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反霸凌,但不能談性別教育?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台中市一名劉姓國中生日前從學校四樓墜落。根據家人敘述,他上國中後常受到同班同學霸凌,不僅會惡作劇嘲諷他外型、父母職業等,甚至曾在全班面前指控:「你爸爸有愛滋病,所以才會生出你這個愛滋病同性戀」,雖多次向導師求助,卻被回覆「這種事就算你媽媽來學校,也沒辦法處理。」案發隔天,導師帶來全班的祝福卡片,卻寫著「遺憾你用了最笨的方式表達不滿」。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霸凌事件不可容忍,要嚴格查辦,學生已經求助,教育局一定要調查清楚學校的輔導疏失,不可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依自由時報報導,「盧秀燕說,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讀書,學校要積極負起責任,讓學校變成一個安全的場所,讓每一位孩子都能保障在校園裡快樂學習。因此,這次雖是個案,但我們絕不忽略,一定會積極追查下去。」

自由時報另一則報導談到「教育局隨後表示,經查該生在校表現中等,但較敏感,近日疑因與同學相處較不愉快,可能是本案肇因,由於會考將屆,為防止影響學生應試心情,學生輔導與諮商中心將與學校共同協助輔導該生及該生班級。」

責備受害者表達方式不對,或者太過敏感?

就算追查出緣由,做出懲處,然後呢?期待學生不要再用「最笨的方式」表達不滿?期待學生不要「太敏感」?在事情發生之後,我們很容易看到「校園安全杜絕霸凌」的行政口號式宣稱,將之認定為「個案」,責備受害者表達方式不對,或者太過敏感,而非檢討教育體制本身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接著,可以猜想未來必將行文各校「加強學生的反霸凌教育」,各校又開始相應推出反霸凌的作文比賽、繪畫競賽等等。

很快的,大家又遺忘了,直到下一次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就像《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法扶律師的努力,是不想讓類似事情再次發生,但我們知道類似的事情從19年前葉永鋕命案發生開始,台灣社會的一部分人依然無法理解包含性傾向、性別特質的性別教育之重要性,甚至雖然反校園霸凌,卻強調不能談性別教育!

教育專業過程中的性別缺席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事件發生後於其臉書強調

#不讓任何一位孩子,#因為任何原因而受到歧視霸凌,是教育部與全體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責任,希望所有學校以最積極慎重的態度,去看待每一個正在發生或潛在的霸凌事件。

所有的教育者都希望自己夠專業,能處理學生的問題。但她/他們在被培育的過程中,可能沒接觸過性別教育,或者說其實在教育專業養成過程中,性別是缺席的。主流的班級經營理論與實務中,性別更是懸缺,也因此許多導師遇到類似的問題也是手足無措,有些還單純的以為「愛與包容」就可解決一切。

班級作為一個小社會,教師作為一個班級的帶領者,如何瞭解小社會的形態、組成與內涵?教師如何去理解自己班級的文化、如何去理解所謂的偏差行為,如何有效解決衝突,進而增進團體及個人動能?這些都是性別與多元文化友善的班級經營將處理的議題。

由於性別與多元文化議題在教育主流研究中往往不可見(invisible),可以想像教師遇到這樣的情境,再加上教育心理學理論至今都在班級經營課程或領域間佔有重要關鍵角色,例如行為主義模式(behaviorism)、發展與社會心理學或精神分析理論等,而缺乏社會文化觀點,較少關照社會變遷的議題,使得教師們遇事時不知如何處置。

教育專業,不是「愛與包容」而已!該事件背後呈現的是「教育專業」與「教師專業」培育過程中,缺乏性別與多元文化意識,因此呈現在教師班級經營過程中,可能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以致回覆學生「這種事就算你媽媽來學校,也沒辦法處理。」

根據彰師大輔諮系教授郭麗安團隊調查,104學年及105學年全國53所師資培育大學的師資培育中心,共開設29門性別平等教育專業課程,修課人數779人,當時師資生共4萬1731人,修過性平課程比例僅1.86%。

根據《性平法》第15條規定「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其中師資培育之大學之教育專業課程,應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倘若教師職前培育的性別教育課程比率如此之低,如何期待基層教師能夠具備性別素養的處理學生議題?

「反霸凌,但不能談同志教育」的矛盾

主流教育將這次事件定調為「校園霸凌」事件,卻不更具體說出是校園「性霸凌」(sexual bullying),或許跟校園近年來「談性色變」的氛圍有關。性霸凌為校園霸凌的主要型式之一,包括:性化的辱罵與嘲弄、與性相關的表演戲謔、嘲笑身體表態、用一些字眼來影射某人的性傾向、散佈有關某人性傾向的謠言等,以達到羞辱的目的。

如果不同性別特質的學生在校園中不被看見,如果學校老師教師專業養成過程中不理解多元性別特質、性別歧視與性霸凌的關係,如果性/別教育在校園中從去年底公投之後,已然被噤聲,盧市長所說的「讓學校變成一個安全的場所」就很難達成,也不會只是「個案」。

就如有人一邊呼籲防治校園霸凌,一邊反對校園教導如何了解與尊重多元性別,這是手段與目標的錯置,根本不可能達到。不談性/別理解與尊重的品格教育,對於防治校園霸凌只是治標不治本。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核心在於符合性平精神的教學、課程、學習環境等,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但各級學校及教育單位卻只把重點放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處理,忽略性平事件的源頭,例如教師與學生性別素養的培養等,才是性別教育的基礎

性別教育在校園中被噤聲,可能是這事件的源頭,但參與將性別消音的,可能是許多出來大聲疾呼「讓學校成為安全場所」的縣市長、教育局長、立委諸公、縣市議員與家長。這或許也是我們與惡的距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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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雲林農家,在鄉野泥土中打滾長大,留學英國劍橋,肉身體會階級與族群的作用力,當過自由時報財經記者、NPO工作者、松山家商夜間部社會科教師。不將任何事情視為理所當然,總能在銅牆鐵壁中找到行動的縫隙,現為政大教育學系教授兼招生辦公室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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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雲林農家,在鄉野泥土中打滾長大,留學英國劍橋,肉身體會階級與族群的作用力,當過自由時報財經記者、NPO工作者、松山家商夜間部社會科教師。不將任何事情視為理所當然,總能在銅牆鐵壁中找到行動的縫隙,現為政大教育學系教授兼招生辦公室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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