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識讀

解決媒體困境、落實新聞有價,是台灣守護自由的重要防線

維持台灣的民主韌性、守護新聞媒體的監督第四權,應該是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務。 維持台灣的民主韌性、守護新聞媒體的監督第四權,應該是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務。 圖片來源:wellphoto/Shutterstock

大型跨國數位平台長期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造成新聞媒體收入銳減、基層記者勞動條件每況愈下,第四權危在旦夕。這個問題,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為了守護台灣民主重要的第四權,我接連召開公聽會、記者會,也提出我的立法草案。5月22日,教文委員會安排專題報告,讓我有機會再一次為所有記者朋友們的權益,向數發部請命。

為何台灣急需落實「新聞有價」?

在質詢時我特別強調,針對這個議題,澳洲、法國與捷克已完成相關立法,美國、加拿大與紐西蘭正在推動立法,加紐兩國更是由行政部門主動提出草案。而在台灣,Google與Meta尚未就使用新聞一事付費給任何一家媒體,卻在全球其他近20個國家付費給1,000多家媒體。

國際間對於這個議題的高度重視,對比遲遲未提出草案、仍看不見法制化解方的台灣,我們的立法進程遠遠落後國際。

我要很嚴正的指出,台灣做為亞洲民主國家中對抗中共專制獨裁的最前線,長期受到大量錯假消息的攻擊;也因此,維持台灣的民主韌性、守護新聞媒體的監督第四權,應該是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務。我們不應、更不能持續放任新聞媒體監督的力量被弱化。

圖為「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公聽會。圖片來源: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臉書專頁

「基金制」與「議價制」,在未來可以並存

當我詢問數發部「基金制」或「議價制」兩大制度之間應如何選擇時,很高興數發部明確回應,基金與議價兩者並不互斥,若能一起納入當然是很好,都可以進一步溝通討論。

我認為,議價制與基金制分別回應了新聞的「價格」與「價值」;在我的版本中,也採行兩個制度雙軌,一方面透過雙方協商、讓業者取得合理分潤,解決「媒體產業生存困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透過基金,鼓勵媒體界解決「新聞品質逐步下滑」的問題,讓記者不用被迫於點閱率、演算法,只能用誇大釣魚式的新聞標題、快速交出內容品質參差不齊的稿,而能有支援、有資源的產出深入且高品質的報導。

除此之外,我的版本亦強調,媒體業者獲得的分潤應有部份用於改善媒體記者的勞動條件;且基金運用與分配應納入基層記者聲音,確保基金的效益能回饋到第一線工作者身上。

在我與其他立委共同要求下,數發部已答應於3個月內完成法制方向的評估。

我也進一步要求,數發部未來提出的對案版本應納入議價制與基金制;針對數發部將展開的第三輪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會議,應一併將「基金制」納入選項,更應邀請基層媒體記者工會參與討論,讓最直接受影響的基層記者得以發聲,以促成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共榮共好,維護媒體生存權。

只有強壯有力的媒體監督第四權、優秀的新聞報導品質,才可能有強韌的民主社會。我會繼續努力,與所有基層記者一起守護新聞媒體的環境。

(作者為中華民國第10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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