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容是關於《犯罪是怎麼煉成的?》15場系列活動的記錄,第10場活動於2019年7月24日在新竹的「MR BookCafe 月讀書咖」舉辦,題目為「勇敢say NO、不再沉默!不當校園霸凌的幫兇!」邀請人本教育基金會新竹分會的李慧貞主任,以及台灣新竹地方法院的邱巧寧法官,透過自身接觸案例說明校園霸凌問題,並討論如何因應霸凌事件。
「霸凌」不是司法犯罪問題,而是教育問題
「很多人都覺得台灣校園霸凌問題很嚴重,但我的觀點不太一樣。校園會遇到很多人際衝突問題,但要扯到霸凌的案件,其實沒有那麼多。」李慧貞在講座開始就明言,很多家長會擔心自己的心肝寶貝在學校被霸凌,但即使在職場上,生活中,每天都有可能遇到欺負、排擠的事件,這不一定需要被升格到「犯罪」的行為看待。
如果只把校園同儕間的衝突想成霸凌,交由司法警政系統介入,期待公權力可以拯救孩子逃離被霸凌的處境,對解決問題的幫助有限,有時候甚至會讓霸凌狀況加劇。
例如,一位班上的大姊頭,因為在出口成髒的家庭成長,耳濡目染下習得了家庭的對話方式;這時有另一位自信心低落的轉學生,誤以為班上同學的叫罵是針對她,感到恐懼而向家長反映。家長通報學校,讓大姊頭也很委屈生氣:「本來不想欺負她,(被老師勸導後)都想欺負她了!」這樣的處理方法,反而讓對立更嚴重。
李慧貞接獲過許多家長求助,在進一步了解狀況後時常會安慰家長,告訴他們這不是定義上的霸凌,只是「孩子面對人際上的衝突,有困難需要被幫忙」。而提起面對霸凌事件的解方,她認為重點還是在「教育」。
你看見孩子說不出口的「No」了嗎?
談起歷年政府和學校做的「反霸凌」宣導工作,李慧貞直言,表面上的喊口號宣導是沒有用的,並不能深入地幫孩子解決他們在人際關係裡遇到的衝突。強調「健康的人際關係」,才是改善霸凌的關鍵。並且從個人到整體社會,都需要提升溝通技巧和建立民主意識。
以路上遇到遊民或疑似有精神疾患的人時,多數人仍會下意識的想要遠離對方為例,李慧貞提到社會經常會有一套價值標準,「我們社會對於不是同一族群的人,容易有特別對待。」弱勢家庭背景的、弱小的、沒有朋友的人,在學校容易遭到欺負,而多數的孩子會在旁邊圍觀,或加入欺負人的一方,因為「害怕自己成為被欺負的人」。
「你知道小孩要say no很難嗎?」李慧貞強調,不是喊喊「勇敢say no」的口號,孩子就能自動拒絕或阻止霸凌,包括反菸、反毒宣導,只有口號是沒有用處的,而是需要教小孩在那樣的情境下該如何應對。比如「練習找十個藉口」,讓他們在遇到類似情境的時候知道該怎麼處理。
從校園衝突事件,看見孩子背後的家庭問題
邱巧寧法官以少年法庭的專業考量出發,強調少年司法在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和成人法律的觀點不太一樣。她用一張白紙上的黑點舉例,成人法律看到這個黑點想的是「給它定義、給它處罰」,少年法律則不太會去給黑點定義,而是想著如何修復。因此,在處理少年的行為時,她們考量的是如何「修復這個小孩跟家庭、社會、自己的關係」。
但是多數的社會大眾並不瞭解少年司法處遇的態度,甚至有些被害人會提出「少年法庭沒有用!」「你們都不關他們!」種種質疑,邱巧寧認為整個社會氛圍並沒有給這些少年太多的修復空間。
李慧貞也舉了一個她遇過的例子,說明「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一個打人非常兇狠的孩子,其實在家也是被爸爸虐待,這個孩子帶了非常多的傷,導致他在面對人際關係時出現很多問題與障礙,需要老師和家長花費非常多的心力去陪伴他慢慢處理。「讓孩子覺得他是安全的,雖然他會犯錯,但有人可以幫他」,這樣孩子的錯誤行為才有機會被修正。
邱巧寧補充,針對每一個個案、每一個人,處理上其實沒有標準答案,需要看這個人的家庭狀況或生活環境來做個別處遇,最終目標是希望可以找到長久的支持系統去幫忙,也許從父母、親戚、學校師長等各面向找到調整的方式,有時候真的沒有辦法時,也會考慮進入法院保護管束,讓法官定期陪他講話。
修復式司法,以對話修補取代對立懲罰
談起霸凌事件發生後的處理方式,李慧貞提到許多師長因為太急於要孩子認錯、道歉,反而會讓孩子變得只是「應付大人的要求」,甚至讓對立更嚴重,而無法讓孩子真正面對自己的責任,了解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什麼影響。
近年台灣司法嘗試引進「修復式正義」的觀念與做法,不直接以法律強制裁定處罰,而是以更多的對話和理解去處理這些人際糾紛問題,由一個受過訓練的促進者(大部分具有社工或諮商背景)帶領,透過循序漸進的理解對話,雙方互相討論出一個解決方案,修補關係。
而在與行為人對話時,有時可能會搭配諮商一起治療,增進行為人的認知,了解他為何會有這樣的行為、思考脈絡與背景。邱巧寧提到,透過修復式對話後,因為理解了霸凌者的狀況,很多案件到最後都是被害人的家長去安慰行為人,過半年後再做後續追蹤,彼此在學校碰面比較不尷尬,可以很自然的去互動。
「如果是用蠻力、權威,用力的去糾正處理它,只是使事情更惡劣,更憤恨對方。」但邱巧寧也不諱言,修復式對話是一個理想,這需要兩方都同意進入對話,而很多人會緊抓著被害人的身分,不願意和對方互動。
或許,整個社會都需要持續的練習,練習對話、練習理解,學習如何不落入社會對非我族類歧視的價值觀,學習不妄自評斷和攻擊他人的過錯,我們才能慢慢的以對話取代對立,把時間花在思考如何擁有更好的未來。
(《犯罪是怎麼煉成的?》系列活動於2019年6月至8月間進行,共舉辦15場。本活動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法務部保護司、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共同主辦,詳細內容可參考《犯罪是怎麼煉成的?》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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