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育

愛狗,可以成為志業!

顏女士為毛孩子們準備下午茶。 顏女士為毛孩子們準備下午茶。 圖片來源:蔡明華攝。

前陣子,手機接到這樣的簡訊:

「今早,我去市場買了一包鷄頭(6斤120元),拿去給顔女士、阿財的狗場。到達時,沒人應門,狗兒群吠。正想放了東西離開,突然看到矮小、光著上身的阿財,從前面走來,用鐵鍊牽著一隻毛都打結了的黑狗;阿財看到我,很高興的迎上前來,我問他怎麼有這隻狗?他說這隻狗可能因為生病、被主人丟棄在附近,他想辦法抓到牠,拜託陳老師(另一個狗場的主人)幫忙治病,狗剛來需要關籠子(註:新狗必須隔離),剛才帶牠出去走走。

「三、四年前剛從工廠退休下來的阿財,靠每月1萬6千多元的勞退過日子,沒有成家,兄弟姐妹也因為他養狗而不理他。在一般人眼中,他是可憐的羅漢腳,但他説起那隻黑色狐狸狗的病情和身世,卻有菩薩的慈悲和憐憫。我常交代顔女士和阿財,不要再撿狗回來了,要量力而為;但剛才聽到他又撿狗回來,我竟然都沒生氣,還想把剛才買雞頭剩下的500元,再掏出來給黑狐(狗名)做醫藥費。離開後,我回想剛才的景象,那頂著冬天早上的驕陽、打著赤膊、牽著黑狗一步步走過來的瘦小阿財,就是一尊揹著十字架的菩薩。」

寫簡訊的人是蔡明華律師,人在台南,近一年來,她常建議我寫一本書,介紹台灣不同類型的民間流浪動物收容單位,讓社會大眾知道這些善心人士的犧牲奉獻。可是,社會大眾不是已經知道了嗎?時常有電視、報刊的報導,近年來也有人出書自述收留流浪動物的心得,更不要說曝光在網路臉書上的各式訊息了,往往圖文並貌,其中甚至夾雜著某些來參一腳的、所謂的「動保騙子」……

「不夠,不夠,」蔡律師說。「社會大眾必須知道更多細節。大家必須問,是怎麼樣的一個國家,可以蓋出各式各樣、數十億數百億公共建設,卻竟然無法解決這個小島上的流浪狗問題,必須讓民間這些好心人士傾家蕩產,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克服各種困境,去幫台灣人揹負流浪狗的共業。」

蔡律師的大名,在中生代的綠營可說是人人皆知。她當年擔任過無數政治相關案件的訴訟律師,在綠營執政時,也曾進入總統府任職,後來更在前總統李登輝的群策會工作,來往的都是自認頭上有光圈的「官兒」。與現在穿著牛仔褲在南部狗場走動,為「狗兒」及養狗者提供協助的形象,反差真的很大。看樣子,她已認定,無論是什麼人,再如何弱勢,也不會比流浪動物更處境艱難。

國外宣導狗節育的示範圖。母狗不結紮,1年生16隻,4年變成2048隻,6年下來是67000隻。作者提供。

牠,就像個七歲的孩子!

記得多年前,我在關懷生命協會擔任救援流浪狗義工,經常聯絡學校,尤其是國小,請校方安排一堂課,到他們的禮堂裡對全校師生做保護動物宣導。有一回,被分配到五常國小演講,那天近午出門,剛好就在山下大路看見一條不小的狗,因車禍而癱倒在路中央,無人理會。我把車子停在路旁,在牠身邊放了一點顯眼的障礙物,以免二度車禍,但是因為搬不動牠,只好就近去了鄉公所。鄉公所說必須找清潔隊,但走到鄰近的清潔隊,他們卻說只負責捕狗,不負責醫狗,病狗放進收容所,一下子就會死的,建議我找消防隊。我只好又走到消防隊,他們也不肯管。幸好其中一位職員比較心疼狗,開了自己的車子把那隻狗接走了,後來醫好,還在他家與消防隊活了很多年。

這個故事,正好給我帶去五常國小說說,我問小朋友,如果今天被撞倒在地的是一個小孩,還會發生這種大家推來推去的事嗎?一定有路人立刻打119,然後守在小孩身旁看護,路人圍觀討論,可能會有人認得他的家人等等,小孩一下子就可以獲得援救送醫。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可能當初沒把小孩管好,讓他跑到街上導致受傷的父母,還要受罰的。

