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家托斯丹.范伯倫(Thorstein Veblen)讓工作中的富人留名青史。他以嬉笑怒罵的方式讓世襲菁英在邁入20世紀之際成為他的財富社會學說主角,是為有閒階級論(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
范伯倫強調,儘管窮人自遠古時代就開始工作,中產階級自此一階級創造出來後就一直工作,但是菁英階層卻是與眾不同。事實上,有閒階級自野蠻時代直到他身處的時代就一直是社會地位的標誌。「上層階級,」范伯倫寫道,「在習俗上免於勞務性的工作」。這裡指的不僅是工廠的工作,還包括所有需要「固定使用常規勞務的工作」。
富人避免勞務並不是在於他的懶散或是沒有機會,而是出於矜持與尊貴的自我肯定心態。即使該階層一些特立獨行之輩,雖然也從事一些勞務性的工作,但也只是點到為止,令現代人頗為不解:例如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每天早上起床都會自問:「我今天打算做什麼好事?」但是根據他在1766年的日程表,他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會超過8小時,而且還有整整4小時的時間是用在「音樂、消遣娛樂與交談對話」上。
曾經,菁英象徵著有錢有閒
有閒階級經歷第一次世界大戰並且得以倖存。范伯倫嘲諷地指出,在1920年代,甚至連華爾街菁英人士的制服──閃閃發光的大禮帽、皮鞋、手杖──都極盡誇張地凸顯自己並非為了工作而紆尊降貴。1929年的華爾街大崩盤令有閒階級吃盡苦頭,但是儘管如此,並未動搖他們對有閒階級身分的堅持。
即使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也沒有徹底消滅有閒階級。例如銀行家就把所謂的銀行家工作時間帶進20世紀。他們典型的一天「始於上午10時,在下午3時結束,中間還有3杯馬丁尼與2小時的午餐時間」。晚至1962年,馬丁.梅爾(Martin Mayer)在其經典著作《華爾街:男人與金錢(Wall Street: Men and Money)》中還這樣寫道:
銀行在3點鐘關門(雖然有些人在3點半還會偷偷溜進去,如果他們找得到路的話),交易所在3點30分關門……在交易大廳工作的人、會員與職員會立刻回家……主管會再看道瓊行情板一眼,然後動身準備打道回府,返回在鄉間的住所。
到了下午5點,電話總機換上夜線,在華爾街的人紛紛返家,像旅鼠一般魚貫進入地鐵站。在6點半左右,清潔女工會來打掃,高樓的燈光閃爍不定。到了8點鐘,她們也走了,到了9點,即使是最忙碌的證券經紀商,帳戶也整理完畢,關門走人,結束這個夜晚。
在上世紀中期,清潔女工是華爾街工作最辛苦的人。
上世紀中期的華爾街並非唯一享受有閒階級待遇的地方。企業獵手所瞄準的企業,大都是由一批養尊處優的經理人負責經營,而根據當時一位觀察家指出,這些經理人的表現就像根本不必負擔任何責任的太平紳士。這些上世紀中期的企業菁英「身著剪裁精緻,適合上俱樂部而不是到工廠的西服;他們的辦公室看來像是會客廳,看不到任何庸俗的東西,例如電腦。」他們甚至「還設置了雞尾酒櫃,就像在家裡一樣。」
上世紀中期菁英專業人士的工作時間也很短。美國律師協會1962年估計律師每年的收費時數只有1,300小時,反映當時長期以來對律師工作的固定印象。甚至到了1977年,美國律師協會月刊刊登了一篇文章〈律師的財務規劃與控管〉,推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平均一年的收費時數也不過1,400小時。
這些當然都是趣聞,因為上世紀中期根本就沒有系統性地統計律師的工作時數。但是其他一些報告的數字也反映出相同的情況。甚至根據經驗法則來推估律師的工作時間應該比其收費時數多出三分之一,即使如此,也不過是每週工作時數略超過30小時。雖然沒有銀行家那麼舒適,但也談不上辛苦。
從今天早上9點工作到明天早上5點
菁英這種錢多事少的閒差事,在今天已不復見。現在則是有無數的例子與數據證明菁英已陷入工作狂熱。
今天年輕資淺的投資銀行家每週要工作80到120小時,往往是早上6點進辦公室,直到午夜才離開。金融業界有一則大家都熟知的故事,投資銀行的一名分析師透露他曾有一週工作155小時的紀錄,代表他只有13個小時做其他的事情,包括睡覺。資淺的投資銀行家圈內還流行一則「有關工作紀律的笑話」,他們除了結婚當天之外若是還能有休假,就是托天之福了。
即使是資深的銀行家也無法在工作時數上取得優待。摩根士丹利一位「頂尖的交易商」曾經誇口,他「可以固定一天工作12小時,並在進行交易時把工作時間延長到20小時,只在辦公室的沙發上打個小盹就行了。」過去的銀行家工作時間如今已被所謂的「9到5銀行家(Banker nine-to-five)」所取代,即從早上9點做到明天早上5點。
居於實質經濟核心位置的菁英經理人工作時數也大幅增加。亞馬遜的創辦人傑佛瑞.貝佐斯(Jeffrey Bezos)曾對其股東解釋,亞馬遜「具有目的性的達爾文主義」與「高到不合理」的期待是意指你「可以長時間、辛苦或聰明地工作,但是在亞馬遜,你不能在三項中只選兩項。」
要實施這樣的意識形態,亞馬遜有「一套針對員工的績效連續改善演算法」──類似圓形監獄的監視系統,旨在淘汰不適任的員工。亞馬遜也要求其經理人全天候待命,例如會在午夜發送電子郵件,然後以簡訊質問他們為什麼不回覆。亞馬遜並非特例,例如蘋果也要求其主管必須在休假時與週日晚間2時以前檢查電子郵件。
總體而言,閒散安逸、善於交際,在上世紀中期主持大企業的「第三代耶魯人」如今已被追求效率的熱潮與榨乾美國企業經理人效率的收購公司驅逐一空。美國企業經理人的工作時數自20世紀下半以來一路穩定增加。到了1990年,經理人員的工作時數已超過法定的每週40小時,過去的閒差事現在變成了苦差事。
根據調查,財星500大與服務業500大企業的高級主管平均一週工作時數超過55小時,有60%的執行長每週工作在60個小時以上。此外,有62%的執行長表示他們的直屬下屬工作時間自1980年代以來就一直在增加之中。
不這麼辛苦工作,怎麼證明你對公司有貢獻?
