人員是否違反利益迴避規定,應該交由制度檢驗。但當這個行為被放進「一個母親心疼兒子」的故事裡,原本應該討論的公權力界線,便悄悄變成了「我們能不能體諒一位母親」。然而,私人情感可以解釋一個人的動機,卻不能因此成為特權使用的理由。
這也讓我們不得不思考:當一個人長期處於權力位置,熟悉行政資源、制度通道與人際網絡的運作之後,原本需要格外謹慎迴避的公私界線,是否也可能因此逐漸失去敏感度?

基層不能善意處分公物,權力卻能用親情解釋特權?
同樣是「一時心軟」,基層公務員面對的卻是法律嚴苛的檢視。北投一名清潔隊員在回收車上發現一台堪用的電鍋,出於不忍拾荒老婦以瓦斯爐煮飯容易燒焦,便將電鍋轉送給她。這樣的心軟,換來的是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被判刑 3 個月、緩刑 2 年、褫奪公權 1 年。即使電鍋價值僅有幾十元,清潔隊員的動機甚至是出於善意;但法律所檢驗的,從來不是他的動機有多善良,而是他是否有權自行處分公物。
這正是公職倫理最殘酷、卻也最必要的地方:善意可以被理解,卻不能凌駕制度。
那麼,同樣的原則,為什麼到了權力位置更高的人身上,卻可以用「一時心軟」重新包裝?
如果「一時心軟」可以成為徐佳青解釋這次事件的理由,我不禁要問:為什麼這份心軟,似乎只發生在特定的人身上?她可以對自己的兒子心軟,但是面對那些向體制求助的人,為什麼同樣的情感語言消失了?
當海德堡華語中心性侵案的受害者,在異鄉鼓起勇氣求助、揭露問題,得到的不是體制的保護,而是調查程序上的壓制、冷漠、推諉,甚至高層對外切割「沒這回事」。
同樣的邏輯,也出現在東南亞學生的產學專班爭議中。官方高舉「國際交流」「人才培育」大旗引進學生,實際上卻屢屢傳出學子被送進工廠、淪為超時低薪廉價勞力;當問題浮上檯面,焦點卻常被帶回招生績效、人才培育與政策成果。異鄉青年真實的處境,於是被數字取代,人被降格為績效,失去了被看見、被理解的資格。
從創傷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與體制面對創傷時,最危險的防衛之一,就是讓苦難降格、變得不可見:否認、切割、淡化,甚至讓受害者開始懷疑自己的經歷是否值得被相信。如此一來,問題就不只是事件有沒有被處理,而是受害者的痛苦是否曾經被真正承認,是否有機會進入公共敘事,進而促成制度的修正。
如果一個官僚體系面對受害者與吹哨者時,使用的是冷酷的工具理性;面對自己的親屬時,卻突然換成「母子連心」的情感語言,那麼真正值得追問的,就不是一個人究竟有沒有同理心,而是:同理心為什麼會在不同的權力關係中,被如此不同地分配?
愛自己的孩子,是私人倫理;但當私人親情進入公權力的決策,以及公共資源分配時,就必須接受政治倫理的規範。徐佳青當然可以心疼兒子,但當她身處公職,她的私人情感就必須接受政治倫理的約束,不能讓身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所掌握的權力與制度通道,成為私人親情的延伸。
真正值得追問的,從來不是一個母親能不能心疼自己的孩子,而是:當公權力也跟著這份心疼一起越過公私界線時,這份「一時心軟」究竟只是私人情感,還是已經成為權力所提供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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