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在海外身亡,家屬要多少年,才能撫平心中傷痛?1963年,俞自鋒以「公費僑生」身份從馬來西亞來台就讀,隨後被發現在政治大學附近的指南宮身亡。但案件疑點重重,家屬懷疑與當年白色恐怖有關。他們多次致函、拜訪台灣相關單位,但仍等不到一個滿意答案。
為什麼俞自鋒死亡逾34小時,家屬才接獲死亡通知?涉及留台生的命案,為什麼沒知會家屬,就先將遺體埋葬?至今家屬都沒收到俞自鋒的死亡證明書、葬身之地、護照等資訊。多年來他們暗自神傷,直到俞自鋒50週年忌日前夕,一次偶然托夢,才讓家屬決定追尋遲來的真相……
(以下為俞自鋒胞弟俞自海口述)
一封電報帶來的噩耗
政治大學1963年發來電報,至今我都還記得,可以一字一句背給你聽:
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詳情另告,安葬事宜在由僑委會辦理中。
──政治大學校長 劉季洪
俞自鋒是我二哥,來自馬來西亞檳城,1962年到政治大學就讀新聞系,隔年在學校旁的指南宮過世,台灣說法是為情自殺,但案件疑點重重。我們懷疑,與當年台灣白色恐怖有關。
當時我15歲,是家裡第一位收到電報的。那時電報還用摩斯密碼,我完全不知道內容,慢慢解密後,才知道二哥過世了。這是件大事情!自鋒是母親的孩子,她一定哭得要命。
我下午4點收到電報後,盡量把事情壓下來,從外頭回來時,已是萬家燈火。晚上10點,僑委會發來第二封電報,看來二哥死亡的事情,無法再遮掩。親戚帶著郵差來我們家,拿著摩斯密碼的翻譯書,大家都很緊張,究竟發生什麼事?電報內容大致說:自鋒過世,人已經拿去埋了。
父親當時還在工作,什麼都不知道。第二天,自鋒的好朋友用機車載父親回家,行駛過程不敢多說什麼。機車停在我家時,父親看見我們哭成一團,彷彿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整個人跌坐在旁。
把一個孩子送出國,卻連遺體都沒再見到
從下午4點,到晚上10點,兩封電報的時間,一個人就人間蒸發了。
自鋒死亡後,我們什麼資訊都沒被告知。還是自鋒的好朋友去台灣後,從圖書館一個字、一個字的抄下《聯合報》報導,寄給在馬來西亞的我們,我們才知道二哥是「為情自殺」。

二哥當年去台灣就讀,我們並不曉得真正原因,但那年代去台灣留學是首選。因為家裡經濟考量,西方國家不在我們考慮範圍內。我們都沒有想過,二哥去台灣,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當初二哥出國,親戚朋友在送機時都哭了,我猜想父母應該是高興的,畢竟孩子讀大學嘛。二哥臨別前,還鼓勵我認真讀書,等我高中畢業後來台灣,可以參加他大學的畢業典禮:「我4年後畢業,你去台北讀書,那時候我應該有工作,可以支持你,是個很好的安排。」
二哥過世後,這個家也一路顛簸
二哥過世對我們而言,是個很大的打擊。
父親的弟弟曾經自殺身亡,現在孩子又自殺,這樣的牽動讓父親特別悲痛。二哥過世後,父親性情大變,和我大哥從此不太和睦。大哥當年提供經濟資助給二哥去台灣留學,父親覺得,「是你支持自鋒去台灣的,害了一條命!」
我母親更慘,她前後進出兩間精神病院,還是我帶她去的。二哥過世後,她行為不太正常,隔壁鄰居來家裡,會對人家破口大罵,之後在精神病院就醫,吃藥一生。
妹妹高中畢業,本來也要去台灣,後來去不成。我也一樣,大姐第一個站出來反對:「一個死了你還要去啊?是不是你也要死了,來害媽媽傷心?」
家人的整個思維,其實都可以理解。我們哪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然我可能也是台灣的大學畢業生。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考取好成績,盡量做好本分。
當年,家屬為什麼不即時追尋真相?
