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急難紓困救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急難紓困」)在本週上路後,因為民眾不了解申請所需之文件和是否符合資格,再加上受理的政府機關也還未準備好相關的申辦流程引發民怨四起,讓一樁美意大打折扣。
我認為,政府應該以紓困對象的角度來規劃實施方式,主動對「健保第六類投保人」每人發放1萬元,以達到急難紓困的時效性。
健保第六類投保者是那些人?
台灣健保的保險對象分為六大類,其中第六類就是「無職業一般家戶戶長」和「無職業榮民」及其眷屬。第六類保險對象的投保單位是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也就是符合這次急難紓困發放對象「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這些人每兩個月都要繳一次健保費,也可以透過銀行自動扣款來繳納,因此衛福部已經有他們的銀行帳戶。
根據健保署2020年2月公布的最新資料,第六類保險對象有373萬人,其中271萬是被保險人,102萬是眷屬。就算不考慮其他三個條件,對第六類被保險人每人發放1萬元的急難紓困金,總金額約271億,只佔整個防疫紓困預算的1.5兆的1.8%,但對需要的人來說,卻是100%的救命錢。
如果還要考慮「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和「家戶存款及收入總合」等條件,則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和國稅局等其他單位都已經有相關申請紓困補助資料,只要政府取得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的授權即可主動勾稽,根本不需要救助實施對象帶著資料去排隊去申請。
沒有銀行帳戶,也不妨納入行動支付
另外對於沒有銀行帳戶的第六類投保人,由於國內行動電話門號和健保卡一樣普及,政府應該利用這次發放紓困金的機會,把國內無銀行帳戶的族群納入行動支付,除了可以讓救助對象更快收到紓困金外,也能降低稽核成本和減少承辦人員處理現金的風險和壓力。未來這些第六類保險對象也可透過行動支付來繳交保險費,進一步提高健保收取保費的效率和降低處理現金保費的成本和風險。
以行動支付來發放還有一個效益,是可以在符合研究倫理及個人資料保護規範的前提下,透過事後回溯研究來分析實施對象如何使用紓困金,作為未來規劃相關政策的重要參考資料。
政府從2019年底開始超前部署,成功推出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相關措施。像是一開始透過契作的方式收購口罩,讓產能在一季增加近10倍,除了能供應國內使用還有餘力做防疫外交;之後口罩實名制版本不斷精進,除了讓人民感覺到政府有從使用者的角度在思考解決方案外,也同時讓「健保快易通」APP成功進駐百萬人的手機內,有機會成為未來自動疫調平台的一部分。
最近國發會推出以投資特別股的方式讓新創公司經營者能取得救急金而不會失去公司主導權,同時保障債權人的順位和權益,也是一個以紓困對象的角度來思考救助方式的例子,期待很快就有符合甚至超越人民期待的「急難紓困2.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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