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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公共工程的工殤啟示錄

位於台電大樓站 2 號出口的捷運新店線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 位於台電大樓站 2 號出口的捷運新店線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 圖片來源:本文圖片皆為作者提供

如果你曾經過台北捷運台電大樓站 2 號、或是江子翠站 3 號出口,是否注意到,其外側的人行道上,各矗立著一座紀念碑?而這兩座石碑,到底是在紀念什麼呢?

1996 年 3 月 28 日,台北第一條捷運路線──木柵線(今文湖線南段)正式通車營運,今年已經 30 週年。高架或地下化的捷運避開地面交通可能的壅塞問題,隨著各路線陸續通車、形成路網,成為台北都會區許多居民不可或缺的通學或通勤交通工具。

值此台北捷運通車 30 年之際,客家電視台最近製播了一齣電視劇《都市開基祖》,改編自真實故事,以一群曾經參與台北捷運地下路段隧道工程的勞工為中心,鋪排出他們發現自己罹患潛水夫病的歷程,以及起而爭取相關權益的經過。他們就是這兩座「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的主角。而這篇文章,則是要介紹他們的實際經歷。

這座石碑,到底是在紀念什麼呢?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壓氣工法與潛水夫症

台北捷運新店線於 1991 年開工,其中 CH221 標施工期間為 1992~1996 年,業主為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由日商青木建設與台商新亞建設聯合承攬,再承攬為竹和工程、是青木的子公司。CH221 標為地下隧道路段,因為該段土質因素與地下水位較高,為防止地下水滲入造成開挖面鬆動坍塌,故施以「壓氣工法」。意思是利用空氣壓縮機將高壓空氣灌入工作區域,以氣壓抵消地下水壓,防止滲水與崩塌,確保施工穩定;而工人在異常氣壓作業環境下進行隧道開挖工程,入、出坑都需經過壓力艙的增、減壓過程。

新店線 CH221 標工程告一段落之後,這套加減壓設備被全數轉移至板橋線的 CP262 標。板橋線 CP262 標於 1992 年開工,由日商鹿島營造與台商大友為營造聯合承攬,再承攬為勗橋工程。該標段工程於 1995 年發生隧道漏水意外,為搶救華江橋沉陷,緊急施以「壓氣工法」,故自 CH221 標購入全套加減壓設備。

1994 年,一名受雇於竹和工程的工人郭武雄,於新店線 CH221 標工地隧道內工作時,遭作業中的挖土機鏟斗擊中,導致脊椎損傷、肋骨斷裂。郭武雄找到「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以下簡稱「工傷協會」)協助其爭取職災權益

1995 年 6 月,CH221 標的 20 餘名工人遭竹和工程解雇,其中包括郭武雄。這些遭解雇工人集結起來一起向工傷協會求助。工傷協會的組織者發現,這些捷運工人不僅是遭解雇,還有共通性的職業病徵狀。進一步檢查之後發現,工人的骨頭有發黑壞死的現象。

前面提到,在「壓氣工法」異常氣壓作業環境下的勞工,進出隧道時必須在壓力艙內經過一段時間的增減壓過程,其時間不可太過短促。人體在高壓環境下,空氣中的氮氣會溶解進人體中,出坑時逐步減壓的過程,就是要讓氮氣循序順利排出體外;而如果減壓過程不當或太過短促,人體內的氮氣會快速形成氣泡、堆積於血管內,容易導致器官缺氧或缺血症狀,例如骨頭發黑壞死,引發所謂的「減壓症」。因為是潛水夫好發的職業病,故也被稱為「潛水夫症」。

新店線 CH221 標與板橋線 CP262 標的工程管理單位,當時並沒有按照正常程序來操作壓力艙,增減壓時間不夠。這就是不潛水的捷運工人,之所以會罹患「潛水夫症」的由來。

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勞工作為集體性的職業病案例

捷運工人潛水夫症開始爆發之後,新店線 CH221 標「壓氣工法」的工程已經告一段落,曾在隧道中從事勞動的工人,因為分屬不同工班且已離開工地,獲得相關資訊並取得職業病診斷書的時間點也有所不同。

CH221 標的潛水夫症勞工前後分成 3 批,前 2 批多是居住在北部的工人,彼此互通消息,在工傷協會與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的協助之下爭取職災權益,並同時進行法律訴訟,較快取得抗爭成果,分別於 1996 年 9 月及 1997 年 1 月,與資方達成和解的協議。