然後我告訴孩子們,據專家的研究,狗大約等於人類7歲小孩的智力。每年,台灣有幾十萬、上百萬隻狗在各地流浪,牠們自從多年前政府實施垃圾不落地之後,無法在都會區覓食,加以民間恨狗人士不絕如縷,捕犬大隊抓狗嚴厲,只好向城鄉之間撤退,大多數因為冬天的饑寒交迫、夏天的日曬雨淋,死在不明的荒山野地。然而倖存的流浪狗,在死前還會交配生子,那些小狗中倖存的,還會繼續生下後代。此外,出於各種原因被遺棄在外的、本來有家的狗,也前仆後繼的加入流浪犬隊伍。

於是,民間心疼流浪犬遭遇的善心人士,如何不顧自己的倦累,慷慨花費自己的儲蓄,日以繼夜的營救這些狗。稍幸運者可以得到其他善心人士的捐款,努力把這些狗的生命維持到最後,但更多的只是默默行善,養十隻、幾十隻、一百隻、幾百隻......在山間水涯,築起簡單的棚舍,自己省吃儉用,就為了使狗們過著快樂的日子。

再接著,我會提供小朋友一個算術,也就是流浪狗增殖的速度。有人稍微計算過,假使一隻母狗不結紮,牠和伴侶2個月便可生育一堆小狗,這樣一代一代繁殖下去,6年後年後會達到6萬7千隻。當然,流浪犬顛沛流離,死亡率非常高,但無論如何,都不是那些善心人士的收容場可以完全容納得下的,政府的收容所也一樣。我問小朋友,贊不贊成流浪狗的安樂死?請他們想一想,也可以和老師或父母或兄弟姊妹討論,看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來幫助流浪狗。我們替狗結紮是否必要?以認養代替購買好不好?家裡養了狗可以丟棄牠嗎?

我也提醒小朋友,狗既然是智商7歲的孩子,讓牠們餘生都關在公家收容所或私人收容場,也就是狗的集中營,到底是不是對的?如果不對,我們要怎麼辦?最主要的是應該多想想,如果我們不愛這些毛孩子,為何不阻止牠們來到這個世界?

我告訴蔡律師,她心目中的這本書,究竟要以流浪狗為重心、還是以收容者為重心,這其中是有差異的。過去因為和動保團體有往來,我看過一些公、私立的流浪狗收容單位,從不認為狗在那麼多其他狗的環伺、喧鬧下,擠擠挨挨的過日子,是可能健康正常的。狗有領域性、需要隱私、必須散步運動等,都暫且不說,「同伴動物」與「野生動物」最大的差異,在於上千年的蓄養、育種過程中,人類已把狗馴化為極需與人互動的動物,而我在一般的收容單位中,甚少看到這樣的互動存在。

友善的狗,總讓人捨不得離開。蔡明華攝。

阿財與顏女士

我始終覺得,狗大概是最難在自然中被定位的動物,比貓還難。貓多少還保有覓食能力,而現在能夠在野外自行覓食的狗,恐怕微乎其微。人類不需要那麼多狗,卻任由牠們在人群附近繁殖,然後淪落到各地、卑微的討生活,更不幸的話,還會遇見伺機欺凌牠們的變態人,以十字弓、BB槍射殺牠們取樂,以鐵絲捆綁牠們的脖子,以食物為餌毒殺牠們,以捕獸夾陷害牠們,開車超速衝撞牠們……在一般人家中正常飼養的狗,壽命多能超過10年,在外流浪的狗即使再強悍,壽命多不過是1、2年。

這就是人類幹的好事,製造地球上數以千萬計的「7歲智商的毛孩子」,讓牠們生不如死,然後再把牠們帶到公立收容所安樂死,或是在民間的狗集中營裡熬受無期徒刑。

通常在這類宣導演講結束時,我會給孩子們一個作業,就是放學後回家的路上,假設你自己是一隻流浪狗,沒有背包中的水壺,沒有人給你任何食物,你身上也沒錢,那麼你要如何活下去?當然,你還可以請路人幫忙,他們會送你到警察局去,警察叔叔、阿姨會叫便當給你吃,如果你沒有親戚收容,還可以到孤兒院……。那麼,當你回到家時,你會覺得有家真好,有爸爸媽媽真好,使你不致於像一隻流浪狗。