沒有人能瞭解父母的傷痛,他們的心已經破碎了。在旁觀者看來,當年應該要找僑委會查清真相。但旁觀者看事情,和真正經歷悲痛的家庭,完全不同。
那時候要探討這些正義性的東西做什麼?自鋒死了能夠復活過來嗎?去台灣看他,不是更傷感嗎?當時坐船去台北要7天,我們要坐船去,還是坐飛機去?坐飛機,你有錢嗎?屍首要不要拿回來?手續又是怎麼樣?
那些東西沒法想像,況且那封電報還有政大校長簽名,那年代是不會挑戰權威的,校長說「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你還能挑戰什麼?
我們沒有超渡、沒有辦法會,當時主要的工作是安撫父母親,不讓他們再次傷心,其他的事情都是多餘。我們不敢在父母前提起自鋒,50年來,大家都當自鋒是「為情自殺」,生活還是要繼續過,只是在每年清明節,多燒一隻香給他。
50年後的今天,事情完全不同了。

以今天的思維來看,最初自鋒死了,政治大學發出電報告訴我們很正常,但「人死了、拿去埋了」,才發第二封電報告訴我們?
(按:俞自海表示,第一封電報告知俞自鋒死亡,距案發時間34小時;第二封電報告知俞自鋒遭埋葬,距案發時間40小時。)
事隔50年,我們想要找出真相
自鋒事件為什麼在最近7、8年才浮出?2012年清明節,家人祭拜自鋒,提起明年便是50週年忌日。「那,我們沒有第二個50年囉?大家都不在了,不如明年我們做個比較像樣、有紀念性的活動?」
過去50年,我們都祭拜自鋒,或許這思念感觸他,所以托夢給我們。大姐說,夢中自鋒一身白衣深藍褲,背對著她,當自鋒轉頭過來,兩人互相擁抱痛哭。他們用海南方言,有了以下對話:
姐:自鋒啊!你去哪了?這麼久沒見到你?
弟:儂在台灣啦!
姐:爸爸媽媽都過世了,你知嗎?
弟:嗯。
姐:你做麼樣?
弟:儂想回去檳城走一趟……
靈魂,你信則有,不信則無,這是超自然的存在。托夢這東西,如果稍微瞭解,就知道是往生者有些東西沒完成,會透過夢,把訊息傳遞出去,而自鋒托付的是大姐──我們家裡的老大。
我們決定,深入調查自鋒死亡的真相。

來了三次台灣,終於找到他的墳墓
1979年,我瞞著爸媽去台灣,希望為自鋒上香。
我拜訪政治大學,負責人說:一場洪水將文件沖走,沒有相關檔案。我根據政治大學提供的聯絡資訊,再去找僑委會,他們說:資料檔案歸政治大學管理,我們只辦理行政事宜。那時,我還聯絡自鋒的同班同學、同寢室室友,他們都不知道自鋒埋在哪。台灣當年還處在白色恐怖,我猜測他們不願多說,當時也沒有志於尋找真相,想說算了。
自鋒托夢後,2013年,我第二次到台灣。兄弟姐妹認為,必須找到自鋒的墳墓。我再度拜訪政治大學和僑委會,收到和1979年一樣的回覆──我再次空手而回。
這趟行程,我哭了兩次。第一次在僑委會,談起自鋒,我一時傷感,現在想起來有點失禮。第二次,是到政大附近的指南宮求籤,這是自鋒身亡的地方。解籤人說,自鋒現在逍遙自在,過得很快樂,這是個好籤,我又哭了一次。
兩次到台灣,都無法尋獲自鋒的墓地,我想起當年《聯合報》報導寫:「死者遺體移往極樂殯儀館」。於是,我寄Email到台北市殯葬處。
負責人剛開始說找到地點了,但具體墓地位置並不清楚,他建議我朝墓園方向拜拜,可能會有奇蹟。過了幾個星期,殯葬處說,找到墓地了!就這樣,我第三次來到台灣,終於找到自鋒的墓地,但距離我們要的真相,還有很長一段路途。
墓碑上的字跡,50年後仍清晰可見,我相信,是有人同情二哥的遭遇,多年來有意維護,這也促使我持續尋找真相。那年代,台灣發生數不盡的死亡案件,雖然二哥的不幸遭遇,被證明是「胸腔内出血休克致死」造成,但非常遺憾,台灣當局今天竟然不顧家屬提出的論證,把自鋒案永遠掩蓋。
這個動作代表什麼?台灣雖已經解嚴逾30年,但那年代的白色恐怖幽靈,還飄遊在目前台灣當局官僚體系中,無法根除。

附:政大和僑委會的回應
經向政大和僑委會查證,政大秘書處第二組專案行政專員陳巍杉回覆如下:
本校新聞學系馬來西亞僑生俞自鋒於民國51年入學,52年7月26日被發現陳屍指南宮崖邊。據家屬轉知當時所收電報,本校指稱俞君自殺,安葬事宜由僑委會辦理。
自102年本校接獲家屬陳情後,對內查找各單位資料,對外請僑委會等機關協助。亦曾向警局申請調閱資料,惟對方表示時隔逾50年,歷經轄區更改,已無從查起。
另本校告知家屬,經詢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死亡證明須由親屬提出聲請或委託他人辦理,本校亦向其說明各項申請管道。
