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資源具有十分特殊的稀少性,便是時間。雖稀少,卻無價,而且人人定量供應,一天24小時,只要活著就不會斷貨,今天用完了,明天還會再來。有人睡得少醒得多,有人善於支配時間,有人花費代價取得他人的時間為自己代勞,這都只是時間的「加工方式」不同,好比工廠生產機具的效率有別。追根究柢,一天24小時的原始供應量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全體無差。
當消費者手中掌握的時間有限,而資訊的供應無限時,便造成超荷。不只資訊,現代人生活在一個超荷的社會,物質、欲望都供過於求。欲望超荷得靠個人修養節制,物質超荷有個人經濟能力作為最終約束,而資訊超荷無可跨越的門檻,就是一天24小時的時間。
20世紀末的商人看到這個天塹,於是提出「未來競爭等於眼球戰爭」的說法。21世紀迎來了網路社群的興起,打造出資訊提供者和資訊消費者有效交易的平台。資訊提供者為了在眾聲喧嘩的浪潮中被聽到,只有採用各種技巧提高音量,吸引注意,增加影響力(influence而不是 impact)。而消費者或主動或被動,也將注意力調頻在少數自己關切的頻道上。
當人的注意力有限,爭搶影響力大餅的商人隨即出現
跟時間一樣,每一個人的注意力也是限量供應,不同的是一剛一軟。注意力集中的程度人人不同,長短不一,投注的焦點有如萬花筒,從注意到行動的路線有近有遠。若能夠左右消費者的注意力,便可從中牟利,吳修銘(Tim Wu)將之稱為「注意力商人」(attention merchants)。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只要獲得消費者的注意便能進入其意識,施加影響,因此注意力商人也是影響力的掮客。
影響力有三個主要成份:知名度,信任和品質。知名度在網路時代最容易衡量,擁有百萬級粉絲的網紅跟十萬級的準網紅身價差別不只十倍。信任則需要時間來累積和驗證,一夕爆紅的網紅都還在賞味期間,歷久不壞才是信任的基礎。至於品質就有曲高和寡和譁眾取寵的兩難,除了在專業領域之外,意見領袖在現代社會已經逐漸沒落,社會清流和追逐影響力的人更是背道而馳。結果在注意力經濟擔綱的社會,影響力幾乎等於粉絲人數的同義詞。
具有影響力的人相當於擁有一種特殊的財富,有人將之稱為社會財富(social wealth)。這種財富自有一套累積和耗損的機制,也跟金錢財富之間有某種轉換關係。差別在經濟可以成長,一個社會中金錢財富的共同大餅可以做大;而社會財富的來源是資訊消費者的注意力,只能定量供應。一個人這一分鐘的注意力投注在A,便必須減少投注在B上的一分鐘,這樣的取代關係不可能繞道而行。因此除了人口成長外,社會整體的注意力總和是一個定數。
注意力既然有限,爭取注意力的競爭必然更為激烈,這是為什麼在注意力經濟的大纛下,社群媒體都在講究使用者的黏著度,和在社群裡逗留的時間。只是社群平台江山代有人才出,Myspace 早已影去無痕,臉書仍是市場巨鱷,Instagram已經開始搶了勢頭,而緊追在後的抖音正準備彎道超車。每一代平台霸主似乎捧紅了新一代的網紅,但究竟平台造就了網紅,還是網紅成就了平台,雖然尚無定論,影響力逐漸集中已經是明顯的趨勢。
Instagram的崛起,當然要歸功於它在2012年被臉書收購。抖音能如此勢如破竹,背後也有一家當今身價最高的未上市公司「今日頭條」。 相形之下,如Snapchat或Pinterest等獨立的新創缺少一位富爸爸,發展的道路就比較坎坷,最終前途如何也尚未可知。
在夾縫中易受操弄的個人
除了具有讓其他競爭者望塵莫及的廣大客戶群外,拜高速計算能力之賜,社群平台霸主又多了一項神力武器,就是演算法。演算法能洞悉用戶心理,投其所好,操弄之於股肱。於是乎平台、用戶數目、演算法、利潤四者相互加持,社會大眾的有限注意力便被少數幾家網路平台虹吸而去。
