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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越多越好?從川普與美國國會暴動,重新思考言論邊界

川普先前的演講裡充滿暗示和煽動,導致其支持者攻進美國國會,純粹從法律的觀點,川普的這番講話,究竟屬於他的言論自由,還是導致暴亂的煽動語言? 川普先前的演講裡充滿暗示和煽動,導致其支持者攻進美國國會,純粹從法律的觀點,川普的這番講話,究竟屬於他的言論自由,還是導致暴亂的煽動語言?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人生而追求自由。除了像船需要下錨、人需要歸屬感之外,每個人都希望自由越多越好。但如果社會中人人都追求個人自由的極大化,必然會侵犯到別人的自由疆域。於是產生了各種道德約束、社會倫理、法律規章,為一個人享有自由的疆域定了上限和下限,有些自由必須讓渡給公權力(例如繳稅、服兵役),有些個人的基本自由也受到明確的保障(例如遷徙、信仰)。

因此自由與限制是一組同時並存的觀念。不談限制只談自由,彷彿在太空中放風箏。有人誇張地說邊界等於自由,知道自由的邊界在哪裡,在邊界之內就能享有完全的自由。孔子說他「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能從心所欲,自然到達了個人自由的最高境界,但前提是不得跨越各種社會規範。一個人總要等到外在的規範已經完全內化,心裡不覺得任何違和,才能感受到從心所欲的自由。

民主和集權體制最大的差別,在自由的上下限不同。在人類文明或國家進展的進程中,歷史的軌跡是自由上下限不斷向上提高。但是否有可能,自由超過某一個邊界之後,越多的自由,也就是越少的約束,反而會傷害到自由?

言論自由與煽動犯法之間的界線

近10年來天真的科技發展、貪婪的商業模式、以及低劣的政治操作交相作用,似乎已經將自由帶領到一個「不及」或「過多」的十字路口。

一個人從思想、語言到行為,雖然有脈絡可循,但內有程度的落差,外有作用的強弱。法律裡對一個人行為自由的邊界有最明確的規範,因為行為直接衝擊到社會其他成員,對思想的自由卻無限放任,因為思想不直接加害他人。最引起爭議的是言論的自由。一方面,言論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延伸,既然人有思想的自由,當然有將思想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的自由。另一方面,言論又是行為的前導,行為既然受到法律明確的限制,當然不能忽視言論對行為產生的引導作用。

2021年1月6日,川普以美國總統的身份對數千名群眾發表了70分鐘演講,呼籲大家遊行到國會展現力量。結果群眾失控,衝破警衛防線攻進國會,搗毀議員辦公室,國會議程為之中斷。一週後,眾議院對川普提出史無先例的第二次彈劾,罪名是「煽動暴亂」(incitement of insurrection)。

川普70分鐘的演講裡充滿暗示和煽動,但純粹從法律的觀點,這番講話究竟屬於他的言論自由,還是導致暴亂的煽動語言?毫無疑問,這個案例將再度試探美國言論自由的邊界。

言論自由在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獲得幾乎無上限的保障,只要「根據事實或出自個人真心的意見」(truthful or based on an honest opinion),任何人都不能因其言論或文字而獲罪。

那麼煽動、毀謗、教唆、威脅、散播不實訊息這些未付諸行動的言論,都在法律保障的範圍內?那也不一定,只是入罪的門檻很高,必須要證明言論跟它造成的實質傷害具有明確的因果關係,包括發言者具有意圖(intended),後果立即發生(imminent),言論確實造成傷害(likely to cause)。因此過去100年美國許多涉及言論自由的著名訴訟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多數都根據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採取寬鬆的解釋。

200年過去,我們對言論的保護是否應該修改?

