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各地陸續傳出有學校因招生不足而面臨倒閉、廢校的新聞,但在此同時,實驗教育卻逆勢蓬勃發展,也成為不少有家長為子女考慮的教育方式。
然而,這部分的教育政策,卻在年底市長候選人的教育白皮書中缺席。
公立實驗學校的學生名額嚴重不足
「公立實驗學校」包括「公辦民營學校」和公立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根據教育部統計,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以來,第一屆(104學年)全國只有1,634名學生就讀11所實驗學校,而到110學年,全國已經有12,023名學生就讀114所實驗學校。在短短的6年中,實驗學校的學生人數成長了7倍、校數更成長了10倍。
即使如此,實驗學校的量能依然嚴重不足。全國至今只有8個縣市有公辦民營學校,而六都甚至連一所都沒有。為了擠進名額有限的公立實驗學校,家長得千辛萬苦地把學生戶籍遷到實驗學校學區,或是賭中籤率超低的手氣。
我認為,縣市長候選人應該承諾,自己當選後會提供更多包括公辦民營在內的公立實驗學校名額,以落實教育基本法保障家長的教育選擇權。
釋放更多閒置空間給民間辦學
從上個世紀90年代的在家自學運動,到8年前推動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實驗教育在台灣一直都是民間走在政府前面。至今,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仍然是實驗教育裡人數最多、樣態最多元的一群。
雖然實驗教育相關法規授權政府,可以將公有都市計畫學校用地或閒置的校地/校舍,提供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團體或機構使用,但在實務上,辦學者想跟學校協商使用閒置教室,經常會碰釘子。即使能租到教室,租約往往只有一個學年,且沒有保證續約,對於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裝修場地的辦學者來說非常沒有保障,更增加無謂的成本,導致實驗教育團體和機構必須收取比公立實驗學校高出許多的費用,才能損益兩平。
縣市長候選人應該承諾,當選後會提供更多閒置空間給機構或團體辦學,善用民間的活力,透過政府提供合法安全的場地,辦理更多元、家長更負擔得起的實驗教育。

補助國中小自學生的學費
同樣是政府核可的實驗教育,110學年2,487位公辦民營和9,536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政府負擔他們在國中小階段每生20.1萬元的教育經費,但對另外9,680位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政府卻完全置之不理,對他們在國中小階段的教育經費一毛都不補助,放他們自生自滅,明顯違反憲法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縣市長候選人應承諾,當選後會根據國民教育法第16條第1項「政府辦理國民教育所需經費,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除了要編好給國中小自學生的學費補助外,更應該根據同法同條第2項「中央政府應視國民教育經費之實際需要補助之」,積極向教育部爭取補助國中小自學生的學費。
蔡總統在2022年的國慶演說表示,「面對少子女、高齡化社會,我們逐年大幅增加預算,全力打造友善生養環境」。友善生養不應該只照顧住在實驗學校學區的學生,而是要照顧到每一個實驗教育的學生,包括選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自學生。請縣市長候選人說明,當選後會如何平等支持所有的實驗教育學生和家長,並告訴我們辦理的時間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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