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茲.格林(Franz Grimm)是瑞士索羅屯邦(Kanton Solothurn)文化界一位特立獨行的人物。從1982年起,他獨自籌辦音樂會,至今進入了第37個年頭。
2020年是貝多芬250歲冥誕,對他曲子的獨奏、重奏、團奏及大型交響樂團的演出,世界各地音樂界早早計劃了各項活動。除了媒體報導,電視、廣播公司的音樂會轉播和分析樂曲的討論,必定是節目單上不可少的項目。在這重要年度裡,音樂人格林自是不例外,貝多芬的曲目勢必出現在他那以手繪製、簡易排列、稍嫌擁擠的小傳單上。不僅紀念樂聖,格林先生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值得他慶祝,那就是,他以一人之力舉辦的第650場音樂會將在2020年登場!


在一個高度工業化、資訊化,幾乎事事以金錢做為衡量單位的瑞士社會裡,格林單獨在37年歲月中舉辦650場音樂會,是怎麼做到的?以下是作者訪談格林的談話,以問答形式展現。

我:距離我們上次長談將近20年了!記得你當時正為學校對你的抹黑所苦。
格林:沒錯。有個日子我永遠也不會忘記,2003年3月6日!
我:為什麼這一天最特別?
格林:我原本是小學老師,在史坦納學校時(Rudolf Steiner Schule,類似台灣的森林小學),不論教學或個人的生活都很愉快,直到學校發展得背離它的辦學初衷時,我才毅然離開。之後我找到只有一年的臨時教職,面對的學生都是「最弱」的孩子,接下來才落腳在專門接受智障孩子的特殊學校。
我和那些「最弱」的孩子相處得很好,到現在都還有當時的學生認得我,和我打招呼。在智障學校的教學也沒問題,由於我曾在藝術學院進修過,特別是美術、勞作課,更是駕輕就熟。兩年後,開始有其他老師質疑我的教學資格。的確,我是一般小學的老師,沒有修過特殊教育學分,在智障學校教學不夠格,但是我不願40多歲時又去上課進修。由於我和學生、家長們都處得很好,校長礙於其他老師的壓力,卻不願我離職,便主動到邦裡的主管機關,幫我取得特准證書。
校長心裡明白,啟智學校老師的離職率高,要找到像我這樣和智障孩子相處愉快的教職人員相當不容易。或許因為學校由民間基金會主持,較有彈性,不致於僵死在證書、證明等等外在形式裡。沒料到,這才是災難的開始。我必須戰戰兢兢地過日子,任何一個小錯誤都會是其他老師攻擊我的藉口。
我:為什麼呢?出於什麼原因?
格林:我想,應該是出於忌妒!我不但受到學生、家長的歡迎,我主持的Frag-Art音樂會也相當成功,當然有人不喜歡看到我校內、校外兩面討好。
支持我的教長離開後,新的校長讓我的日子更難過了。妳知道,謠言就像瘟疫。新校長不但聽信眾言,還讓人監督,我是否對女學生動手動腳,是否連男學生也不放過。這完全是子虛烏有!我記得很清楚,有一次我領著幾個孩子走過學校花園時,一位女老師以鄙視的眼神和嘲諷的語氣衝著我說:「好一個混水摸魚的手法唷!」
我:我知道,瑞士社會在教師性侵孩子或青少年的事情上,簡直成了偏執狂!對了,那個特別的3月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格林: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校長、幹部和基金會理事聯手找我去談話,我不願單獨前往,所以就請處理教師遭受聚擾事件(mobbing)的專家一起出席,這當然要事先得到學校首肯。可是,當天雙方根本沒進行談話。大家坐定後不久,校長就宣佈,「這事不用再談,格林先生明天中午就會收到解聘通知!」意思是,學期結束後,我不能再在啟智學校任職。
還有,由於這事讓校方歸於「保密義務」的範圍,也就是,任何人都不能過問這事的始末,也因此,為了不至於不小心而犯錯,其他老師根本不敢和我交談,想想,這種日子怎麼過下去?我被迫去找家庭醫師談我的情況,他先出證明讓我請一個月病假,後來又延長3個月,直到學期結束。這期間,學校還故作姿態,他們知道這事對我不好受,願意提供學校經費,讓我去找心理醫生。我的家庭醫師夠好,我不需要他們的施捨。
我:所以你4個月不上班,薪水照拿?
格林:當然!我離開啟智學校後,以56歲年紀非常幸運地找到另一所小學教書,直到退休。

