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初夏時節,我和來自香港的朋友一起拜訪吳爾芙故居Monk’s House,走進她那個著名的「自己的房間」。
《自己的房間》是被視為20世紀初女性主義先鋒的小說家與散文創作者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兩篇劍橋大學講稿改編成的散文集。書名來自她的一句名言──一個女人想要寫小說,需要有自己的收入和自己的房間。「自己的房間」和吳爾芙後來都成為著名的文化符號,標誌女性覺醒與自主意識。
吳爾芙活在一個對女性人權極不友善的時代,早年生活經歷身心虐待,又在成年後不久失去了雙親、經歷過世界大戰。維多利亞時代的一般英國女性沒有自主權,沒有財產、沒有獨立人格,女性幾乎不識字、不會寫字,離開父親兄弟和丈夫後極度脆弱,無法代表她自己。那時的女性在公共場域沒有自己的位置,通常只因為自己的容貌被承認存在、因為自己持家生育的能力獲得肯定,她的身分離不開性。簡單來說,她困在女人的身分、性別的社會框架裡,她不自由。雖然說當時的男性也受到這樣的社會身分束縛,但就生存空間、話語權、經濟支配與控制自己人生的權力而言,遠比女性來得優渥。
吳爾芙著名的「自己的房間」就在這裡
Monk’s House 是維吉尼亞和李奧納.吳爾芙(Leonard Woolf)夫婦的鄉間小屋,每年夏天,交遊廣闊又開設印刷出版社的他們在這裡接待許多詩人學者藝術家朋友們。房子裡有許多夫婦歐洲旅行帶回的紀念品,他們買車後就從附近的New Heaven搭渡輪去法國,和今日的旅人無異。吳爾芙的畫家姐姐也在附近買了鄉村小屋,整修時佈置了許多精緻角落。
這棟房子在他們結婚後不久入手,最初沒有廚房,冬季濕冷,一切也很簡陋。1926年吳爾芙病情加重後,他們把房子整修好,花更多時間住在這裡,而不是倫敦的宅邸。整修後吳爾芙有一個自己的房間,它是臥室、書房,也是和訪客會面的起居室,那就是她著名的「自己的房間」。夏季她在花園小屋寫作,冬季時就在自己的房間寫作。
1940年,他們倫敦的家遭到戰爭轟炸,便將這裡當成永久住所。1941年,維吉尼亞第8次自殺,溺斃於附近的小河Ouse。夫婦倆人婚後並沒有性生活,因此也沒有孩子。維吉尼亞去世後,她的房間繼而成為他們一位畫家朋友Tulip的畫室。李奧納在1969年去世,留下5萬多本書。由於夫婦都是文化圈名人,也自己經營出版社,藏書多半是作者致贈的初版簽名書。繼承整棟房子的畫家無心整理,整批讓拍賣公司出售,由美國華盛頓大學以當時12萬多英鎊的價格得標。
彷彿宴席結束後賓客離散,房屋後來多次轉售,屋內的家具與一些藏書也轉贈給與夫婦親近的鄰居作為紀念。這棟白色牆面的低矮兩層樓建築加上一英畝的花園菜園,面向South Downs自然保護區,1981年由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接手,原本想修整作為訪問學人住處,但事與願違,最後校務基金無法維持而賣給了國家信託(National Trust)。國家信託將建築物花園整修,收回原先的家具,邀請兩人當時尚在人世的姪子姪女以兒時記憶擺放那些畫作、家具、記錄物件的故事。如今,隨著維吉尼亞成為英國最著名的文學家之一,她的作品翻譯成多國語言,到訪的客群來自世界各地。當他們親眼見到作家寫作的房間,他們的感受也是各式各樣的吧?

