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我以多個身份持續出現在媒體各版,先是文大中文系抗議廢組的教師,而後是遙測考古計畫的主持人、一本新書的作者,再來是「台北市心中山巷弄好生活商圈發展協會」的理事長。我騎著YouBike趕赴不同性質的記者會,有時領頭呼口號,有時帶著記者去拍水溝,有時告訴讀者,那遠方與遠久之前的鹿屈山聚落。
8月27日都發局的公函是涉己事務,我想回到單純個人的身份(有這樣的身份嗎,在我們交互編織的人群網絡中),寫下這篇註定漫長的文字。
我們是違規、違章、違法的存在
今年4月至6月間,台北市南西商圈有大批商家陸續收到都發局的公函。公函內容表示,該店家經營「飲料店業/零售業/其他業」一案,已違反都市計畫相關規定,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第一階段罰6萬,第二階段店家與建物所有人各罰10萬,第三階段店家與建物所有人各罰30萬,最後斷水斷電、強制拆除。(延伸閱讀:當老屋新生遇上都更炒手:台北南西商圈團滅危機)
不同的業別對應不同的路寬,比如巷弄寬度在8公尺以下,禁止經營飲料店業;巷寬6公尺以下,連零售業亦不得經營。
我經營的好土書店並未接到公函。一開始我們以為僅是鄰店單一個案,她們得要獨自面對不合理的都市法規。
1983年制定的《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對城市有著嚴格的住商分離的想像,且奠基於當時消防技術與對社區安寧的定義,表列禁止在一定巷寬以下經營某些業種。該條例制定者不明白台灣城市住商混合的生活特性,且它所欲施用的區域店家,巷寬5.45米的赤峰街巷弄,早在30年代末建築時就已是店鋪街屋的形態,而1920年塑造御成町6米街廓,也因敕使街道與美國領事館座落之故,戰前戰後都有商業行為的發展。
天下雜誌的資料記者問我,為什麼心中山成為如今全台首屈一指的商圈?我答:身體感。在這些5.45米或6米街廓中,不用擔心快車襲來;不會有巨大的建築量體壓迫;新舊並陳的巷弄中,走路會有不經意的發現;巷弄的店租容許年輕人創業,民主世代的青年創業家,集體創作出多樣性極高的店鋪巷弄;而後才是捷運心中山線形公園,將赤峰街與南西兩個商圈縫合成一體。
我立身的書業環境,店主早就不可能負擔大路旁商業區的店面租金,唯有往巷道甚至二樓書店複合式發展。這座城市標榜的文創街區,最早就是這些人打造出來的。
事實上,全台北市有25個住宅區長出的商圈,有半數開在巷弄裡的獨立書店,都是違規、違章、違法的存在,在我們這拼湊的法律與拼裝的行政機器之下。

承接他人容易,承接自己太難
回到6月時,我們後來發覺,鄰店並非個案,而是整個商圈的大規模發函,背後則是投資客或開發商單一個人的大規模檢舉。我們的城市,我們的都發局,不告不理,但在投資客驅使之下,它可以發文給一整個商圈,要求店家改善(怎麼改善,除了撤離一途?)。
我們先組織自救會,而後正式成立台北市心中山巷弄好生活商圈發展協會,清水溝的人經票選成為理事長,承擔大任。我對記者開玩笑說,因為開書店的最閒。不是的,就好像讓河流回到最初的樣貌,是河流子民所當為,當商圈有難時挺身作為倡議者,這不就是書店在社區中該扮演的角色?
又為什麼要成立新協會,商圈中不是已經有既有的協會嗎?有的協會只涵蓋一里,有的協會表明不承接109年以後設立的店家,有的協會早已名存實亡。「接住!」每一家都要接住,這是會議中我常說的話。不管是法律明確性原則或法律保留原則或法律比例原則,都不允許市府將我們分化處理,都不允許讓這些正當經營多年的店家,突然一夕被宣告非法、被命令迫遷。我扮演著這樣的角色,安撫憤怒的年輕店家、安撫驚慌失措的老房東老鄰居、承接每個在惡法中幾乎滅頂的人。「接住!」我說。
經歷一個多月的運動,8月9日我們取得初步的成果,都發局發新聞稿說:「市府將針對109年以後不符土地使用管制附條件允許使用條件之商家研擬處理作業原則,允許加入連署納管評點。」雖然還是充滿不確定性,但我也允諾,將配合商業處竭力辦理社區參與流程。都發局還說:「基於公平原則,商家倘經檢舉及稽查或複查有違規者,仍應裁罰至第1階段(6萬元罰鍰)。」
好,接住,為了都發局的面子。大多數夥伴是負擔得起的,負擔不起的,我們一起接住。但都發局的新聞稿真的算數嗎?它到頭來還是逃避白紙黑字的發函回覆店家,關於他們所承受的汙名,關於他們無奈的懲罰,關於他們生存的權益。
8月27日,遲了2個多月,好土書店收到公函。無視於過去的74宗大量惡性檢舉,無視於8月9日已公告的裁處原則,好土書店最後收到公函了,公函說我們亦是違法者。公函說第一階段罰6萬,第二階段店家與建物所有人各罰10萬,第三階段店家與建物所有人各罰30萬,最後斷水斷電、強制拆除。
我突然意識到,承接他人容易,承接自己太難。罰6萬,各罰10萬,各罰30萬。有哪一筆是作為一家書店承受得起的?
街角那間書店的存在價值,遠非金錢所能衡量
身為友善書業最初的倡議者之一,身為圖書定價維持制的正方辯士,我已經沒有資格再說些獨立書店什麼了。如此弔詭,最初我們鼓吹街角那間書店的存在價值,那遠非金錢所能衡量,複合經營只是讓我們得以繳納房租而已;而多年之後,我們的生存樣態與我們的空間實踐,成了都發局判定違法的事實。作為巷弄裡那家書店,我們失敗了,而我一毛錢都不打算繳,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錢。
從水溝裡長出來的書店,沒有搬遷的選項。兩個月後,好土書店無限期停業。
(作者為詩人。著有散文集《文學理論倒讀》、詩集《海岸山脈》、《火星上的抒情詩》、《靜靜的海邊》,研究專著《地景的刺點:從歷史航照重返六十年前的臺灣》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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