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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莫再說你我永遠不分離

我在央廣這個公家預算支撐的單位待了2年半,體驗了不一樣的組織文化,很想念「在野」的身份,所以沒有要續任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 我在央廣這個公家預算支撐的單位待了2年半,體驗了不一樣的組織文化,很想念「在野」的身份,所以沒有要續任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歲末年終,前幾天看了談臨終關懷的紀錄片《回眸》(Review),而我將在2022年1月底卸任央廣總台長,好像很適合以「離別」為題寫一篇文章。

離家:走出熟悉的環境

印象中第一次的「離」,是被媽媽送去幼稚園上課。我哭得死去活來,老師拚命拿玩具安撫我。搬家也是「離」。小時候隨著家境起落頻繁搬家,我還記得自己為賦新詞強說愁地寫了一篇週記,描寫與鄰居玩伴的傷心告別(其實只是從永和搬到新店而已)。

小學、國中、高中畢業,總要被「青青校樹、芭樂蓮霧」的歌聲圍繞,不流點眼淚似乎就是冷血薄情沒人性。其實如果真的那麼留戀校園,可以多繳一次學費主動留級呀!

上大學,就是蠢蠢欲動主動想離了。我只不過跨了淡水河到台北唸書,大可以住在家裡騎摩托車上課,但偏偏想要離家。我和同樣住在台北騎摩托車上學的阿雄,硬是去學校附近的山坡上租了會漏水的老舊房子。

當兵,才是真的離別,不想離也得離。而且像是詛咒似的,我被發配到離島的離島。母親說我第一次休假回台灣的時候,跪下來親吻土地,她看了好心疼,不知道我在外島受了什麼委屈。真的嗎?我有這麼愛演嗎?沒印象了。

離職:離自己的職,也離別人的職

第一份工作在金馬獎執委會。因為臨時收到候補錄取資策會電腦班的通知,不懂得職場倫理的我,竟然隔天就不去上班!我還大方地想,反正是月初,還沒上幾天班,薪水就不計較了。感謝當時的長官原諒年輕人不懂事,打電話來好言相勸,叫我回公司辦一下離職手續。

後來到報社上班,倦怠了想離職。但是老闆成露茜洞悉我的性格,一旦察覺我想翹頭,就丟出新的挑戰。而我也屢屢中計,只要是新挑戰、新職位,我一律來者不拒。

我一直沒離職,而前輩主管一直離職,於是我就變成主管了,擁有決定其他人離職的權力與責任。權力不記得有沒有沒用過,責任倒是記得很清楚。報業不景氣,組織要縮編,必須資遣同仁,尤其是被時代淘汰的工作,例如打字。當時,記者、作者都自己用電腦打字了,報社不再需要打字人員,打字阿姨從6個砍到3個,3個砍到2個,最後只能留1個,我得出面。

我請打字阿姨到會議室,囁嚅為難地告知這個決定。她哭了。然後,懷著歉意的我彷彿也找到離開的理由,去讀研究所。

我的研究所在南投埔里,很符合我的「需求」:不遠,飆車3小時可以到,夠遠,可以離開喧囂浮躁的台北。研究所期間,我還離開台灣去了一趟越南,學了一點越南文。

回到台灣,我的好老闆成露茜繼續聘我當助理,並且提出我無法拒絕的點子:替在台灣的越南移民移工辦一份母語刊物。新刊物命名為《四方報》,安慰了數以萬計的離鄉者,獲得空前成功。這時的成露茜正在與癌症搏鬥,三天兩頭進出醫院,不過她一旦出院卻又精神奕奕跑來報社,讓我們搞不清楚她的病情。有一回,我和妻子覺得她住院太久了,臨時起意去加護病房探望。沒想到,不應該讓太多親友入內的加護病房,卻讓我們進去?原來,剛剛決定停止維生機器。醫生像電視影集裡的醫生那樣宣告死亡時間,我只能痛哭。

