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北藝大與靈骨塔:出賣信任的大學校長

靈骨塔爛尾了,但餐廳裝修卻未開幕的爛戲,卻造成北藝大數百萬元的損失。 靈骨塔爛尾了,但餐廳裝修卻未開幕的爛戲,卻造成北藝大數百萬元的損失。 圖片來源:Wikipedia

建商維琳集團在北藝大附近有塊亂葬墓地。他們想把地上的無主野墳遷走,蓋靈骨塔。但他們也知道,蓋靈骨塔勢必遭到社區民眾的強力反彈,於是他們就把腦筋動到北藝大身上。

北藝大環境優美,與鄰近社區的關係也算是不錯,是附近居民運動、休閒的好去處。建商想出來的策略是,可以利用北藝大的好名聲,以藝術生命園區為包裝來蓋靈骨塔,或許就能降低社區民眾對靈骨塔的反對聲浪。

建商因利所驅,想方設法,本不足為奇,但身為北藝大校長的陳愷璜,竟也認為這是發財良機,與靈骨塔建商頻頻密會。

這個建商信口開河,說學校什麼開銷都包在他身上,像是蓋科技藝術館短缺的經費他也可以全額支應,搞得陳愷璜心花怒放,到處說他有多吃得開,跟所謂的大老闆關係有多好,但就是沒說要蓋靈骨塔。

但這位只靠講大話過日子的校長,怎可能玩得過江湖混跡多年的建商。建商為了展示他投資北藝大的「誠意」,先是標下原達文士舊址的餐廳經營權後,用粗暴的方式裝修施工,造成活動中心大樓嚴重受損,工程延宕經年,原本就已經很窘迫的學生用餐資源更是雪上加霜。

靈骨塔與餐廳,就跟陳愷璜7年來提出的海量計畫一樣,以爛尾收場。靈骨塔當然是幸好爛尾了,但這餐廳裝修卻未開幕的爛戲,卻造成北藝大數百萬元的損失。校方說會求償,幾年過去,是否有人可以說明求償結果如何?建商胡亂施工還貫穿了樓層,造成樓下的傳統藝術中心漏水,導致典藏的前輩音樂家李哲洋的文物嚴重毀損,更是金錢難以估算的損失。

一個出賣社區民眾信任的大學校長,卻到處奢言大學的社會責任,還把北藝大的推廣教育中心,改名為推廣教育與社會實踐中心,這難道不是莫大的諷刺嗎?


2024/07/01 本文刊登後,收到台北藝術大學秘書室回應,來函照登如下:

有關於獨立評論於6月28日刊載之「北藝大與靈骨塔:出賣信任的大學校長」一文多處不實

1. 有關作者提到靈骨塔合作一事,該案於前一任校長期間就無疾而終,對於作者之評論,本校深表遺憾。

2. 相關報導內提及之餐廳得標者為自然人周先生,其相關團隊擁有多次參與籌劃國內大型連鎖餐廳之相關實績,同時提供完整之營運企劃書(30頁),並非作者所說的「建商維林集團」。

3. 原先經營多年的達文士餐廳,因不堪長年虧損加上後期欠薪風波不斷,於107年9月自行來函給本校希望提前結束營業,並於同年10月31日提前結束合約。

4. 總務處於同年11月即展開餐廳招標作業,最後並由周先生以自然人身份得標。然因相關修繕問題雙方多次書信往返,最終於108年6月17日,本校以該單位不履行契約等理由,雙方同意終止合約。

5. 108年7月餐廳再次進行招標,並由三X電子得標。然於同年12月施作牆面工程時,因工人誤判方位.不慎將存放於另一側的物品損壞,其中包含已故音樂家李哲洋先生的捐贈之收藏品。後續廠商也負起相關賠償責任,由傳統藝術研究中心協請校史室協助,委託專人將相關物件進行清潔修復。2020年校方也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音樂會與專書出版,來紀念這位一代音樂大師。迄今,在校內外資源的挹注下,李哲洋先生相關物件部分已經數位化典藏在關渡美術館之庫房,以及部分紙製文件則存放在圖書館六樓,同時陸續進行數位典藏作業。

6. 故此文之提到之「工程延宕經年」與「校方損失數百萬」元等說法並非事實。
 


2024/07/01 作者回應:

關於校方的回應,本人有幾點說明:

1.本文所提及之事件發生時,本人擔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一職,亦被要求參加與維琳集團之第一次會議,當時也有學校其他主管在場,維琳集團之與會者即是其負責人周東權先生與策略長熊明德先生(附圖名片為開會時取得)。北藝大網站上亦有官方公告顯示2019年3月7日,維琳集團一行人到訪北藝大。