至於板橋線 CP262 標的工人,遇到態度強硬的資方,要工人到日本接受檢查;新店線 CH221 標的第 3 批勞工,因為居住於花蓮等東部地區,較晚獲知相關資訊,且面臨資方提高和解標準的問題。後來,CH221 標前後 3 批與 CP262 標的工人聯合起來,共同於 1997 年 3 月組成「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聯盟」,持續訴求職災權益,以及推動相關職安衛法令的修訂。

因為台北捷運的業主為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除了資方之外,台北市政府也是工人訴求的重要對象之一。1998 年底,馬英九就任台北市長、任命鄭村棋為勞工局長,在行政的積極介入之下,1999 年 3 月,板橋線 CP262 標的工人與資方達成和解。

至於 CH221 標的第 3 批工人,當時的症狀相對較輕,一直到 2015 年底,因症狀持續惡化,陸續取得潛水夫症職業病證明之後,共同向建商提起勞資爭議調解以及法律訴訟,遲至 2023 年底才終於達成和解。4 個和解案的罹病勞工,合計為 40 餘名。

潛水夫症勞工的訴求以及其抗爭經過,詳細可見工傷協會當時的組織者之一、余倩如的碩士論文《我不潛水、我有潛水夫病:台北捷運潛水夫症職業病勞工抗爭歷程對工人自身之影響與改變》。電視劇《都市開基祖》是改編的通俗版本,除了工人間的互助,加入了奇幻與家人間情感連帶的色彩,然而也淡化對於抗爭的敘事,反而凸顯了個別人物在和解中的角色,實際上,和解金額並不如劇中所說的 200 萬那麼多。

位於江子翠站3號出口的捷運板橋線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

前面提到,台北市政府也是潛水夫症勞工重要的訴求對象,其訴求之一,就是要建立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此訴求後來得到台北市捷運工程局的接受。1999 年 11 月 11 日新店線全線通車、2000 年 8 月 31 日板橋線全線通車,2 座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勞工紀念碑,分別於台電大樓站 2 號以及江子翠站 3 號出口揭碑。碑文如下:

捷運新店線(板橋線)潛水伕症勞工之紀念文

捷運新店線 221 標(板橋線 262 標)工程  因施工及緊急搶救需要  採用壓氣工法作業  造成數十名(9 名)工作伙伴罹患減壓症  成為台灣首件公共工程重大職業病例  引發相關勞動法令的重新研擬

經罹病工人及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共同爭取權益  由台北市政府提供醫療補助及協調承包商予以補償  使勞工獲得妥善照顧

回顧勞工們付出之健康  心力  成就了新店線(板橋線)的通車  謹致上最高的敬意  特立此紀念文為誌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中區工程處)謹誌

蒪波周澄(朴津陳宏勉)敬書

中華民國 88 年 11 月 11 日(89 年 8 月 31 日)

協調當時,勞工與捷運局皆有提出紀念文版本,後來是以官方版為主而做修訂,並沒有列出罹病勞工的姓名。兩碑主文相同,僅有路線標案別、罹病人數、工程處、落款書法家與日期等區分,在上面引文內以括弧來區分兩者,原文無標點符號而以空格代替。

紀念文雖然提及承包商給予補償,但隱去了承包商的名稱,迴避了究責的意涵。即使是在會有地下水滲漏的路段,地底的隧道工程還是有其他工法可以選擇,考量層面涉及工期長短以及對於地面交通的衝擊等等,這反映在紀念文中,即可見業主機關以「成就通車」為終極價值。最終在這兩個標案採用「壓氣工法」,使身處其中的勞工暴露於該工法的風險之中。

當年的「壓氣工法」由日商引進,在日本已經有操作的實際經驗,然而於當時的台灣,則屬新引入的技術工法。工程承攬單位導入新技術,卻沒有將配套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落實於現場,壓力艙的加減壓過程太過短促,對於勞工亦缺乏相關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而勞工在缺乏相關教育訓練的狀況下,當時也並沒有認知到新工法的風險,一直要到發現罹病之後,才有辦法將減壓過程的過失與病症連接起來。

由此可見,產業的新技術創新,可能基於成本、效率等因素,但常忽略考量對於工作者的危害。捷運潛水夫症是發生於公共工程的職業病案例,因為業主是行政機關,相對來說已經是較容易究責、求償的狀況,如果發生在一般民間部門,恐怕勞工更缺乏資源爭取權益。這個案例猶如一個啟示錄,提醒我們,新技術的導入,不能僅考量經濟因素,必須也同時納入對於工作者風險的評估,才能夠從頭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安全衛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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