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回到英國,跟已退休的老師一起去爬山。老師和我沿途收集種子,說他想要在自家花園嘗試「重新野化」(rewilding)。參照一些簡單的步驟,我們開始降低圍籬的包覆性,讓鬆動土壤和經常移動的動物能夠經過自家花園;放任草本植物生長到一定高度,讓昆蟲能夠停駐;放置腐木創造生物居所、迎接以植物和昆蟲為食的小型飛禽布置棲點、期待蝴蝶蜜蜂甚至小型哺乳動物造訪。
在英國有許多1970年代之後建起來的排屋(terrace house),屋後多半有花園,從地下一樓到地上二樓將屋後的花園三等份是常見的設置,可見花園對居民的重要性。陳列景觀上,後花園和前花園又不同。前花園多半搭配房屋門面鋪石造景,或者種植美觀的植株,但後花園就是主人自己的天地。功能上,排屋緊鄰著隔壁棟建築,聲響互通,建築材料若為木造隔間,往往難以創造距離感。屋後的花園不但可以適時放風、晾曬衣物,也提供較小的孩童玩耍、成人的「man cave」工作間、老年人從事園藝的空間。到朋友家玩時,我們喜歡在後花園待一陣子,喝點飲料、欣賞比屋齡還久的樹木,感覺非常放鬆。我也非常喜歡某些英國人會在後花園內裝設收集雨水的管道,配合家庭堆肥器材,種植一些蔬菜花卉。
我問老師,從事花園重新野化對他來說有什麼幫助?老師說環境變遷和氣候暖化持續讓他感到焦慮,即便已經在日常生活中增加素食、消費友善環境的有機食品,還是感覺自己能做的很少。這個花園野化的實驗「稍稍」讓他覺得在情緒上獲得安慰。英國人說話通常會減少自我表現的頻幅,讓我也稍稍覺得這個公民嘗試有趣。
守護生物多樣性,讓大自然自由奔放
重新野化在英國東南丘陵地的薩賽克斯郡是一項進行了多年的運動,這個概念並非無中生有。從20世紀初以來,「野生」作為生態多樣性保護的先行代詞,先有以個人財產買下土地以避免環境被破壞的義舉,然後是國民信託基金從事自然與人文遺跡的收購、經營與維護。我們所熟知的彼得兔繪本作者碧雅翠絲.波特和她的同伴們便是著名的例子。觸發小熊維尼靈感的南方阿什頓森林,也幸好搭上了這班保育列車。想像愛麗絲若沒有老樹構成的兔子洞,龍貓沒有神聖樹圈能夠藏匿,心靈將會在哪裡繼續各種幻想?
西方70到80年代保育堡壘(conservation fortress)的概念與污染擴張相伴相生,那也是一個科學與技術不斷進化激發人們信心的年代。或許這也是為什麼我年紀將近70歲的老師,對於從事一項新的實驗感到正面激勵。只是現在這樣清楚的地域界線已經受到挑戰,在工業園區裡工作的人們渴望自然,植栽、可愛動物成為疫情期間的新寵,人們渴望在日常生活裡融入國家公園的體驗,這些態度和行動也有世代變遷。
我想指出的是,土地開發的價值可能並不是取決於當下能夠評估得出來的效能,它可能隨著世道流行,發展另一種產業價值鏈,或者承繼人們的思考,衍生成地方性或全球性的文化象徵。或許「野化」只是一個相對於過去高舉文明大旗的反動修辭,它想要解放的,是已經受到資本主義體系限制能動性的個人,要「野」的是人的意識和心情,而那份野並不是指反對秩序,而是回歸地球系統的秩序。唉,不小心又用了科學名詞,我盡量想讓自己聽起來不那麼身心靈。

野化土地,探索環境新可能
20多年前,居住在薩賽克斯郡西部的一對夫妻決定野化他們的農場,讓生物自然生長,也讓畜牧動物自由行動,他們希望過去所見過的「平凡生物」,能夠重新回到他們擁有的土地上,於是開始探索「野化」的意義。他們的行動給了許多英國人靈感,以「野化」為名的運動首先刺激了生物學家和運動者,以及許多擁有大小農地的普通人。
我開始念博士班的那一年,參加了一個以河流為研究主題的營隊,到農產豐富的德文郡待了好幾天,其中也包括聽地理學家說保護河狸生存權的故事。河狸的例子和前面提到的農場呈現兩種不同的案例模式:農場以私人企業的身份,試圖從事觀光和負責任的肉品生意、維持經濟收支;河狸則是對抗過去農耕模式造成的競爭關係,開放水道讓河狸築壩通過,需要農民凝聚共識。這些模式反映的是對於自然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的思考,融入的不只是實際理性的考量和設計,還有對於倫理、定價的想法。對環境友善的舉措可以是事業,我這麼說是因為我並不完全贊同「去成長」(degrowth),我認為要改變的是名目,換個發展方向,經濟依然可能呈現成長。
哲學上而言,野化也有引人入勝的有趣之處。或許這當中演繹的界線在於人與自然的分野。人與自然是兩個不同的類別嗎?人與自然若是同一種類別,應該如何處理彼此之間的社會關係呢?而重新野化在當代文化中又帶有什麼意義?它和去殖民、傅柯生物政治的思潮是否有關聯?或許這些會指向人們探索的新秩序是什麼。

讓每個人都有接觸自然的平等機會
教育,或者引導意識,從概念和經驗上幫助回答這兩個問題。即使一個學者想盡辦法討論人與非人的關係、從理論上畫出嶄新的象限,我感覺我更需要去激發一般人在重塑這些類別操作上的感性意識。自然並不是療癒人們受傷的心的伴侶,它有它自為自在的能動性,需要被尊重。困難的是,我們如何給予這些難以用同樣語言溝通的生物一個法律上的位置。「河流法人化」在紐西蘭、印度已經開展了一小段時間,多山的智利則是將環境永續性提高到憲法層次,成為所有立法的前提。除了法律之外,我們是否還可以從公眾教育和學校教育進行想像和意識的野化工作呢?最基本的,或許是給予每個人都有接觸自然的平等機會,在真正的土壤上觀察與工作感受氣候與生命的變化,讓耕種轉變成幫助復育的體驗。
這些年來在薩賽克斯郡爬山和去海邊時經常感覺疑惑,為什麼見不到更多樣的昆蟲、海藻和鳥類呢?我用辨識軟體聽見的鳥類,通常是都市近郊棲息的種類。英國一直在嘗試改善生態多樣性喪失的問題,從精心照料的人造景觀、到嘗試野化百年來已被科學種子和化學藥劑馴化的農地,或許反向質疑發展的內容和目標應該是什麼,值得已經邁入已發展階段的台灣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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