走進女性作家吳爾芙的世界
因為作家的靈感而被啟發或觸動的一群陌生人,集中在低矮狹小的房子裡談話,交換著自己所知道的作家生平或者作品軼事,有人臉上帶著興奮的紅暈。重新開放後的小宅,為了幫助訪客理解物件的故事,也為了避免訪客在僅能旋身的家居空間中碰壞了陳列物品,每個房間都有一名長者志工,剛好都是女性。志工們閱讀資料手冊,熟悉歷史背景和物件背後的故事,但她們並不背誦已寫好的介紹詞,而彷彿像是在訴說遠房親戚年輕女兒的生活,帶著愛憐的態度,些許自豪(畢竟她十分出名了)又惋惜地(同樣身為女人的人生)向訪客們訴說主人們的人生,鼓勵訪客們問他們各種問題。若是有什麼不知道的,便是她們上網查閱資料再次學習的機會。這正是已退休的她們所希望的有意義的忙碌感。她們對於這個家的感覺與看法和訪客帶來的思緒交談,構成一種親密感。
離開小房子和溫室,走進標準英式花園看似雜亂但充滿生命力的苗圃、雕塑、大樹、圍欄、長椅和石磚。花園一角是面向國家公園的開闊草地,往昔拿來打木球,被佈置了靠背椅,訪客能夠坐在樹蔭下,慢慢反芻走過故居的奇異感受。
維吉尼亞青春期時相信父親和醫師診斷,認為閱讀和寫作對她的神經狀況有害,需要體力勞動來防止她的心神崩潰,於是她花了很多時間從事戶外活動。在男性權威離開她的生命後,她和兄姊在20出頭開始探索自己的生命敘事,她的寫作才開始流動。
她在30歲左右遇到了對她一見鍾情又理解她才華志向的男子,他求她嫁給他,或許是為了照顧她,以她依賴自己為榮?她們的婚姻生活一直是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基本型態,李奧納用自己認為健康的方式訓練她的生活規律。這使她的病情改善或惡化?皆未可知。
在結婚前,維吉尼亞便知道自己無法接受一般婚姻生活,且性侵害嚴重影響了她的心理健康。在藝術創作和體驗生命上,她的伴侶給了她足夠的支持,但或許仍然不夠成為與抑鬱對抗的動力。

我們的性別文化,為何總期望女性取悅他人?
在台灣,我經常遇到名字叫做怡君或宜君的女孩,此外還有怡人、淑君等等的例子,而這些名字的意思是去美好另一個人的生命,用美貌或關愛。那個另一個人,隱形的主角,「君」字在古代通常指男性的尊稱。這其實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因為我不曾遇到任何一個男孩的命名,是期待他去做個照顧與關愛他人的角色。
我從小聽到的浪漫故事,很少有哪個橋段是尋求當中的女性角色同意的。故事通常強調兩位主角的性徵,侵害一方權利的背後是想擁有的慾望,接著突然而來的不幸與拯救情節,然後從恩惠報償的業力循環中進入婚姻與性,製造出孩子。
我從未在台灣以外的地方聽到過可與「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比擬的說法。這個說法普遍到一種程度,成為人們不假思索地引用的謬論。避免造成侵犯身體界線的做法是尋求對方的同意,而不是用外貌來當藉口。為何人們不願意把自己的意圖說出口呢?這些語句難道聽起來不足以讓人心動嗎?「我可以把手放在你的肩膀上嗎?」「我可以擁抱你一下嗎?」「我想跟你一起做這件事你同意嗎?」「你感覺好嗎?」「你想換個姿勢嗎?」「我可以打電話給你嗎?」「我可以送你回家嗎?」這些問句應當是一種不具壓迫性的邀請,奉上自己的脆弱面──我明知道有可能接到對方的拒絕。
雙方都必須清楚知道,只有對方說「好,我也想要你做這件事」的時候,才是一個同意。那個同意何嘗不是種讓人心跳的浪漫呢?一種萬事即將開始的興奮與希望感。
在台灣,主持人可以在跨年晚會這一類闔家觀賞的節目上開女星身材的玩笑或吃她豆腐,或者綜藝節目把性當娛樂大開黃腔,宗教政治弔喪場合可以請演員跳豔舞,組織內的「虧妹」文化,將性與性化社會身分當作娛樂。過度氾濫的性,是否讓人逐漸習慣麻痺在爆笑的同時略去對受嘲弄對象的憐憫?
這種性化外表,將吸引再生產下一代的伴侶的條件援引到非再生產的脈絡當中,也從來讓人搞不懂。政治競選的候選人可以靠著好看的皮囊當選,是否代表除了外表之外其他特徵的同質性都太高?
成為自己,而不是別人期待的樣子
我和朋友在火車站分別,一路上我想著這些事情。夏季的英國海灘,男男女女穿著他們認為合適的服裝(或什麼都沒穿),享受著陽光、和朋友相聚。即便打扮像個「蕩婦」,也不代表任何人有動口調侃或動手觸摸的權利。
過去女性沒有自己的房間。事實上在很多人的家庭當中,父親與母親也都沒有自己的房間。在各種道德要求都有標準答案的儒家文化當中,人們似乎只是著急去扮演被教育的「模範」與「榜樣」,卻很難看見一個一個獨特的人,當他們扮演不同的角色時,也塑造了他們自己。
在走回家的路上我看著對街抱著小女兒的年輕穆斯林爸爸,我和小女孩的眼神相接。我希望那個小女孩將成長在一個更自由、更不受到社會身分束縛的地方,成為她自己,以那個面貌被人所知所愛,並且活得健康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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