成露茜過世3年之後,我離開《四方報》。不過《四方報》時期打下的基礎,讓我和夥伴們有足夠的底子大展身手。我們拍電視節目、辦文學獎、開東南亞書店,花樣百出。不過這些活兒都不賺錢,我還是得去上班。先是去了一起夢想公益協會做了2年,跑了台灣各地好多好多社福單位。接著來到央廣,轉眼2年多,又該離開了。

《四方報》安慰了數以萬計的離鄉者,收到許多讀者投書。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迎接下一個挑戰

「為什麼一定要離職?不續任嗎?」朋友多半不清楚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的「身世」,所以有此一問。

這個職務是由董事會任命,舊的董事會在2022年初依法解散重組,所以我依法同步卸任。至於新的董事會要不要聘我?我要不要續任?一環扣一環。因為還不知道誰是新的董事和新的董事長,沒處問,所以我就先說了:我在央廣這個公家預算支撐的單位待了2年半,體驗了不一樣的組織文化,覺得差不多夠了,很想念「在野」的身份。所以謝謝了,我沒有要續任。先說先贏。

「你得罪人了嗎?你做得不好嗎?」媽媽的提問總是更私密。她有點緊張,擔心我沒工作。

擔任機關首長2年都不得罪人,很難吧!要兼顧各方利害,豈能面面俱到?我只能說,我依理、依法得罪了一些人,情的部分的確無法圓滿,不過問心無愧。至於下一個工作,我想我雖然年過半百,但還算好手好腳,不怕遇不到更有趣的挑戰。

擔任機關首長2年,要兼顧各方利害,豈能面面俱到?我只能說,我依理、依法得罪了一些人,情的部分的確無法圓滿,不過問心無愧。圖片來源:Rti 中央廣播電臺臉書專頁

離開的勇氣

我不是主動離開的個性。晚上總是捨不得睡,早上總是捨不得起床。參加朋友同學們的活動,總是留到最後。

但從「經驗」得知,其實未必要留到最後,也不該留到最後。所有的事,終究都要告一個段落。強摘的果實不甜,強留的戀情苦澀,如果勉強留下,多半是折磨。就像羅大佑唱的:「妳曾經對我說,妳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回頭想想,這幾年我真的常常主張「離」。例如當有人指責跨國婚姻中的「外國方」拿到身分證就離婚,我很不以為然。如果台灣人有離婚的權利,跨國婚姻的離異也就不該被指指點點貼標籤。進一步問「我們」台灣人自己,是為了什麼而結婚、離婚?難道沒有一絲算計,難道就比較高尚?

例如談到社會企業的通俗定義:「運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進而永續經營。」我就對其中的「永續經營」很感冒。如果「解決社會問題」是社會企業存在的目的,那麼,萬一「目的」已達成,還要永續經營什麼?又或是,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能達成同樣「目的」,又何必死守同一套方法同一個組織?更不用說,如果這個社會企業無法達成該「目的」,也就完全沒有永續的理由了。

人們總是傾向維持現狀,總說「勸和不勸離」,當然不是真理。只因為離別之後面對的是未知,更需要勇氣。當捨則捨,該離則離,離開之際,可以如紀錄片《回眸》的英文片名,「review」一下、回顧審視一路行來的種種。但如果一直捨不得、放不下、離不了,就成遊魂野鬼啦!

所以,親愛的,莫再說你我永遠不分離。

(原文刊載於《文訊》2021年12月,經授權同意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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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澎湖越南難民營紀錄片「例外之地」總顧問。曾任四方報總編輯、一起夢想公益協會秘書長,創辦外婆橋計畫、唱四方、移民工文學獎、燦爛時光書店。著有《外婆家有事:台灣人必修的東南亞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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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澎湖越南難民營紀錄片「例外之地」總顧問。曾任四方報總編輯、一起夢想公益協會秘書長,創辦外婆橋計畫、唱四方、移民工文學獎、燦爛時光書店。著有《外婆家有事:台灣人必修的東南亞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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