網紅也有這樣的虹吸效果。他們都是懂得操作平台和演算法的特殊族群,一旦累積到了相當的粉絲數量和財務資源之後,網紅的知名度不但長青不墜,對粉絲的影響力更即時而且全面。在Instagram上,不少巨星擁有一億以上的粉絲,他們隨著偶像的一顰一笑而蹙眉展顏,偶像的生活風格和價值觀,在無聲無嗅中進入了一億人的意識。
一億粉絲是一百萬粉絲的一百倍,只有現代社群平台才能達到這樣驚人的規模。因此如果有人計算社會財富的基尼指數,大概會發現今天的基尼指數比十年前低,十年後可能比今天低。如果再拿金錢財富的基尼指數相較,由於社會財富的來源──注意力(或是人的時間)是一個定量,贏者全拿,只怕社會財富不平等的現象更為傾斜。
社會財富不平等,代表了影響力的不平等,這可比金錢財富不平等後果更為嚴重。影響力不平等,在極權社會便成為一極獨大,掌有權力者可以採用現代科技左右話語權,操弄思想,實現百分之百的父權社會。在民主社會便成為兩極對立,空有選舉制度的運作,卻任由金錢、權力、影響力三者結合,擠壓了獨立思想的空間,結果意識形態逐漸固化,社會大眾向兩極移動。
誇張地說,現代人只要一上網,就不自覺地落入影響力編織的天羅地網之中,不但自己是受害者,同時也積極參與,成為加害者,學習各種技巧來影響別人。
先成為獨立個人,才能有不受影響的自由
的確,如何增加自己的影響力確實是現代人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從說話的藝術,說服人的技巧,領導統御的各種眉眉角角,到設計人工智慧的演算法,誰不在追求影響力?弔詭的是,人之為人,還有另一項追求,就是養成自己的獨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現代人既追求自我的獨立,又想發揮自己的影響力,戕害他人的獨立,這豈不是州官放火?
人的社會性使人甘於從眾,安於接受他人的影響,逃避百分之百的自由。但毋庸置疑,完全生活在外來影響力的重力場中,等同於精神上的奴役。要免除精神上的奴役,便必須追求「免於被影響的自由」(Freedom from Being Influenced)。
免於被影響的自由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在線轉為離線,與網路世界脫鉤,但這種方法對99%的現代人不適用。另一個困難但最根本的方法,則是重振獨立思考的古典精神。而在這兩種私人選項之間,有一大片的公共空間,需要政府或社會從政策入手。
羅斯福總統在1941年曾經主張政府必須保障人民的四大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如今影響力如此強大,扭曲了公眾對真實的認識,社會減少了和解和容忍的氣氛,也許到了該提倡第五種自由──免於被影響的自由──的時候。
對於免於被影響的自由這樣的新議題,自然有許多尚待整理的空間。當前許多數位社會的議題,例如隱私權的保障,演算法的公開,都是重要的基礎工程。其他還有不少新興的思維,例如提供使用者「在線卻離網」(online but off grid)的選項,或是限制網路巨獸鯨吞蠶食的併購或壟斷行為,以免破壞了影響力平均分佈的健康生態。這些迫切需要處理的問題,從平衡社會財富不平等或保障「免於被影響的自由」的角度,都可以提供一些新的觀點。
當然最棘手的問題,仍然是免於被影響的自由和言論自由兩者之間難以劃清的界線。
一個影響力興盛的時代,也可能是意義淪亡的時代。當一個人的注意力受到外界操控,此人便失去了獨立人格。人即使真有一點自由意識,在強大的外界影響力之下,都成為虛有其表的自由。胡適時代便認為獨立應該較自由為先,自由而不獨立,仍然是奴隸。在影響力時代,現代人恐怕更需要加倍努力追求獨立的精神,才能享有免受被影響的自由。民主之社會要能夠成熟,更需要眾多這種思想獨立的現代人,而不是聚集在兩端的盲從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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