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費稅(value-added tax加值稅,也就是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於今年10月1日,從原本的8%提升至10%。雖然僅是2個百分點的調整,卻經歷了2次延期,原本預計在2015年10月就提升到10%,卻整整拖了4年才正式上路。
如此冗長的拖延,其來有自。日本上次調高消費稅稅率是在2014年4月,也確實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該年GDP成長率較前一年下跌1.6個百分點(從2%到0.375%),且伴隨世界經濟成長趨緩及不確定性,更是讓日本的經濟雪上加霜。除此之外,2014年的稅率調漲還引發人民恐慌,造成增稅前民眾大量搶購的現象。雖然此舉創造了短期的消費榮景,然而在政策實施後隨即消逝,反而讓日本陷入更為低迷的氛圍,拖累經濟表現。在此前車之鑑下,安倍政權對於按既定時程調高消費稅躊躇難定,進而導致2次延期。
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日本政府這次明顯有備而來,祭出完整配套措施,用意雖在於緩解調高稅率的衝擊,但也因此造就了「最複雜的稅改」。以小規模商家為例,一方面為拓展電子支付、減少人民對於現金交易的依賴,另一方面為擴大消費稅稅基,只要接受電子支付,就將提供最高5%的優惠稅率,等同抵銷了近2次的稅率調升。再者,許多種食品及飲料的稅率仍維持原稅率8%,減緩了民生必須支出的衝擊,但也造成了複雜的兩層稅率結構。
此外,面對日本人口結構與政府財政的現狀,本次稅率調升所新增的稅收主要將用於學前教育等育兒福利與削減政府赤字,有其正當性,因此批判聲浪不若前次稅率調升嚴重。
雖然本次稅率調升當下,市場也出現混亂現象,但2個月來,制度更替時的短暫紛擾情形已大幅下降,安倍政權應能安穩的度過這次增稅。
消費稅稅率調漲,是各國趨勢
近年來消費稅在整體稅制中的重要性逐漸增加,有迎頭趕上所得稅的趨勢。根據OECD於2018年出具的消費稅報告,自1970年以來,OECD國家平均加值稅率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其中最為明顯的莫過於2008年債信危機引爆後,許多國家皆調升消費稅率,用以支應逐漸增加的公共支出。

稅率的上升也反映在加值稅稅收上。OECD各國平均加值稅稅收占總稅收比例,由1975年之8.8%躍升為2016年之20.2%。

相較於所得稅在20世紀的大行其道,21世紀將會是消費稅的世紀。所得稅漸失丰采的原因很簡單:所得稅的課徵標的為所得,容易移轉至低稅率國家(例如百慕達或英屬維京群島等)以規避稅負。雖然OECD或EU等國際組織開始盯上這些「避稅天堂」,也提出諸多因應對策,但是否能成功防堵逃漏,仍有待檢驗。
相對而言,消費稅的課徵標的為財貨及勞務消費,移動性相當低,因此較不容易有上述移轉而發生逃漏的情形。舉個例子來說,機場免稅商店內的商品價格都不含消費稅,除了國外旅遊於出入境時少量消費外,鮮少有人會為了規避消費稅而專程出境到免稅店消費,畢竟光是機票都不划算了!
此外,全球性的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影響,也日益凸顯以消費為稅基的重要性。例如近日IMF對於日本經濟的研究報告指出,日本應謹慎評估人口結構變遷對於財政收支的影響,並建議日本政府應於2030年以前將消費稅稅率提高至15%、2050以前提升至20%。雖然以日本目前的情況來說,重啟調高消費稅的討論相當困難,但IMF對於日本政府的建議清楚說明,在面對人口結構變遷時,消費稅確實為一穩定且合適的稅收來源。
面對此一消費稅調漲的國際趨勢,很遺憾的,近年來我們只看到我國政府一次又一次的減稅政策(印花稅、長照扣除額及貨物稅等)。政府租稅改革的重心在於如何降稅;舉凡大型的稅改皆與所得稅系統有關,消費稅系統方面,充其量就是特定財貨的減稅優惠(例如節能家電及機車)、非全面性的檢討。當然,減稅並非一定是壞事,但一味的減稅,而不思量如何補足未來的財政缺口,財政無法永續。
日本帶給我們的啟示
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雖有5%至10%區間的設計,但自1986年上路至今徵收率均為5%。以目前共計168個實施加值稅的國家來說,台灣的稅率「榮登」世界第二低(最低為安道爾侯國的4.5%)。借鑑日本的經驗,我們可以想想,是否應著手調整那「亙古不變」的營業稅稅率呢?
以2018年為例,營業稅稅收約4,154億元,假設所有營業人均納入加值體系,如果調漲0.5%,預期可帶來415億元左右的稅收,對於國家財政負擔必然能有相當的挹注。當然,調高營業稅稅率可能會帶來部分負面衝擊,包括物價水準提升及景氣衰退等,不過,日本這次消費稅改革的經驗值得借鏡;只要整體配套得宜(電子支付優惠等)、稅收支用有其正當性(育兒福利與削減赤字),社會未必不能接受。
如果外界對於提高稅率有疑慮,或可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在一般稅率與零稅率之間,另針對民生必需品設一個縮減稅率(reduced rate),例如3%,使民生必需品之稅率不升反降,以降緩對於民生的衝擊。
歷年來學界一直有提高營業稅稅率的呼聲,可惜不受決策者所重視。做與不做,除了彰顯人民對於財政體系的期許,更是決策者的一念之間。台灣需要的是租稅改革(tax reform),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租稅減免(tax cut)!
除了稅率提高,擴大稅基也是近年來各國必然討論的稅改內容。我國營業稅課稅範圍比日本小;舉凡執行業務者提供之勞務(例如醫療美容、植牙、美齒等)皆非課稅對象。此外,小規模營業人、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以及統一發票使用門檻等,更是進一步對於消費稅稅基造成莫大的破壞。
最後,我們要指出的是:即使明知消費稅稅率加重會對經濟造成一定的負面衝擊,在日本政府慮竭精殫的規劃以降低衝擊的努力下,終究完成了改革的工程。以此為鏡,檢討我國營業稅稅制,是不為、而非不能爾。
分享圖文請註明出處,未經本站同意不得轉載
瀏覽次數: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