2.文中提及之相關事項,均發生在陳愷璜擔任校長期間。

3.本人撰寫本文前,曾致電熊明德先生,確認該集團與本校的合作計畫,及其主管標下北藝大餐廳經營權之事實,已善盡查證之責。校方可以公布合約內容,確認所謂自然人周先生,是否即上述周東權或其親屬。


2024/07/08 作者補充:

我在6月29日於獨立評論發表的北藝大與靈骨塔一文中說,建商維琳集團為求在北藝大旁自有土地興建靈骨塔,並化解社區民眾的反對聲浪,積極尋求與北藝大各種合作之可能。

兩天後,校方去函獨立評論編輯部說:「有關作者提到靈骨塔合作一事,該案於前一任校長期間就無疾而終,對於作者之評論,本校深表遺憾」。此外,校方還要求下架我寫的文章。

這個深表遺憾的說法,寫得相當有技巧,到底是說我一派胡言,絕無此事,還是陳愷璜很希望有此事,但可惜沒有,所以他覺得遺憾呢?似乎兩者皆有可能。最簡單的方式,應該是回歸事實,證明確有此事,陳愷璜也就不用覺得遺憾,而是應該為違法亂紀,公然說謊,破壞校譽,向北藝大全校師生道歉。

維琳集團為達籠絡北藝大高層之目的,利用集團旗下之維德文教基金會(見附圖,維琳集團網頁說明兩者之關係),於民國107年6月4日至108年3月6日期間,聘時任校長的陳愷璜為該基金會董事(見司法院網頁資訊)。

維琳集團網頁上說明集團與維德基金會間的關係。

資料顯示陳愷璜為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

陳愷璜任董事期間,維琳集團總裁周東權則以個人名義標下臺北藝術大學餐廳之經營權(民國107年11月30日簽約)。而校方之簽約合約書則顯示,該餐廳之企劃仍由維琳集團之策略長熊明德執行,由周東權以個人名義簽約,只是企圖規避法律責任而已。但在前述的校方回文中,校方只敢閃閃躲躲地說,得標者是「自然人周先生」,怕被發現周東權與維琳集團之關係,待我要求確認所謂周先生之身分後,北藝大總務處確認周先生即周東權本人。而陳愷璜身為該標案之業務主管,卻同時擔任該集團旗下組織之董事職務,實已嚴重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之相關規定。

此外,該集團原並無餐飲相關業務,在學校開餐廳也不是可以賺大錢的生意,他們為何卻大費周章,聘用北藝大兩位高階主管任董事,難道就只為了餐廳標案?陳愷璜的國立藝專同班同學,當時任職北藝大校長辦公室執行長的邱顯洵,親身參與此案,在接受我的採訪時證實,維琳集團與北藝大合作的主要目的的確是為了興建靈骨塔,而且雙面進行了多次協商。

維琳集團與陳愷璜的勾連如此密切,陳愷璜竟還敢大剌剌致函媒體,說他與維琳集團並無關係,如今謊言被拆穿,不知他又有何說法?

陳愷璜身為大學校長,違法任投標學校標案之企業集團董事在先,後又說謊否認與該集團之關係,加上先前已爆發的豪華校長室案、圖利自己兒子等案,要是在民營企業或一般公務機構,要不是早被撤職,至少也是停職接受調查,而陳愷璜卻是藉著大學自治之名,繼續安坐其位。我們呼籲教育部要認真思考,這究竟是大學自治還是校長自治,讓大學校長成為最不受監督的職位,也讓陳愷璜的行為一路沈淪滑坡到今天的地步。

我自己身為專欄作家超過20年,寫作專欄文章超過1千篇,從未在專欄中評論涉己事務,這次為何破例?因為校譽危在旦夕,不是你能裝成沒看見的時候。自己的學校只能自己救。

我希望獨立評論不要下架校方的來函,在這麼有聲譽的媒體公開說謊,這是陳愷璜帶給北藝大的恥辱印記,我們要永遠記得,深切警惕。

陳愷璜個人的違法行為與肆意說謊,卻要由北藝大行政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回應,自然是前言不接後語,漏洞百出,讓北藝大的聲譽一再受損,這也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因此,我們早已向教育部要求,陳愷璜應停職接受調查,難道不是合理的訴求嗎?