過去幾年,憲法第一修正案再度成為決定美國民主走向的癥結點。有人拚死捍衛第一修正案,有人主張值得歸零思考,有人建議應該進行微調。堅定捍衛第一修正案的人士除了支持川普的民眾,堅決不戴口罩的自由主義基本教義派,各種陰謀論如QAnon的追隨者,和大多數的極右組織外,也有許多法學素養淵博的學者專家。他們的主要論點包括以下幾項:

1.過多的言論自由固然有所流弊,但如果加以限制,便需要建立審查制度,不能保證未來的政府是否會以此為工具,建立箝制國民言論甚至於思想的機制。

2.真理有如光明,謊言有如黑暗。充滿謊言的言論也許會存在一時,甚至短時間還佔了上風,然而一旦真理的言論出現,謊言便像被戳破的氣球,必然頹然墜地。

3.如果政府被賦予識別真理和謊言的任務,難道要成立真理局嗎?一言堂的後果更令人恐懼。

4.第一修正案已經歷行200年,具有可貴的穩定性,一旦改動,便可能產生頻率較快的修訂案,難免造成社會的動盪。

有趣的是,捍衛第一修正案的學者大多較為年長,而主張翻修或微調的學者則普遍比較年輕。也許因為年輕,他們深知現代科技如何操縱言論,控制言論的傳播。200年前需要保障言論自由的時代背景跟現今社會已經大不相同,因此第一修正案自然應該與時並進。

從前的社會裡,言論是稀少資源,需要給予發表言論者保護傘,免於政府對言論的控制。但在互聯網時代,言論氾濫,收受訊息者的注意力成為稀有資源,需要保護傘的反倒是言論的消費者,而不是生產者。

從前的社會結構是一群鬆散無組織的民眾,面對擁有權力和武力的政府,因此憲法從防範政府擴張權力的角度來設計;現在的社會結構裡多了幾家科技巨無霸如臉書、推特、Youtube等,他們掌握技術或社群的平台,對國民的一舉一動無所不知,影響力比政府更深更廣,但現行法律不但缺乏有效箝制的機制,甚至於他們還能躲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免於被第三者監督。

從前的謊言、不實訊息、或是瘋狂的陰謀論難以傳播,多數在一個局部的地方社群裡逐漸自生自滅。但在現代網路社群中,它們被大量轉傳、累積,全國甚至全球意識形態相同的群眾可以迅速聚集成為社群,相互取暖,形成難以破滅的過濾泡泡(filter bubble),自成一個生態系。

從前的社會沒有人工智慧,就算有理論也沒有充份的計算能力。而現代人工智慧的技術和運算能力突飛猛進,既能偽造以假亂真的影像聲音視頻,也能按消費者口味精準地餵食各種資訊,「眼見為實」的說法已經成為一個陷阱,人被不斷洗腦,直到真理和謊言的界線開始模糊,甚至黑白顛倒。

因此再回到前面提出的命題:是否有可能,自由提高到某一個邊界之後,越多的自由,也就是越少的約束,反而會傷害到自由?

如果我們能夠同意:

1.言論也能造成具體的傷害,科技的加持使得言論造成的具體傷害越來越大。

2.真理和謊言本來很難辨別,科技的進步使其難上加難。

3.謊言比真理更有傳播能力,科技更擴大了謊言的傳播力。

4.言論自由不保證思想自由,真正需要保護的是思想的自由。

5.依目前陰謀論的流行程度,言論自由已經開始威脅到思想自由。

這個命題的答案,也就不證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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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活水影響力投資基金共同創辦人,矽谷 Acorn Pacific Ventures 創投基金共同創辦人。職場生涯中一半台灣,一半矽谷,一半企業,一半創投。因創投業務廣泛接觸三江五湖能人志士,近距離觀察產業更迭,深刻感受到名與實,見與識,知與行的差距,無論創業或人生,真正成功的人都能縮短其中的差距。著有《小國大想像》臉書專頁)及《錫蘭式的邂逅》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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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活水影響力投資基金共同創辦人,矽谷 Acorn Pacific Ventures 創投基金共同創辦人。職場生涯中一半台灣,一半矽谷,一半企業,一半創投。因創投業務廣泛接觸三江五湖能人志士,近距離觀察產業更迭,深刻感受到名與實,見與識,知與行的差距,無論創業或人生,真正成功的人都能縮短其中的差距。著有《小國大想像》臉書專頁)及《錫蘭式的邂逅》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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