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福(Daniel Defoe,1660~1731)的《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1719)太有名,直到300年後的今天,英文的、中文的版本數百種,完全不知道這本書的人恐怕不會太多。據說,自從英國出版事業存在以來,銷路能夠跟基督教聖經媲美的,就是《魯賓遜漂流記》了。
《魯賓遜漂流記》中的人物,除了主角魯賓遜大家耳熟能詳之外,書中的原住民僕人「星期五」,也連帶受到注目。書中說,取名「星期五」是由於魯賓遜把他從食人族手中救起,就在星期五那天。名字古里古怪,夠不上現代人對於原住民的尊重標準。魯賓遜決定教導「星期五」說英文,第一個字就是讓他叫魯賓遜「主人」,階級意識的立見分明:他們不是夥伴,是主僕關係。
魯賓遜在荒島上度過28年2個月又19天,「星期五」跟他相處了3年,學了不少英文,據說也成了虔誠的基督教徒,兩人感情很融洽,但書中居然隻字未提「星期五」下落,便匆匆結束了。
一般知識份子大概小時候都讀過《魯賓遜漂流記》,不會太特別在意這本書,雖然它可能是這種「荒島文學」(Robinsonade)的開山祖,不過這是搞文學的人才在乎的。《魯賓遜漂流記》一出版就暢銷,主要是當時的人旅行不易,書中荒島坐落在委內瑞拉、千里達一帶的西印度群島,引起重商、航海的英國人普遍好奇。此書出版時作者名是掛Robinson Cruso,看起來好像是真人實事的現身說法。後來作者狄福出面澄清,說這是蘇格蘭海軍軍官Alexander Selkirk的真人實事,但荒島上歷險的時間僅4年,地點在太平洋上一個叫做Más a Tierra的小島。1966年,該島的屬國智利為了招徠觀光,居然把它改名為「魯賓遜克魯索島」(Robinson Crusoe Island)。
200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柯慈(J.M.Coetzee,1940~,中國譯成庫切)對狄福的興趣很大,這是很多人曉得的,但是原因何在,只有讀過他的《福》(Foe,1986)之後,才能夠清楚來龍去脈。狄福是個好極了的作家,《魯賓遜漂流記》只能算是他著作中品相三流的,其他例如傳奇小說《摩爾.弗蘭德斯》(Moll Flanders,1722),至今仍列為許多英文文學系必讀,是了解英國17、18世紀階級流動的經典,更不必說還有太多他寫政治或宗教人物的文字。
研究英國文學的人會告訴你,柯慈的小說來自非常純正的英文寫實主義文學傳統,其實也就是來自狄福。柯慈曾把自己一些對於當今時事的看法,串成一本所謂實驗型的「小說」,名為《荒年紀事》(Diary of A Bad Year,2007,文敏譯,浙江文藝出版社,2009),直接抄襲自狄福的紀實傑作《大疫年紀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1722)書名。可以說,不讀狄福的作品,我們無法理解柯慈所意圖傳達的創作意念。
柯慈的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說《他和他的人》(He And His Man,2003),更是有史以來最怪誕的諾貝爾文學獎演講稿,是一篇向狄福致敬的散文,同時述說柯慈自己的文學理想,就是說出那些被損害與被侮辱的人或其他物種的心聲。柯慈以小說手法來經營這篇散文,甚至帶出了他所深惡痛絕的、動物慘遭滅絕的範例。
講稿中的「他」是魯賓遜,「他的人」指「他的手下」狄福,也就是去到人間各個幽黯的角落,把被壓迫者的實況披露於公眾的人。是「他的手下」憚精竭慮,才出現了永恆的人物「他」,這個魯賓遜。