我:現在你退休了,再也不用受氣了。
格林:原則上是的。不過,人一旦成了某種程度的公眾人物時,那些外來的,令人生厭的忌妒就會應運而生,不請自來。比如,一旦我發出的音樂會廣告單上有「世界級」(weltklasse)的字眼時,就會有人說「噢,你現在也請得起世界級的演奏家了!」意思是,在我籌辦音樂會裡登台的人,不過是要找機會表現自己罷了,世界級的演奏高手哪會到瑞士的一個小城來,更不可能會經由我這個連經紀人都談不上的退休教師的介紹,來為不知道是否真正懂音樂的人演奏。這話當然是某種軟性攻擊,認為我不自量力。
持平而論,這話也對,也不對。我的演奏者,他們的名字也許出不了一個城、一個邦,更遑論「全國皆知」;但凡事都有個開始,那些頭頂世界級光環的人,有誰知道,他們成名之前曾經有多長時間經過什麼歷練?在我的名單裡,確實有許多演奏好手,他們身經百戰,不見得需要小城的登台機會,但是基於情誼,他們總是願意回來和老聽眾見面。這種人際間珍貴的互動和是否是「世界級」有什麼關係呢?不過,我的確會考慮往後是否再使用「世界級」這樣的字眼。
我:除了這些「社會現象」之外,還有讓你不舒服的事情?
格林:SUISA!
我:沒聽過。
格林:那是音樂領域的智慧財產保護組織。這機構在蘇黎世,規模相當大,有上百個工作人員。他們的規定是,如果曲子在作曲家死後50年演奏,就不需要付費。他們把不同的樂曲分成各種類別和等級,相當複雜。我依稀記得,基本費用是60瑞朗(約1,800台幣)。有一次我收到一張特別的繳費通知,才知道,50年的限制,現在改成了70年。通常我請演奏家儘量選擇舊曲子,他們也都願意配合。如果非要演奏現代作曲家的作品,我會事後主動通知SUISA,並繳費。
我:奇怪,你不在媒體上刋登廣告,他們怎麼找上你的?
格林:我可以想像,他們在瑞士各地派人「刺探」,只要隨便一張我的傳單落在他們手上,要找到我就太容易了。還好,這方面的支出不大,畢竟古典音樂作曲家往往是幾百年前的古人了。
我:保護創作者的權益,理所當然,不過年限怎麼定,規則不在我們一般人的手裡;而且權利金到達創作者或他們家屬手裡的過程中,究竟經過哪些手續以及付多少手續費等等,大概只有少數人知道。對了,你的Frag-Art音樂會似乎變貴了,有幾次我看到傳單上有40瑞朗(約1,200台幣)的票價。
格林:那是極少的狀況,不過,這不正是人們批評的「世界級」應有的票價!這是玩笑話。妳知道,一開始,有14年的時間我採取自由捐款,每年我自己拿出1萬瑞朗(約30萬台幣)支持演出。光是市政府大音樂廳的租金就要900瑞朗,演奏用的三角鋼琴,租金和調音費是460瑞朗,還有我自己寫看板、印傳單、郵寄節目表,開車到處去掛廣告牌、貼節目單、買花束送演奏者、接送他們,如果有人在我們家過夜,為他們準備早餐等等,許多可預見或不可預見的費用,相當龐雜。





我也寫信給政府機構或彩券公司請求協助。這裡一點,那裡一些,多少給演奏者小小的酬勞。我退休後,經費更困難,後來想到一個辦法,如果我每年能找到100個願意捐助100瑞朗(約3,000台幣)的人,那一年就有救了!
格林還告訴我,他和太太去聽音樂會時,往往會留到最後,觀察演奏者在台下和聽眾互動的情形。只要他覺得演奏者誠懇、有心,他便會上前,自我介紹,試探演奏者是否願意來參加他籌劃的音樂會。有的欣喜地答應,有的必須先回問自己經紀人有關檔期的安排。至於那些一看就是高傲、冷酷、自認為有「市場價值」的演奏者,不會是格林進一步願意認識的人。
這就是我認識的法蘭兹.格林先生。他是傲慢的,特別是在無邊的虛偽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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