的確,高階主管大都堅持把能否長時間工作作為他們職位的選擇標準之一。一位財星500大企業的高階經理人最近表示:
這家公司管理委員會的成員都不是公司內最聰明的人,但是我們工作最勤奮,我們像狗一樣工作。我們工作比別人辛苦,我們在執行上比別人強,我們的培訓也比別人多。
這位經理人甚至對其下屬也採取相同的要求:
我不認為一週工作不到50或60小時,能為公司帶來貢獻。別的公司都是這麼做的。為了保持競爭性,我們也需要這麼做。我的直覺是,我不相信我們還有其他的方法。
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一項針對極限工作的調查證實了這位經理人的直覺。根據這項調查,「有62%的高所得者每週工作時數超過50小時,有35%超過60小時,有10%超過80小時一週。」同時,在受訪的最高所得者中有近四分之一都符合哈佛商業評論所謂極限工作的標準,即「工作時間甚至更為繁重」:他們大部分(56%)一週工作時數在70小時以上,有9%的工作時數在100小時以上。
從醫師、律師到頂尖運動員與大廚,這個年代有誰不過勞?
菁英專業人士的工作時數也在逐步增加之中。住院醫師現在的工作時間之長,使得研究生醫學教育認證委員會(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限制他們每週工作不得超過80小時,而且是平均4週的工作時間,但是此一限制工作時數的措施成效有限。
律師的工作時間也同樣地走向極限。例如在1984到1990年間,一週工作時數超過55小時的律師所占比率成長3倍以上,而一個月工作時數超過200小時的律師占比也增加將近5成。在1990年代中期,一項調查顯示一座東北部大城的律師,有70%在週末時至少會工作半天,而有99%都表示如果事情太多,會在週末加班。今天,「一週工作60小時在許多行業都算是常規作業,一週工作40小時只能算是兼職的時間表。」
不過律師的工作時間往往會更長。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最近透露他所謂「忙碌的一天」是自早上7點開始到第二天清晨3點45分,其間每個小時都要親自參加會議、重複電話預約客戶,以及接收50到100封左右的電子郵件。至於「不太忙碌的一天」是自早上9點半開始到晚上8點45分結束,其間並沒有午餐時間。
此外,菁英薈萃的律師事務所也都一再強調這種一心一意投入工作的精神。一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透露過他曾收到老闆的電子郵件,命令他「你早上起來不是先刷牙,而是先查看你的電話。」同樣的,資歷並不能抵消工作時數。另一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領導人多方鼓勵他們的合夥人增加工作時數。他表示「我們對合夥人唯一的量化要求……是一年有2,500小時到3,000小時的收費時數、發展業務或是其他能改進公司執業的事情。」
這樣的工作狂熱直達最具菁英特質的領域,此一領域過去都是正式保留給獲得輝煌成就的菁英。在進入20世紀之際,全世界最偉大的運動員──一位名叫佛萊(C. B. Fry)的業餘運動員,錯過了1900年的巴黎奧運會,因為他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而晚至1980年代末,約翰.麥肯諾(John McEnroe)拒絕培訓,聲名大噪。然而若是在今天,麥肯諾的態度根本無法想像。今天的職業運動員所受培訓遠比過去辛苦與漫長:為了參加奧運會的競技,運動員都是專心致志地接受多年培訓;拉斐爾.納達爾(Rafael Nadal)每天要培訓近7小時。
並非只有運動員是這個樣子。頂尖的廚師,在過去是屬於默默無聞的業餘團體,然而今天卻必須回應來自其他餐廳的激烈競爭,需要一週工作80到100小時。所謂的明星如今也需要長時間的密集工作。例如超模,其中一位透露,「所有的培訓……就像要參加奧運一樣。」即使是純粹的名流──他們因為出名而出名──也必須經常性地花費心思與工夫來維持名聲。
總體而言,所有的證據與報告都顯示過去50年間,菁英的工作習慣發生重大變革。
好書推薦:
書名:菁英體制的陷阱:社會菁英為何成為威脅平等正義、助長貧富不均,甚至反噬自己的人民公敵?
作者:丹尼爾.馬科維茨(Daniel Markovits)
譯者:王曉伯
出版: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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