柯慈非常感念所有寫實作者,他們經由瑣碎的社會事態,敘述人類文明如何引領我們出生,然後如何使我們在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壓力中得到所謂「教化」,最後在這些教化中達到人格或能力的提昇或抑制。然而,對於感覺受到「抑制」多於「提昇」的人而言,文明雖給予我們一切的便利,卻難免嚮往荒島的自由自在。
很多人寧願幻想,荒島上我們可以放棄一切承傳,重新創造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活與價值。


柯慈與狄福
柯慈喜歡狄福那種看似平淡卻不留餘地的直描寫作,卻無法滿足於《魯賓遜漂流記》的媚俗,把「星期五」被白人文化的同化,寫得那麼輕而易舉,理所當然。尤其他生長在種族歧視嚴重的南非,白人是開疆闢土的功臣沒錯,例如深入地底數百公尺的金脈礦區,你要指望原住民自己完成,是幾乎不可能的,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物質建設。但是那300年拓殖史,原住民不但犧牲了賴以維生的豐沛自然,後來甚至連在本鄉本土流浪討口飯吃都有困難。
這點,我們在柯慈最偉大的《麥可K的生命與時代》(Life & Times of Michael K,1983,程振家譯,天下文化,2000)已看到淒涼。柯慈現在要做的,是把《魯賓遜漂流記》深化,來講講一些他想到的而狄福沒寫到的事情。柯慈的《福》出版於《麥可K的生命與時代》(1983)3年之後,那段時期,是南非種族隔離的惡化期,超過40年(1948~1990初期),南非80%的黑人人口,完全受制於不到8%的白人人口,種族衝突日甚一日。
有很多南非反種族歧視的知識份子,不了解他們最優秀的文學家之一,為何在國內政爭熾熱化的當頭,還在寫一本關於200年前探險家的小說。事實上,《福》完全不是一本探險小說,不同於《魯賓遜漂流記》裡的魯賓遜一度淪為摩爾人海盜的奴隸,《福》裡的魯賓遜本身一度和來往於巴西與加勒比海島嶼之間與萄萄牙人一起做過黑奴生意。小說的主述者是一位中年女性蘇珊巴頓(Susan Barton),以她的觀點來檢視魯賓遜與「星期五」的關係。在魯賓遜去世後,她帶著「星期五」回英國,為了讓這段奇遇出版成文字,她找到頗有文名的狄福。
《福》中這位名為蘇珊巴頓的女性,曾於巴西古都巴伊亞尋找她被綁架的女兒,在前往里斯本的航途中遇到船員叛變,船長被殺,她被連同船長屍體放在一艘小艇上漂流,在魯賓遜的荒島著陸。柯慈安排蘇珊與魯賓遜一起生活,為照顧魯賓遜不時發作的熱病,兩人甚至同寢而發生一次性關係。後來蘇珊終於找到了狄福,也和狄福發生一次關係。柯慈擅於寫作男女的肉體交會細節,不過在《福》中,他點到為止,只不過是為前述三人直率的性格下個小註腳,並無關主要情節。
主要情節是,《福》中的魯賓遜全無返回英國的念頭,他耽溺於荒島上雖辛苦、簡陋卻樸實無華的生活。蘇珊發現魯賓遜每天在整地,卻不栽種什麼,問他為何整地?他說,這總比閒坐無事要好,整的地是給以後那些想到帶作物種籽到荒島的人,不是為了他自己。有一天蘇珊問他,荒島上是否有什麼可遵循的律法?魯賓遜說沒有,凡律法都是為了節制人的欲望,人如果沒有欲望,就無須律法。這個魯賓遜,已儼然成了一個修行成道的人。
若非讀者對狄福或柯慈或魯賓遜或「星期五」或寫作或種族歧視有些認識,且有意識的想知道更多,《福》可能是柯慈最難看懂的一本小說。你會奇怪,魯賓遜或「星期五」根本是狄福或後來的柯慈虛構出來的人物,有什麼「認識」更多的問題?還不是作者怎麼告訴我們,我們就怎麼相信嗎?