本校針對本案多次向校內單位及法務部、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等機關查詢有關俞君死亡原因、相關處理及安葬事宜、遺留物品等資料,惟未能發現新事證。
僑委會於2022年3月2日回覆如下:
(一)本會自民國102年接獲家屬陳情以來,
多次進洽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國立政治大學等有關單位, 同時向家屬表達慰問, 嗣獲台北市殯葬管理處103年1月20日北市殯總字第10330 092400號函覆俞自鋒先生之安葬地點, 並以103年2月10日電郵轉知家屬有關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函告有 關俞自鋒先生埋葬於台北市六張犁之私人極樂墓園; 另告知開立死亡證明書之程序,家屬亦對相關協助表達感謝之意。 另台北市殯葬管理處103年3 月13日北市殯總字第10330327400號函檢送俞自鋒先生 之埋葬許可簿資料, 本會亦於103年3月25日以電郵將埋葬許可簿資料提供家屬俞自 海先生參考。 (二)
家屬對於本案事發當時國立政治大學未於第一時間通知詳情即將屍體 埋葬,且透過媒體發布該案係為情自殺身亡事件, 爰對死因迄有質疑, 本會亦以108年12月12日僑生聯字第1080503165號 函請法務部司法協助;並將相關處理情形函復俞自海君, 經據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6月11日北檢欽洪109他46 1字第1099047659號函復以:「 經查本案發生於民國52年間,該署現無相關相驗資料可供查詢, 又再函詢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提供與本案死者相關之所有資料, 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函覆查無資料, 是尚查無可予以家屬司法協助之事項」。 (三) 本會在協助處理本案過程中,雖受限於人事更迭及檔卷佚失,
惟仍秉持同理心窮盡行政機關可資協助之方法,就家屬訴求, 積極翻調舊卷,進洽政治大學、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法務部、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相關主管單位協處, 並提供家屬必要協助,以期撫慰家屬多年來之傷痛。 (四)有關俞自鋒先生事發後聯繫家屬及遺物均由政治大學處理,
據政治大學110年4月20日政秘字第1100009748號書 函以,該校針對本案再次向校內單位及法務部、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等機關查詢有關俞自鋒先生死亡原因、 相關處理及安葬事宜、遺留物品等資料,惟仍未能發現新事證等情。 (五)本案造成家屬心中難以撫平之傷痛,
本會張主任秘書良民亦於110年4月28日特別致電家屬, 除表達本會深切慰悼外,亦說明本會針對本案之處理作為。 會後並依商談結論彙集本案相關資料,永久保存本會檔案系統, 相關處理情形並以110年8月24日僑生聯字第11005017 90號函送俞自海先生「 馬來西亞僑生俞自鋒案處理過程始末資料彙集」乙份。 (六)為撫慰家屬缺憾,
本會續以110年11月3日僑生聯字第1100502209號函 再請法務部就發給俞自鋒死亡證明書予以協助, 並希望從多方面管道獲得俞自鋒先生身故相關資料, 相關單位迄仍調查中。 本會將持續協助家屬取得俞自鋒先生相關資料,以悼往者,
並慰家屬,以上說明,敬祈參察, 並向讀者釋明本會對家屬喪失親人之痛感同身受並給予積極協助之經 過。
(感謝杜晉軒協助採訪、黃雪瀅在台協助撥電至僑委會詢問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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