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

這一哩路,我們走到了!自學如何透過立法倡議,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

這次國民教育法修法通過,政府首次將補助國中小學自學也納入範圍。這證明台灣的義務教育,已經從「人民有義務去讀政府辦的學校」,進步到「政府有義務提供資源給人民選擇自己需要的教育方式」。 這次國民教育法修法通過,政府首次將補助國中小學自學也納入範圍。這證明台灣的義務教育,已經從「人民有義務去讀政府辦的學校」,進步到「政府有義務提供資源給人民選擇自己需要的教育方式」。 圖片來源:DAVID ZHOU/Unsplash

2023年5月29日,國民教育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政府補助國中小學階段自學的法源。這是國教法在1999年修正給自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法源依據後,政府首次將補助國中小學自學也納入範圍。未來政府將訂定相關的補助辦法,讓所有社經地位的學生和家長都可以選擇自學,以落實教育平權。

這次修法可以通過,是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門、參與實驗教育親師生、關心教育平權的公民及人民團體共努力出來的結果。雖然自學生人數在111學年已經有12,000人,是24年前6位的2,000倍,但還只佔1到12年級235萬名學生的0.5%。這次國民教育法修法沒有遺忘自學生,首先要肯定王婉諭委員,從2019年還是候選人時就把實驗教育納入她的政見,從第一個會期開始提案修法,到2021年在立法院辦公聽會談實驗教育,也以自學媽媽和國會議員的雙重身分,用英文向全球分享我國實驗教育的發展現況

教育部在2022年5月向立法院提出整本《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時,將原本第4條第4項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法源依據移到第6條,並沒有把補助國中小學階段自學納入。這時候,除了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補助自學生的修正案外,國民黨的萬美玲委員和鄭正鈐委員也提出修正案,要求政府補助自學。在法案進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時,民進黨的陳培瑜委員和張廖萬堅委員也都發言支持應該要有學費補助。最後會議主席范雲召集委員裁示保留,交由黨團協商是否補助自學生。

在黨團協商時,民進黨吳思瑤委員提案新增第6條第2項「為協助前項(學校型態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補助規定」,並得到民眾黨張其祿委員、時代力量王婉諭委員等各黨團一致同意通過。

國民教育法修法,證明「自學」不僅是富人能做的選擇

立法委員在忙著與各黨派和教育部協商該不該補助自學生的同時,「自主學習促進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了一個「向下延伸補助國中小自學生,落實不同社經背景家庭參與實驗教育之機會平等」的支持教育平權連署案,在短短10天內就有超過5,000人附議,通過成案門檻。同時,網路上有各種聲援此案的分享,包括政大實驗教育推動中心主持人鄭同僚教授、台大葉丙成教授、作家小野、主播夏嘉璐、種籽實小黃瑋寧副校長、臺北市小實光實驗教育機構李光莒校長、昶心蒙特梭利實驗教育張淑玲創辦人、雜學校地瓜校長蘇仰志等也都撰文共同推廣。5.6萬人的在家教育社群和上百人的實驗教育工作者專業成長社群也沒閒著,紛紛動員起來請大家上網連署,而臺灣實驗教育家長聯盟和臺灣實驗教育聯盟等72個實驗教育相關公民團體也發起共同連署,聲明支持要補助自學、讓立法委員們看到自學人數雖少,但卻是一股不能輕忽的力量。

當網路開始熱烈討論補助學生自學時,不同聲音也漸漸浮上檯面,《聯合報》、《自由時報》和《親子天下》等也都加入報導。部分人士認為國家已經有提供免學費的公立學校,不應該再補助自學。然而,這次修法通過,證明我國的義務教育,已經從「人民有義務去讀政府辦的學校」,進步到「政府有義務提供資源給人民選擇自己需要的教育方式」。選擇自學不再是高社經家庭的特權,而是所有社經背景家庭的權利。

還有人擔心一旦有補助後,會滋長「假自學、真補習」,但高中補助自學已達8年之久,所謂的「假自學、真補習」並未遍地開花,且國教法明文規定補習教育不是實驗教育,謠言終究止於智者。另外有人誤會補助自學是要廣發教育券,將會造成公立學校系統崩潰。但如果補助只有全國學生數0.5%的自學生,就會動搖國本,那真的是太低估家長依賴慣行教育的慣性,也太高估學費補助對選擇實驗教育的誘因。畢竟高中補助自學8年後,還是只有0.2%的學生選擇自學啊!

選擇自學不再是高社經家庭的特權,而是所有社經背景家庭的權利。圖片來源:MI PHAM/Unsplash

我們都是能改變社會的「人選之人」

這次透過立法院和公民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連署,成功爭取到政府補助國中小自學生的法源,讓實驗教育的親師生以及關心教育平權的網友們親身經歷何謂「政治效能感」。

政治效能感分為內在和外在兩種,內在政治效能感是指人民是否認為自己有能力參與政治運作、並產生改變,以及是否能理解整體運作的過程。從這次教育平權的連署過程中,我們看到人民積極地參與政治運作,很高興最後的結果讓大家看到改變。外在政治效能感則是指人民是否相信政府會有效回應人民訴求,以民眾的福祉為政策依歸。很欣慰這次「人選之人」的立法委員們並沒有讓我們失望,快速地修法回應了人民的訴求以保障教育平權。

接下來,就是教育部要訂定補助辦法,不論家長選擇慣行教育、學校型態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都要落實憲法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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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自學教父」的陳怡光是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企業管理碩士,長年透過組織自學家長、推動修法爭取自學生的受教權,是實驗教育三法的重要推手。現為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委員及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也是2020將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的「全球在家教育會議」的籌備會委員。

曾任臺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主任,與妻子魏多麗合著《我家就是國際學校─台灣爸爸╳波蘭媽媽的地球村教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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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自學教父」的陳怡光是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企業管理碩士,長年透過組織自學家長、推動修法爭取自學生的受教權,是實驗教育三法的重要推手。現為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委員及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也是2020將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的「全球在家教育會議」的籌備會委員。

曾任臺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主任,與妻子魏多麗合著《我家就是國際學校─台灣爸爸╳波蘭媽媽的地球村教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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