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開車30年的我,卻被德國先生要求「砍掉重練」:終結行人地獄,需要把禮讓與安全內化成身體感

讓正確的駕駛態度與步驟真正植入身體感中,才能讓「行人路權」成為唯一準則。 讓正確的駕駛態度與步驟真正植入身體感中,才能讓「行人路權」成為唯一準則。 圖片來源:Manel Salud/Shutterstock

台灣近5年來,每年平均有420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中近半數事故發生在路口,比例皆創近年新高。去年行人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特別是發生於路口之死傷人數增至294人,增幅3.3%,凸顯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早已坐實「行人地獄」的惡名。不但被各國媒體報導,甚至對前往台灣旅行的國民提出警示,嚴重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與地位。因此,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4月9日通過調查報告,並對行政院提出糾正,認為應檢討改善。

台灣早於民國57年就已明文規範,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行人走行人穿越道時具有絕對優先權。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陋習不變,導致法律形同具文。至於推動多年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各級學校透過畫圖、徵文比賽,試圖讓正確觀念進到小朋友腦中,但毫無意外的流於口號宣傳,就像考駕照筆試的標準答案與真實路況,彷彿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

我開車30年,始終保持無事故紀錄,一向認為自己是個優良駕駛。然而4月在美國開車2週,卻深切反省自己太過取巧的頭腦算計。

沒有什麼視線死角,只有糟糕至極的駕駛壞習慣

這次,我趁復活節假期到美國探親,沒想到從機場拖著行李來到租車公司,原本通常負責開車的德國先生赫然發現自己忘記帶駕照,情急下,我這「第二駕駛人」只好勉強掏出自己的德國駕照進行租車登記,並成為唯一駕駛人,在美國正式開車上路。

過去20多年僑居英國、中國與馬來西亞,我都有當地駕照並輕鬆上路。特別是在後兩個國家,交通秩序亂歸亂,卻反倒有種在泥巴裡打混仗的惡趣味,想辦法殺出一條路,開過去就對了。反倒在德國,一切都太有秩序、守規矩,就算只是切換車道慢一點,都會立刻被按喇叭警告,或者被一旁高速飆過的車嚇一大跳。不難想見,自2019年底回到德國定居後,我多半以單車代步。雖然早先已經換發德國駕照,並付錢到駕車訓練場,由先生坐上副駕實地演練多次,我卻依然遲遲不敢上路, 彷彿這張德國駕照於我不是汽車使用的通行證,卻是「自知理虧」的禁制令。

儘管在美國開車是頭一遭,但一駛出紐約,看著坑疤佈滿的破高速公路,以及不那麼守秩序的行車駕駛,我很快拋開德國經驗的束縛,差點忘了速限的單位是英里而非公里(1英里 等於1.609344 公里),馬上就超速啦!

從紐約開向普林斯頓大學途中,幾次在高速公路上打方向燈切換車道,坐在副駕的先生忍不住大吼德語口訣:「看中央後視鏡、左右後視鏡、側後越過肩膀!」(Rückspiegel - Außenspiegel – Schulterblick!)提醒我向後檢查有無來車時,一定要依照上述程序確認,並且每次都要覆述口訣徹底執行。沒有這些習慣的我,被搞得全身僵硬,連呼吸都緊張起來。

將車開到休息站,先生直斥我是「鬼駕駛」(Geisterfahrer)。他說,開車上路本來就像手持致命武器上街,其他駕駛、乘客與路上行人的命都操在我們手裡。他找了個空曠的地方,堅持要我現場低速練習按照既定程序切換車道,直到熟練為止。

他告訴我,這套切換車道的標準程序,只是學習開車的第一步,早在駕駛訓練班時就必須成為身體記憶。他記得自己17歲學開車時,教練一開始就要求他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全程緊盯嚴控,3個月後即使不需要再大聲覆述口訣,但教練只要一發現他的眼神有任何作弊跳接,或是側臉向後看的視線角度不到位,就大聲喝斥下車,一切歸零從頭開始。我暗叫不妙:這不僅是徹底洗腦,更是重塑身體感,大概只有講求「鐵與血」(Blut und Eisen)的德意志民族能辦到吧?