講到「家」,我想起一個經常講給朋友聽的故事,就是發生在蔡明華律師家裡的。

在台灣政治反對運動逐漸走向體制化之後,蔡律師決定放慢腳步、重整家園。她有愧於過去工作忙碌,少有機會和兒女們相處,遂添購新家,細心裝潢,希望在他們離家獨立之前,能夠珍惜最後的相處共住時光;結果,早已習慣獨處的兒女,一回家便鑽進設備俱全的房間,房門深鎖,做他們自己的事情,有時連叫他們出來飯廳一起吃飯都成問題。後來,從小愛貓愛狗的蔡律師,託人認養了一隻米格魯,從此局面丕變。

這隻狗叫做「Darmen」,因為牠進家門時已流浪多年,顯得老神在在,非常「大面神」(閩南語)。米格魯通常是好玩愛伴的,又長相特別可愛,於是,原來分別關在各個房間的兒女,紛紛來到了客廳,甚至下班後提早回家,就為了和牠親近逗鬧,大夥兒可以閒話家常。記得當年蔡律師常說:「你看,我花了那麼多錢打點房子,還抵不上一隻狗。Darmen是促成我家大團聚的功臣。」

Darmen 是促成蔡律師家大團聚的功臣。蔡明華攝。

上週,在蔡律師的敦促下,我終於跑了一趟南部,見到了這篇文章一開始引用簡訊中的男主角阿財,以及與他素未平生卻因狗結緣,進而共同租地養狗的顏女士。阿財瘦小黝黑,不時露齒而笑,談到狗的事情,身為父母的自信油然而生;5、60歲的顏女士和眉善目,正在到處焚燒小堆的枯枝薰蚊子。在野外,蚊蟲是狗兒的剋星,會帶來多種疾病。養狗場不大,約莫300坪,設施很簡樸,一邊是附有大遮雨棚的平房,一邊是圍起來的院子;30幾隻狗在乾爽的遮雨棚下的休憩平台和院子間,嘻嘻鬧鬧的跑來跑去,卻也不怎麼胡亂吠叫,對客人也很友善,像一群小朋友似的,圍著我們東嗅嗅西聞聞,摸牠們兩下頭,牠們就開心的走開了,然後再回來,要求再摸兩下……。

台南,阿財與顏女士(左起)的狗場,兩個好朋友共同養狗。蔡明華攝。

這對朋友,很正確的把一家子流浪狗,大大小小7、8隻,安置在起居室內,因為牠們是一家人,容易團結對外,以致有時會引來其他狗圍攻。整個處所,給人明朗開放的感覺,狗有足夠的活動空間,加上都是體型相當的中型犬,彼此間霸凌的機率較少,因而都顯得很安定自在。而且,由於餵食得當,每隻狗都體態良好,毛色正常,不像有些監禁在養狗場籠架中的狗,多半過胖。

臨走,顏女士端詳起我的手來,拿來和她的手做比較。她知道我一個人照顧十幾隻狗,說:「你看,為了狗,做得這樣……」反而讓我慚愧起來,歷經滄桑的她,愛狗變成了終生不渝的志業,而我只是行有餘力,兩種心態是有高下之別的。

最後蔡律師說:「怎麼樣?值不值得來寫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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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文化大學法律系財經組。多年來主業為期刊編輯工作,曾擔任《台灣新文化》、《日本文摘》、《牛頓科學》、《人本教育札記》等月刊及《重現台灣史分冊百科》總編輯,《新台灣》週刊編輯顧問等。著有《終生的反對者》、《人類沙文主義者》、《男人女人懂不懂:後性別時代的情欲觀察》等書,整理有《小驢:凱歌堂講臺.周聯華牧師講道集》、《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口述歷史》,譯有《漢娜鄂蘭傳》、《李仙得:南台灣踏查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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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文化大學法律系財經組。多年來主業為期刊編輯工作,曾擔任《台灣新文化》、《日本文摘》、《牛頓科學》、《人本教育札記》等月刊及《重現台灣史分冊百科》總編輯,《新台灣》週刊編輯顧問等。著有《終生的反對者》、《人類沙文主義者》、《男人女人懂不懂:後性別時代的情欲觀察》等書,整理有《小驢:凱歌堂講臺.周聯華牧師講道集》、《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口述歷史》,譯有《漢娜鄂蘭傳》、《李仙得:南台灣踏查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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