2024/07/09 北藝大秘書室回應:

針對作者於7月8日補充說明,北藝大校方回應如下:

1.經查陳愷璜校長未曾參與本校餐廳招標,且於餐廳招標期間未擔任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

2.本校經向作者所提之熊先生查證後,熊先生對於作者於7月1日發文內容表示無法認同及背書。首先,維琳集團從不是建商,也從未在市場上銷售過任何案件。再者,已故前劉董事長所購買之地目編列為「保護區」,十多年來公司為籌劃重新利用開發,將原先埋葬在該區域內的做了最妥善的遷移與處理,善盡社會責任。另設立靈骨塔一事,早在多年前已被新北市政府否決,目前朝向設立「長照園區」規劃,並委託專業團隊協助申請地目變更中。最後,有關作者提到與他查證之事實也並非所述。熊先生表示,前同事周先生本對經營餐廳有其熱誠且有相關經驗,但集團高層不支持也無參與,故周先生乃以自然人身份投標。熊先生強調,周先生後來也離開該公司,投身至餐飲業服務,這些內容作者皆知,然而作者投書之內容卻非其完整表述,令人費解,故也無法負所謂查證之責。

3.本校不再對此文進行回應,後續一切將交由司法處理。


2024/07/10 作者回應:

針對北藝大校長室7月9日的回應,本人回應如下:

1. 陳愷璜說:「經查陳愷璜校長未曾參與本校餐廳招標,且於餐廳招標期間未擔任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但實情是什麼呢?北藝大擔任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者,除陳愷璜外,還包括當時的北藝大總務長,為免波及無辜,我才沒有提到他的名字。我於〈北藝大與靈骨塔〉一文發表後,向前總務長求證,他表示擔任維德基金會董事皆由校長聯繫與主導,他只是被動配合,待發現維德集團總經理周東權將投標學校餐廳,才驚覺恐涉違法,要求退出,陳愷璜有表示會退出,但他不清楚陳愷璜後續如何處理。7月3日,前總務長為證明清白,向台北市政府查證,他已於該年8月31日辭任董事職務。陳愷璜先是全盤否認他與維琳集團的關係,被揭穿以後又改口說,未參與餐廳招標,且於招標「期間」未擔任維德基金會董事。我們想問的是,即便陳愷璜與前總務長一樣於8月31日退出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他要如何解釋他為何要求主管業務的總務長加入該基金會又隨後退出?說在招標前兩個月辭任董事就與該集團無關,這是在考驗一般人的正常智商,而用這樣的話術試圖掩飾,難道是一個大學校長該有的作為?

2. 第二點回應則令人啼笑皆非,陳愷璜先幫該集團辯稱並非建商,卻又自己承認維琳集團擁有北藝大旁的亂葬土地,且目前朝向長照園區規劃。試問,買賣土地試圖開發的不就是建商?長照園區既然是「目前」規劃的方向,那6年前規劃的方向又是什麼?此外,該地目既然是保護區,自然是既無法興建靈骨塔,也無法開發為長照園區,而這恰恰也是正是十多年來持有該地者,持續尋求北藝大協助的根本原因(因進出該塊土地的學園路為北藝大校地),差別只是校長的操守而已。

3. 回應文把周東權說成是熱愛餐飲事業人士,但前總務長與總務處負責該業務的同仁表示,周東權得標後除毀損建物,從得標日起,就沒有任何的餐廳裝潢與籌辦進度,嚴重違約,這就是陳愷璜口中的熱愛餐飲人士?更別說,我在前文就已說明,該投標計畫書就已註明是由熊明德撰寫,且是未來主要經營團隊,熊明德卻又說該集團不支持該案才由周東權個人得標。集團不支持卻由核心幹部分頭投標與營運,難道維琳集團是專門發薪水給員工進行私人業務的慈善事業?此外,如果陳愷璜真的覺得周東權個人投標就沒有問題,那他又何必辭任董事?這二者豈不互相矛盾?

北藝大當時曾參與該案的三位主管,包括校長辦公室執行長、校長辦公室主任與總務長,都已證實維琳集團是為了興建靈骨塔而來,而這個校長,卻要靠與其交好的「非建商」來辯解。哀哉,北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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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於臺北藝術大學,專欄作家,曾任平面媒體總主筆、有線電視系統台節目部經理,著有《我反對多元文化,有時候》、《何不斗膽一下》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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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於臺北藝術大學,專欄作家,曾任平面媒體總主筆、有線電視系統台節目部經理,著有《我反對多元文化,有時候》、《何不斗膽一下》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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