我固執抗辯:「在台灣駕訓班時,教練都沒這樣要求我,而且開了30年的車,我都只看中央與左右後視鏡,也沒出過差錯,為何一定要堅持轉過頭去確認呢?」

但先生認為,正因為側頭越過肩膀向外探的確很費事,所以才必須反覆練習、銘刻進身體感裡,如此才會讓大腦沒有取巧的機會。「沒有什麼視線死角,只有糟糕至極的駕駛壞習慣,以及心存僥倖,才會成為『鬼駕駛』!」

聽到先生這麼說,我腦中瞬間浮現台灣每次發生轉彎車禍,過錯總是「視線死角」四個字,只能乖乖閉嘴,一遍遍按部就班的練習。

台灣每次發生轉彎車禍,過錯總是「視線死角」四個字。圖片來源:Sahan Nuhoglu/Shutterstock

駕照用雞腿換?讓「行人路權」成為唯一準則

然而,我這「鬼駕駛」的取巧壞習慣還不僅如此。例如明明開在支幹道上,看見「讓路」的標誌,卻僅是輕踩煞車低速緩行,甚至在大大的紅色「停」字標誌前也並未真正完全停下來,只是快速瞄了一下前方,便打算僥倖轉進。先生脹紅了臉喝斥「停!」要求我踩緊煞車,再將身軀探近擋風玻璃,認真左右來回確認後,才能再度踩油門切入主幹道。

另外,左轉時並未開過路口中心點,完全憑感覺隨興「截彎取直」切西瓜的過彎方式,我也錯得超無感,還得事後由先生在紙上畫圖,說明這種行徑如同惡霸,明明闖進人家正在行走的路,卻粗暴地將人推向一旁,很可能與同樣準備左轉的內車道駕駛發生碰撞,甚至撞上走在斑馬線的行人。我想起去年台南發生3歲女童與母親走斑馬線過馬路卻遭轉彎駕駛撞上的慘劇,才驚覺原來自己也是潛在的殺人兇手!

又一次行車於波士頓鄉間,我目測行人在人行道上慢慢走向路口,自己應該比他先到斑馬線前,便加快速度駛過。但在先生眼裡看來,這又是犯下不可饒恕的天條,再次要求我把車停在路旁,進行道路兼道德解說:「當你看到行人有過馬路的意圖,『唯一』的反應就是停車禮讓,而且得等他全程走完後,才能再踩油門前進。」

「沒有其他可能,就是要讓自己作到條件反射!」先生一字一句的堅持。

這讓我想起在英國時,教練也是嚴格要求我堅守這項「行人路權」,並威嚇說路考時光是犯下這一條,就可以直接下車,而日後有駕照犯行時,則是直接吊銷執照。當時我總是暗暗心想,「拜託!台灣人都很聰明,會『動態』控制速度與伺機而行,何必傻傻地停下來等半天?」

果然狡猾的大腦全面接管身體,我雖為了應付考試表面遵守,但就是抗拒將自己訓練到條件反射。只不過當時的教練也很慧眼,硬是拖了3個月,反覆要求我在市區開車,特別是在斑馬線最多卻沒紅綠燈的住宅區,幾次下來便輕易地讓我原形畢露。

或許台灣也需要揚棄不合時宜的道德勸說,改為提高更多道路訓練的時數,讓「行人路權」成為唯一準則。圖片來源:ellenshou/Shutterstock

以不取巧的身體感,壓制台灣人太過聰明算計的腦袋

台灣一直有「駕照用雞腿換」的都市傳說,而公路總局也一再提高考照難度回應。台灣的駕訓班即使皆設有駕駛訓練場,其中包含了行人穿越道,但實際上,教學僅偏重駕車技術,卻輕忽了讓「行人路權」成為唯一準則。後來儘管增加路考項目,但卻沒有同時增加道路練習的時間,遑論讓其他正確的駕駛態度與步驟真正植入身體感中,所謂的「駕駛養成制度」只做了半套。上路淪為飆技、搶快,而很會考試的聰明台灣人,早就將筆試內容要求的道路安全拋在腦後。

根據公路局公告的訓練費(不含代辦費),駕訓班收費上限為13,500元,監理站的考照僅450元。相較之下,德國考駕照的費用換算成台幣,高達9萬~12萬元,因為考試困難度非常高,有將近2成的人必須重考、額外支付道路訓練費用,加總起來可能花超過15萬元。而這樣昂貴費時的駕照取得過程,換來的是條件反射的守法駕駛人。或許台灣也需要揚棄不合時宜的道德勸說,改為提高更多道路訓練的時數,以不取巧的身體感,壓制台灣人太過聰明算計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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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住遊世界各地,是城市光榮感極強的府城女兒,研究日治台南仕紳史與台語古典詩,並以台文撰寫舞台劇本獲獎,熱愛榮格學說並於生活中搬演童話,目前旅居德國海德堡。著作《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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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住遊世界各地,是城市光榮感極強的府城女兒,研究日治台南仕紳史與台語古典詩,並以台文撰寫舞台劇本獲獎,熱愛榮格學說並於生活中搬演童話,目前旅居德國海德堡。著作《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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