事實與真相
依照蘇珊巴頓回到英國之後的構想,找到狄福寫下她與「星期五」在島上的遭遇,得到足夠的金錢救助或其他協力,「星期五」說不定可以回到黑色非洲的家鄉,而她可以繼續尋找她的女兒。偏偏狄福本身是生意人兼作家,常常支應短絀或有債主上門,甚至法院執行官也來了,必須東遷西走,他要蘇珊盡量自己先寫一份報告,越詳細越好,寄給他參考。《福》這本書的大部份文本,是蘇珊寫給狄福一封又一封的信。
信中,有別於狄福筆下我們所熟悉的《魯賓遜漂流記》就誕生了。由於「星期五」是跟著蘇珊走的,現在她有機會好好了解「星期五」。但問題來了,《福》中的「星期五」不能講話,他的舌頭在小時候就被奴隸主割掉了,蘇珊說,這是魯賓遜跟她講的。「星期五」的故事,因為他沒有舌頭,已無法回溯,魯賓遜只教過「星期五」例如鋤草或挖地這類字彙,蘇珊得一切從頭教起。
有些書評家認為柯慈很嚴肅,其實不然。《福》中盡是幽默、輕鬆的片段,例如蘇珊寫道:「搞不好就是魯賓遜自己把星期五的舌頭割下來的。」有段期間,他們兩人闖進狄福的棄屋借住,蘇珊記錄道,「星期五」不曉得從哪兒找出狄福的假髮和大袍子,從此戴上假髮、身穿袍子,成天都著圈子跳舞,跳跳歇歇、歇歇跳跳,頗為自得。蘇珊起初覺得很煩,後來有一天半夜睡不著,好奇之餘,也戴起假髮、披上袍子,兜轉著不斷舞動,才發現此舞有療癒功能,舞後的她,對周遭世界的看法也不同了。
但蘇珊仍自認和「星期五」不是同樣的「人」。有一次他們趕夜路,蘇珊發現路邊一個布包裹,打開看是個剛被棄置的畸型女嬰屍體,怕惹麻煩,把它擺回原來的溝壑裡。接著他們借住了附近的倉庫,天下起雨來。想到那個嬰屍在淋雨,蘇珊心疼落淚,怎麼也睡不著覺,這時她寫道:「本來想再去把那布包裹拿回來,但是又想到星期五可能是食人族,我們又饑又寒,搞不好星期五會把嬰屍給吃了。」
蘇珊終於找到狄福之後,叨叨的抱怨無法知道「星期五」心中真正在想些什麼。狄福說,雖然「星期五」沒有舌頭,但是他有手可以寫字,「字彙」不光是寫下人要講的「話語」,有時候也可以寫下我們講不出口的心事。於是蘇珊開始教「星期五」寫字,第一個字是「房子」,因為可以畫出來給他看。「星期五」有了那塊石板,如獲至寶,蘇珊發現他在畫圖,畫了一排排的眼睛,每對眼睛下面都長了一雙腳。蘇珊要拿過來細瞧,「星期五」立刻口吐唾沫,把畫面使勁的擦掉。
《福》一如柯慈的所有著作,結局不詳。他只是鼓勵「星期五」繼續學寫字或畫畫,而且嚴肅的問蘇珊:「你真的就是在找你女兒嗎?你真的有女兒嗎?」蘇珊說她和「星期五」一心想的是「自由」,因此狄福藉此說:
自由(freedom)只是石板上的7個字母。自由指的是我們的欲求,即使沒有自由這個字彙都無所謂。就算你不知道蘋果叫做蘋果,還是可以想吃蘋果而吃了蘋果。
藉著蘇珊與狄福對於荒島經驗的討論,讀者逐漸明白故事中人與作者的不同,前者或許擁有事實,但能夠寫出真相的,卻往往是作者。然而作者是有限的,字彙是有限的,出版物是有限的,我們永遠必須不斷自己去找尋真相。
據說柯慈曾經跟來訪的人說,寫作誠然辛苦,他沒有感覺自己寫得很好。他既不是魯賓遜也不是狄福,充其量,他只是那個努力不懈,要求狄福寫出魯賓遜漂流記的蘇珊巴頓罷了。
(據我所知,《福》到目前至少有三個中譯本,繁體與簡體皆有。譯本好壞,我沒讀過不敢評斷,不過其中有一本將書名譯為「仇敵」,顯然誤導讀者。
柯慈的著作較適合以原文閱讀,保證會得到與閱讀中譯完全不同的感受。建議大家不妨試試。也許不是從《福》,可以從《屈辱》開始看,當然《屈辱》的書名也是誤導,Disgrace就只是「恥」的意思,簡體中譯有多種,都譯成《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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