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與自然資源部於4月19日聯合發布「中國南海部分島礁和海底地理實體標準名稱」的公告。這次公告是中國自二次大戰結束以來,第三次為南海地物(feature)命名之舉,也是「後仲裁時代」中國為南海地物予以系統性命名的開端。不少媒體在報導時,都把重點放在中國採用了古典文學如〈涼州詞〉、〈春江花月夜〉等作品為相關地物命名。
第三次命名之意涵
二戰後,南海地物首次系統性命名是在1947年,包括太平島、曾母暗沙等名稱,即隨1947年內政部「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而誕生。第二次系統性命名則是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我國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之產物,主要採擷自明清古籍《更路簿》中海南島漁民習用之地名。有別於1947年以中國元素入名(非譯自南海地物之西文名),1983年的命名為島礁增添了不少「海南風味」,本次系統性命名兼納島礁與海底地理實體,誠屬北京「維權」與「外宣」的複合行動。
進一步來說,此刻中國為南海地物大肆命名的動機可能有二。其一是因應70年來地物樣貌的變遷。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交相影響之下,包括西沙之南島、金銀島、羚羊礁、珊瑚島、銀嶼、廣金島等地物,可能在局部或外緣處產生陸沉或隆起等現象,致使中國決意以前述既有地物為基礎,另行擴增如三峙仔、金銀東、尾峙仔、筐仔北、老粗峙仔、銀嶼東、銀嶼仔西、廣金北一、廣金北二、廣金西等島礁名稱。
其二是近期南海資源競逐白熱化的反響。在海底地理探測有年及「南海行為準則」談判所需的情況下,中國將特定海底地理實體調查成果與相關島礁包裹命名,據以強化主權行使及資源開採之正當性。包括以南沙之東、西礁為基礎,擴增西礁東、龍鼻東、西礁西、龍鼻西、龍鼻南、深圈西、深圈、深圈東、龍鼻中、龍鼻北、龍鼻西仔等礁島,並搭配在萬安灘、廣雅灘、西衛灘等地物之北方建構如萬安海底峽谷群、廣雅水道群、廣雅海隆、鄭和海台、鄭和海谷、西衛海隆及西衛海底峽谷等海底地物名,從而強化中國於南海西南隅「南薇西盆地」及「萬安盆地」的油氣開發權利。
為海底地理實體命名效益有限
儘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文國際海底資源是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而為海底地物命名亦不得產生主權或管轄權賦予之效果,但無可否認地,包含中國在內的國家在向「國際海底地理實體命名分委會」(SCUFN)提交審理案時,仍多少將海底地理實體命名視為表彰主權之工具。
中國在南海仲裁《判斷》公布隔年,即2017年SCUFN第30次會議上,首度提交南海海底地名提案,所提南海十案全數通過。2018年SCUFN第31次會議中國所提出之南海案件,有關「盆西脊」、「王衡海丘」、「戰船海丘」與「秦九韶海丘」等提案,為SCUFN決議擱置,要求中國應與越南、馬來西亞等利害關係者或沿岸國先行磋商。至於「中南海山」、「杜詩海山」及「神狐特徵區」三案得以通過,主要是不在爭議範圍之故。2019年中國則未有南海地物之提案。
本次命名之南海海底地理實體,概分屬「中建南」、「萬安」與「南薇西」等南海西部三大盆地,由於該等盆地緊靠越南,預料中越南海衝突將隨雙方資源開採日深而加劇。2020年SCUFN第33次會議擬於11月初召開,若中國將本次南海海底地理實體命名送交該會審議,恐怕有不少案件會以「未與相關國家協調」之理由而再被擱置。
是引詩還是畫符?
中國自2013年起,便核定了以《詩經》元素來為三大洋海底地物命名的指南。然而南海的命名規範較為複雜,為官方劃分的11個區塊,各有特定的命名途徑:諸如以中國科學家為名、延伸自1986年中國政府內部之命名、以中國古代醫者為名、以貝類為名、以詩詞為名、以龍形為名、以珠寶玉石為名、以詩人為名、以中國古代船艦與航海家為名,以及以鄰近之礁灘島為名等等。中國為南海海底地理實體注入「詩意」,絕非是要向其他爭端國動之以情,其恰恰是一種「貼符鎮宅」的做法。
幾乎是同時,中國公告於海南省三沙市設立西沙區、南沙區等門戶,南海地物的第三次系統命名可謂正逢其時。兩大門戶各貼符篆,「美帝」砲艦還不速速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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